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订“统一法”的可行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45:57
<P>长期以来,北京对台工作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叶九条”、“邓六条”以及“江八点”,加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发表的台湾政策白皮书等来演绎。仔细检视,这些方针政策已经积累了不少,对台政策白皮书以及领导人的讲话虽然正确,但缺乏法律的稳定、严谨和强制性。这次北京对台部门与学术界再次倡言,透过制订“统一法”与台独势力抗衡,得到北京高层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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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至于原因则有两点:一、中共十六大后领导层实现了“世代交替”,胡温体制在对台工作方面尝试新路径的态度甚为积极;二、坚持台独路线的陈水扁连任成功,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北京高层对“统一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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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消息指,自陈水扁以些微票数获胜之后,为了有效压制台独声浪,中国社会科学院台研所等重要对台智库人士即曾向中央建言,不要再墨守成规,必须提出强而有力的促统新方案,甚至还有学者连署,吁请北京当局在陈水扁就职前后采取实际行动施压。令世人侧目的五一七声明,应该是中南海根据学者建议对台施压的结果。北京新一代掌权者已警觉到,必须立法明确“统一”的定义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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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整合民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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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胡温体制在台湾问题上,由“听其言、观其行”的后发制人策略,到五一七声明,再到一招先手地高调制订“统一法”,这种不同于以往的做法嬴得了国内外一些“急统派”人士的喝彩,认为绝对有其迫切性和必要性。倘若在“统一法”中将对台动武的前提清楚规定下来,即不失为维护台海和平的一棋子。正如美国政府一再以“与台湾关系法”作为军事支援台湾的挡箭牌,中国日后也可以用“统一法”作为处理对台关系的依据。假如台海不幸爆发战事,国际社会也会看到中国只是按既定的法律和政策行事,不会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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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些人表示,过去领导人有关统一的谈话,属政策层面;如今将政策提升至法律层次,将可使统一概念具体化,并且赋予相关行动法律基础,这样有助于化解台湾民众对统一“一步到位”的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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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更有涉台专家宣称,制订“统一法”至少具有三项重要意义:一、让中国各阶段有迎接战争的心理准备,二、可向台湾当局和民众传达大陆坚决收复台湾的信息;三、使美国、日本等国家了解到中国对统一的认真态度。这种解读是否准确暂且不论,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北京“鹰派”遏制台独的迫切心情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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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全国人大酝酿中的“国家统一法”,主要以49岁的湖北法学家、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元洲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促进法”(草案)为蓝本。这部在圈内广为流传的草案不但提出两岸实施“邦联制”构想,且设定了和平手段与非和平手段两种途径,并提出对分裂或破坏、妨碍统一的行为,实施“长期追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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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共分八章31条,约5000字,包括总则、和平统一的条件和特惠待遇、促进统一的经济贸易和货币金融措施、和平统一的两种方案、非和平统一的条件、办法及其他措施、奖励政策等,虽然不尽严谨,但基本具备了一部法律的构架和意涵,可以说为未来的“统一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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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建议追惩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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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明确提出,“和平统一”包括成立“台湾特别行政区”或组成“中华邦联共和国”,其邦联制由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各自具有高度自治的自主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终审权,又有得到双方认可,在国防、外交上一致对外的实体化邦联政府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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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同时规定了“非和平统一”的条件与办法,规定在台湾宣布独立或采取实质性步骤走向独立、外国武装干涉或侵占台湾、台湾当局无限期拖延或阻挠和平统一三种情况之一出现时,大陆可以依据本法规定,决定发动攻台的时间、地点和实施方案,无需经全国人大另外授权。而对台攻击将不限于使用传统火炮和常规武器,范围亦不限于金门、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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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提出,对一切旨在分裂中国或破坏、妨碍中国统一的行为予以“追惩”,上述罪行不管是否发生在中国领土,只要发生时其主体身分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中国籍居民,国家将“记录在案,长期追惩”,追惩时限为一百年。换言之,台湾民进党的几乎所有骨干以及海外台独、疆独、藏独分子都在追惩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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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是有关两岸统一的最具法律意义的文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制订“统一法”全是利多。事实上,外界对“统一法”制订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为统一进程可能造成的障碍提出了诸多质疑。例如,有论者认为,“统一法”等于以统一时间表对抗台独时间表,主观上是为了遏制台独,但如果两岸都以法律形式明规定统独时间,那么双方在策略方面的选择空间将大为缩小,军事冲突的机会将相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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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另一些人士对“统一法”的法理及功效也不以为然,理由是,“统一法”是否有作用,有什么样的作用,以及能否有效执行等等,没有人能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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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除此,中国现行的宪法架构,已经涵盖统一的概念,如果要单独制定“统一法”,则会给人以叠床架屋之感,两者之间看似从属关系实则难以界定,此其一。其二,假如真的要制订“统一法”,势必要对统一的进程、步骤、方式等等加以明确,有关台独的定义及制裁手段恐怕也无法模糊,一旦台湾当局出现类似公投、修宪等去中国化等动作,北京要不要反应,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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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文发自纽约/ 伊铭/联合早报 </P><P>长期以来,北京对台工作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叶九条”、“邓六条”以及“江八点”,加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发表的台湾政策白皮书等来演绎。