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员在警署内强奸19岁报案女子被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57:11
2008-11-29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核心提示:香港警方在26日通报,一名29岁的警员因涉嫌本月24日在警署强奸一名19岁的女事主被捕。事发当日,涉案警员让女事主的男朋友先离开,随后将女事主带到一间无人的房间,实施强奸。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1月29日报道

       香港警方在26日通报,一名29岁的警员因涉嫌本月24日在旺角警署强奸一名19岁的女事主被捕。前天早上,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审理此案。法官认为案情严重,且被告有自杀倾向,被告不准保释,由警方看管。

       据介绍,涉案的19岁女事主在11月2日因为钱包丢失向天水围警署报案,随后案件移交旺角警署处理。警员梁礼颂通过警方的电脑系统取得她的资料,并在11月22日致电女事主,让她前往旺角警署协助调查。

       24日晚11点多女事主与男朋友到警署时,梁让女事主的男朋友先离开,随后将女事主带到一间无人的房间,实施强奸,直至第二天凌晨1时许才让她离去。女事主不敢在旺角警署报案,一个小时后向天水围警署报警。

  据介绍,被告曾表示,愿付10万元换取女报案人撤诉。涉案警员梁礼颂案发前就职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出身警察世家,而他则已经加入警队10年。2008-11-29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核心提示:香港警方在26日通报,一名29岁的警员因涉嫌本月24日在警署强奸一名19岁的女事主被捕。事发当日,涉案警员让女事主的男朋友先离开,随后将女事主带到一间无人的房间,实施强奸。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1月29日报道

       香港警方在26日通报,一名29岁的警员因涉嫌本月24日在旺角警署强奸一名19岁的女事主被捕。前天早上,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审理此案。法官认为案情严重,且被告有自杀倾向,被告不准保释,由警方看管。

       据介绍,涉案的19岁女事主在11月2日因为钱包丢失向天水围警署报案,随后案件移交旺角警署处理。警员梁礼颂通过警方的电脑系统取得她的资料,并在11月22日致电女事主,让她前往旺角警署协助调查。

       24日晚11点多女事主与男朋友到警署时,梁让女事主的男朋友先离开,随后将女事主带到一间无人的房间,实施强奸,直至第二天凌晨1时许才让她离去。女事主不敢在旺角警署报案,一个小时后向天水围警署报警。

  据介绍,被告曾表示,愿付10万元换取女报案人撤诉。涉案警员梁礼颂案发前就职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出身警察世家,而他则已经加入警队10年。
嘿嘿 某些人真应该看看 某些做狗的人
监守自盗,信誉扫地。。。[:a9:]
这人干这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只是这次才被人踢爆而已。

PS:今天凌晨HK才又有一个条子在家里对着自己胸口来了一枪(SIG P250),是半年来第三个自杀的警察。最近几个星期翻开HK报纸,不是跳楼就是烧炭,经济不景气啊!
SIG250装备HK POLICE后,貌似打中条子的几率比打中匪徒的几率高很多啊
香港警察真是差劲,哪像咱们大陆的警察,那才叫真的是被人冤枉.我们深圳的副局长都在喊冤了.
原帖由 魔鬼小猪 于 2008-11-29 21:31 发表
SIG250装备HK POLICE后,貌似打中条子的几率比打中匪徒的几率高很多啊


目前广大基层差佬用的还是.38,SIG 250主要装备便衣之类的,偏偏那帮人的工作压力最大,现在经济形势又差,So......
这案子很有看头  hoho
注意时间地点
原帖由 jacker_tao 于 2008-11-30 10:58 发表
这案子很有看头  hoho
注意时间地点

旺角,警察总部?
原帖由 luyan8848 于 2008-11-30 17:36 发表

旺角,警察总部?

旺角,警署强奸案
警察总部,重案组高级督察吞枪自杀
2008-07-26
湾仔警察总部坚伟楼昨午发生一宗离奇开枪案,港岛总区刑事总部重案组一名红裤子出身的高级督察,本已被推荐晋升总督察,但最近被发现有人以其个人密码登入 内部计算机,翻阅一宗极度敏感的严重刑事案件,在湾仔警察总部坚伟楼办公室被发现胸口中枪倒卧血泊中,成为警队更换新枪以来首个枪下亡魂。由于当时并无人目 击案发经过,警方极为重视,案件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处理,现阶段虽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但仍会作广泛调查。

死者陈功伟(四十一岁),为港岛总区重案组2B队主管,加入警队接近二十三年,由普通警员擢升至高级督察。消息透露,陈功伟昨晨如常返回位于警察总部坚伟楼的港岛总区刑事总部上班,如常与同袍打招呼,事发前曾与警司施秉新于其办公室内讨论案件,当时未有任何异样。

无人目击中枪过程

下午二时许,陈独自返回二楼约一百平方呎的办公室,稍后现场突然传出枪声,一众同袍一拥而至,已经见陈功伟倒卧在办公桌及椅子中间,满地鲜血,其胸口则血流如注,其染血佩枪则被发现在桌上,立即召唤救护车。

消 防先遣急救员及救护员先后到场,发觉陈已奄奄一息,遂替他戴上氧气罩抢救,并急送入玛丽医院,陈被送到医院时,双眼仍张开,惜抵院前已证实死亡。警方在案 发后大为紧张,派出多名身穿避弹衣的警员赴案发现场调查,同时亦派警员在停车场出入口阻止记者接近现场。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死者身上有枪伤,警方今日会进 行验尸以确定死因。据悉,有人疑在刑事总部内曾开启内部计算机,翻阅并非他接手调查的刑事案件资料,其后上级根据个人密码揭发属陈功伟拥有。

「一姐」追杀未能解释

新上任不久的港岛总区刑事总部「一姐」高级警司蔡婉娴得悉后要就事件展开调查,陈却有难言之隐,未能向上级解释。有人因此恐受事件影响而前途尽毁,心事重重。

另有消息称,死者生前曾欠下二百万元巨款,但经初步调查后发现,陈月入逾五万六千元,居于警察宿舍,从不赌博,经济表面上并无问题。

陈功伟中枪身亡后,遗体被移往停尸间后,警方封锁停尸间,其后大批探员及政府化验师进出调查,陈的亲友及同袍抵达殓房认尸。直至傍晚六时,陈的尸体由仵工舁送殓房。警察福利部已与死者的家人联络,并会提供协助。
陈功伟裁定死于自杀
10月31日
重案组高级督察陈功伟吞枪案,经过4天先后传召31名证人作供后,主审死因裁判官陈碧桥今日引导陪审员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陈功伟死于自杀。 死因裁判官陈碧桥引导陪审员裁决时表示,综合各证人的供词,死者生前驻守的重案组2队总督察职位悬空多时,由死者与另一名高级督察轮流兼替,其中一人放 假,另一人就要身兼三职,情况维持长达10个月。死者曾经先后在46天内身兼三职。陈功伟的妻子更指丈夫工作时间长,回家后说话不多。 陈碧桥续说,法医与军械专家的证供显示,死者胸膛中枪,枪嘴压住胸膛发射,他的肋骨骨折,心肝功能受损,是典型用枪自杀个案。他建议,陪审员考虑陈功伟死 于自然或死因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