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了个鹅蛋女 真是丑陋 败坏政府形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48:35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imvZTD6Hjo


说一个小女孩在街上骑车 和一辆广本发生了碰撞,我没看见是谁碰谁,无法判断是谁的责任广本上面的女人 下来给了小女孩一巴掌,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围了3-4个小时(好佩服她的肾 3-4个小时厕所都不上么)来了一群警察把她的车围住不让群众靠近 后来总算是冲出群众的包围 走了,最后一个警察拿着对讲机 报平安+群众的汉骂声。

这事被湖北的经世直播报道了。

1、这女的打小孩子不算故意伤害么
2、这是交通事故来那么多巡警干什么,应该是交警管的事情啊
3、鹅蛋是政府政法牌照,若是公务员必须进行党纪国法处理,若不是公务员,请解释她为什么在车上
4、政府的危机公关太差劲,老是想捂着盖着,简直是鸵鸟战术,骗了自己,伤了群众的心,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5、谁打我孩子 我就打谁 管你是谁!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imvZTD6Hjo


说一个小女孩在街上骑车 和一辆广本发生了碰撞,我没看见是谁碰谁,无法判断是谁的责任广本上面的女人 下来给了小女孩一巴掌,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围了3-4个小时(好佩服她的肾 3-4个小时厕所都不上么)来了一群警察把她的车围住不让群众靠近 后来总算是冲出群众的包围 走了,最后一个警察拿着对讲机 报平安+群众的汉骂声。

这事被湖北的经世直播报道了。

1、这女的打小孩子不算故意伤害么
2、这是交通事故来那么多巡警干什么,应该是交警管的事情啊
3、鹅蛋是政府政法牌照,若是公务员必须进行党纪国法处理,若不是公务员,请解释她为什么在车上
4、政府的危机公关太差劲,老是想捂着盖着,简直是鸵鸟战术,骗了自己,伤了群众的心,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5、谁打我孩子 我就打谁 管你是谁!
莫图莫真相。
布衣鲜卑 发表于 2009-8-19 14:51


大哥上面有视频啊 你点开看
看了,没想法,开GA牌照车的人,你小老百姓能讲啥子,就当场击毙算了,反正TG有的是狗,死一两条TG不心疼!
我天天掂着根铁棍
就等那辆车
天天看着
我也不打你

哪天喝醉酒或心情不好就有机会了
多行不义必自闭,迟早要被革命的
至少,不要指望那些围观的群众以后对TG,对ZF有什么好感了

人都是自己做出来的事情
这是交通事故来那么多巡警干什么,应该是交警管的事情啊
-------------------------
我们这以前交巡警是一个机构,现在不大了解。。
“5、谁打我孩子 我就打谁 管你是谁!”,说这话的人也配讲“党纪国法”?
武汉人果然喜欢看热闹,而且还逢人就讲的津津有味。。。
m_sy 发表于 2009-8-19 17:31
全国人民都爱看.街上匆匆的行人!一到有事情都变闲人了.里三层外三层的.我想看都挤不进去!
我都能想出来那几句汉骂,很有杀伤力.骂出来很顺口!!解气!
联系到交警被军人打的事件
嘿,不知道说啥
政府自己败坏自己形象,别赖何人
好凶悍的女公仆啊:@
女车主,打人伤害他人身体。
女孩,公路上不准骑单车吧。刮到人家的车也有责任吧。
那个父亲调动围观者围堵这也是不对的。把单车放在汽车上面还坐在汽车上面
可是要赔偿的。

仅按司法而言。女孩违反交通规则,并挂花汽车,应该处于罚款并
教育。对女孩父亲就可大可小了,大了就是挑动不明围观者围堵,
犯了刑法。小的就是破坏他人财产。对那个女车主,则伤害他人
身体,也是刑法。对媒体而言,报道中加以个人情感挑逗群众
不良情感,应警告此电台及处分报道者。

