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不等于精神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02:32
             网瘾不等于精神病
               夏河年


  人们对《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非议不断,究其实质,恐怕还不在于标准本身的对错宽严,而在于评论者在媒体上误导,这种误导,有些是故意哗众取宠吸引眼球,也有些是作者自己概念不清就胡乱发言。“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就是这样耸人听闻的。不是为了工作和学习,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导致了显而易见的精神行为障碍,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不是精神疾病是什么?但“精神疾病”在某些人的笔下就变成了“精神病”或“神经病”,完全曲解了《标准》的内涵外延,误导了网民的情绪。
  “精神疾病”是由精神因素引起的,或以精神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或可用精神疗法治愈的一组疾病的总称。症状严重的称“精神病”,临床上表现为幻觉、妄想、意识障碍、行为混乱等。
  “神经病”是指神经系统的疾病,由炎症、肿瘤、血管病变、损伤、变性、畸形、遗传、中毒、免疫反应等引起。表现为瘫痪、麻木、疼痛、惊厥、昏迷等。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特别是无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的疾病是“精神疾病”的范畴,“精神病”和“神经病”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
  由以上定义可知,网瘾无疑是精神疾病,但不一定是精神病,将网瘾和“精神病”划上等号是评论者的错误,将网瘾说成“神经病”则是无知。
  什么“我是精神病人我怕谁”,试问,谁将“有网瘾的人称为精神病”了?有网瘾的人不一定是精神病人,就是精神病人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免予刑责。精神病人应否承担刑责,还要综合案件发生之时的精神状况。
  什么“一旦社会普遍地将网络成瘾视作精神病的病征,个人就不免要被动地承受‘标准化’的道德后果”,请问,谁“将网络成瘾视作精神病的病征”了?好像是你自己吧?
  什么“说别人有病的专家就是一精神病”,请问,哪个专家说过得了网瘾就是得了精神病?标准的主要制定者陶然可没有这样说。
  什么“如果每天上网超过八小时,我敢保证,您已被列入最新定义的精神病人名单”,拜托,不要开篇就用你的想当然代替科学规范。平均达到或超过6小时这个指标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的,网络管理员上网的时间就超过了这个标准,但不会被称作“网瘾”。就是按照《标准》,某人玩网络游戏真的成瘾了,也不意味着就成了“精神病人”,你大嘴巴保什么证?
  有些媒体还开辟什么“观点交锋”,正方“是精神病”,反方“不算精神病”,这都哪跟哪!正方不正,反方不反,如何交锋?

  早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就有很多人将立论建立在“未检出=含量为零”的错误基础上,当时有两位我非常敬重的文字功底深厚的前辈抱怨如今一些人的阅读能力,现在看来,仅仅是“阅读能力”还不能概括全部,有些人的学历和所从事的工作可以大致说明其阅读能力不成问题,问题还包括为了吸引眼球而疏于求证粗制滥造,问题还包括科学素养缺乏碰到科学概念容易犯浑。
  没有全能的人,没有不出错的人,时评人当然也不是全才,也会出错,但在你将大作放在大众媒体上面之前,请你将基本概念搞搞清楚,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谈论的观点才有意义,否则你就是列一大箩筐感天动地的辞藻也只不过是对着空气猛踹了一脚。             网瘾不等于精神病
               夏河年


