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星事故图还原保时捷的25+X米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40:5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0ejbl.html
愤怒无济于事,调侃警方则会被跨省甚至跨宇宙追捕,剩下的好像只有一件事可做:科学实证。本着科学的发展观,让我们来科学实证一下:



因为杭州警方给出的视频少了事发最关键的29秒,而且重金安置的天网系统却画面不清,赵野松队长及刘诚民检察长口头表达也很含混,导致很多人至今都不明白当时的情景。好在我们搞到一幅卫星事故处理图例,还特意把卫星图顺时针旋转了90度(画的右向为北、左向为南),这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们能配合上之前看过的视频搞清事故的路线,我想,看了这幅卫星事故图解及魏志刚车速物理分析后,大家一定会明白这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画面上大写的A、B、C、D分别是遇难者马芳芳在她十六岁短暂人生中最后的四个落脚点,A:她从警方视频中出现的地方,然后她缓缓前行(姑且认同模糊不清的她就是马芳芳);B:她前行(由北向南)了十余米后消失在警方视频画面之处;C:她横穿或斜穿到对面(也就是警方所说的斑马线南侧10米之处)被撞飞;D:由左向右(也就是由南向北)急驶的保时捷刹车停止点,不远处是她被撞飞之后飞行至少三十米人生最后落点。



我想凡仔细分析过视频和掌握了报道的人们肯定会认同这个路线的,我们把保时捷撞人的C到最终停下来的地方D详细解构a+b+c+d=25米(如图),问题来了,难道保时捷真是刹车后滑行了25米吗,在撞人瞬间保时捷的车速到底是多少?真实的刹车滑行距离是映证真实车速极重要的依据。



一、杭州警方赵队长说,魏志刚时速应为74Km/h-83Km/h。但我不相信,因为根据保时捷公司提供该款保时捷车的官方数据,在100Km/h速度情况下,该款车刹车滑行距离为36米,如果我们根据保时捷官方所提供数据,再用运动学公式来计算的话(为末速度,为初始速度,a为制动加速度,S为行驶距离),就会惊讶地发现——如果魏志刚当时车速为83Km/h时,刹车距离应为24.3米,在74Km/h的时速下刹车距离则应为19.37米,如果按杭州警方给公众出示的那么慢的车速,魏志刚均不可能滑行至25米,除非马芳芳真的练了吸星大法之类的神功助滑了好几米。为了保险,我们还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来推算保时捷当时车速,按照25米刹车距离,同样的运动学公式可计算出当时的保时捷时速至少应为84Km/h,魏志刚当时的车速大大超过了警方所说的低线74Km/h,也略高于高线的83Km/h,所以警方之前关于车速的说法是不严谨的。我们知道,由于空气阻力、路面磨擦系数等原因,实际速度可能还会略高于我们的分析数据。



二、坊间有人也在推算遇难者体重45公斤会减损车速,公平地说,经计算车损耗(转移给女孩)的动量为351Kg•m/s,但由于该款保时捷自重达2.5吨,所以被损耗的车速其实没有外界想像那么大,准确来说,在没撞上该女子瞬间的时速应为84.5Km/h。但即便如此,保时捷车速也高于杭州警方所说的74Km/h和83Km/h。虽然对于肉眼而言这1.5Km/h不算什么,但作为专业交管部门为何出现这样的纰漏?一定要压制在90Km/h之内,这是不是为了以后庭审时候打下的伏笔?这个我不是十分明白,请警方以正视听。



三、比起这一点,上面的都不重要了,我想很多人遗忘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而这个事实对于判断魏志刚以什么速度冲向马芳芳非常重要——魏志刚真实的刹车距离,我认为肯定不止25米,之前流传的25米只是按警方所说的撞人地点到最终落点计算得来的,但这很不准确,因为凡有开车经验的人都知道,魏志刚不可能是直到撞上了马芳芳时才开始刹车的,如这样,那么他就不是酒后驾驶,而是严重醉酒驾驶了,而醉酒驾驶该如何论处我想警方和法官大人是很拎得清的;事发当时更有可能的是,他是忽然看到前方不远处有行人开始刹车但已不及,撞上了,所以当时他的刹车距离不止上述的25米,而是25+X米,而25+X米的刹车距离意味着他冲向斑马线的速度将更惊人,车速当然要快过刹车距离只有25米,不管马芳芳是不是在斑马线上都会被撞飞,张芳芳李芳芳也会被撞飞。遗憾的是,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巧妙地回避了轻易就能勘验出来的轮胎刹车痕迹是多少米,却转移注意力地说马芳芳未走斑马线及那个74-83Km/h的车速,杭州警方的呼叫转移玩得很专业,但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很不对的。经过我们计算,如果保时捷当时的反应距离为3米处踩刹车(其实我不信魏志刚这么近才看清车前有人,要不是高度近视,要不就是深度醉酒),则当时在路面行驶时速已经达到89.37Km/h;若在离马芳芳4米处踩刹车,则已经达到90.94Km/h;若为5米处踩刹车,则时速已经达到92.52Km/h.或为10米处踩刹车,则时速肯定达到100Km/h了……那个X到底是多少米,我也不知道,这个答案只有杭州警方回答。



