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特色的富国强兵之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2:19
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各部门联手调控房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浮出水面,房屋开发成本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蒋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中新网6月28日电今天出版的中国经济时报刊登贾品荣的文章说,中国改革第一难题是破除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是人民的害虫,具有五大危害:

  第一危害:既得利益集团不顾或者放弃全局及国家利益。垄断企业的既得利益者,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并不乐观,而对于要损失的既得利益却有深切感受,因此,他们缺乏向民营经济开放市场的动力,力图维持现有的利益格局;一些强势的政府部门对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本能地抵触,利弊得失权衡的结果往往是为保住局部及个人利益而不顾或者放弃全局及国家利益。三次机构改革越改机构越庞大就是明证。

  第二危害:导致社会不公,影响社会的稳定。应当看到,在中国13亿人中,目前还有一些人温饱问题未解决,更多的人刚刚解决温饱,远未达到小康。据不完全统计,城市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数大体有1400万,相当于城市中经济活动人口的7%。农村的失业人口更为严重。对那些违背效率优先的市场分配准则而通过中国式暴富的既得利益群体,社会存在着普遍的不满,容易激发一些扭曲的社会现象产生。

  第三危害:既得利益集团攫取了部分社会主宰权。当既得利益集团太强大时,人们骤然发现,我们可能回到了亚当·斯密时代。斯密所描述的集体行动所产生的种种好处并没有落到穷人和普通大众手中,往往是在攫取普通居民的情况下,使集体行动产生的好处为既得利益集团所占有。一方面,他们造成转轨期资源分割的混乱;另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团已经获得了部分社会主宰权。

  第四危害:既得利益集团还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以房地产商为例,他们用钱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通过收买个别媒体,更是肆无忌弹地从消费者手中抢钱,广告说有金桥碧水,入住后发现是一条臭水沟;宣传说配备休闲会所,入住后发现变成了洗浴中心;甚至把公摊给大家的面积又转手卖了钱。

  第五危害:只要既得利益集团长期强大,民生问题很难解决。在今后5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民众如何分享发展和改革的成果,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任由既得利益集团发展,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疾病医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就很难突破。因为既得利益集团追求的是少数人独享改革发展成果。
由上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的房价疯涨的势头,完全是奸商和既得利益集团相互勾结,鱼肉百姓的必然结果。高房价也越来越激化阶层矛盾,政府在这方面软弱无力的表现,损害了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而既得利益集团和奸商利益最大化并不等于政府利益最大化,社会稳定最大化才是政府利益最大化。目前政府面对于解决这种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缺少的不是决心和勇气,而是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
目前政府解决高房价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提高利率,施行货币紧缩。这样做虽然可以减少炒房热钱,但也很容易殃及那些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
二是出台法律,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平必须占到新开工住房建设的70%以上,但这样做也是在治表不治本,因为地产商仍会囤积地皮,不开发坐等地价升值,或者变相开发那些能带来暴利的别墅群,继续造成住房短缺现象,进而提高已开发的住房的房价和升值已囤积的地价。
三是效仿新加坡,由政府建设廉租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虽然这种制度在新加坡取得了成功,但很难适用中国这个有着金字塔阶层结构的社会。首先,中国的低收入家庭占城市群体的大多数,需要救济的太多,而政府的财力有限,只能救济那些靠低保生活的最低层。同时,政府大规模的建设廉租房必然会大量增加政府的公共支出,而大量增加公共支出必然要加重税赋,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大量公共开支的增加也容易引发通货膨胀。
显然上述三种方法很难遏止目前房价非正常增长的势头,在上述三种方法仍无法遏止房价增长的前提下,政府有必要采取新方法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积极干预和调整,以履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治标不如治本,既然认识到目前的高房价是由既得利益集团和奸商造成的,就应该从源头上加以治理。首先,改变目前由开发商建设全部住房的制度,改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各地的建设用地,国资委通过聘任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来统一经营全国的房地产,国资委对于职业经理人进行公开聘任,一旦聘任就赋予职业经理人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国资委只负责财务监督权。同时,根据职业经理人在任期的经营绩效来决定经理人的去留。同时,国资委每年把利润的10%让于职业经理人,以充分发挥经理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把20%的建设用地高价租售给私营地产商以供其建设别墅群之用,而租售20%的建设土地所获得的租金,国资委下属的全国房地产公司则作为开发经济适用房的资本,全国房产开发公司在兼顾效益和公平的前提下对全国各地的房价进行调整,例如目前北京的平均房价是10000元,其中2000元是开发成本,8000元是暴利。这时全国房产公司就可以把价格定位为6000元,让利于民4000元以缓和阶层矛盾和加强内部团结。这时全国房地产公司还有4000元的利润,2000元用于扩大再投资,另外2000元以税的形式上交国家做为国防建设的专项资金。
最后,职业经理人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经营,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其经营自主权,实行完全的政企分开。同时全国房地产公司应该接受国资委的财务监督,以保证确实做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此举可以一举多利,既富国又利民又强兵,富国是强兵的基础。利民是缓和阶层矛盾,加强内部团结的基础。





