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议统一法:台独时间表与统一时间表的对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55:05
中共总理温家宝在伦敦会晤华侨时公开表示,将认真考虑订定「统一法」,以强制性的法律推动两岸关系。至此,传闻已久的「统一法」,首次公开出自中共国家领导人之口。


温家宝是在会见伦敦华侨时作此表示。当时,侨界有人建议,订定「统一法」,列明统一时间表,并明订台独公投为非法。温家宝当场表示,这项意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他将会「认真考虑」。


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情势,两岸俨然即将进入「统一时间表vs.台独时间表」的时代。


大选期间,陈水扁主张「2006制宪公投」,李登辉则倡议「2008正名建国」,被指为「台独时间表」。此一阴影,迄仍笼罩天空。选后,陈水扁继续宣示「2006制宪公投」,虽在美国压力下已屡申将不会更改国号、国旗及领土,且宣称只是「制宪时间表」而非「台独时间表」,但国际及国内对此仍有质疑。美国的不安,更是溢于言表,毫不遮饰。


「制宪公投」是从台独战略引伸出来的思维,或许在内外压力下,将作出一些边缘性及表面性的修饰,但其核心意图仍在以「切香肠」的方式增添台独意识及累积台独筹码,则是心照不宣,众所周知。首先,由陈水扁一人毁弃了体制内的修宪程序,而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部宪法交付公投;仅此一端,即是欲公然撕断中华民国宪法的传承,即使不改国号领土,亦可宣示已由「台湾宪法」取代了「南京宪法」,「此中华民国」已非「彼中华民国」。陈水扁此举当然是意在「改变现状」,而且也一定会被国内及国际视为是「改变现状」的动作。


问题在于:关于两岸关系,不只陈水扁自认负有历史使命,对岸领导人温家宝等也自认有其历史付托;不仅台湾有民族意识,大陆亦有其民族情怀;而倘若台湾欲诉诸公投,大陆又何尝不能鼓动民粹?陈水扁在台独的锅里加料,温家宝自然也会在统一的厨房里添薪加柴。


如今,陈水扁欲以「中华民国是台湾」取代「中华民国在台湾」,又欲以「两岸和平纲领」取代「国家统一纲领」,倘若被中共视为「渐进式的台独」、「台独时间表」,或「片面改变现状」,就中共的思维而言,自是顺理成章;而中共倘若决定以「统一法」的强硬手段面对情势,就中共的心态而言,亦绝非出人意表。如此,即逼出了「时间表对时间表」的情势。


陆续的消息显示,「统一法」极可能标明统一「时间表」。也许是标明一个「大限」或「死线」(deadline),例如以2010年为统一日期;亦也许是标明在台湾进行某一作为时(例如制宪公投),将发动强制性的统一行动。此一法律倘若实现,即宣告邓小平等人所称「五十年或一百年也不急着统一」的两岸默契已告撕毁;而且,中共过去虽曾多次以政策宣示的方式,声称「台湾如果如何」即将诉诸武力统一,但此番若将政策宣示变成明文法律,却是明白指出:北京不但决定不给台独余地,也已决定不给自己余地。因为,届时不采动作,国家领导人即是「违法」。


经过数十年来的激烈折冲,至此次大选前后,美国与中共终于建立了「两岸维持现状原则」,此一原则的政治意涵就是维持「中华民国」的现状,亦是维持「不统不独,亦统亦独」的现状。其实,这正是台湾的重大政治凭借,自应继续珍惜并巩固此一「现状」,而不宜轻率尝试「改变现状」。因为,将一部「南京宪法」改变成公投的「台湾宪法」,其实亦不能「改变现状」,只能增加两岸敌意与国家风险。何况,台北欲以「制宪」的法律手段来「改变现状」,北京亦将以「统一法」的法律手段来「改变现状」。这不啻是摊牌的动作,何其不智?更又何其不仁?


假设中共果然宣布一个以2010年为「统一大限」的「统一法」,不问其虚实真假,则自今计起的六年,台湾恐将变成危乱之邦,而两岸和平互惠共存的憧憬亦告幻灭。


倘若这不是危言耸听,则以「制宪公投」逼出「统一法」,以「台独时间表」逼出「统一时间表」,实非智者与仁者之所应为。难怪连吴乃仁都说:必须「与民生养」,不论制宪或修宪,皆宜暂时罢手!中共总理温家宝在伦敦会晤华侨时公开表示,将认真考虑订定「统一法」,以强制性的法律推动两岸关系。至此,传闻已久的「统一法」,首次公开出自中共国家领导人之口。


温家宝是在会见伦敦华侨时作此表示。当时,侨界有人建议,订定「统一法」,列明统一时间表,并明订台独公投为非法。温家宝当场表示,这项意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他将会「认真考虑」。


