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些学者呼吁制订台湾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13:56
中国一些台湾问题专家和学者敦促政府制订威摄和遏制台独的反分裂、促统一法律,以法律而不是中央文件或领导人讲话的形式,来维护中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但是,台湾的大陆专家则认为,海峡两岸的各项事务应以政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大陆制订台湾基本法,不能反映台湾岛内民意,不会为台湾人民所接受。
<P>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教授说,长期以来,在台湾问题上,历届中国领导人,不是通过下达文件,就是以发表讲话的形式来表达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从来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徐博东教授说,面对陈水扁政府执政以来台独言论嚣张,中国制订反分裂或统一台湾法,既可以威摄和遏制台独势力,又可以从法理上作出相关规定,还可以体现中国在完善法治方面的进步。
<P>徐博东教授说,制订反分裂或统一台湾法,是中国领导人早就应该做的事。他举例说,陈水扁政府早已经提出了公投法, 赋予台独进行统独公投的法源基础,但是大陆却没有制止台独、制止分裂的法律,这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他说:“所以,随着台独势力的猖獗,大陆把对台工作的重心转向遏制台独,以各种手段来遏制台独,其中包括制订相关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制订一个相关法律,对遏制台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所以大陆很多学者一再呼吁要中共领导人要制订这样的一个法律。”
<P>还有学者认为应参照香港基本法的模式,制订台湾基本法,在反分裂,促统一的宗旨下,充分体现两岸统一后的台湾的地位以及台湾人民的权利义务。不过,徐博东教授认为,无论是台湾统一法,还是台湾基本法,虽然都是以反分裂,促统一为宗旨,但在法律的涵盖面方面,在具体的法律程序方面有其局限性。他说:“我是赞成反分裂法,我不赞成现在提统一法。因为现在对台工作的重心是反分裂,遏制台独。统一法好象现在大陆急于统一台湾似的。因为现在大陆并不急于统一台湾。”
<P>徐博东教授说,制订反分裂法,一方面针对台独势力,另一方面还可以涵盖反对西藏搞分裂,反对新疆东突搞分裂,具有普遍意义。但是统一法却不能涵盖并没有分裂出去的西藏和新疆。徐博东说,在宪法中,台湾的主权并没有分割,只是制权还没有统一起来。因此,他认为制订反分裂法比较准确,也符合大陆当前对台工作的重心,遏制台独的需要。
<P>徐博东教授还指出,如果要制订台湾基本法,就要跟台湾人民商量,台湾人民要参与,就象中国制订香港基本法时,香港人民要参与一样,不能大陆单方面制订。他说,虽然大陆人大政协中都有台湾代表团参政议政,但是他们并不能真正代表岛内人民的意愿。另外,他指出,香港基本法中虽然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但毕竟台湾和香港的历史和现状有很多不同,台湾是中国人在治理,而香港当年是英国人统治。
<P>*台学者:立法要让台湾人民参与*
<P>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陈志龙教授认为,大陆方面准备制订相关法律,为解决所谓的台湾问题作出法理依据,其目的是对陈水扁政府、对所谓的台独势力的一种宣示。陈志龙教授指出,从政治层面来说,海峡两岸的问题主要是政治问题,要通过双方协商和谈判来解决,法律方式是次要的。在法律层面,无论是统一法,反分裂法,或是台湾基本法,透过法律来解决政治层面、经济层面和现况,只是个未来的想法,很难说是否能产生实际的效果。他说:“仅仅透过一个法律其实是没有办法直接达到政治,经济和宪法的要求。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都是一样,只是宣示某个态度而已,做某一些意识形态的宣示。”
<P>陈志龙教授还指出,大陆制订台湾基本法,如果没有让台湾人民参与,跟他们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所谓的台湾基本法就不能代表台湾的民意:“欧洲有个新马克思学派,他们提出了共识理论。制订一个法规,必须要经过所有的参与者的共识。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定出了认同的问题,就会发生对立的问题。一边认为有效,但一边认为无效。这个规则是中国定的,要约束台湾,岛内根本不会认为这是个有效的立法。”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陈志龙教授认为,海峡两岸分治的现状只能透过双方的协商才能获得真正的解决。
<P>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教授说,在制订反对祖国分裂,促进祖国统一的法律中,应当规定一个时间表,但这个时间表应该是能自己掌握,自己解释的。他赞同的一种提法是,在本世纪头20年之内,不排除在此期间解决台湾问题。他说,这种提法伸缩性很大,不会捆住自己的手脚,如果台湾不独立,时间可以往后推,如果台湾宣布独立,台独时间表就是统一时间表。</P>中国一些台湾问题专家和学者敦促政府制订威摄和遏制台独的反分裂、促统一法律,以法律而不是中央文件或领导人讲话的形式,来维护中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但是,台湾的大陆专家则认为,海峡两岸的各项事务应以政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大陆制订台湾基本法,不能反映台湾岛内民意,不会为台湾人民所接受。