  人们对《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非议不断,究其实质,恐怕还不在于标准本身的对错宽严,而在于评论者在媒体上误导,这种误导,有些是故意哗众取宠吸引眼球,也有些是作者自己概念不清就胡乱发言。“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就是这样耸人听闻的。不是为了工作和学习,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导致了显而易见的精神行为障碍,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不是精神疾病是什么?但“精神疾病”在某些人的笔下就变成了“精神病”或“神经病”,完全曲解了《标准》的内涵外延,误导了网民的情绪。
  “精神疾病”是由精神因素引起的,或以精神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或可用精神疗法治愈的一组疾病的总称。症状严重的称“精神病”,临床上表现为幻觉、妄想、意识障碍、行为混乱等。
  “神经病”是指神经系统的疾病,由炎症、肿瘤、血管病变、损伤、变性、畸形、遗传、中毒、免疫反应等引起。表现为瘫痪、麻木、疼痛、惊厥、昏迷等。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特别是无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的疾病是“精神疾病”的范畴,“精神病”和“神经病”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
  由以上定义可知,网瘾无疑是精神疾病,但不一定是精神病,将网瘾和“精神病”划上等号是评论者的错误,将网瘾说成“神经病”则是无知。
  什么“我是精神病人我怕谁”,试问,谁将“有网瘾的人称为精神病”了?有网瘾的人不一定是精神病人,就是精神病人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免予刑责。精神病人应否承担刑责,还要综合案件发生之时的精神状况。
  什么“一旦社会普遍地将网络成瘾视作精神病的病征,个人就不免要被动地承受‘标准化’的道德后果”,请问,谁“将网络成瘾视作精神病的病征”了?好像是你自己吧?
  什么“说别人有病的专家就是一精神病”,请问,哪个专家说过得了网瘾就是得了精神病?标准的主要制定者陶然可没有这样说。
  什么“如果每天上网超过八小时,我敢保证,您已被列入最新定义的精神病人名单”,拜托,不要开篇就用你的想当然代替科学规范。平均达到或超过6小时这个指标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的,网络管理员上网的时间就超过了这个标准,但不会被称作“网瘾”。就是按照《标准》,某人玩网络游戏真的成瘾了,也不意味着就成了“精神病人”,你大嘴巴保什么证?
  有些媒体还开辟什么“观点交锋”,正方“是精神病”,反方“不算精神病”,这都哪跟哪!正方不正,反方不反,如何交锋?

  早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就有很多人将立论建立在“未检出=含量为零”的错误基础上,当时有两位我非常敬重的文字功底深厚的前辈抱怨如今一些人的阅读能力,现在看来,仅仅是“阅读能力”还不能概括全部,有些人的学历和所从事的工作可以大致说明其阅读能力不成问题,问题还包括为了吸引眼球而疏于求证粗制滥造,问题还包括科学素养缺乏碰到科学概念容易犯浑。
  没有全能的人,没有不出错的人,时评人当然也不是全才,也会出错,但在你将大作放在大众媒体上面之前,请你将基本概念搞搞清楚,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谈论的观点才有意义,否则你就是列一大箩筐感天动地的辞藻也只不过是对着空气猛踹了一脚。
哦,有理。
这个不敢苟同啊,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是一回事。
意思是认定你是精神病就可以把你扔到精神病院
所以大家发帖就要小心点咯
  就是媒体群嘲导致的非议。
当然不一样
精神疾病非常普遍
比如轻度的忧郁症,没人当回事.
而精神病就得进七院治疗了.
原帖由 为什么非要注册 于 2008-11-24 23:16 发表
这个不敢苟同啊,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是一回事。

由于专业关系,我自然了解这些概念,但在写这篇短文的过程中,我还是仔细地核实了相关的主要概念,其中包括“精神病”和“精神疾病”,结论之一是“精神疾病”和“精神病”不是一回事。
有一个问题,国家出台这么一个标准的用意何在?是不是真的问题很大?
原帖由 liuliufe75 于 2008-11-24 23:10 发表
出台这标准的自己就是个精神病。。。

其实仔细套一套他的标准,真是这样。。

比如你剥了他的官和职称,不让他参与标准制定,,他也会暴怒。。有攻击他人倾向。。并出现智商下降的趋势

按他定的所谓网瘾精神 ...

支持!
问题的关键是类似的情况很多,偏偏挑网络来说事让人费解,十年前小孩子泡游戏机室甩纸片一天超过6小时,持续超过三个月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批孩子到如今有几个精神疾病?喜欢游戏是人类的天性,没有其他合适宣泄渠道的情况下选择什么都不奇怪。官老爷们应该好好想想怎么让少年宫再次成为吸引孩子的地方。至于成年人,只要人家愿意,你管得着么?!
童鞋们,最重要的好处也是漏洞你们没看到啊!!!

