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記協代表:以言獲罪 輿論監督倒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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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网上最热的两个话题,莫过于“校长为落实助学金追县长签字被拘事件”和“记者因报道遭拘传事件”了。这两个事件虽然相隔甚远,却有着许多的共同点:纠纷的其中一方均为一县之长,而另一方则都不得不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面对县里的公安机关。——看罢这两个事件,总是不由得让人想到“县太爷”这个看似已经废弃了近百年的称呼,显然,目前这个称呼依然有着相当顽强的生命力。

  “县太爷”者,封建社会一县之长,虽然看似官小势微,但是在其所辖县内,那可是毫无疑问的最强势,官威之大,十里八乡的谁也惹他不得,故而称之为“县太爷”。而上文提到的这两个事件,两位县长虽然不再是古时的七品芝麻官儿,其官威却可说丝毫不逊。前者当事人高校长不过是开了县长的车门,但是“县太爷”的车架岂容你小民冲撞?衙役们赶紧抓了这个刁民丢进大牢关几天再说;要说高校长这不过是个小事的话,那后者朱记者这一篇新闻报道直指县长,那可是“罪大恶极”呀,县里的捕快马上出动,上京城抓人去!

  只是,赶紧擦擦眼睛看看日历,现在可是在新中国呀,县长不再是“父母官”,它现在叫“人们公仆”了!那么再让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看这两个事件:高县长开县长车门,其目的是公务,其动机是为了让学校的孩子尽快拿到国家下发的补助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没有问题,最多也就是落个急性子的评价,但是为了学校的孩子,这个急性子是值得称赞的;朱记者的报道,其行使的是宪法赋予的正常的舆论监督权利,做为新闻媒体,当好人民群众的“眼睛”用好舆论监督权那是职责所在。

  再看两个“罪名”,高校长的是“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朱记者的是“诽谤罪”。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高校长分明就是在进行“机关工作”,朱记者的“诽谤罪”依照法律那应当是当事人不诉则不理。两起事件,公安机关的出面都可说是极不光彩,更涉嫌违法。

  现在的最新消息是,由于惊动了上司榆林市市委书记,高校长已经得到了县长、公安局长、教育局长等县里官员们的道歉,事情可说是已经告一段落,结果还是好的;而朱记者则因为各方媒体的强力支持,已经打算起诉西丰县委书记,结果西丰县司法机关赶紧撤销了对朱记者的拘传,虽然目前事情的结果还不得而知,但是事件也正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着。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高校长的尊严与权利,是依靠着更大的官儿才得以维护的,维护权利的力量来源和侵犯权利的力量来源却是同一种东西;朱记者如果不是远在京城,恐怕此刻已经身陷牢笼了,又何谈现在的反戈一击?

  这两个事件的发生,可以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虽然封建社会结束至今已经快一百年了,“依法治国”的口号我们也已喊了多年,但是法制社会的建成,依然任重而道远啊!
对中宣部从来就没有好印象,一批官僚和傻冒。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高校长的尊严与权利,是依靠着更大的官儿才得以维护的,维护权利的力量来源和侵犯权利的力量来源却是同一种东西;朱记者如果不是远在京城,恐怕此刻已经身陷牢笼了,又何谈现在的反戈一击?

  这两个事件的发生,可以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虽然封建社会结束至今已经快一百年了,“依法治国”的口号我们也已喊了多年,但是法制社会的建成,依然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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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症结所在
  新闻一直没有立法……
新闻立法???委员想要谁难过???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8-1-15 08:02 发表
  新闻一直没有立法……

新闻界一致要求立法,当年被老毛枪毙,78年后有人幼稚的向邓提出结果被呛一鼻子灰,90年代后人大年年有人提出上面也一直专门研究就是不出结果,结果复旦新闻学院某知名教授当面对偶们唉叹--新闻法至少在21世纪是出不来了,因为目前讲的是舆论导向不是舆论监督
陈云同志也不让新闻立法,说是不立法好控制。
党指挥舆论
监督?监督个毛....
舆论监督不力是表象。实质是某些基层政权已经变质了。这才是上面要小心的事情。宏伟的大厦,被蛀虫吞噬严重了,也会倒。
有时候进步就是在退一大步之后的前进一小步
如果没有以言获罪,强调“舆论导向”岂不就成了空话?所以说以言获罪的制度是好的,只不过执行时某些素质不高的干部出现了偏差。但绝不能就此否定以言获罪的制度。这个制度正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利保证。: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