我想,大家大致已明白魏志刚当时驾驶着保时捷的车速肯定不止警方所说的74-83Km/h了,而是等于或大于时速90Km/h,而莫干山那条路限速为60Km/h,这就是超速高达50%。



还有一些证据会表明保时捷实际速度更快,比如空气阻力,地面磨擦力,体重约四十五公斤的马芳芳飞行三十米,以及为什么按警方规定在闹市区一定是360度全方位的天网摄像头,偏偏在事故发生的29秒钟没有了……这些都不用说了,没有警方的视频,请大家睁开眼睛看看这幅卫星俯拍的图例吧,再想想那个25+X米中的X到底是多少。



那张卫星图感谢我的朋友小党老师,那些数学公式感谢北京邮电大学的宋亚丁先生和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的侯亮先生,此致,敬礼。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这些数据和图例可能在警方专业的技术下不值一哂,所以警方就更有必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数据,你们来证明我们的荒谬对于本案是非常必要的,但一定也要用公平公开公正的科学实证来说服我们,而不要跨省追捕。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0ejbl.html
愤怒无济于事,调侃警方则会被跨省甚至跨宇宙追捕,剩下的好像只有一件事可做:科学实证。本着科学的发展观,让我们来科学实证一下:



因为杭州警方给出的视频少了事发最关键的29秒,而且重金安置的天网系统却画面不清,赵野松队长及刘诚民检察长口头表达也很含混,导致很多人至今都不明白当时的情景。好在我们搞到一幅卫星事故处理图例,还特意把卫星图顺时针旋转了90度(画的右向为北、左向为南),这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们能配合上之前看过的视频搞清事故的路线,我想,看了这幅卫星事故图解及魏志刚车速物理分析后,大家一定会明白这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画面上大写的A、B、C、D分别是遇难者马芳芳在她十六岁短暂人生中最后的四个落脚点,A:她从警方视频中出现的地方,然后她缓缓前行(姑且认同模糊不清的她就是马芳芳);B:她前行(由北向南)了十余米后消失在警方视频画面之处;C:她横穿或斜穿到对面(也就是警方所说的斑马线南侧10米之处)被撞飞;D:由左向右(也就是由南向北)急驶的保时捷刹车停止点,不远处是她被撞飞之后飞行至少三十米人生最后落点。



我想凡仔细分析过视频和掌握了报道的人们肯定会认同这个路线的,我们把保时捷撞人的C到最终停下来的地方D详细解构a+b+c+d=25米(如图),问题来了,难道保时捷真是刹车后滑行了25米吗,在撞人瞬间保时捷的车速到底是多少?真实的刹车滑行距离是映证真实车速极重要的依据。



一、杭州警方赵队长说,魏志刚时速应为74Km/h-83Km/h。但我不相信,因为根据保时捷公司提供该款保时捷车的官方数据,在100Km/h速度情况下,该款车刹车滑行距离为36米,如果我们根据保时捷官方所提供数据,再用运动学公式来计算的话(为末速度,为初始速度,a为制动加速度,S为行驶距离),就会惊讶地发现——如果魏志刚当时车速为83Km/h时,刹车距离应为24.3米,在74Km/h的时速下刹车距离则应为19.37米,如果按杭州警方给公众出示的那么慢的车速,魏志刚均不可能滑行至25米,除非马芳芳真的练了吸星大法之类的神功助滑了好几米。为了保险,我们还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来推算保时捷当时车速,按照25米刹车距离,同样的运动学公式可计算出当时的保时捷时速至少应为84Km/h,魏志刚当时的车速大大超过了警方所说的低线74Km/h,也略高于高线的83Km/h,所以警方之前关于车速的说法是不严谨的。我们知道,由于空气阻力、路面磨擦系数等原因,实际速度可能还会略高于我们的分析数据。



