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年来王安石变法评议的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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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瑞《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7年第4期
 [摘要]本文简述了自南宋迄今近九百年间,对王安石变法评议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并分南宋至晚清、20世纪前半叶和20世纪后半叶三个时期,分析其主流评议意见形成的原因及不同意见争论的特点。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评议演变,理学,唯物史观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4-0005-07
  
  王安石变法是宋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自南宋初重修《神宗实录》确定“是元祐而非熙丰”,“唯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从而彻底否定王安石变法以降至今,历史已走过近900年。伴随着历史的脚步,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褒贬议论,亦是一桩几经变动而又难以了结的历史公案。依据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特点和评价主流意见的变化,可以把近900年间评议、研究王安石及其变法分作三个时期:南宋至晚清;20世纪前半叶;20世纪后半叶。
  
  一
  
  南宋至晚清近800年间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评议以否定为主。而否定的评议主要形成于南宋。南宋对王安石及其变法否定性评议的形成有两条线索:一是南宋史家在编修北宋历史的著述中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评议和选材;二是理学家及事功学派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先说第一条线索。
  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是从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及思想家评论王安石及其变法的首要观点。宋廷南渡以后,宋高宗表示“朕最爱元祜”,并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及王安石。宋高宗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以元祐史臣的观点重修《神宗实录》,“唯是直书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二是贬斥王安石新法褒奖元祐更化。宋廷的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后宋孝宗朝由李焘、洪迈等人修撰的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及私史著作如王称《东都事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和该书的删节本,如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彭百川《太平治绩统类》、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元之际《宋史全文》等,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取舍和评议大都源自绍兴本《神宗实录》。是故,清人蔡上翔在为王安石辩诬时说:“公之受秽且蔓延于千万世,尤莫甚于此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南宋中后期人编撰的《宋诸臣奏议》(赵汝愚)、《宋宰辅编年录》(徐自明)、《大事记讲义》(吕中)等对后世否定王安石变法有较大影响的私史,亦采取了类似于“唯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如赵汝愚辑录的《宋诸臣奏议》,是迄今所见最大的一部北宋奏议选集。全书共收241位大臣的1630篇奏议。这部书更多、更集中体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的观点。这有三方面的表现:其一,以是元祜而非熙宁的是非标准选录奏议,因而有关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如章悖、吕惠卿、曾布、薛向、王韶等一概被斥在选录范围之外,王安石的奏议虽然也选录了6篇,但是四篇不关变法之事,剩余两篇事关变法,却又是为反对新法的奏议提供历史背景;其二,集中荟萃了熙丰至元祐时期反变法派的奏议。仅就司马光一人的奏议就达146篇,约占1630篇总数的9%,其他人如富44篇、韩琦32篇、王岩叟45篇、吕诲45篇、范祖禹42篇、刘挚34篇、吕公著36篇、苏辙26篇、苏轼23篇;其三,不仅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不合选录标准,而且对在元祜时期反对全盘否定新法的奏议,也被视作“不合标准”而一概不予以选录。显然这样一部书的传播,极易误导后世对王安石变法的认识。
  《宋史·王安石传》是元朝史臣在宋的《四朝国史·王安石传》的基础上编修的,其编撰特点是:一、在取材上所谓的“尽取诸贤之论”,实际上是尽取王安石反对派的伪造诋诬之辞,而且尽出于反对派所作之私书、杂史。从宋国史至元修《宋史》,作传者正是靠尽取诋毁之辞,采私史人正史,才完成了对王安石的彻底否定,并造成从野史到正史无不否定王安石的印象。二、将王安石集团的主要成员,甚或元丰、绍圣时期的变法中坚人物打入《奸臣传》。所谓“奸臣”是“逞其狡谋,壅阏上听,变易国是,贼虐忠直,屏弃善良”。被打人奸臣传与新法、绍述有关的人员依次为蔡确(附吴处厚)、邢恕、吕惠卿、章悖、曾布、蔡京(附蔡卞、蔡攸、蔡翛)。三、“尽书王安石之过”,对王安石进行人身攻击,如性格执拗、性情怪僻、好人同己、不修边幅,不能治身、诬谤王安石爱子“悍僄阴刻,无所顾忌”等。四、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作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五、为王安石盖棺论定,“‘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至此,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遂成为封建时代官方定论。
  再看第二条线索。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之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荆公新学被斥为异端邪说既与理学与新学在南宋的消长有关,更是理学家们自南宋初期以来不懈批判贬抑的结果。
  首先公开站出来批判荆公新学的是程门弟子杨时,此后理学的传人在其著作中大都少不了批判荆公新学,但对荆公新学的批判最为彻底的还是对理学的发展有集大成之功的朱熹。朱熹对荆公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斥王安石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糅佛道”或“学本出于刑名度数”;二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根据,予以无情打击。朱熹的批判,表面上是为维护孔孟正统的纯正性,但实际上很大程度与争取理学在南宋的正统地位分不开。事实上理学家们一代代坚持不懈地贬斥王安石新学,其效果是明显的,他们的观点日益为宋最高统治者所接受,宋高宗就说:“安石之学杂以伯道,取商鞅富国强兵,今日之祸,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乱生于安石。”绍兴五年(1135年)三月庚子这段话几与杨时给宋钦宗所上奏折的意旨如出一辙。宋理宗在淳祜元年(1241年)下诏,以周濂溪、二程、张载、朱熹五人从祀孔庙的同时,撤削了王安石的从祀地位,并指责:“王安石谓天变不足畏、神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三语最为万世之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合与削去,于正人心,息邪说关系不小,令国子监日下施行。”由此可以断言,理学家们打倒新学是理学兴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后,理学被元明清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是当时思想的主流”。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成不易之论。
  以陈傅良、叶适、陈亮、吕祖谦等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是南宋时期宋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学派。一般的说,浙东学派在经世思想上强调经世致用,讲求务实,在政治上则主张积极改革时政。从事功的角度而言,他们与北宋范仲淹、王安石很有相似之处,但是浙东学派对王安石变法却持否定态度。他们的否定意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认为王安石虽处于变革的时代,但没有把握准宋立国的基本大势,没有认清宋的弊政所在,变乱了祖宗法度,不仅没能改革当时的弊政,反而使弊政更趋严重,“不知立国之本末者,真不足以谋国也”。二是对王安石的理财动机予以否定,不赞同王安石采用封建国家经营生产和贸易方式以扩大其经济收入的理财方法,他们把这种方法视作聚敛,因而加以反对。他们尤反对青苗法、均输法和市易法。而这几项新法都是王安石变法过程中体现其摧抑兼并的重要举措。浙东学派否定这些措施,表明他们为富商大贾和放债取息的高利贷者作辩护,是新兴富商大贾阶层利益的代言人,这更是浙东学派重商思想的反映。李华瑞《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7年第4期
 [摘要]本文简述了自南宋迄今近九百年间,对王安石变法评议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并分南宋至晚清、20世纪前半叶和20世纪后半叶三个时期,分析其主流评议意见形成的原因及不同意见争论的特点。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评议演变,理学,唯物史观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4-0005-07
  
