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举报者如临大敌是法治之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1:05:28
他只是上海一名普通的IT技术人员,偶然捡到了两省官员公款出游的详细资料并在网上曝光,后续“影响很大”:两名官员丢官,多人受处分,政府公共财政该如何更加透明的讨论再次被引燃……是“愤青”的冲动,还是社会责任感使然?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我不能让一辈子交的个税被考察团糟蹋了!”

  不错,他就是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公款出国考察团、张家港“官太太考察团”的网络曝光和事实举报者,一个在网络上被视为英雄,现实生活中尚不知姓名身份的网友“魑魅魍魉2009”。

  正是由于他的曝光和举报,新余两名官员丢官,多人受到处分,温州事件主要负责人被“严肃处理”,张家港官太太出国团正在调查之中。不过,我此时关心的并不是他的举报导致了多少官员受到处理,也不是出国考察中究竟还有多少秘密等待揭开,而是“魑魅魍魉2009”在选择曝光和举报时所采取的重重保密措施。

  不妨来看一下媒体的描述。隐瞒自己身份,临时注册ID,“通过国内的跳板机再使用国外的代理发帖”;给两省纪委邮寄材料时,“特地穿上带有帽子的羽绒服,并且围上条围巾”;与《中国青年报》联系时,“专门新办了一个手机号码”——如此种种,用如履薄冰、如临大敌来形容大概决不为过。

  举报是公民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从一定意义上来看,甚至也可以说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公款出国实质就是滥用公权,就是滥用纳税人的钱,就是侵犯和损害国家利益,举报这些腐败行为不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吗?甚至,“魑魅魍魉2009”的行为可能都算不上举报,因为不管是网络发帖还是联系纪委,他所提供的材料中都没有任何自己的调查,没有属于他个人层面的主观判断,他所做一切的仅仅是把一份捡到的材料真实地呈现出来而已。

  然而谁都清楚,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所做的繁杂的保密措施并不多余。在举报人遭受被举报人打击致伤、致残、致无家可归,甚至致死的新闻时有可见的当下,在随便写一首针贬时弊的短信诗词都可能引来刑拘甚至逮捕的现实下,在因为下访很可能被投入精神病院的现实下,举报者如临大敌式的重重自我保护,虽然刺眼却又分明十分无奈。

  遏制公款出游,有论者呼吁不能仅靠网友报料,但现实何其苍白:我们情愿报料,我们只希望不被报复打击。公民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纪检监察机构也有保护举报人身份,免受打击报复的义务,然而当举报人不得不对自我实施重重保护时,事实上已经意味着对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双重不信任。这是社会之耻,这是法治之耻。(作者:刘楚汉)他只是上海一名普通的IT技术人员,偶然捡到了两省官员公款出游的详细资料并在网上曝光,后续“影响很大”:两名官员丢官,多人受处分,政府公共财政该如何更加透明的讨论再次被引燃……是“愤青”的冲动,还是社会责任感使然?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我不能让一辈子交的个税被考察团糟蹋了!”

  不错,他就是江西新余和浙江温州公款出国考察团、张家港“官太太考察团”的网络曝光和事实举报者,一个在网络上被视为英雄,现实生活中尚不知姓名身份的网友“魑魅魍魉2009”。

  正是由于他的曝光和举报,新余两名官员丢官,多人受到处分,温州事件主要负责人被“严肃处理”,张家港官太太出国团正在调查之中。不过,我此时关心的并不是他的举报导致了多少官员受到处理,也不是出国考察中究竟还有多少秘密等待揭开,而是“魑魅魍魉2009”在选择曝光和举报时所采取的重重保密措施。

  不妨来看一下媒体的描述。隐瞒自己身份,临时注册ID,“通过国内的跳板机再使用国外的代理发帖”;给两省纪委邮寄材料时,“特地穿上带有帽子的羽绒服,并且围上条围巾”;与《中国青年报》联系时,“专门新办了一个手机号码”——如此种种,用如履薄冰、如临大敌来形容大概决不为过。

  举报是公民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从一定意义上来看,甚至也可以说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公款出国实质就是滥用公权,就是滥用纳税人的钱,就是侵犯和损害国家利益,举报这些腐败行为不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吗?甚至,“魑魅魍魉2009”的行为可能都算不上举报,因为不管是网络发帖还是联系纪委,他所提供的材料中都没有任何自己的调查,没有属于他个人层面的主观判断,他所做一切的仅仅是把一份捡到的材料真实地呈现出来而已。

  然而谁都清楚,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所做的繁杂的保密措施并不多余。在举报人遭受被举报人打击致伤、致残、致无家可归,甚至致死的新闻时有可见的当下,在随便写一首针贬时弊的短信诗词都可能引来刑拘甚至逮捕的现实下,在因为下访很可能被投入精神病院的现实下,举报者如临大敌式的重重自我保护,虽然刺眼却又分明十分无奈。

  遏制公款出游,有论者呼吁不能仅靠网友报料,但现实何其苍白:我们情愿报料,我们只希望不被报复打击。公民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纪检监察机构也有保护举报人身份,免受打击报复的义务,然而当举报人不得不对自我实施重重保护时,事实上已经意味着对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双重不信任。这是社会之耻,这是法治之耻。(作者:刘楚汉)
本来我国就不是法治社会,连法制社会都未必算得上……[:a8:]
慢慢来吧,建国60年、改革开放30年才到这一步,再推倒重来又得多少年。
:D 耻辱不耻辱关D屁事!D都学了那么多年左八荣右八耻了,管用么?狗P
这位兄弟好样的,要先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我认为这是大实话,那么看来美国拍的某些电影是无病呻吟咯?;P

这纯粹是蠢话!那里的罚罪分子不狠举报者啊?

和哪个国家哪个社会有关系么?

青年报拿到改名叫愚蠢报了?:L
80年代小个子胡把举报说成“8分钱查半年”,举报信总是到被举报人办公桌上。
难道深喉同志公开身份了?
再说杨教授写个博客,天涯大把人就要人肉那两个未必存在的女生,这要真有人公开举报他…
原帖由 lvtom 于 2008-12-10 22:05 发表
难道深喉同志公开身份了?
再说杨教授写个博客,天涯大把人就要人肉那两个未必存在的女生,这要真有人公开举报他…


这两个女生才真的是必须如临大敌啊!;P
遏制公款出游,有论者呼吁不能仅靠网友报料,但现实何其苍白:我们情愿报料,我们只希望不被报复打击。公民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纪检监察机构也有保护举报人身份,免受打击报复的义务,然而当举报人不得不对自我实施重重保护时,事实上已经意味着对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双重不信任。这是社会之耻,这是法治之耻。(作者:刘楚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