上海浦东公布结果:孙中界事件不存在倒钩执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16:45
http://news.sohu.com/20091020/n267556286.shtml

浦东新区相关部门上午公布孙中界事件调查结果称:不存在“倒钩”执法问题

    本报讯(记者 鲁雁南) 因认为被放“倒钩”而自残小指的年轻司机孙中界到底有没有非法营运行为?10月14日晚发生的事件到底真相如何?就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今天上午,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称: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当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市交通执法总队参与了对执法行为和相关材料的核查工作。

  据称,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阅了所有案件材料,包括孙中界的现场询问笔录和10月16日下午的询问笔录;乘客的现场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移送单、调查处理通知书、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调阅了孙中界在现场执法车上的讲话录音及10月16日下午在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的录像;约见并询问了孙中界和乘客。

  执法部门公布的事件经过如下:10月14日晚,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会同原南汇交警支队民警共13人(其中民警3人)按勤务计划,在辖区内的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设卡检查过住车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约8时,由西向东驶来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车,执法人员即依法上前检查。经询问,该车从闵行区浦江镇召泰路驶抵该处,车上乘客一名,通过询问乘客,乘客承认是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再询问驾驶员孙中界该车有无营运征,回答没有。因此,执法人员分别将孙中界和乘客带到停在现场的执法车上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当场依照法定程序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初步认定该驾驶员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并依法当场暂扣车辆,开具了暂扣、扣押物品凭证和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在三份文书上签字。10月16日下午15时50分,孙中界按照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又到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接受执法人的再次询问。

  执法部门表示,如当事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http://news.sohu.com/20091020/n267556286.shtml

浦东新区相关部门上午公布孙中界事件调查结果称:不存在“倒钩”执法问题

    本报讯(记者 鲁雁南) 因认为被放“倒钩”而自残小指的年轻司机孙中界到底有没有非法营运行为?10月14日晚发生的事件到底真相如何?就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今天上午,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称: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当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市交通执法总队参与了对执法行为和相关材料的核查工作。

  据称,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阅了所有案件材料,包括孙中界的现场询问笔录和10月16日下午的询问笔录;乘客的现场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移送单、调查处理通知书、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调阅了孙中界在现场执法车上的讲话录音及10月16日下午在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的录像;约见并询问了孙中界和乘客。

  执法部门公布的事件经过如下:10月14日晚,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会同原南汇交警支队民警共13人(其中民警3人)按勤务计划,在辖区内的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设卡检查过住车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约8时,由西向东驶来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车,执法人员即依法上前检查。经询问,该车从闵行区浦江镇召泰路驶抵该处,车上乘客一名,通过询问乘客,乘客承认是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再询问驾驶员孙中界该车有无营运征,回答没有。因此,执法人员分别将孙中界和乘客带到停在现场的执法车上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当场依照法定程序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初步认定该驾驶员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并依法当场暂扣车辆,开具了暂扣、扣押物品凭证和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在三份文书上签字。10月16日下午15时50分,孙中界按照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又到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询问室接受执法人的再次询问。

  执法部门表示,如当事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很好!用事实说话,能不能放一下当时扬和乘客谈价时的录音呢?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手下的“执法大队”,这不是骗三岁小孩吗?![:a11:]

人大之类的监督部门就是个牌坊![:a11:]
很好很详细,又有笔录又有录音,既然如此,何妨放到网上一证自己清白~
笑死了~这世道.....就等陈胜吴广了。

笑死了~这世道.....就等陈胜吴广了。
kaka22 发表于 2009-10-21 08:17

陈胜吴广不过是要取特权阶级而代之,甚至革命还未成功就忘乎所以只是为他人做嫁罢了。
笑死了~这世道.....就等陈胜吴广了。
kaka22 发表于 2009-10-21 08:17

陈胜吴广不过是要取特权阶级而代之,甚至革命还未成功就忘乎所以只是为他人做嫁罢了。
现在的浦东不要忘了,今年在南汇就曾发生了一“黑车”嫌疑人捅死了一倒钩执法。真是打脸啊
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戈培尔也自叹不如啊
历朝末世的手段玩的挺顺溜啊
挥刀自宫,,谁有这个勇气????
    蛋定蛋定.................................
人不要皮天下无敌
羊义士,你在哪里啊?上海人民在想念你。
高楼回答:他刚离去,他刚离去!:D
这个广告做的太烂

羊义士,你在哪里啊?上海人民在想念你。
高楼回答:他刚离去,他刚离去!:D
北狂西毒狼 发表于 2009-10-21 09:17

义士们称多杀警察有利于社会治安,随便杀警察就可称义士,各地袭警者皆可以义士自居。
羊义士,你在哪里啊?上海人民在想念你。
高楼回答:他刚离去,他刚离去!:D
北狂西毒狼 发表于 2009-10-21 09:17

义士们称多杀警察有利于社会治安,随便杀警察就可称义士,各地袭警者皆可以义士自居。
angadow 发表于 2009-10-20 23:25
不说了,上地图。。。dg.JPG
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上岗证等却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即可认定非法营运。

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谈好价格还没收钱也算),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是不可能认定是非法营运的。如果只是想学雷锋,那时绝对可以的,而且应该提倡,但是不能跟钱有瓜葛,否则,谁都可以以“学雷锋”的名义非法营运了。

但如果两种情况都存在,那么,不管是不是有“倒钩”,都是非法营运,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营运者是有充分的自由进行选择的,选择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官方说有证据,经营者说官方栽赃,现在就看谁能举出对自己的有利的“切实的”证据了。说“倒钩”,那也只是道德层面上的事情,你不谈钱,谁也抓不了你小辫子。

