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陪嫁女在新郎家被数名男子拖走强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59:47
人民网1月23日报道 海南一名刚初中毕业的女孩蕊儿(化名)与一名放假归来的女大学生,俩人欢天喜地去送嫁时,却被新郎村里的男青年们从新郎家里强行拖走强奸。让人惊讶的是,女孩被强行拖走时,竟无人阻拦,因他们认为这是风俗已见惯不怪。目前,两名女孩已报案并作了检查,因此案性质恶劣,刑警队介入调查。1月21日,两名女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几度控制不住拥在一起痛哭。

当事人一:大学生小周

怕被强拉女大学生到镇上上网

深夜回来仍逃脱不了厄运降临

1月16日,是阿丽出嫁的大喜之日,她嫁到儋州市木棠镇铁匠村。刚从四川某大学回到家没几天的小周被阿丽的同胞妹妹邀去送嫁。

傍晚6时许,有一部车要送娘家人回那大,小周决定回去。可却被村里两名男青年强行拉走。新郎的母亲赶过去责骂那两名男青年,对方才将她放了。因怕被强拉,小周到镇上上网,晚11时许,她回来看到几个男青年仍在新房里,赶紧跑进新郎母亲正数红包的房间躲起来。然而,不幸的她还是被发现,几个男青年强行将她拖拉走。

她被带到一个新盖的房子后,几名男青年出去了,剩下一名男青年。对方将她推倒在床上后,强行吻她。她拼命反抗并逃了出去,但因不识路,被突然冒出的几名男子堵住。她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抱进屋里强暴。对方出去后,她找到手机,给新娘的妹妹打电话,然后顾不上穿裤子和鞋,就跑了出去,对方追上去。这时新娘两姐妹和新郎的母亲找过来,将她救下。

当事人二:初中毕业生蕊儿

新郎家众目睽睽下被强行拉走

废弃房内被3名男子两次轮奸

1991年出生的蕊儿刚从儋州市那大城区某中学初中毕业,晚8时多,她被约5名男子强拉出新郎家。被带到村里一个没人住的房子里,并被抢走了手机。在这过程中,新郎、新娘及不少村里人都看到,却无人理会,因村里男青年强拉女孩是常有的事。

随后,她被三个男人两次轮奸。早上强奸她的男子将她送回新郎家。见到两个送嫁女孩都受到凌辱,新娘很气愤。在两名女孩表示要报案后,新娘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新娘:新婚上发生此事心里很难过

村子“拉姑娘”陋习要改一改

新娘阿丽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阿丽说,在儋州木棠、峨蔓等北岸地区,有“拉姑娘”(即碰上心仪的女孩子,不管认不认识,强行拦下对方聊天,借此认识对方)的风俗,她也被陌生男孩子拉过。但大家只是聊聊天,或打牌、玩通宵等,只要女方不愿意,男方是不会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当时,她以为对方只是跟小周和蕊儿她们聊聊天而已,想不到对方会这样对待她们,要是知道的话,死也不会让对方把她们拉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她十分难过,村子里有这种陋习要改一改,否则会有更多的女孩遭殃。

警方:案件性质恶劣 刑警队介入调查

阿丽报警后,110指挥中心叫她们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上午10时许,她们一起来到木棠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后通知儋州市公安局法医,一起带她们到儋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1月18日,刑侦技术人员在小周和蕊儿的带领下,来到被强暴现场取证。在蕊儿被强暴的现场,找到了蕊儿遗失在那里的脚链。在小周的指认下,刑侦技术员从被子上提取了精斑和头发。

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木棠派出所采访。所长李锦焕说,此案警方正在调查,初步锁定了涉案人员,由于案情严重,性质恶劣,此案将移交给刑警队来办。

令人奇怪的是,记者刚出派出所,跟记者一起下来的小周的舅舅羊先生就接到自称是铁匠村村干部的电话,对方责怪他不应叫记者来,此事曝光了对谁都不好,他们愿意赔给两位受害人各5万元,私了此事。此要求但被羊先生拒绝。海南经济报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郑邦京)人民网1月23日报道 海南一名刚初中毕业的女孩蕊儿(化名)与一名放假归来的女大学生,俩人欢天喜地去送嫁时,却被新郎村里的男青年们从新郎家里强行拖走强奸。让人惊讶的是,女孩被强行拖走时,竟无人阻拦,因他们认为这是风俗已见惯不怪。目前,两名女孩已报案并作了检查,因此案性质恶劣,刑警队介入调查。1月21日,两名女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几度控制不住拥在一起痛哭。

当事人一:大学生小周

怕被强拉女大学生到镇上上网

深夜回来仍逃脱不了厄运降临

1月16日,是阿丽出嫁的大喜之日,她嫁到儋州市木棠镇铁匠村。刚从四川某大学回到家没几天的小周被阿丽的同胞妹妹邀去送嫁。

傍晚6时许,有一部车要送娘家人回那大,小周决定回去。可却被村里两名男青年强行拉走。新郎的母亲赶过去责骂那两名男青年,对方才将她放了。因怕被强拉,小周到镇上上网,晚11时许,她回来看到几个男青年仍在新房里,赶紧跑进新郎母亲正数红包的房间躲起来。然而,不幸的她还是被发现,几个男青年强行将她拖拉走。