  王安石变法是宋代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自南宋初重修《神宗实录》确定“是元祐而非熙丰”,“唯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从而彻底否定王安石变法以降至今,历史已走过近900年。伴随着历史的脚步,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褒贬议论,亦是一桩几经变动而又难以了结的历史公案。依据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特点和评价主流意见的变化,可以把近900年间评议、研究王安石及其变法分作三个时期:南宋至晚清;20世纪前半叶;20世纪后半叶。
  
  一
  
  南宋至晚清近800年间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评议以否定为主。而否定的评议主要形成于南宋。南宋对王安石及其变法否定性评议的形成有两条线索:一是南宋史家在编修北宋历史的著述中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评议和选材;二是理学家及事功学派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先说第一条线索。
  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是从南宋至晚清绝大多数史家及思想家评论王安石及其变法的首要观点。宋廷南渡以后,宋高宗表示“朕最爱元祜”,并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及王安石。宋高宗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以元祐史臣的观点重修《神宗实录》,“唯是直书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二是贬斥王安石新法褒奖元祐更化。宋廷的这一定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后宋孝宗朝由李焘、洪迈等人修撰的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及私史著作如王称《东都事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和该书的删节本,如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彭百川《太平治绩统类》、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元之际《宋史全文》等,对王安石变法史实的取舍和评议大都源自绍兴本《神宗实录》。是故,清人蔡上翔在为王安石辩诬时说:“公之受秽且蔓延于千万世,尤莫甚于此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南宋中后期人编撰的《宋诸臣奏议》(赵汝愚)、《宋宰辅编年录》(徐自明)、《大事记讲义》(吕中)等对后世否定王安石变法有较大影响的私史,亦采取了类似于“唯是直书安石之罪”的编撰宗旨。如赵汝愚辑录的《宋诸臣奏议》,是迄今所见最大的一部北宋奏议选集。全书共收241位大臣的1630篇奏议。这部书更多、更集中体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的观点。这有三方面的表现:其一,以是元祜而非熙宁的是非标准选录奏议,因而有关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如章悖、吕惠卿、曾布、薛向、王韶等一概被斥在选录范围之外,王安石的奏议虽然也选录了6篇,但是四篇不关变法之事,剩余两篇事关变法,却又是为反对新法的奏议提供历史背景;其二,集中荟萃了熙丰至元祐时期反变法派的奏议。仅就司马光一人的奏议就达146篇,约占1630篇总数的9%,其他人如富44篇、韩琦32篇、王岩叟45篇、吕诲45篇、范祖禹42篇、刘挚34篇、吕公著36篇、苏辙26篇、苏轼23篇;其三,不仅熙宁新法主持者、倡导者、参与者的奏议不合选录标准,而且对在元祜时期反对全盘否定新法的奏议,也被视作“不合标准”而一概不予以选录。显然这样一部书的传播,极易误导后世对王安石变法的认识。
  《宋史·王安石传》是元朝史臣在宋的《四朝国史·王安石传》的基础上编修的,其编撰特点是:一、在取材上所谓的“尽取诸贤之论”,实际上是尽取王安石反对派的伪造诋诬之辞,而且尽出于反对派所作之私书、杂史。从宋国史至元修《宋史》,作传者正是靠尽取诋毁之辞,采私史人正史,才完成了对王安石的彻底否定,并造成从野史到正史无不否定王安石的印象。二、将王安石集团的主要成员,甚或元丰、绍圣时期的变法中坚人物打入《奸臣传》。所谓“奸臣”是“逞其狡谋,壅阏上听,变易国是,贼虐忠直,屏弃善良”。被打人奸臣传与新法、绍述有关的人员依次为蔡确(附吴处厚)、邢恕、吕惠卿、章悖、曾布、蔡京(附蔡卞、蔡攸、蔡翛)。三、“尽书王安石之过”,对王安石进行人身攻击,如性格执拗、性情怪僻、好人同己、不修边幅,不能治身、诬谤王安石爱子“悍僄阴刻,无所顾忌”等。四、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作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五、为王安石盖棺论定,“‘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至此,王安石作为北宋亡国元凶的论调,遂成为封建时代官方定论。
