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打官司,大家帮我支支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25:17
我想打官司,大家帮我支支招
我买的房子前有块空地,开发商原来承诺盖一栋3层商场,现在规划局公示盖一栋5层楼,尖顶,楼间距是23.8米.其实真要这样就算了,但是在这5层楼中间它鼓了个包,有一个7层的顶,正对我那房子.
开发商原来的承诺没有个书面东西.现在这个事情如何处理?
我能否在物业管理费上和他们搞?或者发动所有两栋楼的人不交物业管理费?
大家能否支支招?我想打官司,大家帮我支支招
我买的房子前有块空地,开发商原来承诺盖一栋3层商场,现在规划局公示盖一栋5层楼,尖顶,楼间距是23.8米.其实真要这样就算了,但是在这5层楼中间它鼓了个包,有一个7层的顶,正对我那房子.
开发商原来的承诺没有个书面东西.现在这个事情如何处理?
我能否在物业管理费上和他们搞?或者发动所有两栋楼的人不交物业管理费?
大家能否支支招?
法律问题这里专家超多,楼下帮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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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冬至那天对面楼房不能遮挡住你家的采光,这个是楼房间距标准。
原帖由 聂明宇 于 2008-5-10 18:22 发表
法律问题这里专家超多,楼下帮忙吧


超大的“专家”多得很,平时打嘴仗个顶个的牛。一到动真格的都蔫了,都谦虚起来了。
原帖由 旺财与小强 于 2008-5-10 18:26 发表


超大的“专家”多得很,平时打嘴仗个顶个的牛。一到动真格的都蔫了,都谦虚起来了。

:D :D :D 明显不把小二一干人等放在眼里吗,黑白说人家也是世代忪师出身,知道方堂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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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一损招,楼主可以和记者一起前往采访,做好采访时的录音录象工作,以方便日后交涉.
谁有本事的用公权力和谢之,那是最好不过了.
关注一下咯。
影响到采光了么……隐约记得楼层间距25M适合采光……手头没书,也不那么确定……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太好办……LZ你帖子里说了和开发商的协定是口头的,未经登记,没什么强制力哦(特别是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便告去法院,法院也只会促成和解吧……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跑了……估计管理会更困难吧?
原帖由 老猫点点 于 2008-5-10 18:32 发表
还是3楼警察叔叔说的好,正常程序下和解居多.估计不让他搭不大可能.

:kiss:

赞同我的意见不容易~~~

这样的事情就这样~~~

就算是能鼓动起邻居来~~

最后也被房地产开发商各个击破~~~

最后不了了之~~~

如能达成和解最好~~~

上法院判决~~浪费时间精力什么的~~~根本不成正比~~~

实际上楼主也不是想要什么采光权~~

而是不交物业费而已

呵呵~~~~
日照间距我咨询过了,
尖顶的5层楼和我房子的楼间距是23.8米.是符合国家标准.
中间鼓了个7层的顶和我房子的楼间距是33.8米.应该也是符合国家标准.
法律上我估计讨不到什么的,但是平白一栋7层堵在门口,太气人了,
我能不能不交物业管理费?
  楼主的帖子违规了,不过根据超大助人为乐的一贯风气,我暂时放过楼主,二十四小时之后我会转移到水区,见谅。

  希望楼主发贴之前先看看公告。
我们小区有块200亩的公园都给开发商勾结官府改了规划,盖成20层高楼了。还不是一样没脾气?

和共产党对着干?长了几个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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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4)

本规定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h,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Ⅳ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h,第Ⅳ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Ⅴ、Ⅵ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h。据此规定,比较各地现行日照间距,(表1)第Ⅱ、Ⅲ气候区的大中城市大多由现行的接近大寒日日照lh提高到大寒日日照2h,难度不大;第Ⅳ气候区大城市的日照标准有的保持现行水平,有的略有提高,难度也不大。中小城市的日照标准提高的幅度与大城市提高的幅度有的相当,有的略高一些;第Ⅴ、Ⅵ、Ⅶ气候区的现行日照间距已达到或接近本标准。提高幅度较多的是第Ⅰ气候区中北纬45°以北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城市和一些中等城市,其中大城市难度较大一些,但据调查反映,现行日照标准过低,居民反应较大,本规范仅作适当提高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找规划局,如果满足不了日照时间的国家标准,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的.开发商,一般惹不起,惹了也告不赢.
合同没有规定的前提下,没有证据就无法告.
采光有严格的标准的,假如不够政府规定的标准,可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