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自上而下的的性爱风俗 唐朝到底有多开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26:18
唐代皇室的性教育

《新唐书》中记载了一则唐太宗给其妹夫上性教育课的趣事:“丹阳公主,下嫁薛万彻。
万彻蠢甚,公主羞,不与同席者数月。太宗闻,笑焉,为置酒,悉召它婿与万彻从容语,
握架赌所佩刀,阳不胜,遂解赐之。主喜,命同载以归。”(《新唐书》卷八十三列传第八
)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说,唐太宗的妹妹丹阳公主下嫁给薛万彻后,因为薛在房事方面比较愚
钝,公主以之为耻,很不高兴,几个月不和他同床。太宗听说后,就办了一桌酒宴,把其
他的几个妹夫都招过来,给他们仔细地把房事的要领讲解了一遍。并且用自己的佩剑作赌
注,如果薛回去后还是不懂行房事,就把佩剑赐给丹阳公主。公主高兴地和薛一同乘车回
去了。值得一提的是,史书记载唐太宗有十九个姊妹,仅一人早夭,余皆名花有主。也就
是说驸马爷如果全来的话,当有十八位之多,可见这堂“生理卫生课”规模不小。如此大
的场面进行性教育,况且是由皇帝亲自讲授,又为史书记载,足见当时性观念的开放和人
们对性知识所持的健康、开明的态度。

唐代是性观念十分开放的时期,与后来的宋、元、明、清相比,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也比
较自由公开,无论是宫廷、官宦、民间都是如此。在唐代的宫廷中,后妃、宫女都不回避
外臣,不拘礼节。例如史书记载,韦皇后与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游戏,唐中宗就在旁边
观看指点。又如唐玄宗的宠臣姜皎常与后妃连榻宴饮,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同食、戏闹
,甚至通宵不出。宦官们更时常“出入内外,往来宫掖”,结交朝臣外官。这些在当时并
未被斥之为淫乱。

高度的紧张、压抑很容易影响关系“性”的脏腑——肾的功能,容易使人对房事产生淡漠
,或者导致以性作为心理发泄的方式,更不会出现唐朝这样以性作为娱乐的房事文化。而
唐代国富民强,社会稳定,上至国君下至百姓大多心态平静安详,有利于各种文化的发展
,性文化也不例外。

此外,另一件事也挺值得琢磨。史书记载薛万彻是唐初三大名将之一,曾为建立唐王朝立下
赫赫战功,被封为左卫将军,召为驸马后又加封为驸马都尉,升官为代州都督。这样一员
武将,又值壮年,怎么可能“阳不胜”、无法行使夫妻之道呢?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大胆
猜想,所谓的“万彻蠢甚”,也许并非薛万彻性功能不强无法与公主合欢,而是由于武将
性格使其在性生活中表现得比较粗暴急躁,性爱缺乏新意和柔情,从而导致了夫妻间的不
和谐。


可见,很多人婚后不注意在两人情感世界里注入新的内容,结果使性生活缺乏激情而归于平
淡。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的性功能障碍主要来自情绪和心理的影响。

从敦煌资料来看唐人的性爱风俗

研究我国的古代文化,尤其是唐代文化,敦煌实在是一个历史宝库。本世纪初发现了敦煌
石室遗书,数万卷的敦煌写本是我国古老文化的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献,它们是7世纪到1
0世纪唐和五代人亲手抄录的,这些未经文人修饰的文字记录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
会生活和文化状况,当然,也包括了当时的婚俗、性观念、性生活状况等性文化的内容。


由于唐代经济发达,商业高本节资料主要采自高国藩:《敦煌民俗学》、《中国民俗探微
》。以文化交流的范围很广,速度很快。唐代高度发达的文化远播海外,当然对敦煌也有
很大影响。敦煌文化虽有它的地方性,但很大部分是对唐代中原文化的反映,其有关男女
性爱的资料对我们研究唐和五代的性文化具有很高的价值。

婚龄

在敦煌发现的资料中,对唐人结婚的最佳年龄的说法很多,对于男子,有说十五,有说二
十;对于女子,有说十五,有说十六,还有说十七、十八、十九的。这主要是因为唐代在
各个时期对婚龄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影响到民间婚俗的变化。

