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盐致病 卫生部从明年下调食盐加碘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1:23:12
7月31日,本刊封面文章《碘盐致病疑云》,用14个版的深度报道,首次提出“食盐加碘政策导致甲状腺病高发”的疑问,引发了全民对食盐加碘政策大讨论。十多天之后,卫生部通过《人民日报》回应此说,并表示从明年开始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

15年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在十几天就得到改变,这让一直关注碘盐政策的杭州市民崔功浩觉得有些意外。

8月13日,卫生部通过《人民日报》回应了近期舆论关注的“食盐加碘过量导致甲状腺疾病”的质疑。卫生部专家称,将于明年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今后补碘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

此前7月31日,本刊封面报道《碘盐致病疑云》,提出了“补碘过量导致甲状腺疾病高发”的疑问。此说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得到舆论关注,在网易等网站,跟帖达数千条;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媒体先后跟进。

8月18日,凤凰网在6418个网民中调查,结果显示80%的人认为取消食盐强制加碘是可行的,另有84%的人表示,今后会减少吃碘盐。

虽然在卫生部宣布碘盐浓度下调的同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认为:“甲状腺癌与食盐加碘有关”的说法缺乏证据。但这位已经跟踪碘盐政策许久的专家表示,此次调整的依据是该实验室的长年全国监测结果。

8月14日,她在接受南都周刊独家采访时表示,“通过1995年以来的全民食盐加碘,我国的碘缺乏已经在大多数地区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已经有27个省达到了消除或基本消除的标准,在病情迅速下降的情况下,有必要考虑长远的,维持人群合理的碘营养水平的量。”

各省自定加碘浓度

李素梅透露,此次碘盐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适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做出适当调整,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这次调整改变了碘盐政策“一刀切”现状,将考虑对普通成人和对碘比较敏感人群的需求,而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仍将是碘营养监测的重点人群。卫生部专家介绍:“下调以后,还要通过长期的跟踪监测,了解这部分人群会不会因为食盐加碘浓度下调,引起轻度碘缺乏。”

李素梅所在的专家组,建议将碘盐浓度下调至20-30毫克/公斤,各省根据监测结果,可以因地制宜,来制定自己省的食盐加碘浓度。目前此建议已经上交卫生部,正按程序报送食品添加剂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核。

加碘如何成为国策

中国最早通过食盐加碘防治甲状腺疾病的努力,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著名内分泌学家、天津医科大学创始人朱宪彝带领的研究队伍,率先发现了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广泛存在,这种疾病由于缺碘引起。朱宪彝以中央“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的身份向中央建议,实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策略,被政府采纳。中国政府于1960-1970年代开始在北方、1980年代开始在南方中、重度碘缺乏地区,先后实行了食盐加碘措施。

1980-1990年代,继朱宪彝之后,马泰教授又带领天津医科大学的科研队伍在北京、上海、西安、福州、哈尔滨等十大城市进行了调研,该研究最终建议全民食用加碘盐,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1991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上签字,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到2000年实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政治承诺。为此,1993年国务院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际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全民加碘政策由此成为国策。

李素梅认为应当客观看待全民补碘政策。“当初国家实施全民普遍加碘,是因为我国普遍的地球化学性缺碘,是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公共卫生危害。全民食盐加碘有效地解决了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历史地看待,全民食盐加碘是科学的。”她所在的国家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1995年,目前隶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主要职能是配合卫生和盐业管理部门消除碘缺乏病。

“做出调整是势在必行的”

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李素梅也坦承当初国家的政策有“一刀切”之嫌,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做出调整是势在必行的”。

其实早在10年前,吉林省就已经提出“应注意碘过多危害”,但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公众对此方面知识也无从得知。

此前碘盐政策最受诟病的正是政策的“一刀切”。一些专家指出,各地的“碘情”十分复杂,一些地区高碘、缺碘、适碘区域混杂存在,沿海和内地、高碘和低碘地区应该有所区别。

凤凰网的“全民补碘十五年”专题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居民为主。这些省份是此前质疑碘盐政策最强烈的地区。

在浙江,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内容包括:家庭食用盐的碘含量定量检测,生活饮用水碘含量,成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的尿碘含量。目前,浙江已经走访1.7万人,调查数据预计10月出炉。在媒体重点关注的杭州,当地疾控中心专家认为,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

吉林、江西、江苏、天津、福建等地的碘营养水平也正在调查之中,是否调整食盐加碘浓度?调整多少?卫生部门尚在讨论中。碘营养水平是否过高,碘摄入量过高是否导致甲状腺疾病?最受关注的这两个问题有望通过此次调查获得可供参考的结果。

