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产妇街头临产 自己在手术单签字手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35:33
  流浪产妇街头临产 手术前夕家属拒绝到医院签字———
  11月30日夜里,湖北武汉市一名在街头流浪的孕妇临产,几名热心的市民和武汉市公安局的巡警把她送到了医院。面临剖腹产手术的孕妇需要家属来签手术单,但是由于和丈夫及婆婆关系恶劣,在家的婆婆表示“不认这个媳妇”而拒绝签字。最终,由民警签下了“绿色110”的单据,手术费用由政府承担;孕妇本人则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在手术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完成了一次自救。

  -流浪孕妇街头临产热心市民报警送医
  当时,武汉市公安局巡警处民警刘俊接到市民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记者电话采访了刘俊,他告诉记者,11月30日晚上10点半左右,武汉市民李新安等人在武汉市二七街一家烧烤店附近发现了一个表情痛苦的孕妇。李新安等人见状上前询问情况,得知这名孕妇下腹疼痛,即将生产。李新安等人提出要将她送往医院,孕妇当时并未同意,而是自己起身走了,但因为疼痛难忍而再度蹲在地上。在李新安的坚持下,孕妇最终同意前往附近一家医院。

  在去往附近医院的途中,李新安等人遇到民警的巡逻车,就上前把这名孕妇即将生产的事情告诉了巡逻车里的刘俊和他的同事。刘俊见状,立即把孕妇扶上警车,转而送往武汉市紧急救助“绿色通道”指定医院———武汉市第八医院。

  -家属拒绝到医院为孕妇手术签字
  刘俊和李新安等人把这名孕妇送到武汉市第八医院之后,根据孕妇当时的状况,医生决定需要对孕妇进行剖腹产手术。根据规定,剖腹产手术需要孕妇家属的签字才能进行。孕妇自称叫张艳红,但仍然拒绝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家属的联系方式。

  随后,刘俊查询到张艳红家里的联系方式,接通电话后,张的婆婆表示,张艳红跟家里人的关系非常不好,已经离家出走了好几个月。而据当地居民反映,孕妇这几个月一直寄居在一家网吧,夜间经常找个空位置在里面睡觉,凌晨四五点钟离开后,白天一般不知去向。

  刘俊回忆说,当时张的婆婆表示“不认这个媳妇”,拒绝到医院来签字,而张的丈夫则出门在外打工。

  -巡警果断签字开启紧急救助通道
  此时,张艳红马上要面临生产,情况已经非常危急。一同把张艳红送到医院的市民将随身携带的2000元交给刘俊,要作为治疗费用。刘俊谢绝了市民的好意,他表示,武汉市“绿色110”有相关政策,如果有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签字,这名孕妇的治疗费用可以由政府承担。

  此时,张艳红已经因为疼痛不停地呻吟,来不及等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签字。紧急情况下,巡警刘俊果断地在“绿色110”的单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刘俊表示,他了解到发生在北京的“因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李丽云死亡”一事,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为尽快救助孕妇,自己签字理所当然。

  -孕妇自己在手术单上签字
  刘俊在“绿色110”单据上签字后,紧急救助通道顺利开启,医院马上准备给孕妇做剖腹产手术。但手术单还需要有人签字,医生表示,家属拒绝签字,但孕妇如果神志清醒,自己签字进行手术仍然有效。此时,张艳红虽然十分痛苦,但她神志清醒,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张艳红终于在手术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剖腹产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12月1日凌晨0点45分,张艳红产下一名3.4公斤的女婴,婴儿十分健康,而产妇本人也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产后的张艳红脸色憔悴、十分虚弱。

