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外交部长"钱复还原台美“六项保证”来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28:22
【星岛网讯】陈水扁要求美国重申“六项保证”,华府相应不理,为了维持陈水扁的面子,对台湾一向友外并接受台北大量金援的传统基金会3日举行了一场研讨会,专谈“六项保证”,特别邀请前外交部长钱复以历史见证人的身分与会,现身说法,为“六项保证”的由来提出第一手的报告。

  《中国时报》报道,据钱复说,1982年7月14日下午5点,美国驻台代表李洁明由钱复陪同到七海官邸晋见蒋经国总统,面交里根总统关于“八一七公报”的“六项保证”。蒋经国当时提出了“八一七公报”签定后对台军售“质”与“量”的问题,因为“六项保证”对这一问题完全没有着墨。蒋也建议美国和中国分别发表声明,而非发表联合公报,因为联合公报会对中华民国人民有极坏的影响。显然美方没有采纳蒋的建议,因为最后公布的还是联合公报。

  “六项保证”究竟是美方提出还是台湾提出?钱复说他的看法是美方草拟“六项保证”时,台湾确实提出一些建议,但最后的文件仍是里根所决定的。关于台湾参与的情形,他指出舒兹一在1982年7月出任国务卿前,曾于5月下旬访问台北,在5月29日会晤行政院长孙运璇并共进早餐,事前钱复曾遵照孙院长的指示,为舒兹作了一个半小时的简报。事后钱复还应舒兹之请,写了一份八页的备忘录给舒,题目是:“主权、军售及中共的和平试探:美国和中华民国关系的三大严重议题”。

  1982年5月布什副总统访问北京,递交了里根总统写给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的三封信,钱复在5月11日召见李洁明,转达蒋总统的深度关切,要美国不要呼应中国的和平试探,因为台湾并不相信大陆的诚意。钱复深信“八一七公报”签署前六个半月前台湾向美方所作的上述交涉,对“六项保证”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

  至于台美关于“六项保证”有不同的版本,文字也不尽相同,尤其是有关美国对台湾主权的立场。钱复说外交部所公布的“六项保证”,和李洁明递交的非文件(non-paper)上不完全相同的原因是,美国事先警告“六项保证”高度敏感(highlysensitive),于是外交部在发布的新闻中对“六项保证”的文字作了一些变更,以致使外间产生台美双方对“六项保证”有不同解释的错觉,其实“六项保证”源于里根总统,内容是一致的。

  事隔二十五年后,钱复认为前国务院主管两岸事务副助卿薛瑞福上个月在台北自由时报撰文表示“六项保证已不适合现在的环”,值得注意。薛瑞福提议以新的“六项保证”代替原来的“六项保证”。

  这新的“六项保证”是:一、美国政府支持深化和巩固台湾民主的努力。二、美国政府继续执行台湾关系法的条文。三、美国支持台海两岸的对话与交换。四、台湾主权的问题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台湾的人民以和平方式决定。五、不论在任何情形下美国都不会牺牲与台湾的关系,以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六、美国将试着协助台湾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组织。

  当天的“六项保证”研讨会吸引了甚多关心两岸事务的学者专家出席,美中不足的是“六项保证”的另一关键人物李洁明因前些时动过手术仍在康复中,没能参加。

  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现任布鲁京斯东北亚研究中心主持人卜睿哲是会中的另一位主讲人。主持此项研讨会的是前国务院台湾事务专家、目前担任传统基金会资深研究员的费浩伟大使。【星岛网讯】陈水扁要求美国重申“六项保证”,华府相应不理,为了维持陈水扁的面子,对台湾一向友外并接受台北大量金援的传统基金会3日举行了一场研讨会,专谈“六项保证”,特别邀请前外交部长钱复以历史见证人的身分与会,现身说法,为“六项保证”的由来提出第一手的报告。

  《中国时报》报道,据钱复说,1982年7月14日下午5点,美国驻台代表李洁明由钱复陪同到七海官邸晋见蒋经国总统,面交里根总统关于“八一七公报”的“六项保证”。蒋经国当时提出了“八一七公报”签定后对台军售“质”与“量”的问题,因为“六项保证”对这一问题完全没有着墨。蒋也建议美国和中国分别发表声明,而非发表联合公报,因为联合公报会对中华民国人民有极坏的影响。显然美方没有采纳蒋的建议,因为最后公布的还是联合公报。