李素梅介绍,在全国层面上,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有一个全面的监测系统,目前正在争取把监控范围缩小到县,同时每隔两三年还要在全国调查人群的病体状况。

碘盐和无碘盐自愿选择

此次碘盐政策大讨论,也引发了对中国盐业体制的探讨。

国务院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对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区,没有必要推行碘盐。不过大量地区反馈的信息表明,一些高碘地区买不到非碘盐。2008年全国碘盐监测报告显示,北京和福建的无碘食盐率仅为25%和22.67%。

中国食盐由盐业公司专营,实施统购统销,与非碘盐相比,碘盐售价高出不少。有媒体反映,一些原本不需要碘盐的高碘地区,也被盐业部门强行推广碘盐。2005年河南省卫生部门将商丘市列为高碘地区,要求盐业部门“停止供应碘盐”,盐业公司在很长时间内未予理睬。

一位地方疾控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在碘盐政策的实际执行中,卫生部门与盐业部门之间诉求并不一致。“卫生部门毕竟是政府部门,着眼点在于公共卫生政策,而盐业部门既是行政机构又是企业,很难保证其不以利益最大化为诉求。”

一位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在博客上发表了《对盐业体制改革研究的看法》一文,提出了对盐业部门的深刻质疑:“短短十年,盐业由一个普通的营销公司变成食盐垄断集团。是谁让盐业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不但没有淹死,而且发展壮大了呢?是碘缺乏病!”该博文被一家媒体发现之后,在网络上广为转载,博主的身份在该记者的采访中得到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证实。本刊记者于8月18日再次登录该博客时,此博文已被删除。

不过,碘盐政策调整方案从出台到执行尚需时日。李素梅表示,在新的政策颁布之前,购买无碘盐依然需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具体调整都需要科学地论证。

李素梅同时向《南都周刊》透露,卫生部专家组也在考虑在一些地区,特别是沿海和大城市,将来实行碘盐和无碘盐自愿选择的制度。“我们今后可能会先进行试点,在北京或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社区里进行观察。”她说,目前开展试点研究的工作,已经列入卫生部最重要的工作日程当中。(感谢钱江晚报王蕊对报道提供帮助)

http://discover.news.163.com/09/0821/11/5H84F7PD000125LI.html7月31日,本刊封面文章《碘盐致病疑云》,用14个版的深度报道,首次提出“食盐加碘政策导致甲状腺病高发”的疑问,引发了全民对食盐加碘政策大讨论。十多天之后,卫生部通过《人民日报》回应此说,并表示从明年开始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

15年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在十几天就得到改变,这让一直关注碘盐政策的杭州市民崔功浩觉得有些意外。

8月13日,卫生部通过《人民日报》回应了近期舆论关注的“食盐加碘过量导致甲状腺疾病”的质疑。卫生部专家称,将于明年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今后补碘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

此前7月31日,本刊封面报道《碘盐致病疑云》,提出了“补碘过量导致甲状腺疾病高发”的疑问。此说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得到舆论关注,在网易等网站,跟帖达数千条;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媒体先后跟进。

8月18日,凤凰网在6418个网民中调查,结果显示80%的人认为取消食盐强制加碘是可行的,另有84%的人表示,今后会减少吃碘盐。

虽然在卫生部宣布碘盐浓度下调的同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认为:“甲状腺癌与食盐加碘有关”的说法缺乏证据。但这位已经跟踪碘盐政策许久的专家表示,此次调整的依据是该实验室的长年全国监测结果。

8月14日,她在接受南都周刊独家采访时表示,“通过1995年以来的全民食盐加碘,我国的碘缺乏已经在大多数地区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已经有27个省达到了消除或基本消除的标准,在病情迅速下降的情况下,有必要考虑长远的,维持人群合理的碘营养水平的量。”

各省自定加碘浓度

李素梅透露,此次碘盐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适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做出适当调整,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这次调整改变了碘盐政策“一刀切”现状,将考虑对普通成人和对碘比较敏感人群的需求,而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仍将是碘营养监测的重点人群。卫生部专家介绍:“下调以后,还要通过长期的跟踪监测,了解这部分人群会不会因为食盐加碘浓度下调,引起轻度碘缺乏。”

李素梅所在的专家组,建议将碘盐浓度下调至20-30毫克/公斤,各省根据监测结果,可以因地制宜,来制定自己省的食盐加碘浓度。目前此建议已经上交卫生部,正按程序报送食品添加剂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核。