其实各位根本不需要这么的激动,打官司是讲证据的。有证据根本就不怕打官司,没证据,或者被人抓了小辫子,自残也没用。

改装弹射座椅,一看不好就把副座的弹出去
昨天CCAV新闻频道可不这样认为喔.
文件都是做好迫签的, 单看文件就当是真相, 当全国人白痴麽.:D
CCAV新闻频道今天接着来,关于某当事车主(有正当工作的)频繁的上告与相关单位的交涉。后面因为取车不给要四千多块钱那段,打脸打得不知道地洞在哪了!不说知法违法,相关领导部门的干部如果真的连自己直接干的本职工作条例、法规都不清楚------在这些人的领导下出些丑闻真的不奇怪!
yewenyewu 发表于 2009-10-21 16:53

嘿嘿,有人硬要给你钱,当油钱感谢。。。一般人是不会拒绝的。。。但是不意味他试图通过这个牟利。。。举个例子,我十一帮朋友出婚车,下车给我个红包,算啥?
zzccly 发表于 2009-10-21 18:19

情况很清楚么,扣车,交一万块罚款再说……
zzccly 发表于 2009-10-21 18:19
这个还用问?当然是非法营运啦!幸亏没有“具有正义感的群众”在旁围观
这个还用问?当然是非法营运啦!幸亏没有“具有正义感的群众”在旁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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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不能算是商业交易, 还算什麽营运. 难道几个人一同开车去旅行夹份出油钱就变成车主是搞长途营运 ?;P
联合调查组今天才开始介入,先看看调查报告是什么结论再说了。
上海浦东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钓鱼执法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17:0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0月21日专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在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一事初步核查结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调查,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据悉,调查组由上海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及中央和地方的媒体代表组成。目前,调查工作已经启动。

  10月14日晚,浦东新区发生一起涉嫌非法营运的事件,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孙中界在驾车行驶中载运一名男子,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扣车。后因孙中界对行政执法过程存有疑义而自伤手指,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事件发生后,上海市政府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了《关于“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情况的调查报告》。

http://news.sina.com.cn/c/2009-10-21/170518878204.shtml
在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一事初步核查结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调查,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事情没完,呵呵,估计有人要倒霉了。
这次很明显,市里不给区里面子!区里的还以为是老陈的时候呢!不想想现在是老俞当道啊!
这些官僚还真是不一般般的颟顸啊!

这个还用问?当然是非法营运啦!幸亏没有“具有正义感的群众”在旁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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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不能算是商业交易, 还算什麽营运. 难道几个人一同开车去旅行夹份出油钱就变成车主是搞长途 ...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09-10-21 18:53

一起出去的,如果司机也出钱,或者司机不收钱,那么就不是营运。但如果司机收了钱,这就是营运。

你给他加油,这有点模糊,比较难判断,但判断非法营运与否,主要就是看非营运车辆的司机是否收钱。

一般情况下,乘客不举证,那么基本就是白搭,什么事没有。但乘客举证了,那么司机就比较麻烦了,司机得证明跟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乘客是在说谎,比较困难了,同时,说谎的乘客也会有麻烦。这种情况下,司机打官司就难赢了。
这个还用问?当然是非法营运啦!幸亏没有“具有正义感的群众”在旁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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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不能算是商业交易, 还算什麽营运. 难道几个人一同开车去旅行夹份出油钱就变成车主是搞长途 ...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09-10-21 18:53

一起出去的,如果司机也出钱,或者司机不收钱,那么就不是营运。但如果司机收了钱,这就是营运。

你给他加油,这有点模糊,比较难判断,但判断非法营运与否,主要就是看非营运车辆的司机是否收钱。

一般情况下,乘客不举证,那么基本就是白搭,什么事没有。但乘客举证了,那么司机就比较麻烦了,司机得证明跟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乘客是在说谎,比较困难了,同时,说谎的乘客也会有麻烦。这种情况下,司机打官司就难赢了。
zzccly 发表于 2009-10-21 18:19
不是营运车辆,收钱提供服务,就是非法营运,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

一般乘客不举证,也抓不了你。被抓的机会低,不等于说这不是违法。
这次搞不好上海运管的某些213要被抽成猪头了。
一天蓋200次公章,很多都是空白的,填什麽隨你。
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车
通过询问乘客,乘客承认是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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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新闻的最大两点,杭州的车跑到上海去做黑车,一次车费十块钱;P;P;P
昨天的《经济半小时》还是有点意思的,记者问,第63条知道吗?领导干笑两声
CCAV新闻频道正在放呢,丢人的事情公开化了!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10-21 23:02


这倒没有问题,上海的车多半都是挂外地牌,便宜。本小区附近的小黑车全是安徽的牌,公司下停车的最多的则是浙江当然还有上海牌。
如果乘客掏出10元直接往副驾驶上一丢,接着就拔钥匙~这算收钱么?:D。
婚庆车辆中,一些车主本来就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啊,性质与租来的豪车是一样的,难道不算营运么?但是出于友情帮朋友出车的,由于风俗又不能不收红包,感觉这个很难界定。
弹剑 发表于 2009-10-21 23:17


上海貌似某些路段,在某些时间段内是禁止外地车通行的。

另外该文中的车主是有正当工作的。

另外,杭州牌照就比上海便宜很多??也太小看杭州了。;P
yewenyewu 发表于 2009-10-21 21:50
请你不要忘了上次闵行宝马男的事。说运管知法犯法,都是轻的了。说得重连那个倒钩可能连诬陷罪都够得上了
PS,这件事大家也别太针对上海了,类似的事哪里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