她被带到一个新盖的房子后,几名男青年出去了,剩下一名男青年。对方将她推倒在床上后,强行吻她。她拼命反抗并逃了出去,但因不识路,被突然冒出的几名男子堵住。她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抱进屋里强暴。对方出去后,她找到手机,给新娘的妹妹打电话,然后顾不上穿裤子和鞋,就跑了出去,对方追上去。这时新娘两姐妹和新郎的母亲找过来,将她救下。

当事人二:初中毕业生蕊儿

新郎家众目睽睽下被强行拉走

废弃房内被3名男子两次轮奸

1991年出生的蕊儿刚从儋州市那大城区某中学初中毕业,晚8时多,她被约5名男子强拉出新郎家。被带到村里一个没人住的房子里,并被抢走了手机。在这过程中,新郎、新娘及不少村里人都看到,却无人理会,因村里男青年强拉女孩是常有的事。

随后,她被三个男人两次轮奸。早上强奸她的男子将她送回新郎家。见到两个送嫁女孩都受到凌辱,新娘很气愤。在两名女孩表示要报案后,新娘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新娘:新婚上发生此事心里很难过

村子“拉姑娘”陋习要改一改

新娘阿丽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阿丽说,在儋州木棠、峨蔓等北岸地区,有“拉姑娘”(即碰上心仪的女孩子,不管认不认识,强行拦下对方聊天,借此认识对方)的风俗,她也被陌生男孩子拉过。但大家只是聊聊天,或打牌、玩通宵等,只要女方不愿意,男方是不会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当时,她以为对方只是跟小周和蕊儿她们聊聊天而已,想不到对方会这样对待她们,要是知道的话,死也不会让对方把她们拉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她十分难过,村子里有这种陋习要改一改,否则会有更多的女孩遭殃。

警方:案件性质恶劣 刑警队介入调查

阿丽报警后,110指挥中心叫她们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上午10时许,她们一起来到木棠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后通知儋州市公安局法医,一起带她们到儋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1月18日,刑侦技术人员在小周和蕊儿的带领下,来到被强暴现场取证。在蕊儿被强暴的现场,找到了蕊儿遗失在那里的脚链。在小周的指认下,刑侦技术员从被子上提取了精斑和头发。

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木棠派出所采访。所长李锦焕说,此案警方正在调查,初步锁定了涉案人员,由于案情严重,性质恶劣,此案将移交给刑警队来办。

令人奇怪的是,记者刚出派出所,跟记者一起下来的小周的舅舅羊先生就接到自称是铁匠村村干部的电话,对方责怪他不应叫记者来,此事曝光了对谁都不好,他们愿意赔给两位受害人各5万元,私了此事。此要求但被羊先生拒绝。海南经济报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郑邦京)
轮奸是重罪。
稍微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应该让女性跟陌生人独处。
着新娘一家,眼看着两个小姑娘被人拉走,一个晚上没影,就不管了?
两个受害人现在最后悔的一定是有这么个朋友。
犯了罪别拿风俗作借口
这种恶俗的风俗,最好统统革掉。
原帖由 xbill 于 2009-1-23 08:58 发表
稍微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应该让女性跟陌生人独处。
着新娘一家,眼看着两个小姑娘被人拉走,一个晚上没影,就不管了?
两个受害人现在最后悔的一定是有这么个朋友。

新郎的母亲赶过去责骂那两名男青年,对方才将她放了

这时新娘两姐妹和新郎的母亲找过来,将她救下。
————人家都不洞房了,直接冲过来了
早上强奸她的男子将她送回新郎家。
垃圾风俗,草,都什么人啊
这是什么恶心的风俗啊?淫兽村吗?
化外之地.
民风粗陋
化外之民,伤风败俗!
明明是几个流氓犯罪,拿民俗抵赖,妄图私了。
LS的说的对
风俗没错,找女孩子搭讪么,很正常
以此为借口来犯罪可不行,就像说强奸是因为女孩太漂亮一样无耻,
要不直接打死,借口说,咱这地有直接打死强奸犯的风俗;P
化外之民,伤风败俗!
记得是谁说过的,强奸罪是仅次于反革命与杀人的大罪,更别提这个村的LJ
几个流氓犯罪,拿民俗抵赖,妄图私了。
这样的案子有先例

上个案例:犯罪分子最终被判5年徒刑

估计这次也差不多~
这叫什么事。。
靠[:a1:]
还有这种风俗?
真长见识呐……[:a3:]
这样的风俗很多地方都有啊......

