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留言强悍回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38:29
http://spscjgs.aqsiq.gov.cn/gzly/lyhf/200809/t20080908_88743.htm

食品生产监管司留言回复

相关司局: [食品生产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08-09-08]
查询编号: [20080907-3498-32224]   


问: 有几事不明,特请教:谷氨酸钠还属于食品添加剂嘛?如果不属于添加剂(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无谷氨酸钠),那么添加谷氨酸钠的酱油是属于酿造的还是属于配制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必须标注具体名称,其他的添加剂可以标注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而有的食品添加剂按照工艺的不同生产的同种添加剂有严格的适用范围要求,使用单位不在食品标签上注明具体名称而只标注种类名称或擅自超范围使用的行为是否违背了《质量法》的明示担保责任?如“焦糖色”按工艺就有三种方法:普通法、亚硫酸铵法、加氨法,食醋中不准用亚硫酸铵法的焦糖色;各种水份保持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等等都根据不同的产品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如果不明确的注明具体名称就会给使用企业钻空子而超范围使用。我们检查发现肉制品中就有添加“乳酸钠”的行为,“乳酸钠”作为水份保持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等多种功能于一身,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明确其使用范围只有“生湿面制品”而非“肉制品”之中。像这种行为不知期数,希望上级部门重视起来,及时修改有关章程、标准,把那些钻空子的行为绳之以法。留言已隐藏
答: 谷氨酸钠是否属于食品添加剂请你向卫生部咨询。http://spscjgs.aqsiq.gov.cn/gzly/lyhf/200809/t20080908_887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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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司局: [食品生产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08-09-08]
查询编号: [20080907-3498-32224]   


问: 有几事不明,特请教:谷氨酸钠还属于食品添加剂嘛?如果不属于添加剂(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无谷氨酸钠),那么添加谷氨酸钠的酱油是属于酿造的还是属于配制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必须标注具体名称,其他的添加剂可以标注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而有的食品添加剂按照工艺的不同生产的同种添加剂有严格的适用范围要求,使用单位不在食品标签上注明具体名称而只标注种类名称或擅自超范围使用的行为是否违背了《质量法》的明示担保责任?如“焦糖色”按工艺就有三种方法:普通法、亚硫酸铵法、加氨法,食醋中不准用亚硫酸铵法的焦糖色;各种水份保持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等等都根据不同的产品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如果不明确的注明具体名称就会给使用企业钻空子而超范围使用。我们检查发现肉制品中就有添加“乳酸钠”的行为,“乳酸钠”作为水份保持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等多种功能于一身,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明确其使用范围只有“生湿面制品”而非“肉制品”之中。像这种行为不知期数,希望上级部门重视起来,及时修改有关章程、标准,把那些钻空子的行为绳之以法。留言已隐藏
答: 谷氨酸钠是否属于食品添加剂请你向卫生部咨询。
有怨气啊!
请你向卫生部咨询。这句话好像见了N多次了!
这种衙门关了也罢!
管事的衙门有多少,于是不管事的衙门也就有多少。这些问题到底是归哪个衙门管呀?
言多必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中国当官的诀窍。
谷氨酸钠?
我华丽地倒下~~~~~~~~~~
嘿嘿,谷氨酸钠。。。想起了那个要求禁用“一氧化二氢”的故事:D
一氧化二氢是水
谷氨酸钠是味精
这回复么……
还有一个原因,总局没有自己的实验室……
这回复么……
还有一个原因,总局没有自己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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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你比总局还强悍
幸亏没回复:请你自行搜索网页,推荐使用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