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聊聊城管(一个市容系统内职员的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40:44
其实,我就在本地的市政局工作,虽然不是城管,但工作和城管还是密切相关的。

我在这里说这些话,并不是要为城管系统内的暴力执法、粗鲁野蛮辩护,我只是用第三方描述的角度白描一下我们这里的城管工作,也谈一谈我对城管工作的看法。

在过去陆陆续续的帖子里,我看到大家对城管的来源问题说法不一,有说过去是工商管的,说是警察管的,也有说是市容监察大队。那么城管这个机构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这个就要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说起。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说法,就是在过去,执法权分归在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市容、工商、公安、绿化、市政……这些部门既是管理机关,负责审批、许可、管理费用征收、设施建设,也负责对本机构管理权限内违法现象的处罚。但是有很多方面,执法的权限有互相交叉,但谁也管不全面的现象,为此国家提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就是把这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集中在一个不负责管理,而专门用来给各个机构执法的部门去负责。这就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而这个没有管理权限,但集中了许多项执法权限的机构,就是城管。

所以,城管的执法权限不仅仅是处罚小贩,而是包括了无证摊贩、店铺跨门营业(把货物堆放到店门外营业)、占用道路堆物、广告、偷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非法运输建筑土方、破坏绿化、破坏公路等市政设施、搭建违法建筑……等许多方面。而处罚无证摊贩,只是城管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

关于城管的前身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其实城管的前身有好几个,最重要的一个,是过去市容管理部门下属的市容监察大队,取缔无证摊贩、店铺跨门营业、广告、偷倒垃圾等执法权限就来自于他们;另一个前身是公安部门里的巡警,过去巡警管的占道堆物、占道摆摊等权限现在也到了城管这里;第三个前身是“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我们城市正式成立城管以前,出于试点,在街道和镇一级曾组织起了综合执法队,主要负责各类原本属于各个管理部门,但处罚金额小,可以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一部分权力,则来自绿化署、市政署原来的执法监察科,他们的执法权限并过来以后,这些管理署成了只有管理权限,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了。所以,城管的出身问题是很复杂的。

那么,既然集中了那么多的执法权限,城管的权力是不是非常庞大强势?恰恰不是,城管在各地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往往是最没地位的几个部门。首先,这些权限为什么给你?还不是其他部门知道这些事情管不好,或者管了要被人骂才给你的。把这些垃圾活丢给城管部门,自己单位就轻松了,就洗白了。另外,由于相对集中的是“执法权”,管理权没有给城管。别小看这个管理权,很多人不是都说了,可以开辟疏导区让小贩卖东西吗?开辟疏导区这就是管理行为,城管部门不能开,只有工商、市容管理单位能批准。但他们愿意批准吗?说实话是不愿意的。如果批准了,日常管理工作是逃不掉的,所以往往是干脆不批准,这样他们管理部门就没事了,剩下的,就统统是非法设摊,统统让城管去取缔吧!说到底,政府成立城管大队、城管局,本来就有“丢车保帅”的意思:政府要做很多事情,有的事情做了大家都说好,有的事情做了要被大家骂可又不能不做,那么怎么办呢?交给城管做。