2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各部门联手调控房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浮出水面,房屋开发成本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蒋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中新网6月28日电今天出版的中国经济时报刊登贾品荣的文章说,中国改革第一难题是破除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是人民的害虫,具有五大危害:

  第一危害:既得利益集团不顾或者放弃全局及国家利益。垄断企业的既得利益者,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并不乐观,而对于要损失的既得利益却有深切感受,因此,他们缺乏向民营经济开放市场的动力,力图维持现有的利益格局;一些强势的政府部门对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本能地抵触,利弊得失权衡的结果往往是为保住局部及个人利益而不顾或者放弃全局及国家利益。三次机构改革越改机构越庞大就是明证。

  第二危害:导致社会不公,影响社会的稳定。应当看到,在中国13亿人中,目前还有一些人温饱问题未解决,更多的人刚刚解决温饱,远未达到小康。据不完全统计,城市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数大体有1400万,相当于城市中经济活动人口的7%。农村的失业人口更为严重。对那些违背效率优先的市场分配准则而通过中国式暴富的既得利益群体,社会存在着普遍的不满,容易激发一些扭曲的社会现象产生。

  第三危害:既得利益集团攫取了部分社会主宰权。当既得利益集团太强大时,人们骤然发现,我们可能回到了亚当·斯密时代。斯密所描述的集体行动所产生的种种好处并没有落到穷人和普通大众手中,往往是在攫取普通居民的情况下,使集体行动产生的好处为既得利益集团所占有。一方面,他们造成转轨期资源分割的混乱;另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团已经获得了部分社会主宰权。

  第四危害:既得利益集团还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以房地产商为例,他们用钱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通过收买个别媒体,更是肆无忌弹地从消费者手中抢钱,广告说有金桥碧水,入住后发现是一条臭水沟;宣传说配备休闲会所,入住后发现变成了洗浴中心;甚至把公摊给大家的面积又转手卖了钱。