  再看第二条线索。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之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荆公新学被斥为异端邪说既与理学与新学在南宋的消长有关,更是理学家们自南宋初期以来不懈批判贬抑的结果。
  首先公开站出来批判荆公新学的是程门弟子杨时,此后理学的传人在其著作中大都少不了批判荆公新学,但对荆公新学的批判最为彻底的还是对理学的发展有集大成之功的朱熹。朱熹对荆公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斥王安石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糅佛道”或“学本出于刑名度数”;二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根据,予以无情打击。朱熹的批判,表面上是为维护孔孟正统的纯正性,但实际上很大程度与争取理学在南宋的正统地位分不开。事实上理学家们一代代坚持不懈地贬斥王安石新学,其效果是明显的,他们的观点日益为宋最高统治者所接受,宋高宗就说:“安石之学杂以伯道,取商鞅富国强兵,今日之祸,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不知天下之乱生于安石。”绍兴五年(1135年)三月庚子这段话几与杨时给宋钦宗所上奏折的意旨如出一辙。宋理宗在淳祜元年(1241年)下诏,以周濂溪、二程、张载、朱熹五人从祀孔庙的同时,撤削了王安石的从祀地位,并指责:“王安石谓天变不足畏、神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三语最为万世之罪人,岂宜从祀孔子庙庭,合与削去,于正人心,息邪说关系不小,令国子监日下施行。”由此可以断言,理学家们打倒新学是理学兴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后,理学被元明清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是当时思想的主流”。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成不易之论。
  以陈傅良、叶适、陈亮、吕祖谦等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是南宋时期宋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学派。一般的说,浙东学派在经世思想上强调经世致用,讲求务实,在政治上则主张积极改革时政。从事功的角度而言,他们与北宋范仲淹、王安石很有相似之处,但是浙东学派对王安石变法却持否定态度。他们的否定意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认为王安石虽处于变革的时代,但没有把握准宋立国的基本大势,没有认清宋的弊政所在,变乱了祖宗法度,不仅没能改革当时的弊政,反而使弊政更趋严重,“不知立国之本末者,真不足以谋国也”。二是对王安石的理财动机予以否定,不赞同王安石采用封建国家经营生产和贸易方式以扩大其经济收入的理财方法,他们把这种方法视作聚敛,因而加以反对。他们尤反对青苗法、均输法和市易法。而这几项新法都是王安石变法过程中体现其摧抑兼并的重要举措。浙东学派否定这些措施,表明他们为富商大贾和放债取息的高利贷者作辩护,是新兴富商大贾阶层利益的代言人,这更是浙东学派重商思想的反映。
明清时期对王安石变法的评议有四个特点:一是有关记述和评议王安石变法史实的历史著作多是凭照《宋史》依样画葫芦,如《宋史记·王安石传》《宋史新编·王安石传》《续通志·王安石传》《续资治通鉴后编·宋神宗论赞》几乎是照抄《宋史》王安石传和神宗本纪。二是北宋后期至南宋初期一大批由反变法派及其子孙撰写的笔记小说所载王安石的轶闻趣事,对元明清人评议王安石影响颇大,并形成另一类“私史”。明朝人唐顺之《历代史纂左编》卷二十六《宋·王安石》,全祖望《宋元学案荆公新学略》附王安石轶事28条,清人顾栋高《王荆国文公年谱》附《王荆国文公遗事》1卷,均以较大篇幅汇集了宋人旨在歪曲王安石形象的轶闻趣事。三是朱熹对王安石变法的定谳,对明清时期史家产生深刻影响,他们不是就王安石变法而评王安石变法,而是通过评议王安石变法来达到“崇道德而黜功利”、“彝伦赖是以匡扶”的目的。于是王安石变法几乎成了史家们宣扬义理道德观念最有说服力的“反面教材”,必置于死地而后快。相反熙丰时期的反变法派成了“卫道”的英雄名臣,元祐更化成了崇道德而黜功利的光辉典范,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所以,明清史家直接受程朱理学影响而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性评议,乃是这一时期的主流。而明清时期的思想家及四库馆臣评议王安石变法的价值取舍亦莫不如此。四是南宋以降,王安石不论受到何种的非议或诬谤,在他的江西老家,人们还是以出了像他这样一位“乡贤”而感到自豪。他们不仅延绵不断地为他供祀香火,而且勇敢地站出来,为历史不公的评价鸣不平,为他所受的历史冤屈辩诬正名。如蔡上翔所著《王荆公年谱考略》即是为王安石及其变法进行辩诬。但这种辩诬并不是这一时期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的主流。
  