接下来聊聊城管的地位。有人说,要把城管的公务员皮扒下来,变成街道、居委和物业公司职员,这样就没有暴力执法了。可是在我们这里,城管队员本来就不全是公务员,问题根本不在这里。以我们这里的实际来看,城管队员的编制身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考进来的城管。这些人往往是大专生甚至本科生,通过类似公务员考试那样的方式进入这支队伍。这些人素质较高,往往以进来就到大队部科室工作,就算在执法中队,往往也担任文书、内勤等“斯文”的角色。
2、从原来的那些管理类事业单位转来的城管。前面说过,在我们这里市容署、绿化署和市政署的执法权限都移交给了城管,所以这些管理署当中原执法监察科的工作人员全部转为城管。这些人往往是老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虽然不是特别高,但道德素质较好,工作经验也比较丰富。
随着本地城管正规化建设的开展,上述两类城管队员,将在几年内转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
3、原市容监察大队和街道综合执法队的成员。由于成立了城管,原来的这些队伍就撤销了,人员全部并入城管,服装和执法证件也换掉。这些人的素质就不怎么样了,来源层次不齐,尤其是街道执法队的,很多人过去是复员士兵、工厂工人、当地农民文化不高,法律法规也不懂,当时安排进街道和镇的执法监察队属于街道和镇安置退伍士兵和闲散劳动力的“土政策”,他们也没有事业单位编制。转入城管,也只是换一身服装,编制问题还是不解决。这批人虽然说不上是品行恶劣,但文化素质较差,依法执法的意识也较差,脾气也粗暴,出现暴力执法的往往也是他们。
4、成立城管以后,各街道、镇继续招聘的一些执法队员。我们这里城管体制里得不顺,执法中队并不归区大队管,而是归街道和镇管,人事权和财权都在他们那边。于是街道和镇以招“保安”、“协管员”的名义招募了一批人,但也穿上了城管的服装开始执法。这批人中的最后一批甚至没有执法证件,不能单独执法。在人员素质方面,和上面说的第三种人类似。

下班了,先写到这里,回去再接着说。其实,我就在本地的市政局工作,虽然不是城管,但工作和城管还是密切相关的。

我在这里说这些话,并不是要为城管系统内的暴力执法、粗鲁野蛮辩护,我只是用第三方描述的角度白描一下我们这里的城管工作,也谈一谈我对城管工作的看法。

在过去陆陆续续的帖子里,我看到大家对城管的来源问题说法不一,有说过去是工商管的,说是警察管的,也有说是市容监察大队。那么城管这个机构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这个就要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说起。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说法,就是在过去,执法权分归在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市容、工商、公安、绿化、市政……这些部门既是管理机关,负责审批、许可、管理费用征收、设施建设,也负责对本机构管理权限内违法现象的处罚。但是有很多方面,执法的权限有互相交叉,但谁也管不全面的现象,为此国家提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就是把这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集中在一个不负责管理,而专门用来给各个机构执法的部门去负责。这就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而这个没有管理权限,但集中了许多项执法权限的机构,就是城管。

所以,城管的执法权限不仅仅是处罚小贩,而是包括了无证摊贩、店铺跨门营业(把货物堆放到店门外营业)、占用道路堆物、广告、偷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非法运输建筑土方、破坏绿化、破坏公路等市政设施、搭建违法建筑……等许多方面。而处罚无证摊贩,只是城管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

关于城管的前身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其实城管的前身有好几个,最重要的一个,是过去市容管理部门下属的市容监察大队,取缔无证摊贩、店铺跨门营业、广告、偷倒垃圾等执法权限就来自于他们;另一个前身是公安部门里的巡警,过去巡警管的占道堆物、占道摆摊等权限现在也到了城管这里;第三个前身是“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我们城市正式成立城管以前,出于试点,在街道和镇一级曾组织起了综合执法队,主要负责各类原本属于各个管理部门,但处罚金额小,可以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一部分权力,则来自绿化署、市政署原来的执法监察科,他们的执法权限并过来以后,这些管理署成了只有管理权限,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了。所以,城管的出身问题是很复杂的。

那么,既然集中了那么多的执法权限,城管的权力是不是非常庞大强势?恰恰不是,城管在各地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往往是最没地位的几个部门。首先,这些权限为什么给你?还不是其他部门知道这些事情管不好,或者管了要被人骂才给你的。把这些垃圾活丢给城管部门,自己单位就轻松了,就洗白了。另外,由于相对集中的是“执法权”,管理权没有给城管。别小看这个管理权,很多人不是都说了,可以开辟疏导区让小贩卖东西吗?开辟疏导区这就是管理行为,城管部门不能开,只有工商、市容管理单位能批准。但他们愿意批准吗?说实话是不愿意的。如果批准了,日常管理工作是逃不掉的,所以往往是干脆不批准,这样他们管理部门就没事了,剩下的,就统统是非法设摊,统统让城管去取缔吧!说到底,政府成立城管大队、城管局,本来就有“丢车保帅”的意思:政府要做很多事情,有的事情做了大家都说好,有的事情做了要被大家骂可又不能不做,那么怎么办呢?交给城管做。