  第五危害:只要既得利益集团长期强大,民生问题很难解决。在今后5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民众如何分享发展和改革的成果,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任由既得利益集团发展,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疾病医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就很难突破。因为既得利益集团追求的是少数人独享改革发展成果。
由上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的房价疯涨的势头,完全是奸商和既得利益集团相互勾结,鱼肉百姓的必然结果。高房价也越来越激化阶层矛盾,政府在这方面软弱无力的表现,损害了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而既得利益集团和奸商利益最大化并不等于政府利益最大化,社会稳定最大化才是政府利益最大化。目前政府面对于解决这种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缺少的不是决心和勇气,而是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
目前政府解决高房价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提高利率,施行货币紧缩。这样做虽然可以减少炒房热钱,但也很容易殃及那些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
二是出台法律,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平必须占到新开工住房建设的70%以上,但这样做也是在治表不治本,因为地产商仍会囤积地皮,不开发坐等地价升值,或者变相开发那些能带来暴利的别墅群,继续造成住房短缺现象,进而提高已开发的住房的房价和升值已囤积的地价。
三是效仿新加坡,由政府建设廉租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虽然这种制度在新加坡取得了成功,但很难适用中国这个有着金字塔阶层结构的社会。首先,中国的低收入家庭占城市群体的大多数,需要救济的太多,而政府的财力有限,只能救济那些靠低保生活的最低层。同时,政府大规模的建设廉租房必然会大量增加政府的公共支出,而大量增加公共支出必然要加重税赋,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大量公共开支的增加也容易引发通货膨胀。
显然上述三种方法很难遏止目前房价非正常增长的势头,在上述三种方法仍无法遏止房价增长的前提下,政府有必要采取新方法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积极干预和调整,以履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治标不如治本,既然认识到目前的高房价是由既得利益集团和奸商造成的,就应该从源头上加以治理。首先,改变目前由开发商建设全部住房的制度,改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各地的建设用地,国资委通过聘任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来统一经营全国的房地产,国资委对于职业经理人进行公开聘任,一旦聘任就赋予职业经理人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国资委只负责财务监督权。同时,根据职业经理人在任期的经营绩效来决定经理人的去留。同时,国资委每年把利润的10%让于职业经理人,以充分发挥经理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把20%的建设用地高价租售给私营地产商以供其建设别墅群之用,而租售20%的建设土地所获得的租金,国资委下属的全国房地产公司则作为开发经济适用房的资本,全国房产开发公司在兼顾效益和公平的前提下对全国各地的房价进行调整,例如目前北京的平均房价是10000元,其中2000元是开发成本,8000元是暴利。这时全国房产公司就可以把价格定位为6000元,让利于民4000元以缓和阶层矛盾和加强内部团结。这时全国房地产公司还有4000元的利润,2000元用于扩大再投资,另外2000元以税的形式上交国家做为国防建设的专项资金。
最后,职业经理人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经营,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其经营自主权,实行完全的政企分开。同时全国房地产公司应该接受国资委的财务监督,以保证确实做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此举可以一举多利,既富国又利民又强兵,富国是强兵的基础。利民是缓和阶层矛盾,加强内部团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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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集团?这个筐现在好像很大,不知道都是什么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8-29 20:58 发表
既得利益集团?这个筐现在好像很大,不知道都是什么

以权谋私的权贵阶层,不包括农村爆发户,所以筐不算大。
原帖由 海鬼 于 2007-8-29 21:05 发表

以权谋私的权贵阶层,不包括农村爆发户,所以筐不算大。

打掉一批还有一批什么时候能打完,那种理想社会更本不存在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8-29 21:11 发表

打掉一批还有一批什么时候能打完,那种理想社会更本不存在

根本不存在理想社会,只存在现实社会,只有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社会改造计划才能实现。
原帖由 海鬼 于 2007-8-29 21:13 发表

根本不存在理想社会,只存在现实社会,只有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社会改造计划才能实现。

改革从来都是曲折的,慢慢改良吧。快的方法也有,就是血腥的暴力改革。
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民.:D :D
我看谁说"自己不是"?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8-29 21:17 发表

改革从来都是曲折的,慢慢改良吧。快的方法也有,就是血腥的暴力改革。

改革从来都是曲折的,没错,但慢慢来却并一定可行,例如晚清的改良就是老太太迈步,一步步挪的,结果由于落后时代的发展速度而被淘汰。血腥的暴力革命内耗国力,外姿敌用,也是行不通的。所以依靠政府自上而下认真而有秩序的改革才是正途。
原帖由 海鬼 于 2007-8-29 21:27 发表

改革从来都是曲折的,没错,但慢慢来却并一定可行,例如晚清的改良就是老太太迈步,一步步挪的,结果由于落后时代的发展速度而被淘汰。血腥的暴力革命内耗国力,外姿敌用,也是行不通的。所以依靠政府自上而下 ...

满清是满清和现在有什么关系,只要经济科技教育上去了政治势必改革,这个马克思他老人家早说过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双手赞同。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8-29 21:31 发表

满清是满清和现在有什么关系,只要经济科技教育上去了政治势必改革,这个马克思他老人家早说过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双手赞同。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乌云密布并一定代表暴风骤雨随后就到,而所有的暴风骤雨前必定是乌云密布。
要辦不是幾個而已 要多幾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