  二
  
  20世纪前半叶,运用近世科学的观点和方法重新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大致与出现相对独立的宋史研究一样,亦始于20年代。进入30年代后,在蒋介石国民党政府的提倡和支持下,王安石及其变法研究出现了一个高潮,大致一直持续到40年代后期而不衰。梁启超《王荆公》是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初次印行后迄今约有十种版本行世,如前所述自南宋以降至元明清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评议一直以否定性意见为主流,梁启超的《王荆公》改变了这种局面,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其后研究者虽然已涉及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方面面,如变法的时代背景、动机、指导思想、代表的阶级、诸项新法的利弊、反变法派与变法派的斗争、变法的社会效果及意义、变法失败的原因及经验教训等,但梁启超的肯定性评价为大多数人所尊奉,而成为20世纪前半叶的主流观点。
  20世纪前半叶对王安石变法评议的讨论可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动机和性质。大致有三种代表性意见:1.王安石理财的根本观念是“以调剂社会经济之权柄,归于国家,以打破人民私有财产制度,正与今社会主义思潮相合”。2.“王安石决心变法,用一种新的经济政策,以求国家经济之改造,压制豪民之兼并,限制贵族官僚之滥用权威强占人民土地,增加国家之财政收入为其主要之目的”。3王安石新法是一种封建式的改良主义,“以封建式的土地占有形式及地租的剥削形式为骨干的社会内的改良主义,无疑的是要以土地问题为其主要的内容。所以王安石的新法,最重要的部分也就是青苗法和方田均税法,其次募役法、市易法和均输法,则是与商业资本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二)关于王安石变法代表的阶级。有五种认识:1.王安石的思想是从社会生产者的立场出发,他积极的主张增加社会的生产、消极的反对商人地主的兼并。2.主要是缓和农民和地主的阶级矛盾,适应中间阶层的要求,特别是符合中小地主的经济利益,也反映了自由商人和手工业者的一点要求。3.王安石的经济政策是代表农民的利益的。4.王安石是一位专制主义政治的支持者,因此他的一切经济政策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前提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展开了他的一切改革主张。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的阶级性,是属于拥有生产手段和政治特权的地主、商人和官僚,而不是属于小生产者——农民的。5.王安石的政见完全由人民的立场出发,和秦汉以来的站在统治阶级为政的大臣两样。王安石变法就是拯救最苦的下层老百姓。
  
