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21:23
http://video.sina.com.cn/news/s/v/2009-06-04/100038321.shtml
这是缉毒警,装备技术应该是不错的了吧,可是看看这个过程,还是。。。。。
没有贬低的意思,这些哥们都不容易,都是把脑袋别要带上的主,上个新闻还得打马赛克,可是,既然从事这个职业,为什么不专业一点?带把锤子也好啊,要是人手里有把枪,这几个哥们都够呛。
非业内人士,偶感而发,大家姑且看之吧。。。http://video.sina.com.cn/news/s/v/2009-06-04/100038321.shtml
这是缉毒警,装备技术应该是不错的了吧,可是看看这个过程,还是。。。。。
没有贬低的意思,这些哥们都不容易,都是把脑袋别要带上的主,上个新闻还得打马赛克,可是,既然从事这个职业,为什么不专业一点?带把锤子也好啊,要是人手里有把枪,这几个哥们都够呛。
非业内人士,偶感而发,大家姑且看之吧。。。
刑警和SWAT不同就在于:
要隐蔽、快速、低调地处置各种突发的问题,就抓捕行动来讲,虽然实地踏勘、方案制定、搜集装备,甚至演练的过程都有,但都要偷偷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无法象SWAT那样做足准备再上。刑警行动不是比装备、拼体力而是个挑战判断力和心理素质的活。
有些装备还是不足
对着窗户开一枪,那哥们儿还敢开车跑吗? 开枪的理由? 袭警啊,警察手还在门上呢,开车逃跑就危害警察生命安全。。。
双筒 发表于 2009-6-4 19:14
各地政策不同,广东、新疆、云南警察就敢这么干,内地一般不会。
双筒 发表于 2009-6-4 19:14
广东、新疆、云南、香港、台湾的敢这么干,其余省份则一般不会
LS,要是广东、新疆、云南警察,那是一定的,其它省份一般不会,北京那就更要注意了,CNN多啊。
双筒 发表于 2009-6-4 19:14


96年我单位一哥们办过这事,是我同事,也是我的同学。
当时根据线索在某胡同蹲守2名前来交易的毒贩,我方6个人,对方开一辆蓝鸟。目标出现后4人持枪靠近实施抓捕,另2人各开一辆车守住两端路口。哥们直接把手枪伸进副驾驶,同时报身份,司机猛然加油,哥们儿枪就响了,一枪枕部入、左眼眶出直接击毙副驾驶,车窜出10来米撞倒一个骑车妇女,哥们第二枪射穿车后箱击中司机腰部,车才停下。整个案子仅发3枪一死一伤,车后箱找到XXX294克(我们叫一版),同事所幸无事,如果找不到毒品就真瞎了,免不了被停职调查甚至吃官司,那哥们儿接下来一礼拜都很抑郁~~~~直到市局大领导定性:打得好!!!不过毒源也因为主犯见鬼而断线,更大的鱼丢了,警区老大在安慰他的同时也在暗骂这是后话。。。
此次行动使用枪支:2支54、2支64。
致伤、致死武器:64砸炮。
虽然丢了更大的鱼,但当时本地毒品市场价格也上升了10%,说明挂掉的这条鱼已经够大了~~
顺便说以句,我在某直辖市。
alex182 发表于 2009-6-4 22:25
都是会家子。。。。。:D 我记得当年焦点访谈还是新闻来着,说某地的刑警队队长,在解救人质的时候因公殉职,就是歹徒在车里,他走上前谈判寻机解决,结果里面就伸出一支54.。。。。。。这队长还穿了防弹衣,后来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手下的弟兄玩命的扑了上去,眼泪哗哗流的同时把歹徒往死了拷。。。。。那时候感叹啊,真是生死之交,战友情深啊
自己多准备些,出意外的几率就会小些,自己也会更安全些。。。。
我记得当年是焦点访谈还是新闻来着,某地的一个刑警队长解救人质的时候殉职,就是歹徒在车里,他上去谈判寻机解救,结果里面伸出一支54.。。。。。。。。后来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手下的兄弟玩命的扑上去,边哭的同时边把歹徒往死了摁。。。。。
alex182 发表于 2009-6-4 08:44