接下来聊聊城管的地位。有人说,要把城管的公务员皮扒下来,变成街道、居委和物业公司职员,这样就没有暴力执法了。可是在我们这里,城管队员本来就不全是公务员,问题根本不在这里。以我们这里的实际来看,城管队员的编制身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考进来的城管。这些人往往是大专生甚至本科生,通过类似公务员考试那样的方式进入这支队伍。这些人素质较高,往往以进来就到大队部科室工作,就算在执法中队,往往也担任文书、内勤等“斯文”的角色。
2、从原来的那些管理类事业单位转来的城管。前面说过,在我们这里市容署、绿化署和市政署的执法权限都移交给了城管,所以这些管理署当中原执法监察科的工作人员全部转为城管。这些人往往是老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虽然不是特别高,但道德素质较好,工作经验也比较丰富。
随着本地城管正规化建设的开展,上述两类城管队员,将在几年内转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
3、原市容监察大队和街道综合执法队的成员。由于成立了城管,原来的这些队伍就撤销了,人员全部并入城管,服装和执法证件也换掉。这些人的素质就不怎么样了,来源层次不齐,尤其是街道执法队的,很多人过去是复员士兵、工厂工人、当地农民文化不高,法律法规也不懂,当时安排进街道和镇的执法监察队属于街道和镇安置退伍士兵和闲散劳动力的“土政策”,他们也没有事业单位编制。转入城管,也只是换一身服装,编制问题还是不解决。这批人虽然说不上是品行恶劣,但文化素质较差,依法执法的意识也较差,脾气也粗暴,出现暴力执法的往往也是他们。
4、成立城管以后,各街道、镇继续招聘的一些执法队员。我们这里城管体制里得不顺,执法中队并不归区大队管,而是归街道和镇管,人事权和财权都在他们那边。于是街道和镇以招“保安”、“协管员”的名义招募了一批人,但也穿上了城管的服装开始执法。这批人中的最后一批甚至没有执法证件,不能单独执法。在人员素质方面,和上面说的第三种人类似。

下班了,先写到这里,回去再接着说。
城管和警察成分一样么。。。。
2# 荣光的荣光

不一样
警察全是公务员,本地的城管除了正式编制的是事业单位编制外,其余的都没有编制,什么也不是
有城管有人骂,没城管骂得更凶,呵呵,只是希望能加强监督和管理
要没城管,我们这儿的小广告都没人清理{:3_77:}
彩云 发表于 2009-5-11 19:31

  纠正一下,警察也是有事业编的,而且也有警衔警号,但是这些人没有提拔和晋升的权利,一辈子撑死只能带到一毛三的警衔。
如果中国司法独立,城管从业者每人负债100万以上!
wwww130 发表于 2009-5-11 20:08

逻辑?
支持楼主原创,就不知道有几个人能耐心看完再加思考了:D
JG. 发表于 2009-5-11 20:13
把不合理收费吐出来够不够每人摊一百万?
但他们愿意批准吗?说实话是不愿意的。如果批准了,日常管理工作是逃不掉的,所以往往是干脆不批准,这样他们管理部门就没事了,剩下的,就统统是非法设摊,统统让城管去取缔吧!说到底,政府成立城管大队、城管局,本来就有“丢车保帅”的意思:政府要做很多事情,有的事情做了大家都说好,有的事情做了要被大家骂可又不能不做,那么怎么办呢?交给城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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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说的很中肯,明明就是政府懒政,采取了一刀切式的全部取缔的模式。偏偏一大群人跳出来说什么政府是为了市民的利益
10# wwww130