例如,唐太宗时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申以婚媾,令其好合。”所以《降魔变文
》说:“吾今家无所乏,国内称尊,小子未婚冠,理须及时就礼。”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
礼,女子十五而笄,这是符合唐太宗时的婚龄规定的。又如《秋胡》中说:“郎君,儿生
非是家人,死非家鬼。虽门望之主,不是耶(爷)娘检校之人,寄养十五年,终有离心之
意。女生外向,千里随夫,今日属配郎君,好恶听从处分。”秋胡妻十五岁嫁给秋胡,也
合乎唐太宗规定的年龄。

唐玄宗则在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4年)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所以《董永变文》云:“当感先贤说董永,年登十五二亲亡……直至三日覆墓了,拜辞父
母几田常。父母见儿拜辞次,愿儿身健早归乡。又辞东邻及西舍,便进前程数里强。路逢
女人来委问,此个郎君住何方?……不起人微同千载,便与相遂事阿郎。”这里描写的是
十五岁的董永娶了天帝之女,正符合唐玄宗规定的年龄。

到了唐代宗时期,情况又有所不同。国家经安史之乱后,风雨飘摇,社会动荡,婚期多有
推迟,战乱造成婚龄的增大。所以白居易的《赠女诗》云:“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
”《韩朋赋》云:“忆母独住,胡娶贤妻,成功素女,始年十七,名曰贞夫。”还有比婚
龄十七岁更大的姑娘,如《搜神记》云:“只道娶妻,本不知迎处,……霍遂入房中,见
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



择偶条件

媒妁婚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婚姻形式,但在唐代这一较为开明的封建社
会中,男女打破了媒妁婚的束缚、能按自己的意愿择偶的事发生得多一些,在敦煌这一特
殊地区发生得更多。当时,敦煌的少女地位相当尊贵,她要亲自选夫、问夫,这种情况反
映在敦煌写本的敦煌民间故事赋——《下女夫词》里,它渗透着敦煌的特点,也是唐代高
度的封建文明在婚俗上的反映。

《下女夫词》所体现的婚俗表明,新娘要在隆重的结婚仪式上亲自询问新郎,直到她得到
满意的回答后,才最后正式地表示愿意嫁给他。这种询问的意义除了表示女子有按自己的
意愿择偶外,还有以下重大意义:

一是拥护大唐政权,反对民族侵略。

敦煌自汉唐以来都是汉族集居地,但由于地处边陲,经常受到异族的侵略。例如《通鉴纪
事本末》卷三十二载:“贞元二年秋八月丙戌,吐蕾尚结赞大举寇泾、陇、彬、宁,掠人
畜,苍禾稼,西鄙骚然。”“吐蕃常以秋冬入寇……得唐人,质其妻子……俘掠人畜万计
而去。”这种侵略给唐代西北地区的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一旦敦煌沦为异族野蛮的
奴隶制的桎梏中,历史大倒退给敦煌人民带来的便是城镇沦为废墟,田地夷为荒丘,戈壁
变成坟场,人民陷于家败人亡或永世做奴隶的水深火热之中。所以,民族的生死存亡问题
改变了敦煌人民的心理和婚俗,在结婚时男女双方问答的仪式中,他们围绕着一个绝大的
矛盾提出问题,这就是民族矛盾。这正如《下女夫词》中所说的:“只要绫罗千万匹,不
要胡觞数百杯。”“胡”在这里泛指异族,绫罗千万匹在这里象征汉族高度发达的经济和
文化,词的意思是宁愿嫁给汉族,决不与胡人婚配。

例如以下一段问答:

女问:本是何方君子,何处英才?精神磊朗,因何来到?