加碘如何成为国策

中国最早通过食盐加碘防治甲状腺疾病的努力,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著名内分泌学家、天津医科大学创始人朱宪彝带领的研究队伍,率先发现了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广泛存在,这种疾病由于缺碘引起。朱宪彝以中央“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的身份向中央建议,实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策略,被政府采纳。中国政府于1960-1970年代开始在北方、1980年代开始在南方中、重度碘缺乏地区,先后实行了食盐加碘措施。

1980-1990年代,继朱宪彝之后,马泰教授又带领天津医科大学的科研队伍在北京、上海、西安、福州、哈尔滨等十大城市进行了调研,该研究最终建议全民食用加碘盐,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1991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上签字,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到2000年实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政治承诺。为此,1993年国务院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际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全民加碘政策由此成为国策。

李素梅认为应当客观看待全民补碘政策。“当初国家实施全民普遍加碘,是因为我国普遍的地球化学性缺碘,是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公共卫生危害。全民食盐加碘有效地解决了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历史地看待,全民食盐加碘是科学的。”她所在的国家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1995年,目前隶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主要职能是配合卫生和盐业管理部门消除碘缺乏病。

“做出调整是势在必行的”

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李素梅也坦承当初国家的政策有“一刀切”之嫌,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做出调整是势在必行的”。

其实早在10年前,吉林省就已经提出“应注意碘过多危害”,但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公众对此方面知识也无从得知。

此前碘盐政策最受诟病的正是政策的“一刀切”。一些专家指出,各地的“碘情”十分复杂,一些地区高碘、缺碘、适碘区域混杂存在,沿海和内地、高碘和低碘地区应该有所区别。

凤凰网的“全民补碘十五年”专题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居民为主。这些省份是此前质疑碘盐政策最强烈的地区。

在浙江,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内容包括:家庭食用盐的碘含量定量检测,生活饮用水碘含量,成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的尿碘含量。目前,浙江已经走访1.7万人,调查数据预计10月出炉。在媒体重点关注的杭州,当地疾控中心专家认为,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

吉林、江西、江苏、天津、福建等地的碘营养水平也正在调查之中,是否调整食盐加碘浓度?调整多少?卫生部门尚在讨论中。碘营养水平是否过高,碘摄入量过高是否导致甲状腺疾病?最受关注的这两个问题有望通过此次调查获得可供参考的结果。

李素梅介绍,在全国层面上,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有一个全面的监测系统,目前正在争取把监控范围缩小到县,同时每隔两三年还要在全国调查人群的病体状况。

碘盐和无碘盐自愿选择

此次碘盐政策大讨论,也引发了对中国盐业体制的探讨。

国务院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对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区,没有必要推行碘盐。不过大量地区反馈的信息表明,一些高碘地区买不到非碘盐。2008年全国碘盐监测报告显示,北京和福建的无碘食盐率仅为25%和22.67%。

中国食盐由盐业公司专营,实施统购统销,与非碘盐相比,碘盐售价高出不少。有媒体反映,一些原本不需要碘盐的高碘地区,也被盐业部门强行推广碘盐。2005年河南省卫生部门将商丘市列为高碘地区,要求盐业部门“停止供应碘盐”,盐业公司在很长时间内未予理睬。

一位地方疾控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在碘盐政策的实际执行中,卫生部门与盐业部门之间诉求并不一致。“卫生部门毕竟是政府部门,着眼点在于公共卫生政策,而盐业部门既是行政机构又是企业,很难保证其不以利益最大化为诉求。”

一位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在博客上发表了《对盐业体制改革研究的看法》一文,提出了对盐业部门的深刻质疑:“短短十年,盐业由一个普通的营销公司变成食盐垄断集团。是谁让盐业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不但没有淹死,而且发展壮大了呢?是碘缺乏病!”该博文被一家媒体发现之后,在网络上广为转载,博主的身份在该记者的采访中得到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证实。本刊记者于8月18日再次登录该博客时,此博文已被删除。

不过,碘盐政策调整方案从出台到执行尚需时日。李素梅表示,在新的政策颁布之前,购买无碘盐依然需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具体调整都需要科学地论证。

李素梅同时向《南都周刊》透露,卫生部专家组也在考虑在一些地区,特别是沿海和大城市,将来实行碘盐和无碘盐自愿选择的制度。“我们今后可能会先进行试点,在北京或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社区里进行观察。”她说,目前开展试点研究的工作,已经列入卫生部最重要的工作日程当中。(感谢钱江晚报王蕊对报道提供帮助)

http://discover.news.163.com/09/0821/11/5H84F7PD000125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