  “六项保证”究竟是美方提出还是台湾提出?钱复说他的看法是美方草拟“六项保证”时,台湾确实提出一些建议,但最后的文件仍是里根所决定的。关于台湾参与的情形,他指出舒兹一在1982年7月出任国务卿前,曾于5月下旬访问台北,在5月29日会晤行政院长孙运璇并共进早餐,事前钱复曾遵照孙院长的指示,为舒兹作了一个半小时的简报。事后钱复还应舒兹之请,写了一份八页的备忘录给舒,题目是:“主权、军售及中共的和平试探:美国和中华民国关系的三大严重议题”。

  1982年5月布什副总统访问北京,递交了里根总统写给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的三封信,钱复在5月11日召见李洁明,转达蒋总统的深度关切,要美国不要呼应中国的和平试探,因为台湾并不相信大陆的诚意。钱复深信“八一七公报”签署前六个半月前台湾向美方所作的上述交涉,对“六项保证”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

  至于台美关于“六项保证”有不同的版本,文字也不尽相同,尤其是有关美国对台湾主权的立场。钱复说外交部所公布的“六项保证”,和李洁明递交的非文件(non-paper)上不完全相同的原因是,美国事先警告“六项保证”高度敏感(highlysensitive),于是外交部在发布的新闻中对“六项保证”的文字作了一些变更,以致使外间产生台美双方对“六项保证”有不同解释的错觉,其实“六项保证”源于里根总统,内容是一致的。

  事隔二十五年后,钱复认为前国务院主管两岸事务副助卿薛瑞福上个月在台北自由时报撰文表示“六项保证已不适合现在的环”,值得注意。薛瑞福提议以新的“六项保证”代替原来的“六项保证”。

  这新的“六项保证”是:一、美国政府支持深化和巩固台湾民主的努力。二、美国政府继续执行台湾关系法的条文。三、美国支持台海两岸的对话与交换。四、台湾主权的问题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台湾的人民以和平方式决定。五、不论在任何情形下美国都不会牺牲与台湾的关系,以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六、美国将试着协助台湾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组织。

  当天的“六项保证”研讨会吸引了甚多关心两岸事务的学者专家出席,美中不足的是“六项保证”的另一关键人物李洁明因前些时动过手术仍在康复中,没能参加。

  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现任布鲁京斯东北亚研究中心主持人卜睿哲是会中的另一位主讲人。主持此项研讨会的是前国务院台湾事务专家、目前担任传统基金会资深研究员的费浩伟大使。
台湾的陈水扁总统在6月接见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时表示,希望美国在适当时候重申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不过华盛顿却传出,六项保证有三种以上不同版本,也就是说,台北和华盛顿对六项保证的认知有出入。台湾驻美代表吴钊燮6日在双橡园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了此事。



  据中央社报道,吴钊燮说,台湾方面对里根总统六项保证的认知,一直是1982年美国国务院亚太助卿何志立于1982年8月17日在联邦参议院作证时所陈述的内容。经代表处了解,美国国务院认知的版本,并不是何志立的证词版本,而是一般人可以在Google网站上可以查到的版本。

  代表处请台北外交部调出1982年7月14日,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长李洁明向蒋经国口述里根总统的六项保证后,外交部所发的新闻稿,关键部份也与前两个版本有异。代表处还查到,何志立后来自己出版的书籍,写到六项保证时,也与他在国会作证时的陈述有出入。

  因此,六项保证现在至少就有三个不同版本。其中关键是在涉及台湾主权部份,而且美国国务院版本是将涉及台湾主权部份列为第六项,台湾认知的版本则列为第五项。三种不同版本对台湾主权的说法各异。

  台湾认知版本的说法是:“我们不对台湾主权采取立场。”(We take no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

  美国国务院版本的说法是:“我们不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We do not formally recognize the PRC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台北外交部新闻稿的版本是:“我们不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We do not change our position onTaiwan sovereignty.)