  (三)关于反变法派与变法派的斗争。主要有四种意见。1.为阶级利益而争。反变法派司马光、韩琦、苏轼、文彦博、范纯仁等人代表豪强兼并的既得利益,新法触及豪强兼并的既得利益,因而遭到反变法派的激烈反对。2.意气之争。3.新旧(南北地域)思想之争。4.司马光与王安石在哲学思想上是对立的。
  
  (四)关于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及意义。一种意见认为在王安石时代,产业尚未十分发达,人民还没有民权的要求,所以新法的里面不含有多大的政治意味,但它仍然有其历史的意义。因为它是由秦至清朝的一个时期中比较最进步的改良主义,它反映着社会矛盾,代表了时代的意。另一种意见认为王安石执政期间,对外的关系颇占优势。辽和西夏不只未能侵入中原,反而势力敌不过了北宋。这固然和国内社会经济的稳定有很大的关系,但军制改革和军备的整顿,也不能不算是有力因素。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考其立法的用意,莫不以发展国民经济与解除人民桎梏为目的,而其计划也相应地精密,与近世中国所揭示的政策,如“扶持自耕农,发展国营企业”,“节制私人资本”“讲求水利”“平均地权”等等,其性质之相类者十之八九。尤以募(当为差)役法一项,其苛杂烦扰,直如欧洲中古的农奴制度,其解放固其必然。但是以安石得君之专,而实行之结果,虽不无相当的效果,究概其全盘而论则为失败无疑。
  