:D
.....
bizon 发表于 2009-8-19 15:06

你的视频挂了,根本点不进去
apirlshide 发表于 2009-8-19 19:16

这个可算绝对公正了啊,不过大概只有包龙图、海刚峰在世,才可能做到吧。:D
15# apirlshide
“仅按司法而言。女孩违反交通规则,并挂花汽车,应该处于罚款并教育。”
你平时大概不大开车的。
虽然自行车不能骑在机动车道上,但是如果和机动车撞了90%是机动车主责。从来没看到过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罚啥款的情况,都是机动车赔偿非机动车就是赔多赔少的区别。
就算是高架,高速上撞了也要赔钱的,不过这就万把块封顶了。
starbaby2007 发表于 2009-8-20 00:44
不是吧,只要不是机动车撞上自行车的,自行车没摔倒,车上的人没受到伤害,自行车擦了机动车,机动车应该没有责任。
不管怎么说,谁要是对我的父母孩子妻子动手。我可不管她鹅蛋不鹅蛋,明着不好办,暗地里也得收拾。这个问题不要谈什么法律不法律。孩子有问题,可以找父母,可以叫警察,但动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当然也不是完全的无原则,孩子如果学坏侵犯他人时被打,要考虑考虑。但本贴提到的这种情况不需要)
没开过车吧。现在开车的是弱势群体。我刚买车那时候,停着车被逆向骑车的撞,叫了警察,最后还被讹去百十块。
kaka22 发表于 2009-8-20 06:43

遮风避雨,夏凉冬暖,铁壳包肉,马力澎湃,做一回弱势群体就做一回吧,人不是野生动物,最好不要赢者通吃,不然就是畜生啊。
造汽 发表于 2009-8-20 08:07
中国是这样的,反正机动车有保险陪酒陪吧。
但出国的话还是要注意车辆,西方国家不是斑马线上的被车撞了真的是白撞。很多非主干道很长距离都不画线也没有信号灯的,对行人过马路的要求也是LOOKRIGHT人让车的。有斑马线或信号灯的地方,车会早早停下来等人过去。所以也没听说有碰瓷这个行当。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8-19 23:26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imvZTD6Hjo

把这个粘进地址栏 点确认就行
基本上发生围观就会来巡警,不信的可以试试,最近各地都在搞维稳。
巡警的想法也很简单,车主走了这个地方的事情就平了,周围的群众几乎都是在扯淡的,没啥好谈的。真想说理也得去局子里。
我也来围观一下
wonert1 发表于 2009-8-20 08:51

维护的是表面的稳定,今天这样平了 明天这样平了 后天呢

如同对付哈密瓜小偷一样,每次都是把赃物退了就放了,结果他们有收敛么
  没图没真相...........另外,如果她只是打小女孩一巴掌的话,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除非证明这一巴掌把小女孩达成轻伤以上);最多最都构成侮辱罪,而且侮辱罪是不告不理的罪名,除非小女孩的家长去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依然不受刑事追究,而且看本案的情形,构成侮辱罪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之低。
应该人肉搜索,
  另外,本事件仅仅是最普通的民事纠纷,甚至民事纠纷都不够格,赔礼道歉也就是如此了。

  一些人的愤怒被网络放大了而已。
狗官。。。赶紧放人走了。
网络暴民就是这样,本帖可以证明.
网络暴民就是这样,本帖可以证明.

~~~~~~~~~~~~~~~~~~~~~~~~~~~~~~~~~
世人皆醉你独醒
31# ytgk9999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
这应该是一个疑是政府高级公务员的低素质被网络曝光了而已

她打小女孩是因,群众骂她是果
怎么能本末倒置,打一巴掌不算故意伤害,不算侮辱,什么都不算,那好吧以后到街上随便打巴掌吧
如果她没打人,群众骂她 那群众才是暴民
结果是她打了人,还在警察的保护下走了,那群众就是P民
政府的公信力被撕得粉碎。
wawo 发表于 2009-8-20 13:13


媒体就是用来曝光的,任何一个新闻事件都是要被放大的,
你说大家是网络暴民 那好吧取消报纸 取消网络 取消新闻采访 取消一切公共媒体传播途径 不许评论任何事情 大家只需工作 拿钱 吃饭 睡觉。
wawo 发表于 2009-8-20 13:13


再回你一句名言 “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楼上说的不错
一语不合心意,就一巴掌伺候,这普通人也不能干的事情,况且开着GA牌照的车出来的,对于吃着我们 喝着我们的政府部门的人员,更应该从严从难进行惩治,无它,谁叫你吃着百姓家的饭,不愿受气的,好办,脱了公家衣,随你!
坦白说,换一个不是公务员的武汉悍妇,这女娃估计也得挨一巴掌。武汉有些女人那是不分职业的彪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