城管什么时候收费了?
要说打过人,砸过东西,我们这里的城管有过,搞大的还处理过,但是收费,哪里去收去
当场罚个小商贩50块钱都要死要活跟城管拼命,去收费个鸟
某些人只知道喊几句空话:民煮啊、脂油啊、普选啊、司法独立啊……连这些词啥意思,现实当中这些之间是什么关系,现在社会上的矛盾在哪里,如何表现,如何处理都不知道
10# wwww130


数据来源,从何得出的,没依据那可是造谣。
6# ytgk9999


我们这里没有这样的警察
wwww130 发表于 2009-5-11 20:31

不合理收费这块也归城管扛了?真是物超所值啊;P

10# wwww130


城管什么时候收费了?
要说打过人,砸过东西,我们这里的城管有过,搞大的还处理过,但是收费,哪里去收去
当场罚个小商贩50块钱都要死要活跟城管拼命,去收费个鸟
彩云 发表于 2009-5-11 20:45

俺们这嘎装修报建,店面招牌管理,路边停车等这都是城管收费滴!彩云,该叫你兄弟还是姐妹呀?
10# wwww130


城管什么时候收费了?
要说打过人,砸过东西,我们这里的城管有过,搞大的还处理过,但是收费,哪里去收去
当场罚个小商贩50块钱都要死要活跟城管拼命,去收费个鸟
彩云 发表于 2009-5-11 20:45

俺们这嘎装修报建,店面招牌管理,路边停车等这都是城管收费滴!彩云,该叫你兄弟还是姐妹呀?
wwww130 发表于 2009-5-11 20:53

收费还是违规抄单?
17# wwww130


兄弟不才
我们这里,城管就是管执法的事情,行政收费的事情统统不管
18# JG.

政府批的所谓合法收费!
彩云 发表于 2009-5-11 20:45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在浙江一个县里面见过城管收费的,擦鞋的要花39元买个黄色的马甲穿,有了马甲就代表是合法的,没马甲的就是非法的。请问这是不是乱收费啊
11# 大侠随风飘


事情也不像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一个“懒政”能概括的。我会从我们局的工作实践来介绍一下“疏导点”到底难在哪里。
彩云 发表于 2009-5-11 20:57
不是吧?靠打砸抢维持不了正常开支的,老实说城管也不容易,爹不亲娘不爱的!


继续讲下去:
在我们区,城管的编制问题还有更复杂的背景。应该说,区里成立城管大队,那么各镇、街道的中队就应该由大队垂直管理,就像公安局管各个镇上的派出所一样,街道办、镇政府不应再像过去管理自己的街道执法监察队那样抓着中队的财权和人事权了。可问题是:现在的这些中队,就是原来城管大队成立之前各镇街道执法监察队的原班人马,要把这批队伍收拢到区政府市政局,那么不但要挖掉下面各镇一支自管的执法队伍,区级财政也必须多支付一大笔经费来供养这批人。可是区政府并不重视城管工作,他们成立城管大队,更多地是在应付市政府的命令,不想如此大动干戈,于是在我们这里就出现了大队部和大队直属中队归区管理、地方中队归街道和镇管理的奇怪模式。这样一来首先是管理混乱,各中队不是在统一的布置下完成任务,而是各管各,只听镇里分管领导的话,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好。

这样做带来的问题还不是在执行执法任务上,在人员编制上也出了很多麻烦。大队前年刚刚成立,虽然全区穿城管衣服的人很多,但只有局机关、大队部、直属监察中队和地方中队的中队长有事业单位编制,其他数量庞大(数百名)的执法队员依旧没有事业编制,依旧是临时工。按照很多人的逻辑,那么为啥不把这些人的编制也解决掉呢?一方面各个镇对城市管理的重视程度不一样,重视这块工作的镇还愿意花钱花力气把这些人的编制解决,遇到个不重视的镇,他们就觉得解决编制必须多花钱,过去不也干得挺好,何必多此一举,就不解决。还有一方面,一些镇里的主管官员认为,不解决编制,就可以拿编制当奖励激励队员努力工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此一边是全区有编制的正式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另一边恰恰是一些镇里明明只有一个、两个正式队员,可镇政府就是不向区里申请编制。