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情势,两岸俨然即将进入「统一时间表vs.台独时间表」的时代。


大选期间,陈水扁主张「2006制宪公投」,李登辉则倡议「2008正名建国」,被指为「台独时间表」。此一阴影,迄仍笼罩天空。选后,陈水扁继续宣示「2006制宪公投」,虽在美国压力下已屡申将不会更改国号、国旗及领土,且宣称只是「制宪时间表」而非「台独时间表」,但国际及国内对此仍有质疑。美国的不安,更是溢于言表,毫不遮饰。


「制宪公投」是从台独战略引伸出来的思维,或许在内外压力下,将作出一些边缘性及表面性的修饰,但其核心意图仍在以「切香肠」的方式增添台独意识及累积台独筹码,则是心照不宣,众所周知。首先,由陈水扁一人毁弃了体制内的修宪程序,而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部宪法交付公投;仅此一端,即是欲公然撕断中华民国宪法的传承,即使不改国号领土,亦可宣示已由「台湾宪法」取代了「南京宪法」,「此中华民国」已非「彼中华民国」。陈水扁此举当然是意在「改变现状」,而且也一定会被国内及国际视为是「改变现状」的动作。


问题在于:关于两岸关系,不只陈水扁自认负有历史使命,对岸领导人温家宝等也自认有其历史付托;不仅台湾有民族意识,大陆亦有其民族情怀;而倘若台湾欲诉诸公投,大陆又何尝不能鼓动民粹?陈水扁在台独的锅里加料,温家宝自然也会在统一的厨房里添薪加柴。


如今,陈水扁欲以「中华民国是台湾」取代「中华民国在台湾」,又欲以「两岸和平纲领」取代「国家统一纲领」,倘若被中共视为「渐进式的台独」、「台独时间表」,或「片面改变现状」,就中共的思维而言,自是顺理成章;而中共倘若决定以「统一法」的强硬手段面对情势,就中共的心态而言,亦绝非出人意表。如此,即逼出了「时间表对时间表」的情势。


陆续的消息显示,「统一法」极可能标明统一「时间表」。也许是标明一个「大限」或「死线」(deadline),例如以2010年为统一日期;亦也许是标明在台湾进行某一作为时(例如制宪公投),将发动强制性的统一行动。此一法律倘若实现,即宣告邓小平等人所称「五十年或一百年也不急着统一」的两岸默契已告撕毁;而且,中共过去虽曾多次以政策宣示的方式,声称「台湾如果如何」即将诉诸武力统一,但此番若将政策宣示变成明文法律,却是明白指出:北京不但决定不给台独余地,也已决定不给自己余地。因为,届时不采动作,国家领导人即是「违法」。


经过数十年来的激烈折冲,至此次大选前后,美国与中共终于建立了「两岸维持现状原则」,此一原则的政治意涵就是维持「中华民国」的现状,亦是维持「不统不独,亦统亦独」的现状。其实,这正是台湾的重大政治凭借,自应继续珍惜并巩固此一「现状」,而不宜轻率尝试「改变现状」。因为,将一部「南京宪法」改变成公投的「台湾宪法」,其实亦不能「改变现状」,只能增加两岸敌意与国家风险。何况,台北欲以「制宪」的法律手段来「改变现状」,北京亦将以「统一法」的法律手段来「改变现状」。这不啻是摊牌的动作,何其不智?更又何其不仁?


假设中共果然宣布一个以2010年为「统一大限」的「统一法」,不问其虚实真假,则自今计起的六年,台湾恐将变成危乱之邦,而两岸和平互惠共存的憧憬亦告幻灭。


倘若这不是危言耸听,则以「制宪公投」逼出「统一法」,以「台独时间表」逼出「统一时间表」,实非智者与仁者之所应为。难怪连吴乃仁都说:必须「与民生养」,不论制宪或修宪,皆宜暂时罢手!
不能无限期拖下去,夜长梦多
没意思,大陆这边也是在拖。
既然出自国家领导人之口,可见形势似乎有点微妙
瓦卡卡

耳朵都有老茧啦[em10]
我看也不能拖下去了!再拖下去老江就要退休了!我想,他作为中国的第三带领导人,在任期间应该干一件大事。而这件大事他现在也没有完成,在最近几年,他应该有点表示了!
台独分子在帮我们准备统一时间表。
要表明我们是一个法制的国家立法一定要先行,统一法的内容可以广泛点,包括一切发对国家统一和分裂国家的行为都要严惩,不要再要香港的那几个鬼魅乱跳了,不要为了表面的所谓“自由”而让香港成了反中的桥头堡,我们要好好学习美英的“民主自由”的精髓,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叛变投敌者错骨扬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