好可怕的.这个好象恶劣了些,一般都是整伴娘,还有对新娘的......
楼上的可能没有几位去过农村,真的有的地方有这种风气,远的不说,河北某些偏僻的地方就有这习惯
一看内容很象H小说啊....
轮奸是重罪
按风俗这种人直接阉掉。
如果以风俗脱罪,那受害人也可以同态复仇,或者,切小jj.
怎么还会有这种风俗啊:@
闹洞房逼出"小姐伴娘"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2005-09-18 0:24 来源: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9月15日《河南商报》报道,记者致电一婚庆公司,称自己一朋友结婚,因新郎方闹婚习俗严重,想请一个会喝酒、善于应付“场面”的伴娘。该婚庆公司满口答应,并报价在200元左右。据知情人透露,婚庆公司提供的一般是“小姐伴娘”,“小姐”走俏伴娘市场已成为郑州市城乡“一景”。
  按理说闹婚的重点是新娘,而今呢,则“转嫁”到了伴娘身上,做伴娘就意味着必须要承受“性骚扰”,当伴娘成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2002年3月3日媒体曾报道过,在一婚礼上,伴郎阿明(化名)因触摸伴娘阿珍的乳房和胸部达十几次,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阿珍3240元。2004年5月30日,漯河市源汇区市民李某结婚,吴某等8位法盲在闹洞房时,除扒下伴娘潘某的裙子和内裤外,还将潘某殴打成轻微伤,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伴娘被“骚扰”,有关法律人士指出,在婚礼上闹婚轻者构成性骚扰,重者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既然有法在手,那依法行事不就得了?
  然而,面对婚礼的喜庆气氛,面对亲戚朋友间的特殊关系,有的人家抱定“家丑不可外扬”而“和了稀泥”,有的生怕冲了喜气而“内部消化”。正因为此,才使得闹婚者越加有恃无恐,甚至引发了严重的犯罪。这或许是“小姐伴娘市场”迅速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原帖由 穿过灵魂的细沙 于 2009-1-23 16:37 发表
楼上的可能没有几位去过农村,真的有的地方有这种风气,远的不说,河北某些偏僻的地方就有这习惯


剥了新娘身上的衣服袜子,找新郎家的人要钱.
还有把新娘藏起来.

好多了,这个是精神文明欠缺的表现.
山东淄博女子小张因当伴娘受辱,当场咬腕自杀。
  网上还有“最新招闹洞房二十八式”和“现代闹洞房七法”等婚礼整人招式集合,由于越玩越过分,不少地方竟催生了“小姐伴娘”。
  专家观点
  婚礼陋习非除不可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陕西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傅功振表示,在中国的婚俗中,有“闹洞房”这一仪式,此仪式存在之初,是有其实用性的。在中国漫长的农耕社会中,人们的结婚年龄普遍较早,这样年龄的少男少女,对于性几乎一无所知。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妈妈给出嫁的女儿准备“压箱底”的风俗。而在新郎家,安排一帮已婚的亲朋,在新婚之夜闹洞房,来给新人“上课”,可以算是对青年男女的性启蒙。“就算闹洞房,也是婚礼之后的事,婚礼是神圣和庄严的,中式婚礼还是家、国文化的体现。”傅功振说。中式婚礼上父母、领导讲话,宣读证书,是夫妻双方对责任的一种承诺。随着社会发展,婚礼后的闹洞房环节也逐渐弱化了。不知从什么时候演变出来的,在神圣的婚礼上用低俗的内容戏弄伴郎和伴娘,这是对婚礼快乐、祥和气氛的破坏,这种陋习非除不可。 (本文来源:华商报作者:杜鹃)
将伴娘潘某推入二楼一房内把门反锁。
  潘某被众人推来推去中,被赵某抱到床上,郭某等人在潘某的身上乱摸。其间,赵某将潘某的上衣掀起,后郭某又将潘某的裙子拉下。潘某挣脱后,欲拿身旁的话机砸吴某,吴某上前将话机夺下,朝潘某的面部打了一拳,并朝潘某的腹部跺了一脚,将潘某打倒在床上。后经法医鉴定,潘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伴娘被折腾多时,直到门外有人喊门,众人才离开房间。脱身后,潘某随即向警方报了案。次日,吴某等10人因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郭某等其他8人也分别处以缓刑。

流氓惯了,就成风俗了[:a1:]
超变态的风俗.
我们那边有个用五谷杂粮打新娘新郎的习惯,限于从新郎新娘下车到新房之间的这段路上。
这已经让够让人懊恼的了。

如果我结婚的时候谁吃我老婆的豆腐,我会把他踢出去:@ :@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9-1-23 17:45 发表
  我们那边有个用五谷杂粮打新娘新郎的习惯,限于从新郎新娘下车到新房之间的这段路上。
  这已经让够让人懊恼的了。
  如果我结婚的时候谁吃我老婆的豆腐,我会把他踢出去:@ :@

  有人就是乘结婚时候新郎新娘不敢闹的时候欺负人,这时候要是敢打,新郎打人也是白打,不打才是白吃亏。
有些地方的习俗的确过于恶劣。
变态啊。
明明是几个流氓犯罪,拿民俗抵赖,妄图私了。
很多农村地区有非常恶劣的闹洞房整伴娘的风俗
毙掉几个,这种风俗就绝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