矛盾的爆发在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出台了一个文件,说为了规范城管执法队伍,今后没有编制的执法人员要在两年内全部清退,而要招聘有编制的执法队员,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市里统一招考,招考方式类似公务员考试!这样一来,基层巴巴地盼着哪天混个编制的队员们一下子失去了希望,于是队员下访、消极怠工连续不断……

编制问题落实得比较好的区也有,比如我们邻区就是如此,在成立城管大队的时候区政府下了大力气:所有队员不论过去有没有在街道监察队里做过,要转正式城管队员必须参加统一的社会招聘考试,考不上的一律清退!虽然一度也造成了下访、怠工等现象,但几个月后队伍成立起来了,那就是一支整齐划一高标准高素质的队伍,要比我们这里的杂牌军好许多,执法方面也要规范许多。

所以和有些人想的相反,解决编制、有正规管理和纪律规范的城管队伍才是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队伍,而想某些人想的一样,剥夺编制剥夺“公务员身份”扔给居委会的城管,将会比现在本区的情况更加混乱!

但是有一点要说的,虽然本区的城管队伍人员编制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但总体素养尚可,外地打死人、不教育不说服上手就抢东西加群殴的现象本地一起也没发生过。这个有各级政府怕出事的缘故,也要看到这些人基本的是非观还是有的。

继续讲下去:
在我们区,城管的编制问题还有更复杂的背景。应该说,区里成立城管大队,那么各镇、街道的中队就应该由大队垂直管理,就像公安局管各个镇上的派出所一样,街道办、镇政府不应再像过去管理自己的街道执法监察队那样抓着中队的财权和人事权了。可问题是:现在的这些中队,就是原来城管大队成立之前各镇街道执法监察队的原班人马,要把这批队伍收拢到区政府市政局,那么不但要挖掉下面各镇一支自管的执法队伍,区级财政也必须多支付一大笔经费来供养这批人。可是区政府并不重视城管工作,他们成立城管大队,更多地是在应付市政府的命令,不想如此大动干戈,于是在我们这里就出现了大队部和大队直属中队归区管理、地方中队归街道和镇管理的奇怪模式。这样一来首先是管理混乱,各中队不是在统一的布置下完成任务,而是各管各,只听镇里分管领导的话,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好。

这样做带来的问题还不是在执行执法任务上,在人员编制上也出了很多麻烦。大队前年刚刚成立,虽然全区穿城管衣服的人很多,但只有局机关、大队部、直属监察中队和地方中队的中队长有事业单位编制,其他数量庞大(数百名)的执法队员依旧没有事业编制,依旧是临时工。按照很多人的逻辑,那么为啥不把这些人的编制也解决掉呢?一方面各个镇对城市管理的重视程度不一样,重视这块工作的镇还愿意花钱花力气把这些人的编制解决,遇到个不重视的镇,他们就觉得解决编制必须多花钱,过去不也干得挺好,何必多此一举,就不解决。还有一方面,一些镇里的主管官员认为,不解决编制,就可以拿编制当奖励激励队员努力工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此一边是全区有编制的正式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另一边恰恰是一些镇里明明只有一个、两个正式队员,可镇政府就是不向区里申请编制。

矛盾的爆发在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出台了一个文件,说为了规范城管执法队伍,今后没有编制的执法人员要在两年内全部清退,而要招聘有编制的执法队员,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市里统一招考,招考方式类似公务员考试!这样一来,基层巴巴地盼着哪天混个编制的队员们一下子失去了希望,于是队员下访、消极怠工连续不断……

编制问题落实得比较好的区也有,比如我们邻区就是如此,在成立城管大队的时候区政府下了大力气:所有队员不论过去有没有在街道监察队里做过,要转正式城管队员必须参加统一的社会招聘考试,考不上的一律清退!虽然一度也造成了下访、怠工等现象,但几个月后队伍成立起来了,那就是一支整齐划一高标准高素质的队伍,要比我们这里的杂牌军好许多,执法方面也要规范许多。

所以和有些人想的相反,解决编制、有正规管理和纪律规范的城管队伍才是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队伍,而想某些人想的一样,剥夺编制剥夺“公务员身份”扔给居委会的城管,将会比现在本区的情况更加混乱!

