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使用小金库吃喝严重者将被开除党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27:39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24/023718495500.shtml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昨天公布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党内法规中对“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比较原则,致使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如何适用党纪处分规定往往执纪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小金库”问题的有效治理。“但该解释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使得‘小金库’治理工作有了专门的规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该解释使治理“小金库”由一种短期的行为,转变为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为。

  根据解释,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样对于使用“小金库”款项滥发奖金福利、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处分依据都予以明确。该解释还区分不同情况界定了从重处分,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分的相关政策界限。此外,针对顶风违纪行为,该解释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解释追究纪律责任。

  汪玉凯认为,这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有利于执纪实践中准确定性量纪。

  新闻附件·部分解释内容

  ☆本解释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解释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从重处理。

  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的,可以免予处分。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严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后再设立或者变换方式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本解释追究责任。http://news.sina.com.cn/c/2009-08-24/023718495500.shtml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昨天公布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党内法规中对“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比较原则,致使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如何适用党纪处分规定往往执纪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小金库”问题的有效治理。“但该解释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使得‘小金库’治理工作有了专门的规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该解释使治理“小金库”由一种短期的行为,转变为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为。

  根据解释,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样对于使用“小金库”款项滥发奖金福利、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处分依据都予以明确。该解释还区分不同情况界定了从重处分,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分的相关政策界限。此外,针对顶风违纪行为,该解释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解释追究纪律责任。

  汪玉凯认为,这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有利于执纪实践中准确定性量纪。

  新闻附件·部分解释内容

  ☆本解释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解释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从重处理。

  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的,可以免予处分。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严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后再设立或者变换方式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本解释追究责任。
肆意浪费国家和人民的金钱,这难道不是在对国家和人民犯罪吗?!!!
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情节不严重还是没问题的
怎样才算严重?
怪不得有这么多人就算没有理想也要入D,除了有机会捞钱外,出了事还可以消罪,真好啊!
党籍,好一个护身符。
能有钱设小金库, 就一定是有钱没入账. 这个本身就是做假账行为.;P
呵呵,什么样才是严重呢?
什么叫严重?干脆列个国家标准,GBFB0001号
难道GCD的DJ比法律还大
顶P用,文件都出台三百多个了,眼皮子底下的中央部委还有国企总部都管不了
D内廉政的方法就是把犯了严重错误的人开除D籍
坚持在法律正义的审判前夕避免出现D员身份被告
D员身份是护身符啊,真好,真好{:3_77:}
没用的{:3_87:}
happywar 发表于 2009-8-24 09:26
这个事国家机密,屁民该干嘛干嘛去!
以党代法  何时到头?
屁用没有的东西,也就斧头帮整天出这个玩意。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样对于使用“小金库”款项滥发奖金福利、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处分依据都予以明确。该解释还区分不同情况界定了从重处分,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分的相关政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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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只看标题的真还不少
肥兔子 发表于 2009-8-24 13:23
意思是说当官的吃喝没事。
所有的小金库必须归入大金库。要用就用大金库,而且不要太严重!
建党快90年了吧,唉,不说了。
先抓几个试下看
没办法   90年代的时候  各单位有小金库是秘密的  后来国家又开始明文规定不允许个国有企业建立小金库
       呵呵  现在小金库变成合法的了   呵呵 一步一步的向后退   也许再过10年就变成
      不允许将小金库的钱往家搬了
   突然想起来  海关大楼上的标语   不允许工作人员参与走私活动
小金库合法化。。。。。。。。。。
反正管不好 干脆不管了
受不了1 发表于 2009-8-24 17:38
鬼子进村  打枪的不要

允许存在小金库
允许进行合理使用
但是不能出头
枪打出头鸟
这个,明显一个逻辑漏洞。
从道理上讲啊,小金库是不应该存在的,所以用小金库的钱做什么都是不应该的。现在只强调吃喝,难道干别的就可以了么?
一个党籍就换来一个小金库,怪不得大家都挤着进呀
吃喝不成,玩乐可否?
滑稽啊 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是暗示
“你们挥霍就挥霍了 别太出格就行 网络时代刁民太多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于法律.............不推翻xxx还真不能建立法治社会啊.....
严重者开除党籍,,就是还可以建小库库
此贴关乎生死存亡,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