  (五)关于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及教训。这个问题讨论最为广泛,大致形成十余种意见。其一,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的阻挠和破坏是王安石新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其二,用人不当,缺乏人才.为“小人”所误。其三,没有认清社会环境。其四,缺乏阶级基础。其五,阶级利益的冲突。其六,新法本身的不彻底。其七,急功近利、求效太速。其八,王安石刚愎自用,陷于孤立的英雄主义的错误。其九,成也神宗败也神宗。其十,一些学者还从中国历史喜柔而恶刚,喜静而恶动,人民养成一种保守放任的习性,以及王安石变法只适于一县一州,而不适于一统大国等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三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史学研究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最早运用唯物史观研究王安石变法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学者,当推邓广铭先生和他的门人漆侠先生。他们的研究贯穿了20世纪后50年,这在王安石变法研究史上是很少见的。
20世纪后半叶的王安石变法研究亦可分为两个时期。从1950-1976年为第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中,1950-1965年发表相关文章五六十篇,出版著作两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史学工作者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作了再评价,虽然对王安石及其变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但因其观点、立场不同,在肯定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性质和时代上与20世纪前半叶的肯定又不尽相同。其特点是:1.注重强调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性和阶级性,即把王安石变法置于宋代特定的封建时代的历史环境中。指出王安石变法是地主阶级的一个改革运动,王安石的新法代表着地主阶级的利益,尤以持代表中小地主阶级利益的学者较多,王安石在政治哲学思想上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2.对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态度,即王安石变法在实现其富国强兵,加强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同时,还推动了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的前进。3.对司马光及其反对派的否定,认为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的政治运动阻碍了历史的前进,这是对自南宋初以来是司马光而非王安石的传统观点的彻底否定,也与梁启超以来的评价有所不同,梁启超对王安石变法的翻案并未否定司马光。4.是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一般归结为保守势力的强大、变法派内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动摇和过早的去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历史研究和历史教学与其他的科学研究活动一样基本陷于停滞状态,而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所谓“历史研究”却甚嚣尘上,1973-1976年10月在“四人帮”掀起的“评法批儒”闹剧中,王安石被作为法家的杰出代表、王安石变法被作为两宋儒法斗争的典型事例受到高度重视。这一时期,发表文章150多篇。文章作者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四人帮”的宣传班子,专门为“四人帮”篡党夺权制造舆论,借此攻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炮制的文章虽然不多,但分量甚重,犹如重磅炸弹,一时影响极大。罗思鼎《从王安石变法看儒法论战的演变——读(王荆公年谱考略)》,1974年2月在《红旗》第二期刊出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二是工厂、学校和部队的理论小组和学习小组撰写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根据“四人帮”宣传班子的调子,加以发挥,上纲上线,在社会上只是制造声势,无学术意义可言。三是一些专家、学者经受不住强大的政治压力,违心地跟着撰写了一些著作和文章。从发表的130余篇文章来看,大致涵盖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这一时期对王安石变法的定性,即王安石变法是代表地主阶级下层利益的革新派而进行的社会政治改革,改变了儒家复古守旧的政治思想路线。王安石继承了法家“富国以农”的经济思想,主张“理财以农事为先”,发展农业生产。在对外族的侵略问题上,王安石则力主抗战,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二是这一时期对王安石的历史作用的评价,即围绕关于王安石的新法与劳动人民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四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王安石的新法“在一定程度上力图减轻劳动人民疾苦”。第二种观点认为,王安石的新法“对社会生产是起着积极作用的”,但“还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加强对农民专政的一面”。第三种观点认为,王安石的新法“打击了大地主阶级”,“客观上(也有认为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人民也是有利的”。第四种观点认为王安石的新法“并不可能改善贫苦农民受剥削受压迫的处境”,“以王安石为代表的革新派与守旧派的斗争,‘本质上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即使斗争达到十分尖锐的程度,双方对于农民的态度基本上还是一致的,因而不可能解决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基本矛盾,也就无法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变法的结果当然只能归于失败”’。
  1977-1979年学界发表了二三十篇文章批判和矫正“四人帮”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扭曲,并力图澄清一些基本史实,还历史的本来面目。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王安石变法一直是宋史研究中的重点问题之一。
  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发表了王曾瑜先生的《王安石变法简论》,对王安石变法的再评价随之而热烈的展开,标志着20世纪王安石变法研究新阶段的开始,并形成了三种总评意见。即肯定说、否定说和不完全肯定说。肯定说不仅承接了五六十年代以来的肯定性意见,而且又有新发展。邓广铭先生从两个方面肯定王安石变法。一是这次变法是革新派与保守派之间的一场激烈斗争,社会历史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阶级之间、新旧之间的矛盾之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王安石变法派同保守派们的矛盾斗争,正是属于新与旧之间的矛盾斗争。而这次斗争,是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内,极其激烈也极其重要的一个回合。二是为天下理财的成效,发展了生产、扭转了积贫的局势。“变法派所制定的一些政策法令及其实践,虽还远远谈不到解放生产力,但对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总还是有一些帮助的,因而是发生了积极的作用的”。漆侠先生则从三个方面肯定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首先,改革起了加强宋封建统治和维护地主阶级广泛利益的作用;其次,改革起了调节封建经济诸关系一些环节的作用;第三,改革起了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作用。