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美国警察真人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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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击 可以舒劲活血
这是公费医疗的一种方式
免费的医疗保健
人家警察还没叫她掏电费呢
鄙视楼猪
至少人家媒体还敢播.敢批判.咱们呢.呵呵..和谐一片大好啊.
LS网络和报纸都不是媒体,那你是从那知道警察非法使用警械或者其他什么非法行为的事的?
SM???[:a2:]
为什么我看不了那个视频
电死她 电死她
[:a16:]
垃圾警察哪国都有
今年格外多...
原帖由 hiro 于 2007-9-26 14:16 发表
至少人家媒体还敢播.敢批判.咱们呢.呵呵..和谐一片大好啊.




媒体不让播网络不让报你怎么是怎么知道中国的统统不和谐了:o
很好!电棍很强大!米国JCSS很讲人权;P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7-9-26 15:41 发表
很好!电棍很强大!米国JCSS很讲人权;P

用电击 可以舒劲活血
这是公费医疗的一种方式
免费的医疗保健
人家警察还没叫她掏电费呢
这个事情在中国发生被拍得到的话
还不被骂死才怪
放哪个国家都得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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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能说米国的好不能说米国的脏?可见你也很虚伪!
原帖由 琳达 于 2007-9-26 16:42 发表
为什么只能说米国的好不能说米国的脏?可见你也很虚伪!

朋友啊,当心被淫说你是被洗脑的,在民棍眼里,米国淫是他爹啊,不容你侮辱的
米有那国是真正地民主地
大家都是有限的自由
一看就知道三楼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的媒体上没有,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就是很多国人的共性,可惜你做不了美国人啊!说到底你不是人才啊!如果是可申请美国移民啊,中国保准不留你!!!你说呢?!!
回13楼,你真弱智,任何事都是相对的,中国就真的不民主吗?你在这里胡说八道,有谁找过你的麻烦!!!????
人渣哪里都有啊!
不奇怪!
单纯一个警察做了坏事哪都有,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如果是坏警察做了坏事之后开始牵涉出一堆迫害受害人了、不公正判决了什么的猥琐事,那就说明社会肌体的某些地方真的出了问题。
原帖由 琳达 于 2007-9-26 16:42 发表
为什么只能说米国的好不能说米国的脏?可见你也很虚伪!

当然可以大说特说美国的脏

不过,特意把美国的脏跟“民主”二字扯到一起,连警察打犯人这类个别警员的素质问题都能跟民主不民主扯上关系,那就是别有用心了

虽然本人反对民主制、支持君主制,但是也很反感这样的做法:D
原帖由 insert1234 于 2007-9-26 18:24 发表
回13楼,你真弱智,任何事都是相对的,中国就真的不民主吗?你在这里胡说八道,有谁找过你的麻烦!!!????

归根结底,我是替咱们中宣部这种三岁小孩吵架时才用的幼稚手法着急啊:D 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啊;P

要把民主批倒批臭,不是说把丈夫揍老婆、学生不及格、下水道里有蟑螂都归结于“美式民主”那么简单的

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中宣部这些傻叉不如雇我来给他们参谋参谋:D
原帖由 insert1234 于 2007-9-26 18:22 发表
一看就知道三楼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的媒体上没有,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就是很多国人的共性,可惜你做不了美国人啊!说到底你不是人才啊!如果是可申请美国移民啊,中国保准不留你!!!你说呢?!!

你先说说,警察打人,究竟是归咎于美式民主,还是应该归咎于警察个人素质
原帖由 歌剧院幽灵 于 2007-9-26 19:20 发表

你先说说,警察打人,究竟是归咎于美式民主,还是应该归咎于警察个人素质



是呀!美国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中国警察打人是体制问题!很好。。。很强大!
原帖由 哥萨克骑兵 于 2007-9-26 19:29 发表



是呀!美国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中国警察打人是体制问题!很好。。。很强大!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打人不能在现行体制内有效解决,就是体制问题。
原帖由 夜太黑 于 2007-9-26 19:52 发表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打人不能在现行体制内有效解决,就是体制问题。

说的精辟
原帖由 夜太黑 于 2007-9-26 19:52 发表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打人不能在现行体制内有效解决,就是体制问题。

说的对,:victory:
不就是  用尽救济原则吗??