  吴钊燮说,为了查证哪一个版本最真实,代表处曾透过两个管道试图查阅六项保证原件,但都无功而返。



  第一个管道是到加州里根图书馆查阅里根信函原件,可惜这项原件目前仍锁在属于“绝对机密”的保险柜里,除非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否则不得接触。第二个管道是台北外交部档案。1982年7月14日李洁明向蒋经国口述里根六项保证时,是由钱复翻译,章孝严记录。可是这份档案目前也被列为绝对机密,无法取阅。



  为何事关重大利益,外交部也不能查阅自己的档案?吴钊燮说:“立法院已立法保护国家机密,台湾已是法治国家,对绝对机密的处理有严格规定,因此即使驻美代表处希望查证,也不得其门而入。”

  有媒体询问,陈水扁对薄瑞光表示,希望美国适时重申六项保证,但薄瑞光当时没有正面回应,驻美代表处是否曾向美国国务院提出要求?吴钊燮证实代表处已向美国提出,但美国至目前为止没有直接回应,只强调美国的长期政策未变。吴钊燮还说,到目前为止未回应,不应被解读为不愿意回应,因为有可能未来在适当时机或场合会做出回应。
尽管台湾的陈水扁总统、驻外单位多方希望美国重申六项保证,可是迄今为止,美国“惜字如金”。尴尬的是,美国对台湾的“六项保证”到底是什么呢?台湾外交部以“绝对机密”为由拒绝公开,甚至不准驻美代表处查阅。

  《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驻美代表吴钊燮在双橡园与媒体茶叙时说,已透过各种机会希望美国重申,可是美方迄无直接响应,只是一再表示“政策和立场没有改变”。他说,美方或许是等待适当机会再重申。

  六项保证系里根总统在1982年向台湾提出,由当时的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长李洁明向蒋经国口述。依照美国国会研究处出版的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不设定对台军售的终止期限;不变动台湾关系法;不在事前与北京磋商对台军售;不在两岸之间扮演调人;不改对台湾主权的立场且不压迫台湾与北京谈判;以及不正式承认北京对台湾的主权。

  吴钊燮则表示,六项保证中有关台湾主权部分,有数种不同说法,他与代表处同仁努力查询确切版本,却处处碰壁。他说,1982年时的美国亚太助卿何志立在国会作证时陈述的是“我们不对台湾主权采取立场(We take no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美国国务院的版本是“我们不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We do not formally recognize PRC sovereignty over Taiwan)”;台北外交部的新闻稿则是“我们不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We do not change our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

  吴钊燮说,代表处循两个管道设法查阅原件。一是美国加州的里根图书馆,结果发现原件仍列为“绝对机密”,锁在保险柜里,必须国务院授权才能一览。另一途径是查询台北外交部的档案,亦即当时由外交部次长钱复翻译、北美司副司长蒋孝严(当时还姓章)记录的文件,结果外交部告知,是项文件列为绝对机密,无法取阅。

  吴钊燮说,驻美工作人员会锲而不舍,“为了台湾的利益,一字一句都要争取”。
美国一方面重话批评民进党的入联公投,一方面通过台湾媒体传出消息称行文联合国表示“不接受所谓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美国的做法其实不外重申“两岸任何一方不得片面改变现状”,也是明确宣示一贯立场。

    《中国时报》分析文章指出,在美国总统布什即将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晤面之际,美国政府为台海议题“定调”,无非是避免节外生枝,以确保两位元首会谈顺利。因为胡锦涛必然提及台湾的入联公投,届时布什就可以重申这几项立场。
   
    二七五八号决议文很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依据联合国秘书处翻译)。
   
    这几句话,宣告联合国的“CHINA”名牌后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中华民国”的常设代表团。但是决议案只是“驱逐”了“中华民国代表”,没有结束台海两岸争议。

    相反的,当时的中华民国邦交国有五、六十个,这些国家承认的是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而且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才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所以不论是根据决议案本身,或根据国际现势,美国近日传出的说法都像在告诉联合国:“潘基文的说法错了”。而且基于美国的利益,美国有必要表态,否则万一潘基文的说法变成准据,台湾的国际空间将进一步遭到扼杀,于美国何益?
   
    美国这个话不只是说给联合国听,也是说给中国大陆听,但是美国不愿公开此一动作,虽然通知了台湾,也不愿意台湾当局公开,原因之一即是担心台湾当局藉此耍新花样。正如同台湾方面一再要求美国重申“六项保证”,美国相应不理,免得一番好意却惹来一身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