64的口径不就是.32ACP吗?(或者说大同小异)  这么个老鼠弹也能打穿全金属的后箱,再穿两道椅背,然后再穿进司机后背? 用的什么弹头啊,那药是不是装了两倍还多。。。:o


双筒 发表于 2009-6-5 17:34


这是我第一次对小砸炮的威力有了充分的了解,您说得十分准确,确实打穿全金属的后箱,再穿两道椅背,然后再穿进司机后背,同时也对汽车车身材料的防护性能有了理性的认识。当时枪里一共装了6发子弹,打完3枪后那哥们由于过分紧张反复拉套筒清枪,剩下的三发子弹蹦到路边绿地里,事后我还协助找子弹。

这件事是千真万确发生过,我亲身经历并有案卷记载的。
64的口径不就是.32ACP吗?(或者说大同小异)  这么个老鼠弹也能打穿全金属的后箱,再穿两道椅背,然后再穿进司机后背? 用的什么弹头啊,那药是不是装了两倍还多。。。:o


双筒 发表于 2009-6-5 17:34


这是我第一次对小砸炮的威力有了充分的了解,您说得十分准确,确实打穿全金属的后箱,再穿两道椅背,然后再穿进司机后背,同时也对汽车车身材料的防护性能有了理性的认识。当时枪里一共装了6发子弹,打完3枪后那哥们由于过分紧张反复拉套筒清枪,剩下的三发子弹蹦到路边绿地里,事后我还协助找子弹。

这件事是千真万确发生过,我亲身经历并有案卷记载的。
牛,俺也算开了眼。 在网上看见文章有说,.22LR也曾有打死大象的时候。 所以不管口径多嫩,用的好了,也能三杰反打第二杰,宇文成都让裴元庆给打趴下。。。:)
yqyak47 发表于 2009-6-5 08:07


你说的是南昌公安局的潘堃吧?如果是他你叙述的就不对,潘堃当年把本来给他的防弹衣让给了一位年轻的同事自己没有穿,而且打他的是一支锯短了枪口的五连发猎枪而且是直接打到了头部上,他是真正的英雄!!!
我看有个采访,也是几个刑警抓毒贩,连一只枪都没带,就冲进房间把毒贩抓了,当然也很冒险了,也没办法,当时他们发现毒贩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回去拿枪了。
只要不说吃票子的事,警察还是很可爱的
可敬 可爱的人们
老上将 发表于 2009-6-6 09:24
时间久了及不太清楚了,应该不是。当时这队长身上还带的摄像头,就他自己走前面,没理由不穿防弹衣的,而且当时形式貌似还不是控制不了,但是歹徒突然发难,从车窗伸出枪来,这位队长最后一刻手还握着车门把手,想把车门拉开。。。。。中国警察要是多几个这样的就好了,可惜好人没好命
从他身上带的设想头的最后一刻看,那支枪貌似是有套筒的。。。
刚才百度了一下,貌似是我记错了,惭愧惭愧,当时光顾着震撼了,应该就是这位英雄南昌公安局的潘堃,当时我家老爷子看他手下哭那样就说,这哥们平时肯定都是冲前头的,要不交不了这些兄弟
警察开枪,事后会很麻烦
不是一个简单的袭警就能一笔带过的
一、警察开枪,首先公安局纪委/督察要来询问,接着检察院要过堂。基本上,开了枪,就等于停职反省一个月以上。
二、中国没有“袭警”一罪。你扇警察一耳光,和打了计生办的人一耳光,性质一样。所以,大陆现在流行指着警察的鼻子骂警察,对执法中的警察推推搡搡,也是家常便饭。警察要是还手,立马儿有人振臂高呼“警察打人啦”,接着投诉的人会汹涌的堵住公安局大门,直到动手自卫的警察受处分为止。这种事儿,见太多了。
我们的部门完全没有做好任何生理准备去面对“一个警察向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开枪”