——精神病杀人不坐牢的啊!!去把造标准的干了,看看他还说什么精神病吧。   这是好处啊

要是杀人犯,上法庭的时候就喊我有网瘾,我1天24小时上网,我是精神病!!然后进病院,不坐牢。  多大的漏洞。

以后网友们都是007,都有杀人执照了啊:D :D :D :D
当然不等于了,呵呵
包二奶、一夜情、贪污这些不知道算不算精神病
原帖由 tweeg 于 2008-11-25 08:40 发表

支持!
问题的关键是类似的情况很多,偏偏挑网络来说事让人费解,十年前小孩子泡游戏机室甩纸片一天超过6小时,持续超过三个月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批孩子到如今有几个精神疾病?喜欢游戏是人类的天性,没有其他合 ...

挑网瘾说的时候,可是和酒瘾等相提并论的。
其实,我觉得用“心理疾病”可能比“精神疾病”更让人接受些。
原帖由 rnmb 于 2008-11-25 12:08 发表
包二奶、一夜情、贪污这些不知道算不算精神病

性亢进,性变态,偷窃癖就属于精神疾病.
这么多反对的?难道都是网瘾者?
最近SC和超大的反智倾向都很明显了嘛~~~
某一小撮人所谓学者一个定义说法,一下子就将中国整出了几亿精神病患者,并将中国变成了,全世界精神病最多的国家(全世界所有国家,任何一个都没有象中国这样划分精神病的),让中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精神病之国。
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8-11-25 16:11 发表
某一小撮人所谓学者一个定义说法,一下子就将中国整出了几亿精神病患者,并将中国变成了,全世界精神病最多的国家(全世界所有国家,任何一个都没有象中国这样划分精神病的),让中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精神病之国。

他们没有说网瘾是精神病,是那些所谓的时事评论员曲解了意思。
]]
在中国对很多新生事物上层总要有个适应过程;P 一些50-60年代的人说实话思维根本不上现在的发展方式,指望一群人生绝大部分时间里连电子产品都接触不到人去理解网络?;P

说实话,很多怪政策错就错在中国以前太穷了,所以大学生现在在寝室里用个冰箱电视,有人就大叫奢侈,所以现在上个网就成了精神病。;P

过10几年70年代那批人上来也许就会好一些,真正能跟上世界潮流怎么也得80以后这些人了
这年头概念糊涂的多了,杨佳杀人案,一些网民瞎起哄说他是“英雄”、“义士”,有些人则企图用精神病为杀人犯开脱,充其量,杨佳也不过是有精神疾病的人,但未必是精神病人,退一万步说是精神病人,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免予刑责。最高院一定会核准他的死刑。
]]
原帖由 遥远的星空 于 2008-11-26 11:50 发表
楼上糊涂了,民众可以概念模糊,国家不能概念模糊,法律不能概念模糊。两者岂可相提并论。关于这个事情,只能说,网友没神经病,我们的国家有神经病了,其他部门不知道,至少在神经病鉴定这个领域,被一群神经病把持 ...

在“网瘾”这个问题上,国家没有糊涂,那些专家没有糊涂,是时评人糊里糊涂地将“精神疾病”误认为“精神病”,还有人误认为“精神疾病=精神病=神经病”。
严重的网瘾很明显属于物质依赖类心理疾病,这是很浅显的事实啊。还有那么多人磨磨唧唧的。
一连上网6个小时就是网瘾,这样的人大把。
用“精神病”为杨佳开脱的企图终破产,新华网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都是被家里人宠的,从小就无忧无虑,千依百顺,要风得风的
精神病不等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虽然没学过医,但很多人开骂之前明显是不懂也不想搞懂标准的含义,只是潜意识的认为自己有网瘾,但不希望别人把自己当作精神病,更不希望别人干涉自己上网.
专家有病,鉴定完毕。
哈哈哈~~~有多少老版被定义成“神经病”?
精神病不等于精神疾病
比如固执,偏激,忧郁.精神衰落
这些都属于精神疾病
哪位敢拍胸膛说自己从来没有过?
那个杨义士就属于典型的偏激.
是不是可以不用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