开放的唐代婚姻与贞节观念

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
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当时,女性地位较高,
贞节观念淡漠,使唐人婚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首先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和对美满婚姻的大胆追求上。《
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
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

封建社会时代的所谓贞节则指女子不改嫁或不失身,这是对妇女的一种片面要求。在古代
,自开始重视和强调贞节以来,妇女的离婚、再嫁便越来越不自由。但是在唐代,离婚极
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

先看离婚的法律条文。《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
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
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礼记》曾为出妻规定了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
、淫、妒、恶疾、哆言、窃盗。《唐律》也大致袭用这些规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
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不必经官判断,只要作成文书,由以方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
除婚姻关系。但同时,《唐律》又承袭古代对妇女“三不去”的定则,即曾为舅姑服丧三
年者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现在无家可归者不得去妻。有“三不去”中任何
一条,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
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
害罪。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法律即强制离婚,并处罚不肯离异者。对于“违
律为婚而妄冒已成者”,也强制离婚。

《唐律》的这些规定,不言而喻,其本质是为了强化封建宗法制度,巩固家长制下的夫权
。在强调子女从一而终的封建时代,能够以法律形式规定夫妻“不相安谐”即可离异这是
前代和后代所罕见的,《唐律》对妻无“七出”和“义绝”之状,或虽钝“七出”而属“
三不去”者,不准其夫擅自提出离婚,否则处一年有期徒刑。这无疑对夫权是一个限制,
对妇女利益是一种保护。另外,对妇子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法律也没有约束和限制,这
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制造了一定的条件

从史实来看,唐代离婚再嫁是较为容易的。离婚当然是由夫方提出离异者为多。女子色衰
爱驰、男子一朝发迹,都可以成为弃妻更娶的缘由,甚至有因细小事故而轻出妻者。男子
离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妻子的命运系于丈夫和公婆的喜怒之间。正如白居易诗云:“人
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唐代皇室的性教育

《新唐书》中记载了一则唐太宗给其妹夫上性教育课的趣事:“丹阳公主,下嫁薛万彻。
万彻蠢甚,公主羞,不与同席者数月。太宗闻,笑焉,为置酒,悉召它婿与万彻从容语,
握架赌所佩刀,阳不胜,遂解赐之。主喜,命同载以归。”(《新唐书》卷八十三列传第八
)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说,唐太宗的妹妹丹阳公主下嫁给薛万彻后,因为薛在房事方面比较愚
钝,公主以之为耻,很不高兴,几个月不和他同床。太宗听说后,就办了一桌酒宴,把其
他的几个妹夫都招过来,给他们仔细地把房事的要领讲解了一遍。并且用自己的佩剑作赌
注,如果薛回去后还是不懂行房事,就把佩剑赐给丹阳公主。公主高兴地和薛一同乘车回
去了。值得一提的是,史书记载唐太宗有十九个姊妹,仅一人早夭,余皆名花有主。也就
是说驸马爷如果全来的话,当有十八位之多,可见这堂“生理卫生课”规模不小。如此大
的场面进行性教育,况且是由皇帝亲自讲授,又为史书记载,足见当时性观念的开放和人
们对性知识所持的健康、开明的态度。

唐代是性观念十分开放的时期,与后来的宋、元、明、清相比,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也比
较自由公开,无论是宫廷、官宦、民间都是如此。在唐代的宫廷中,后妃、宫女都不回避
外臣,不拘礼节。例如史书记载,韦皇后与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游戏,唐中宗就在旁边
观看指点。又如唐玄宗的宠臣姜皎常与后妃连榻宴饮,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同食、戏闹
,甚至通宵不出。宦官们更时常“出入内外,往来宫掖”,结交朝臣外官。这些在当时并
未被斥之为淫乱。

高度的紧张、压抑很容易影响关系“性”的脏腑——肾的功能,容易使人对房事产生淡漠
,或者导致以性作为心理发泄的方式,更不会出现唐朝这样以性作为娱乐的房事文化。而
唐代国富民强,社会稳定,上至国君下至百姓大多心态平静安详,有利于各种文化的发展
,性文化也不例外。

此外,另一件事也挺值得琢磨。史书记载薛万彻是唐初三大名将之一,曾为建立唐王朝立下
赫赫战功,被封为左卫将军,召为驸马后又加封为驸马都尉,升官为代州都督。这样一员
武将,又值壮年,怎么可能“阳不胜”、无法行使夫妻之道呢?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大胆
猜想,所谓的“万彻蠢甚”,也许并非薛万彻性功能不强无法与公主合欢,而是由于武将
性格使其在性生活中表现得比较粗暴急躁,性爱缺乏新意和柔情,从而导致了夫妻间的不
和谐。