<P>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教授说,长期以来,在台湾问题上,历届中国领导人,不是通过下达文件,就是以发表讲话的形式来表达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从来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徐博东教授说,面对陈水扁政府执政以来台独言论嚣张,中国制订反分裂或统一台湾法,既可以威摄和遏制台独势力,又可以从法理上作出相关规定,还可以体现中国在完善法治方面的进步。
<P>徐博东教授说,制订反分裂或统一台湾法,是中国领导人早就应该做的事。他举例说,陈水扁政府早已经提出了公投法, 赋予台独进行统独公投的法源基础,但是大陆却没有制止台独、制止分裂的法律,这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他说:“所以,随着台独势力的猖獗,大陆把对台工作的重心转向遏制台独,以各种手段来遏制台独,其中包括制订相关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制订一个相关法律,对遏制台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所以大陆很多学者一再呼吁要中共领导人要制订这样的一个法律。”
<P>还有学者认为应参照香港基本法的模式,制订台湾基本法,在反分裂,促统一的宗旨下,充分体现两岸统一后的台湾的地位以及台湾人民的权利义务。不过,徐博东教授认为,无论是台湾统一法,还是台湾基本法,虽然都是以反分裂,促统一为宗旨,但在法律的涵盖面方面,在具体的法律程序方面有其局限性。他说:“我是赞成反分裂法,我不赞成现在提统一法。因为现在对台工作的重心是反分裂,遏制台独。统一法好象现在大陆急于统一台湾似的。因为现在大陆并不急于统一台湾。”
<P>徐博东教授说,制订反分裂法,一方面针对台独势力,另一方面还可以涵盖反对西藏搞分裂,反对新疆东突搞分裂,具有普遍意义。但是统一法却不能涵盖并没有分裂出去的西藏和新疆。徐博东说,在宪法中,台湾的主权并没有分割,只是制权还没有统一起来。因此,他认为制订反分裂法比较准确,也符合大陆当前对台工作的重心,遏制台独的需要。
<P>徐博东教授还指出,如果要制订台湾基本法,就要跟台湾人民商量,台湾人民要参与,就象中国制订香港基本法时,香港人民要参与一样,不能大陆单方面制订。他说,虽然大陆人大政协中都有台湾代表团参政议政,但是他们并不能真正代表岛内人民的意愿。另外,他指出,香港基本法中虽然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但毕竟台湾和香港的历史和现状有很多不同,台湾是中国人在治理,而香港当年是英国人统治。
<P>*台学者:立法要让台湾人民参与*
<P>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陈志龙教授认为,大陆方面准备制订相关法律,为解决所谓的台湾问题作出法理依据,其目的是对陈水扁政府、对所谓的台独势力的一种宣示。陈志龙教授指出,从政治层面来说,海峡两岸的问题主要是政治问题,要通过双方协商和谈判来解决,法律方式是次要的。在法律层面,无论是统一法,反分裂法,或是台湾基本法,透过法律来解决政治层面、经济层面和现况,只是个未来的想法,很难说是否能产生实际的效果。他说:“仅仅透过一个法律其实是没有办法直接达到政治,经济和宪法的要求。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都是一样,只是宣示某个态度而已,做某一些意识形态的宣示。”
<P>陈志龙教授还指出,大陆制订台湾基本法,如果没有让台湾人民参与,跟他们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所谓的台湾基本法就不能代表台湾的民意:“欧洲有个新马克思学派,他们提出了共识理论。制订一个法规,必须要经过所有的参与者的共识。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定出了认同的问题,就会发生对立的问题。一边认为有效,但一边认为无效。这个规则是中国定的,要约束台湾,岛内根本不会认为这是个有效的立法。”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陈志龙教授认为,海峡两岸分治的现状只能透过双方的协商才能获得真正的解决。
<P>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教授说,在制订反对祖国分裂,促进祖国统一的法律中,应当规定一个时间表,但这个时间表应该是能自己掌握,自己解释的。他赞同的一种提法是,在本世纪头20年之内,不排除在此期间解决台湾问题。他说,这种提法伸缩性很大,不会捆住自己的手脚,如果台湾不独立,时间可以往后推,如果台湾宣布独立,台独时间表就是统一时间表。</P>
<P>讨厌作秀。</P><P>以前苏联有个光头戈哥爱作秀,把国家作没了。</P><P>现在一群垃圾学者尽拣西方的洋垃圾,什么时候把领导们诱得也开始和扁扁一样天天忙着作秀了,台湾问题就解决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