但是有一点要说的,虽然本区的城管队伍人员编制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但总体素养尚可,外地打死人、不教育不说服上手就抢东西加群殴的现象本地一起也没发生过。这个有各级政府怕出事的缘故,也要看到这些人基本的是非观还是有的。
23# wwww130


呵呵,城管再烂,毕竟不是企业,不是自负盈亏的,政府再不重视城管,起码的财政拨款还是要给的。有一点我可以讲的,虽然全国范围内“罚款返还”、“罚款代替财政拨款”的情况是还有不少,但我们这里基本没有这种现象,城管的确靠吃财政饭。
当然,在下面街道和镇的中队是有一些灰色收入,我们局里也知道,但因为人事财政都不归我们管,我们也没啥办法。这些灰色收入当然不是来自收摊位费,这才多少钱啊!我下面会讲到一些这方面的情况的
城管的确应该取消,因为城管的工作在其他国家都是巡警的责任。而巡警有名正言顺的执法权和相应的约束机制。

偏偏中国的巡警基本上都是隐形的,解决了巡警的隐形问题,城管问题也就能解决大半了。
无统一标识
无统一制服
无统一名称
TG体制下,这样的三无行政执法机构,貌似城管是独此一家了吧?
这种情况下注定了城管变成了地方ZF的地方武装。有事你去管,出事算你的。
捕捉网,防刺背心,警灯警报器……哈哈
xbill 发表于 2009-5-11 21:28

何为“隐形的”?请科普下。

难道中国的巡警都是便衣警察?

开车在街上巡逻的不算“巡警”?
xbill 发表于 2009-5-11 21:28
中国的某部门拍脑子奇想,
把巡警和特警合并,是一回事么?