“变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国家财政有了极大的改善,西北边防有了明显的好转,积贫积弱局势有所改观。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宋代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垦田面积大幅度增加,全国高达7亿亩,单位面积产量普遍提高,各种矿产品产量为宋初、唐中叶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城镇商品经济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如果说,宋代的社会生产,在整个封建时代居于两个马鞍形的最高峰,那就应当说,王安石变法时期的社会生产,则居于这个最高峰的最高点。”邓先生和漆侠先生对于王安石变法的肯定,尤值得一提的是,他们都把王安石变法过程中注重发展生产来开辟税源和理财置于了非常凸现的层面加以阐发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同时漆侠先生对王安石变法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亦作了新的全面的表述:“变法的总方针,总政策是: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站在地主阶级和专制主义统治的广泛利益的立场上,抑制豪强兼并势力(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和大高利贷者组成),稳定中间阶级(中下层地主阶级和上层农民),缓和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以巩固宋封建统治。”
  否定说又有两种不尽相同的意见,第一种是对五六十年代肯定观点的全盘否定:王安石不应算做中小地主的政治代表,王安石试图通过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来达到“摧抑兼并”的变法动机,实质上是国家运用政权力量来排斥一般兼并而自为兼并。经济政策上的倒退,最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经济事务的强权干预。变法扩大了封建国家赢利性经营规模,官营经济体系发达,对民间工商业发展极为不利。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等“摧抑兼并、均济贫乏”的措施,不仅没能摧抑兼并,而且加重了贫乏的经济负担。变法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使很多重要城市的商业的正常发展,受到了严重打击,是不折不扣的倒行逆施。变法其间阶级矛盾依然尖锐,一句话王安石“富国有术,强兵无方”,应予以基本否定。另一种否定意见是以全盘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马光,亦即“尊马抑王”为其特色的。如果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和评价,是对900多年以前司马光、赵构们的一个基本否定,那么这次尊马抑王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王安石变法研究的一个否定,而这个否定之否定,便使这一评价的论点重新回到司马光、赵构们的基本论点上,这可算是历史的一次重演。
不完全肯定说,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动,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变法其间生产有所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基本上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实施过程中给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增加了新的负担。对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也是既承认它对商业活动的发展有不良影响,又肯定它还有对商品经济发展起积极影响的一面。
  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宋神宗当朝的熙宁、元丰年间,关于宋神宗在变法中所起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前学界大都认为宋神宗对王安石的支持是新法得以推行的因素之一,新法的失败又与宋神宗的动摇,支持不力分不开,进入80年代以后提升宋神宗在变法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这一时期研究王安石变法的一大新动向。有一些学者认为把发生在宋神宗执政期间的变法运动称为“熙丰变法”,更为全面、确切。
  随着阶级斗争学说退出历史评价的主导价值体系,王安石变法研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新动向,即王安石与司马光之争、变法派与反变法派之争不再是阶级路线之争,而是政策性的分歧。“熙宁新法的两派对立,实际主要是因观念的差异造成的,并由此形成了改革派‘新党’和传统派‘旧党’”。“温公、荆公治国的方法都主张变,实际上都是变法派,只是变法的主张、方针、政策不同,因而出现两种政治集团;荆公、温公变法思想的理论根据都来源于孔孟;在变法目的上,温公提出的‘富国安民’与荆公提出的‘富国强兵’在实质上没有区别;致使二公由挚友变成政敌,在于两公的理财主张不同,温公的理财方式在于节流,不主开源;荆公的理财方针在于开源,不主节流”。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始终是20世纪研究王安石变法中最受关注的问题。虽然在三、四十年代已有多种意见,但是一般多把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阶级利益的冲突和缺乏广泛的阶级基础。五六十年代则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把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二点:一是变法派缺乏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二是大地主集团反动势力的强大。“这样一个缺乏坚实社会基础的从上而下的改革,其力量是微弱的,像经不住狂风暴雨的摧折的温室中的花草一样,经不住历史的考验,在反动的嚣张的大地主集团的冲击下,便以失败告终”。“王安石变法失败,无疑是历史上一个进步力量的失败”。进入八十年代以后,三、四十年代和五、六十年代的观点受到冷遇,不仅有专文对“人民群众是王安石变法成败的决定因素”、“保守派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决定因素”两个“史学界流行的看法”提出商榷,而且讨论变法失败的原因大都转向从变法措施自身存在的弊端,变法过程中出现的蜕变以及王安石的个人品质去寻找。
  20世纪后半叶,王安石及其变法研究在台湾地区亦颇受重视,且成绩斐然。这一时期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20世纪初叶兴起的新史学方法得以继承、发扬和光大。以傅斯年为首的“史料学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台湾地区的史学研究。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以社会科学方法治史,风行于台湾学界,但是在研究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法上,似仍以传统方法为主,特别是在重建王安史新法的史实方面成绩较显著;二是蔡上翔、梁启超为王安石的辩诬、翻案,极大的影响着台湾地区的王安石及其变法的研究,因而对王安石新法的检讨虽不乏批评者,但持否定意见者甚少;三是王安石传记的写作备受重视,出版和印行的专书近30种,不过,数量虽大,但有新意的著述不多。据不完全统计,半个世纪间台湾地区约发表有关论文200篇左右。
  依据以上三个阶段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决定南宋以降迄今为止,对王安石及其变法评议的价值取向主要有三点:一是南宋以后占统治地位达700多年之久的程朱理学的评价价值标准;二是20世纪影响中国历史进程最大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三是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内,与时俱进的社会气候变化,亦即现实政治发展路标的指向。
  
