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青年“太喜欢开车”无照驾驶夺两人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39:19
本报讯(记者陈静实习生黄瑾)一名刚刚年满18岁的女青年只因“太喜欢开车”,无照驾驶租赁来的汽车上路,17日晚,心存侥幸的她在北门外高架桥上驾车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当发现骑电动自行车者及其后载者受伤后弃车逃逸。18日晚,肇事逃逸20小时的蒋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肇事逃逸连夺两人性命

  17日18时40分许,交管五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北门外高架桥上由西向东机动车道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派力奥小轿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撞在一起,车辆已严重损坏,车后两名男子躺在血泊当中,车辆零部件、散落物抛撒在地上,长达50余米,而小轿车驾驶人已趁着夜幕弃车逃逸。

  交管五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车强、大队值班科长胡胜兵、马鹤立、事故科副科长王建卫等带领民警立即启动大队追逃预案,同时着手抢救伤者,并安排专人到医院了解伤情。据悉,两名伤者,一人送往医院当晚即因抢救无效死亡,另一重伤者也于19日凌晨死亡。

  肇事车行驶证牵出逃逸人

  交管五大队成立了“11•17”重大交通逃逸事故侦破小组。通过对现场的认真勘查,警方从肇事车上找出了该车的行驶证,经核对无误后,立即将该车车主陈某通知到五大队接受调查。据陈某介绍,他将车放在南郊一租赁公司且车已经租给他人。随后,警方从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此车已租给一个叫蒋某的女孩。经过多方调查,18日下午3时许,交管五大队事故科民警在星火路某洗浴中心将蒋某抓获。

  逃逸只因“无照驾驶怕被抓”

  据警方调查,蒋某(女,18岁,无业)无照驾驶陕AAP379号小型汽车沿环城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北门立交桥上西口向东约73米处时,适逢家住莲湖区青年路的孔某(男,48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镇安县云镇黑窑沟村村民刘某(男,39岁)同方向行驶至此处,蒋某驾车与孔某所骑车相撞。

  在讯问时,当警方问蒋某是否知道无照是不能驾车的。这个年仅18岁的女孩回答说:“知道。但是我太喜欢开车了。”据蒋某自己交代,当时两车相撞后,她还下车查看过,看见两人倒在血泊中,其中一人已经一动不动。她为什么置伤者生死于不顾弃车逃逸?对此,蒋某回答说:“我是无照驾驶,害怕被警方抓住。”另外,警方在调查时,曾前往肇事人蒋某家中,当时她的父亲对女儿私自租车并且因无照驾驶酿成交通事故一事还全然蒙在鼓里。

  经调查,蒋某对自己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文:http://xian.qq.com/a/20071120/000117.htm

“知道。但是我太喜欢开车了。”,这个……本报讯(记者陈静实习生黄瑾)一名刚刚年满18岁的女青年只因“太喜欢开车”,无照驾驶租赁来的汽车上路,17日晚,心存侥幸的她在北门外高架桥上驾车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当发现骑电动自行车者及其后载者受伤后弃车逃逸。18日晚,肇事逃逸20小时的蒋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肇事逃逸连夺两人性命

  17日18时40分许,交管五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北门外高架桥上由西向东机动车道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派力奥小轿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撞在一起,车辆已严重损坏,车后两名男子躺在血泊当中,车辆零部件、散落物抛撒在地上,长达50余米,而小轿车驾驶人已趁着夜幕弃车逃逸。

  交管五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车强、大队值班科长胡胜兵、马鹤立、事故科副科长王建卫等带领民警立即启动大队追逃预案,同时着手抢救伤者,并安排专人到医院了解伤情。据悉,两名伤者,一人送往医院当晚即因抢救无效死亡,另一重伤者也于19日凌晨死亡。

  肇事车行驶证牵出逃逸人

  交管五大队成立了“11•17”重大交通逃逸事故侦破小组。通过对现场的认真勘查,警方从肇事车上找出了该车的行驶证,经核对无误后,立即将该车车主陈某通知到五大队接受调查。据陈某介绍,他将车放在南郊一租赁公司且车已经租给他人。随后,警方从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此车已租给一个叫蒋某的女孩。经过多方调查,18日下午3时许,交管五大队事故科民警在星火路某洗浴中心将蒋某抓获。

  逃逸只因“无照驾驶怕被抓”

  据警方调查,蒋某(女,18岁,无业)无照驾驶陕AAP379号小型汽车沿环城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北门立交桥上西口向东约73米处时,适逢家住莲湖区青年路的孔某(男,48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镇安县云镇黑窑沟村村民刘某(男,39岁)同方向行驶至此处,蒋某驾车与孔某所骑车相撞。

  在讯问时,当警方问蒋某是否知道无照是不能驾车的。这个年仅18岁的女孩回答说:“知道。但是我太喜欢开车了。”据蒋某自己交代,当时两车相撞后,她还下车查看过,看见两人倒在血泊中,其中一人已经一动不动。她为什么置伤者生死于不顾弃车逃逸?对此,蒋某回答说:“我是无照驾驶,害怕被警方抓住。”另外,警方在调查时,曾前往肇事人蒋某家中,当时她的父亲对女儿私自租车并且因无照驾驶酿成交通事故一事还全然蒙在鼓里。

  经调查,蒋某对自己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文:http://xian.qq.com/a/20071120/000117.htm

“知道。但是我太喜欢开车了。”,这个……
其实吧。。
我比较喜欢打枪。
普通事故而已
无照也能租到车吗
车辆租赁市场的管理这么松吗
这个事情再一次说明,二竿子,也可以称谓二半吊子并不是仅仅指男性.
原帖由 yh868 于 2007-11-20 15:45 发表
普通事故而已


普通事故?不懂法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照驾驶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论处。:@
在星火路某洗浴中心将蒋某抓获。

????:o :o :o
现在租车不用看架照的啊,那么不负责,那个女的还是枪毙比较好,那是故意杀人
zhe ge nv de hai shi qiang bi diao ba,ti guojia jieyue dian ziyuan, ta ben lai ye jiu shi ge 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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