接着讲讲很多人视为解决城管与小贩对立关系灵丹妙药的“疏导区”:
疏导区这个想法你以为几级政府的官员真的都是猪脑子想不到?你以为城管部门喜欢天天在街头跟人开战打得不可开交?但是疏导区的管理是很难的。
一、如何选址。疏导区必须有一定的场地,要有一定的“市口”,设在没有行人没有人气的地方的“疏导区”,小贩根本不会来,必须要让他们有生意做;可是,疏导区又不能真的设在闹市,否则的话对人流交通的冲击实在太大,也不能设在交通要道上。这样的理想场地城区里非常少。另外,设立疏导区,实际上是以牺牲某个地区的市容整洁为代价的,那么牺牲谁?你政府规划某个地方为疏导区,周围的居民会不会不满给政府压力?会不会闹出新矛盾?所以选址很难。
二、如何确定时间。纸面上规定一个时间容易,可是没到规定时间小贩们都来了,你怎么办?到了规定时间该结束了他们迟迟不走,你怎么办?如果要管,他们死赖着不走怎么办?动用强硬手段的话,那么小贩跟城管的冲突还是存在;如果听之任之,那么很快“城管没用的,大家不要怕”会迅速在小贩里传播开,以后这块地方就彻底失控了。
三、也就是最难的,如何控制数量。好不容易确定一块疏导区,也确定了时间,可是明明规划容纳50个小贩的地方来了200个、300个小贩那怎么办?如果用收费的方式来限制,那么疏导区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了。或者本来政府设立这块疏导区的初衷是给本地老农们设立一块卖卖自己家种的蔬菜的,结果开设疏导区没几天,来了一大群蝗虫一样的恶狠狠的外来游民,强横地把老农们赶走,菜抢光,秤折断,然后此地成了他们的天下,随后烧烤、卖盗版碟、卖西瓜、夜排档、卖盗版书……都来了,满地果皮垃圾,半夜还炒菜炒得热火朝天,划拳、闹酒……到时候你又怎么办?
所以,一句“设立疏导区”,真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接着讲讲很多人视为解决城管与小贩对立关系灵丹妙药的“疏导区”:
疏导区这个想法你以为几级政府的官员真的都是猪脑子想不到?你以为城管部门喜欢天天在街头跟人开战打得不可开交?但是疏导区的管理是很难的。
一、如何选址。疏导区必须有一定的场地,要有一定的“市口”,设在没有行人没有人气的地方的“疏导区”,小贩根本不会来,必须要让他们有生意做;可是,疏导区又不能真的设在闹市,否则的话对人流交通的冲击实在太大,也不能设在交通要道上。这样的理想场地城区里非常少。另外,设立疏导区,实际上是以牺牲某个地区的市容整洁为代价的,那么牺牲谁?你政府规划某个地方为疏导区,周围的居民会不会不满给政府压力?会不会闹出新矛盾?所以选址很难。
二、如何确定时间。纸面上规定一个时间容易,可是没到规定时间小贩们都来了,你怎么办?到了规定时间该结束了他们迟迟不走,你怎么办?如果要管,他们死赖着不走怎么办?动用强硬手段的话,那么小贩跟城管的冲突还是存在;如果听之任之,那么很快“城管没用的,大家不要怕”会迅速在小贩里传播开,以后这块地方就彻底失控了。
三、也就是最难的,如何控制数量。好不容易确定一块疏导区,也确定了时间,可是明明规划容纳50个小贩的地方来了200个、300个小贩那怎么办?如果用收费的方式来限制,那么疏导区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了。或者本来政府设立这块疏导区的初衷是给本地老农们设立一块卖卖自己家种的蔬菜的,结果开设疏导区没几天,来了一大群蝗虫一样的恶狠狠的外来游民,强横地把老农们赶走,菜抢光,秤折断,然后此地成了他们的天下,随后烧烤、卖盗版碟、卖西瓜、夜排档、卖盗版书……都来了,满地果皮垃圾,半夜还炒菜炒得热火朝天,划拳、闹酒……到时候你又怎么办?
所以,一句“设立疏导区”,真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好帖子!直视问题关键,而不是只有情绪性表达
改革不就是这么一步步过来的
21# 大侠随风飘


这种报道我也看到过,这当然是乱收费,而且我还要说,想出这种办法的领导不是没脑子就是脑子长了霉
搞钱也要看看对象,摆摊的人能有多少钱?你问他们去收钱,马上一顶“与民争利”的大帽子就扣上来了。同样归城管管的事情里,去问广告商、土方运输老板那里搞,不是来得更快,也更隐蔽?
这种领导叫腐败都腐败不出水平
一、如何选址。疏导区必须有一定的场地,要有一定的“市口”,


彩云是南方的吧,能问一下你在哪个城市吗?

谢谢你的帖子,看到了很多我以前没看到的,其实不少小商贩,也是没办法,上海为了整治市容,开设了不少疏导区,新城区和半新的城区都还好办,老城区拆迁本身就很乱,疏导区难找.那片的城管所以性就地取材,在地面上画好界限,规定好特定时间摆滩可以,别超过线,还经常找时间派人巡逻.起初效果也不错,可后来...唉...
33# 大白鼠


我就是上海的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曾经在一个博客里看到,
说他在国外看到摆地摊的小贩,然后巡警来了,小贩是拔腿就跑(卖假货),
而巡警只是作势追了追,然后收了货走人,然后他得出结论,老外就是和谐温馨啊。。。

唉,他也不想想,中国的小贩可能舍下他的货而只跑人不?
俺这室外广告抽50%,土方运输1方抽2块。(自己联系港务局卸车)
ytgk9999 发表于 2009-5-11 20:06
山东还有事业编的警察吗?恐怕是你很久没打听过这方面的情况了吧?
小商贩占道的事,国外都是归警察管的吧,
谁道人 发表于 2009-5-11 23:38
国内 警察也是要管的
所以我说,反对取消城管,但是必须不断完善和管理

对个别粗暴执法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