问题是,“用尽”是什么程度,谁来定义??
  别指望在BBS里争论出什么结论来。
  反对美国的,可以举出1000个美国警察打人逍遥法外的例子;
  反对朝廷的,可以举出1000个中国警察打人逍遥法外的例子;
  反正咱们在BBS说话,又不用手按红宝书:偶以上所说皆为亲眼所见事实,如有捏造,终生木有小鸡鸡:(
原帖由 夜太黑 于 2007-9-26 19:52 发表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打人不能在现行体制内有效解决,就是体制问题。

同样的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在现行体制内倾向于过分暴力,一样是体制问题!
原帖由 夜太黑 于 2007-9-26 20:02 发表
  别指望在BBS里争论出什么结论来。
  反对美国的,可以举出1000个美国警察打人逍遥法外的例子;
  反对朝廷的,可以举出1000个中国警察打人逍遥法外的例子;
  反正咱们在BBS说话,又 ...

所以,不用讲什么体制,
一看体制,牙就疼:D :L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9-26 20:03 发表

同样的
警察打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警察在现行体制内倾向于过分暴力,一样是体制问题!

  “过分”,应该理解为相对于法律条文规定过分,而不是某个人个人感受上过分。
  如果警察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使用暴力,当然是体制问题,而且是严重的体制问题,这个似乎不用专门提出来说。
  我倒是认为歌剧院幽灵的话比较切中要害,把“警察打人”与“民主制度”联系起来,不是IQ问题,就是RP问题——偶这个判断最近用第二次了。
  虽然BBS是娱乐为主,不过既然要辩论,至少应该稍微动些心思,把“警察打人”和“体制纵容警察打人”这样简单的概念区分开。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9-26 20:06 发表

所以,不用讲什么体制,
一看体制,牙就疼:D :L

  如果是认真为中国社会的现实和个人权益着想,体制问题应该天天讲,时时讲。
  中学政治课本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必须匹配,生产关系就是体制的一种表现;生产关系如果滞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就会阻碍生产力发展,这是客观规律。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个人都有权利,有义务探索更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体制。


  以上纯属开玩笑,笑死人医药费到妇联报销。
“过分”,当然指的是国民一般的 容忍程度以上,比如,有的国家对暴力比较能够容忍,那个程度肯定高;反之,低。
好了,警察是暴力机关,他生来就是暴力倾向的;但是,只要在“过分”程度以下的,就是合适的,这和“民主,体制”没有关系。反之,在过分程度以上,是不被一般国民容忍的暴力,是不法行为,为世界各国法制不容,各国的法律一样追究,同样和“民主,体制”没有关系。

不用多争执,一个简单的事实,1995年以前的日本,用的是 1905 的日本刑法;那么,现代化的民主化的日本,还在用军国主义时代的刑法,这是“民主,体制”问题吗??:D
  这种辩论毫无意义,尤其是QQ群里有MM在发嗲的时候:(
哈哈
快去: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9-26 20:19 发表
“过分”,当然指的是国民一般的 容忍程度以上,比如,有的国家对暴力比较能够容忍,那个程度肯定高;反之,低。
好了,警察是暴力机关,他生来就是暴力倾向的;但是,只要在“过分”程度以下的,就是合适的, ...

刑法与军国主义没有必然联系,宪法才有
那当然;
刑法是一切法律的保障法,包括宪法;
用同样的 刑法,可以保障 军国主义宪法,也可以保障 和平宪法。
这就是技术问题,和“民主,体制”没有关系。

同样的,执行法律时,警察和“民主,体制”的关系在那里〉??
警察不法时,和“民主,体制”的关系又在那里〉?:D :D
不用多争执,一个简单的事实,1995年以前的日本,用的是 1905 的日本刑法;那么,现代化的民主化的日本,还在用军国主义时代的刑法,这是“民主,体制”问题吗??

德国民法典从一战一直用到二战,东德一直用到1976年,社会主义东德还在用帝国主义和纳粹时代的的民法,这算哪门子问题?
是啊,
当技术问题被说成“体制”,民主时,
这就没有意义。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当不符合现实状况的技术一再发生问题却不改进,那就是体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