仔细检视,这些方针政策已经积累了不少,对台政策白皮书以及领导人的讲话虽然正确,但缺乏法律的稳定、严谨和强制性。这次北京对台部门与学术界再次倡言,透过制订“统一法”与台独势力抗衡,得到北京高层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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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至于原因则有两点:一、中共十六大后领导层实现了“世代交替”,胡温体制在对台工作方面尝试新路径的态度甚为积极;二、坚持台独路线的陈水扁连任成功,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北京高层对“统一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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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消息指,自陈水扁以些微票数获胜之后,为了有效压制台独声浪,中国社会科学院台研所等重要对台智库人士即曾向中央建言,不要再墨守成规,必须提出强而有力的促统新方案,甚至还有学者连署,吁请北京当局在陈水扁就职前后采取实际行动施压。令世人侧目的五一七声明,应该是中南海根据学者建议对台施压的结果。北京新一代掌权者已警觉到,必须立法明确“统一”的定义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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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整合民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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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胡温体制在台湾问题上,由“听其言、观其行”的后发制人策略,到五一七声明,再到一招先手地高调制订“统一法”,这种不同于以往的做法嬴得了国内外一些“急统派”人士的喝彩,认为绝对有其迫切性和必要性。倘若在“统一法”中将对台动武的前提清楚规定下来,即不失为维护台海和平的一棋子。正如美国政府一再以“与台湾关系法”作为军事支援台湾的挡箭牌,中国日后也可以用“统一法”作为处理对台关系的依据。假如台海不幸爆发战事,国际社会也会看到中国只是按既定的法律和政策行事,不会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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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些人表示,过去领导人有关统一的谈话,属政策层面;如今将政策提升至法律层次,将可使统一概念具体化,并且赋予相关行动法律基础,这样有助于化解台湾民众对统一“一步到位”的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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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更有涉台专家宣称,制订“统一法”至少具有三项重要意义:一、让中国各阶段有迎接战争的心理准备,二、可向台湾当局和民众传达大陆坚决收复台湾的信息;三、使美国、日本等国家了解到中国对统一的认真态度。这种解读是否准确暂且不论,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北京“鹰派”遏制台独的迫切心情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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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全国人大酝酿中的“国家统一法”,主要以49岁的湖北法学家、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元洲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促进法”(草案)为蓝本。这部在圈内广为流传的草案不但提出两岸实施“邦联制”构想,且设定了和平手段与非和平手段两种途径,并提出对分裂或破坏、妨碍统一的行为,实施“长期追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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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共分八章31条,约5000字,包括总则、和平统一的条件和特惠待遇、促进统一的经济贸易和货币金融措施、和平统一的两种方案、非和平统一的条件、办法及其他措施、奖励政策等,虽然不尽严谨,但基本具备了一部法律的构架和意涵,可以说为未来的“统一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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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建议追惩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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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明确提出,“和平统一”包括成立“台湾特别行政区”或组成“中华邦联共和国”,其邦联制由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各自具有高度自治的自主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终审权,又有得到双方认可,在国防、外交上一致对外的实体化邦联政府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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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同时规定了“非和平统一”的条件与办法,规定在台湾宣布独立或采取实质性步骤走向独立、外国武装干涉或侵占台湾、台湾当局无限期拖延或阻挠和平统一三种情况之一出现时,大陆可以依据本法规定,决定发动攻台的时间、地点和实施方案,无需经全国人大另外授权。而对台攻击将不限于使用传统火炮和常规武器,范围亦不限于金门、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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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提出,对一切旨在分裂中国或破坏、妨碍中国统一的行为予以“追惩”,上述罪行不管是否发生在中国领土,只要发生时其主体身分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中国籍居民,国家将“记录在案,长期追惩”,追惩时限为一百年。换言之,台湾民进党的几乎所有骨干以及海外台独、疆独、藏独分子都在追惩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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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案是有关两岸统一的最具法律意义的文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制订“统一法”全是利多。事实上,外界对“统一法”制订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为统一进程可能造成的障碍提出了诸多质疑。例如,有论者认为,“统一法”等于以统一时间表对抗台独时间表,主观上是为了遏制台独,但如果两岸都以法律形式明规定统独时间,那么双方在策略方面的选择空间将大为缩小,军事冲突的机会将相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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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另一些人士对“统一法”的法理及功效也不以为然,理由是,“统一法”是否有作用,有什么样的作用,以及能否有效执行等等,没有人能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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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除此,中国现行的宪法架构,已经涵盖统一的概念,如果要单独制定“统一法”,则会给人以叠床架屋之感,两者之间看似从属关系实则难以界定,此其一。其二,假如真的要制订“统一法”,势必要对统一的进程、步骤、方式等等加以明确,有关台独的定义及制裁手段恐怕也无法模糊,一旦台湾当局出现类似公投、修宪等去中国化等动作,北京要不要反应,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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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文发自纽约/ 伊铭/联合早报 </P>
制定统一法当然可行了。全国人大代表有几个反对 统一的?基本上没有。全国人民有几个反对统一的,只有极个别人。所以制定统一法绝对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