  刘俊向记者介绍,张艳红的婆婆至今都拒绝到医院看望她,而警方也还没能联系上张的丈夫。刘俊自己买了营养品去医院看望了张艳红,热心市民也到医院探望。警方目前正在做张艳红家属的工作,争取能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稿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编辑: 李娜流浪产妇街头临产 手术前夕家属拒绝到医院签字———
  11月30日夜里,湖北武汉市一名在街头流浪的孕妇临产,几名热心的市民和武汉市公安局的巡警把她送到了医院。面临剖腹产手术的孕妇需要家属来签手术单,但是由于和丈夫及婆婆关系恶劣,在家的婆婆表示“不认这个媳妇”而拒绝签字。最终,由民警签下了“绿色110”的单据,手术费用由政府承担;孕妇本人则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在手术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完成了一次自救。

  -流浪孕妇街头临产热心市民报警送医
  当时,武汉市公安局巡警处民警刘俊接到市民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记者电话采访了刘俊,他告诉记者,11月30日晚上10点半左右,武汉市民李新安等人在武汉市二七街一家烧烤店附近发现了一个表情痛苦的孕妇。李新安等人见状上前询问情况,得知这名孕妇下腹疼痛,即将生产。李新安等人提出要将她送往医院,孕妇当时并未同意,而是自己起身走了,但因为疼痛难忍而再度蹲在地上。在李新安的坚持下,孕妇最终同意前往附近一家医院。

  在去往附近医院的途中,李新安等人遇到民警的巡逻车,就上前把这名孕妇即将生产的事情告诉了巡逻车里的刘俊和他的同事。刘俊见状,立即把孕妇扶上警车,转而送往武汉市紧急救助“绿色通道”指定医院———武汉市第八医院。

  -家属拒绝到医院为孕妇手术签字
  刘俊和李新安等人把这名孕妇送到武汉市第八医院之后,根据孕妇当时的状况,医生决定需要对孕妇进行剖腹产手术。根据规定,剖腹产手术需要孕妇家属的签字才能进行。孕妇自称叫张艳红,但仍然拒绝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家属的联系方式。

  随后,刘俊查询到张艳红家里的联系方式,接通电话后,张的婆婆表示,张艳红跟家里人的关系非常不好,已经离家出走了好几个月。而据当地居民反映,孕妇这几个月一直寄居在一家网吧,夜间经常找个空位置在里面睡觉,凌晨四五点钟离开后,白天一般不知去向。

  刘俊回忆说,当时张的婆婆表示“不认这个媳妇”,拒绝到医院来签字,而张的丈夫则出门在外打工。

  -巡警果断签字开启紧急救助通道
  此时,张艳红马上要面临生产,情况已经非常危急。一同把张艳红送到医院的市民将随身携带的2000元交给刘俊,要作为治疗费用。刘俊谢绝了市民的好意,他表示,武汉市“绿色110”有相关政策,如果有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签字,这名孕妇的治疗费用可以由政府承担。

  此时,张艳红已经因为疼痛不停地呻吟,来不及等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签字。紧急情况下,巡警刘俊果断地在“绿色110”的单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刘俊表示,他了解到发生在北京的“因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李丽云死亡”一事,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为尽快救助孕妇,自己签字理所当然。

  -孕妇自己在手术单上签字
  刘俊在“绿色110”单据上签字后,紧急救助通道顺利开启,医院马上准备给孕妇做剖腹产手术。但手术单还需要有人签字,医生表示,家属拒绝签字,但孕妇如果神志清醒,自己签字进行手术仍然有效。此时,张艳红虽然十分痛苦,但她神志清醒,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张艳红终于在手术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剖腹产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12月1日凌晨0点45分,张艳红产下一名3.4公斤的女婴,婴儿十分健康,而产妇本人也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产后的张艳红脸色憔悴、十分虚弱。

  刘俊向记者介绍,张艳红的婆婆至今都拒绝到医院看望她,而警方也还没能联系上张的丈夫。刘俊自己买了营养品去医院看望了张艳红,热心市民也到医院探望。警方目前正在做张艳红家属的工作,争取能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稿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编辑: 李娜
这个比较````
7斤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