反过来,警察对不明真相群众的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才体现了和谐社会警察的高素质,应该受到肯定,注意:不全是表扬和嘉奖,这个定性以事态发展结果论。

如果警察被人打死,那么凶犯一定是穷凶极恶的暴徒悍匪,组织上要为其报仇,同时还要评烈士、追认党员。。。系统上下树模范,说不定整个部门都会分到些光荣~~这样的话群众没意见、个人有荣誉、领导没危险~~~多好的一个结果啊。。。
西秦掌柜 发表于 2009-6-6 20:15
拿枪的,很少有机会干这种事的。
拿枪的,平时老百姓也接触不到,接触到的就只是吃票子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拿枪的找你,还是烧香拜佛吧。
sr71 发表于 2009-6-8 04:14
正解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09-6-8 01:36
正解~!
九几年的时候,我们这一所长,让报复他的歹徒围在胡同里,结果拿着砖头和人家对P也没敢用枪,最后牺牲了
现在的警察窝囊啊
29# ppkshock
政策的错。。个人承担。。。
说得难听点,一线警察受委屈的局面一天不改,法制建设,法律社会就永远是空话。
虽然本人不是警察,但是本人深知各行各业一线之苦。
那个警察拿什么打车窗未果?
甩棍?
都是政策惹的祸


8# alex182


“一枪枕部入、左眼眶出直接击毙副驾驶”
“第二枪射穿车后箱击中司机腰部”
“整个案子仅发3枪一死一伤”

第三枪打的哪?那位警察击毙歹徒后除了担心上边大领导的定性外有没有因为“杀”了人而恐惧?换句话说,一线刑警会不会因为击毙罪犯而有心理上的“阴影”?

8# alex182


“一枪枕部入、左眼眶出直接击毙副驾驶”
“第二枪射穿车后箱击中司机腰部”
“整个案子仅发3枪一死一伤”

第三枪打的哪?那位警察击毙歹徒后除了担心上边大领导的定性外有没有因为“杀”了人而恐惧?换句话说,一线刑警会不会因为击毙罪犯而有心理上的“阴影”?
sniper926 发表于 2009-6-28 18:58
有时偶也在想这个问题,当然自己是没法感受的了。偶猜想,如果是心地比较善良的人,这个心理阴影多多少少会有点的,而从自我心理保护的角度来看,这时候还是心理冷血狠毒些为好,当然我是指开枪之前的心理可不要冷血狠毒,而是只有确实必要时才开枪,毕竟嫌疑犯也是一条生命,但如果开了枪后,对于自身的心理保护来说,这时候就不要想着什么生命诚可贵了,自己这时候的心“冷酷冷血”点对自己的心理调节会有好处,尤其是本来自己就是心地较善良的人,比如我,哈哈哈
鸣枪,犯罪分子一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因此大多数开枪射击情况都要求事先鸣枪,那第三枪其实是啥情况了解了吧?

2、关于开枪杀人的心理问题
我想任何正常人杀人之后都会有比较严重的负面心理影响吧,那哥们基本上一个礼拜都小脸煞白,不怎么讲话~~
红十月 发表于 2009-6-29 10:34

哎~~何尝不是呢?
不过说起容易,做时难啊!
为啥64能打穿“全金属的后箱,再穿两道椅背,然后再穿进司机后背”?

罪犯开的是蓝鸟嘛~

原来如此,估计有点钱换个奔驰之类的就未必能打得穿了
sunbamboo124 发表于 2009-6-29 15:38

换奔驰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奔驰比蓝鸟加强的部分应该不是钣金吧?
谢谢alex182 的解答!谢谢红十月 的讨论!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