  [作者简介]李华瑞(1958-),男,历史学博士,首
  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蔡世华]
传统农业社会以低税率为美德,因为农业生产的本质决定了产出基本上是固定的,政府过于敛财则民不聊生。

宋朝经济获得了较大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进展较快,政府收入增加有了新的财源。王安石变法在经济方面的措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至于说加重了民众负担,肯定有这样的问题。不过从当时没有爆发较大的动乱来看,增加的应该是负担,没到民不聊生的地步。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3-20 09:08 发表
传统农业社会以低税率为美德,因为农业生产的本质决定了产出基本上是固定的,政府过于敛财则民不聊生。

宋朝经济获得了较大发展,手工业和商业进展较快,政府收入增加有了新的财源。王安石变法在经济方面的措施, ...

有人说王安石的新政如同一副猛药
将本来还能够支撑更长时间的宋朝一下子整到了濒死
请教一下猛士
你怎么看
偶认为变法对于宋朝的害处(益处就不提了,说的人很多)不在于那些具体的措施,而在于造成了执政集团内部尖锐的党争和对立。新党赞成的,旧党必反对,至于什么是合理的政策,已经无人在意了——党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态度就决定一切,事实无关紧要的。

单独有党争并不可怕,明太祖、康熙乾隆时代党争都剧烈得很,但是国家没乱没亡。前提是最高统治者要有亲操权柄最后决断的能力,至少要有嘉靖那样平衡的能力。可惜,宋朝碰上了徽宗,这个人干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当皇帝,因为他不爱搭理这些太麻烦、太琐碎、太肮脏的事情,只愿意做一个艺术家:D 所谓“宋人议论未定,兵已渡河”,反映了统治集团内部分裂,最高统治者又陷入实际脑瘫,帝国庞大的力量就因为中枢系统的麻痹而无法调动,最后被一个并不强大的对手端了老窝。

所以我的大体看法是:变法增强了肌肉的力量,却让大脑受到了伤害。
变法的很多措施也有待商榷吧。

宋朝河北军变得那个烂样子和废除更戍法也是有关系的。
关于王安石的变法的副作用一般来说有两点
一是执行不利和官员上下其手导致了国本动摇,民无余财,国库空乏
二是政治上的争执导致了官场风气的败坏,从君子之争堕入了小人之争

猛士版主更倾向于后者吧
我很想要知道前者是否属实,请猛士版主赐教一下
具体的史实方面我不擅长,不过总的来说,变法确实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后来蔡京执政时候,提出了“丰亨豫大”说法,就是府库充实,可以多多花钱。这从侧面反映,至少在徽宗初期,宋朝的财政状况是不错的,毕竟挥霍也是需要有真金白银作为基础的。宋人的说法是“天下赋入之数悉倍于前”。徽宗年间最大的民变是江南方腊(山东宋江历史上记载比较模糊,规模有限),是花石纲造成的,和赋税的关系不大。我认为有理由说:变法在没有造成民间变乱的情况下,改善了宋朝的财政状况。

所以仅仅从为朝廷理财方面,变法可以说是有成效的。但是这场以增加财政收入为核心的改革在其他方面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最显著的就是造成了中枢机构的准瘫痪状态。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8-3-21 13:21 发表
具体的史实方面我不擅长,不过总的来说,变法确实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后来蔡京执政时候,提出了“丰亨豫大”说法,就是府库充实,可以多多花钱。这从侧面反映,至少在徽宗初期,宋朝的财政状况是不错的,毕竟挥霍也是 ...


王安石变法的十几年里,有记载的农民起义有35起:L
这个么,群体性事件总是存在的;funk
您原来是准备刷版阿
服了
挖个坟
在中国,任何出发点好的改革都会因为一个无耻的官僚集团而失败。
改,百姓苦,脱,百姓苦。
“传统农业社会以低税率为美德,因为农业生产的本质决定了产出基本上是固定的,政府过于敛财则民不聊生。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王安石希望通过商业领域流通环节的增加,来增加政府的税收。
14# 月冷


呵呵。刚发现,原来竟是2008年3月的帖子。前面还在诧异大秦什么时候回来了呢。
王安石手下那些执行新法的人搞坏了
好的政策,没有忠诚有力的队伍执行和可靠的制度保障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