可见,很多人婚后不注意在两人情感世界里注入新的内容,结果使性生活缺乏激情而归于平
淡。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的性功能障碍主要来自情绪和心理的影响。

从敦煌资料来看唐人的性爱风俗

研究我国的古代文化,尤其是唐代文化,敦煌实在是一个历史宝库。本世纪初发现了敦煌
石室遗书,数万卷的敦煌写本是我国古老文化的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献,它们是7世纪到1
0世纪唐和五代人亲手抄录的,这些未经文人修饰的文字记录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
会生活和文化状况,当然,也包括了当时的婚俗、性观念、性生活状况等性文化的内容。


由于唐代经济发达,商业高本节资料主要采自高国藩:《敦煌民俗学》、《中国民俗探微
》。以文化交流的范围很广,速度很快。唐代高度发达的文化远播海外,当然对敦煌也有
很大影响。敦煌文化虽有它的地方性,但很大部分是对唐代中原文化的反映,其有关男女
性爱的资料对我们研究唐和五代的性文化具有很高的价值。

婚龄

在敦煌发现的资料中,对唐人结婚的最佳年龄的说法很多,对于男子,有说十五,有说二
十;对于女子,有说十五,有说十六,还有说十七、十八、十九的。这主要是因为唐代在
各个时期对婚龄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影响到民间婚俗的变化。

例如,唐太宗时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申以婚媾,令其好合。”所以《降魔变文
》说:“吾今家无所乏,国内称尊,小子未婚冠,理须及时就礼。”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
礼,女子十五而笄,这是符合唐太宗时的婚龄规定的。又如《秋胡》中说:“郎君,儿生
非是家人,死非家鬼。虽门望之主,不是耶(爷)娘检校之人,寄养十五年,终有离心之
意。女生外向,千里随夫,今日属配郎君,好恶听从处分。”秋胡妻十五岁嫁给秋胡,也
合乎唐太宗规定的年龄。

唐玄宗则在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4年)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所以《董永变文》云:“当感先贤说董永,年登十五二亲亡……直至三日覆墓了,拜辞父
母几田常。父母见儿拜辞次,愿儿身健早归乡。又辞东邻及西舍,便进前程数里强。路逢
女人来委问,此个郎君住何方?……不起人微同千载,便与相遂事阿郎。”这里描写的是
十五岁的董永娶了天帝之女,正符合唐玄宗规定的年龄。

到了唐代宗时期,情况又有所不同。国家经安史之乱后,风雨飘摇,社会动荡,婚期多有
推迟,战乱造成婚龄的增大。所以白居易的《赠女诗》云:“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
”《韩朋赋》云:“忆母独住,胡娶贤妻,成功素女,始年十七,名曰贞夫。”还有比婚
龄十七岁更大的姑娘,如《搜神记》云:“只道娶妻,本不知迎处,……霍遂入房中,见
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



择偶条件

媒妁婚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婚姻形式,但在唐代这一较为开明的封建社
会中,男女打破了媒妁婚的束缚、能按自己的意愿择偶的事发生得多一些,在敦煌这一特
殊地区发生得更多。当时,敦煌的少女地位相当尊贵,她要亲自选夫、问夫,这种情况反
映在敦煌写本的敦煌民间故事赋——《下女夫词》里,它渗透着敦煌的特点,也是唐代高
度的封建文明在婚俗上的反映。

《下女夫词》所体现的婚俗表明,新娘要在隆重的结婚仪式上亲自询问新郎,直到她得到
满意的回答后,才最后正式地表示愿意嫁给他。这种询问的意义除了表示女子有按自己的
意愿择偶外,还有以下重大意义:

一是拥护大唐政权,反对民族侵略。

敦煌自汉唐以来都是汉族集居地,但由于地处边陲,经常受到异族的侵略。例如《通鉴纪
事本末》卷三十二载:“贞元二年秋八月丙戌,吐蕾尚结赞大举寇泾、陇、彬、宁,掠人
畜,苍禾稼,西鄙骚然。”“吐蕃常以秋冬入寇……得唐人,质其妻子……俘掠人畜万计
而去。”这种侵略给唐代西北地区的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一旦敦煌沦为异族野蛮的
奴隶制的桎梏中,历史大倒退给敦煌人民带来的便是城镇沦为废墟,田地夷为荒丘,戈壁
变成坟场,人民陷于家败人亡或永世做奴隶的水深火热之中。所以,民族的生死存亡问题
改变了敦煌人民的心理和婚俗,在结婚时男女双方问答的仪式中,他们围绕着一个绝大的
矛盾提出问题,这就是民族矛盾。这正如《下女夫词》中所说的:“只要绫罗千万匹,不
要胡觞数百杯。”“胡”在这里泛指异族,绫罗千万匹在这里象征汉族高度发达的经济和
文化,词的意思是宁愿嫁给汉族,决不与胡人婚配。

例如以下一段问答:

女问:本是何方君子,何处英才?精神磊朗,因何来到?

开放的唐代婚姻与贞节观念

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制度、
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当时,女性地位较高,
贞节观念淡漠,使唐人婚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首先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和对美满婚姻的大胆追求上。《
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
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

封建社会时代的所谓贞节则指女子不改嫁或不失身,这是对妇女的一种片面要求。在古代
,自开始重视和强调贞节以来,妇女的离婚、再嫁便越来越不自由。但是在唐代,离婚极
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

先看离婚的法律条文。《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
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
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礼记》曾为出妻规定了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
、淫、妒、恶疾、哆言、窃盗。《唐律》也大致袭用这些规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
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不必经官判断,只要作成文书,由以方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
除婚姻关系。但同时,《唐律》又承袭古代对妇女“三不去”的定则,即曾为舅姑服丧三
年者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现在无家可归者不得去妻。有“三不去”中任何
一条,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
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
害罪。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法律即强制离婚,并处罚不肯离异者。对于“违
律为婚而妄冒已成者”,也强制离婚。

《唐律》的这些规定,不言而喻,其本质是为了强化封建宗法制度,巩固家长制下的夫权
。在强调子女从一而终的封建时代,能够以法律形式规定夫妻“不相安谐”即可离异这是
前代和后代所罕见的,《唐律》对妻无“七出”和“义绝”之状,或虽钝“七出”而属“
三不去”者,不准其夫擅自提出离婚,否则处一年有期徒刑。这无疑对夫权是一个限制,
对妇女利益是一种保护。另外,对妇子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法律也没有约束和限制,这
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制造了一定的条件

从史实来看,唐代离婚再嫁是较为容易的。离婚当然是由夫方提出离异者为多。女子色衰
爱驰、男子一朝发迹,都可以成为弃妻更娶的缘由,甚至有因细小事故而轻出妻者。男子
离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妻子的命运系于丈夫和公婆的喜怒之间。正如白居易诗云:“人
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越是强大的朝代,往往也越开放,这是一种自信的体现.
原帖由 八宝山老妖 于 2007-7-9 13:44 发表
越是强大的朝代,往往也越开放,这是一种自信的体现.


此 “开放” 不是彼 “开放”,性开放与自信何干?君不见,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色情小说多是明朝的么。
保暖思淫欲可也。;P
色情小说多有两个原因,一是小说这体裁本身就是到了明代才成熟的,其次则是,色情小说多也是当时社会压抑人性的体现,只好跑小说里YY.
这个,东风兄以前漏过口风~
他好这个~~
;P ;P :P
原帖由 八宝山老妖 于 2007-7-9 15:54 发表
色情小说多有两个原因,一是小说这体裁本身就是到了明代才成熟的,其次则是,色情小说多也是当时社会压抑人性的体现,只好跑小说里YY.


这可大错了。

色情小说的高产只是明朝 “性开放” 的一个缩影。当时的人不只是YY,而是实实在在地作,据说明末甚至到了非性不言的地步。清朝上台后,也曾把淫风炽烈看作是明亡的一个原因。过去脏明之名还在脏唐之上呢。
我这是第N次在历史区看这个帖子了:L
还好,大部分人没看过:b
宋代理學興起才使中華性文化走向保守壓抑。
脏唐的性爱风俗是自上而下,脏明只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