二、坊间有人也在推算遇难者体重45公斤会减损车速,公平地说,经计算车损耗(转移给女孩)的动量为351Kg•m/s,但由于该款保时捷自重达2.5吨,所以被损耗的车速其实没有外界想像那么大,准确来说,在没撞上该女子瞬间的时速应为84.5Km/h。但即便如此,保时捷车速也高于杭州警方所说的74Km/h和83Km/h。虽然对于肉眼而言这1.5Km/h不算什么,但作为专业交管部门为何出现这样的纰漏?一定要压制在90Km/h之内,这是不是为了以后庭审时候打下的伏笔?这个我不是十分明白,请警方以正视听。



三、比起这一点,上面的都不重要了,我想很多人遗忘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而这个事实对于判断魏志刚以什么速度冲向马芳芳非常重要——魏志刚真实的刹车距离,我认为肯定不止25米,之前流传的25米只是按警方所说的撞人地点到最终落点计算得来的,但这很不准确,因为凡有开车经验的人都知道,魏志刚不可能是直到撞上了马芳芳时才开始刹车的,如这样,那么他就不是酒后驾驶,而是严重醉酒驾驶了,而醉酒驾驶该如何论处我想警方和法官大人是很拎得清的;事发当时更有可能的是,他是忽然看到前方不远处有行人开始刹车但已不及,撞上了,所以当时他的刹车距离不止上述的25米,而是25+X米,而25+X米的刹车距离意味着他冲向斑马线的速度将更惊人,车速当然要快过刹车距离只有25米,不管马芳芳是不是在斑马线上都会被撞飞,张芳芳李芳芳也会被撞飞。遗憾的是,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巧妙地回避了轻易就能勘验出来的轮胎刹车痕迹是多少米,却转移注意力地说马芳芳未走斑马线及那个74-83Km/h的车速,杭州警方的呼叫转移玩得很专业,但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很不对的。经过我们计算,如果保时捷当时的反应距离为3米处踩刹车(其实我不信魏志刚这么近才看清车前有人,要不是高度近视,要不就是深度醉酒),则当时在路面行驶时速已经达到89.37Km/h;若在离马芳芳4米处踩刹车,则已经达到90.94Km/h;若为5米处踩刹车,则时速已经达到92.52Km/h.或为10米处踩刹车,则时速肯定达到100Km/h了……那个X到底是多少米,我也不知道,这个答案只有杭州警方回答。



我想,大家大致已明白魏志刚当时驾驶着保时捷的车速肯定不止警方所说的74-83Km/h了,而是等于或大于时速90Km/h,而莫干山那条路限速为60Km/h,这就是超速高达50%。



还有一些证据会表明保时捷实际速度更快,比如空气阻力,地面磨擦力,体重约四十五公斤的马芳芳飞行三十米,以及为什么按警方规定在闹市区一定是360度全方位的天网摄像头,偏偏在事故发生的29秒钟没有了……这些都不用说了,没有警方的视频,请大家睁开眼睛看看这幅卫星俯拍的图例吧,再想想那个25+X米中的X到底是多少。



那张卫星图感谢我的朋友小党老师,那些数学公式感谢北京邮电大学的宋亚丁先生和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的侯亮先生,此致,敬礼。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这些数据和图例可能在警方专业的技术下不值一哂,所以警方就更有必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数据,你们来证明我们的荒谬对于本案是非常必要的,但一定也要用公平公开公正的科学实证来说服我们,而不要跨省追捕。
这下不是纯连接贴了,图不会贴,自己到连接看
交通肇事罪,三年.有些细节似乎没必要再研讨了.
这回应该大于三年!
因为有酒后驾车!
貌似是天涯上的?
这个“制动速度”的计算也太天才了吧,“制动速度”居然跟车速没有关系,是恒定常数,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获得今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xbill 发表于 2009-8-14 22:00


能用就行,要专家会这套,也不至于在网友这这么没公信力了
肥兔子 发表于 2009-8-14 23:01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时速4km/h,也就是人正常步行速度的保时捷需要1.5米左右的距离才能够制动。听起来不是很搞笑吗?
       交警专业的测量你不相信,相信一个连制距离的函数图像都没见过的人用一个数目字举一反三的“推理”,这个需要责怪也应该怪教育部了吧。
25+X米还是要考虑的。
最主要的是他怎么证明撞人时的情况,和他所想像中的是一样的。
写了那么多累不累啊,没刹死100m也停不下来,只收油不踩刹车还可能滑一里呢。
万一踩的不是刹车而是油门,一里都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