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小钱搞情感投资 骗得房东三姐妹5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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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小钱搞情感投资 骗得房东三姐妹50多万
2008年07月17日 22:31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17日电(柴燕菲辛成)浙江浦江县女子陈某2007年8月从老家来到杭州,无正当职业,却巧妙地编织一个又一个谎言,在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骗取房东王二姐及其姐姐、妹妹人民币共计五十余万元。

日前,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某初见王二姐,即虚构了一个有钱生意人的形象,自称父亲在浦江经营“天祥工艺有限公司”,自己在杭州各大超市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为了让三姐妹相信自己真的是有钱人,陈某专门在东站小商品市场买了十几条筒被送给三姐妹,称是超市退回厂家的。平时陈某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经常买一些衣服、首饰等送给三姐妹。此外,还时常帮王二姐买菜、做饭、洗衣服,“还到近江菜场买鸡,浦江的菜场买鸭,下沙农贸市场买米,骗她们说这些东西都是浦江老家自己种养的,特意拿来给她们吃。”通过王二姐,陈某又认识她的姐姐王大姐、妹妹王三姐,又是通过送她们鸡、鸭、米、豆腐皮等东西,与三姐妹关系亲密。

2007年9月,陈某带到杭州的钱快用光了,于是就打起三姐妹的主意。通过闲谈,陈某得知王大姐因家里房子拆迁,身边有几十万元现钱,因此首先向王大姐开口借钱。

2007年9月28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要在浦江买地皮,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2007年10月14日,被告人陈某谎称父亲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法发工资,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4万元。

2007年10月16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要在江苏常州购买店面,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6万元。

2007年11月4日,被告人陈某以上述相同理由,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11月中旬,为了继续向三姐妹骗更多的钱,陈某还带着王大姐、王三姐包车来到浦江,特意路过“天祥工艺有限公司”,还自称在浦江开发区买了一大片空地。

2007年11月19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父亲要收购他人倒闭的电子厂,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15.7万元,从被害人王二姐处骗取人民币5万元。

2007年12月1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父亲要收购他人倒闭工厂的零件,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2007年12月4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舅舅承包的面包车在萧山出车祸,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眼看借款越来越多,骗局将要暴露,2007年12月6日,陈某谎称其与姨父要去东北拿回一笔钱,离开了出租房。

就在陈某打算从此“人间蒸发”之前,2007年12月8日,还谎称其与姨父去东北结账途中出车祸,通过汇款方式从被害人王二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陈某在骗得上述人民币52.7万元后,除以利息方式归还被害人王大姐人民币1500元,及购买衣服、首饰、香烟等赠与三被害人外,其余钱款均被其挥霍。

案发后,已冻结被告人陈某的银行账户,户内共计存款人民币38.53元。

专家分析指出,被告人陈某的诈骗手法其实并不十分高深,主要是情感投资、小恩小惠等,但她牢牢抓住三被害人作为女性,重感情,贪小便宜的心理特点,步步为营,从而在短时间内使三被害人完全信任,将大笔钱财不断借出,直至其“人间蒸发”,才恍然大悟。女子花小钱搞情感投资 骗得房东三姐妹50多万
2008年07月17日 22:31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17日电(柴燕菲辛成)浙江浦江县女子陈某2007年8月从老家来到杭州,无正当职业,却巧妙地编织一个又一个谎言,在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骗取房东王二姐及其姐姐、妹妹人民币共计五十余万元。

日前,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某初见王二姐,即虚构了一个有钱生意人的形象,自称父亲在浦江经营“天祥工艺有限公司”,自己在杭州各大超市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为了让三姐妹相信自己真的是有钱人,陈某专门在东站小商品市场买了十几条筒被送给三姐妹,称是超市退回厂家的。平时陈某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经常买一些衣服、首饰等送给三姐妹。此外,还时常帮王二姐买菜、做饭、洗衣服,“还到近江菜场买鸡,浦江的菜场买鸭,下沙农贸市场买米,骗她们说这些东西都是浦江老家自己种养的,特意拿来给她们吃。”通过王二姐,陈某又认识她的姐姐王大姐、妹妹王三姐,又是通过送她们鸡、鸭、米、豆腐皮等东西,与三姐妹关系亲密。

2007年9月,陈某带到杭州的钱快用光了,于是就打起三姐妹的主意。通过闲谈,陈某得知王大姐因家里房子拆迁,身边有几十万元现钱,因此首先向王大姐开口借钱。

2007年9月28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要在浦江买地皮,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2007年10月14日,被告人陈某谎称父亲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法发工资,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4万元。

2007年10月16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要在江苏常州购买店面,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6万元。

2007年11月4日,被告人陈某以上述相同理由,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11月中旬,为了继续向三姐妹骗更多的钱,陈某还带着王大姐、王三姐包车来到浦江,特意路过“天祥工艺有限公司”,还自称在浦江开发区买了一大片空地。

2007年11月19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父亲要收购他人倒闭的电子厂,从被害人王大姐处骗取人民币15.7万元,从被害人王二姐处骗取人民币5万元。

2007年12月1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父亲要收购他人倒闭工厂的零件,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2007年12月4日,被告人陈某谎称其舅舅承包的面包车在萧山出车祸,从被害人王三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眼看借款越来越多,骗局将要暴露,2007年12月6日,陈某谎称其与姨父要去东北拿回一笔钱,离开了出租房。

就在陈某打算从此“人间蒸发”之前,2007年12月8日,还谎称其与姨父去东北结账途中出车祸,通过汇款方式从被害人王二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陈某在骗得上述人民币52.7万元后,除以利息方式归还被害人王大姐人民币1500元,及购买衣服、首饰、香烟等赠与三被害人外,其余钱款均被其挥霍。

案发后,已冻结被告人陈某的银行账户,户内共计存款人民币38.53元。

专家分析指出,被告人陈某的诈骗手法其实并不十分高深,主要是情感投资、小恩小惠等,但她牢牢抓住三被害人作为女性,重感情,贪小便宜的心理特点,步步为营,从而在短时间内使三被害人完全信任,将大笔钱财不断借出,直至其“人间蒸发”,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