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黑势力下私企生存状态:贪官不倒民企必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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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场翻来覆去的诉讼中,王文汉遇到了这个“吃完原告吃被告”、“两头通吃”的纪委书记曾锦春,其贪婪之甚、弄权之横,让王文汉十分震惊,于是王文汉开始痛恨自己有眼无珠,认识了一个官霸,于是他不惜暴露自己行贿的过错,把曾锦春收受贿赂的录音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


揭发举报曾锦春?除非是吃了豹子胆!王文汉马上就领教了曾锦春的厉害。他没有料到,一份份的举报材料走了一圈后,又回到了曾锦春的手里;王文汉更没想到,对曾锦春的举报,让他陷入了家破厂亡的境地。


2004年8月30日深夜,王文汉的妻子陈二英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话筒里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让王文汉老实点,不然你就等着给他收尸吧!”

2005年1月,有人开始追杀王文汉,并且放出风声“只要看到王文汉敢在郴州市出现,就立即把他做掉。”他被迫流亡。他刚到北京,朋友就打电话告诉他,曾锦春已经知道他在北京,让他赶快换个地方。于是他又逃到深圳。王文汉说,杀手是刘光红派的。刘光红还毁坏了他的果园,用来开采石灰石。


期间,他70多岁的父亲因癌症住院开刀,随时就会下不了手术台,王文汉卖掉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换来一张回郴州的车票。谁知道还没有上车,他又接到表弟打来的电话:“千万别回来!有几个陌生人成天在病房外守着,好像还在打听你的消息。”王文汉万般无奈,只好放下行李。


去年9月,恶贯满盈的曾锦春,终于倒台了。按说王文汉该重见天日了吧?然而不然!追杀他的、烧他煤矿的那些人物,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王文汉还是不敢回家。


至于煤矿,被烧了一年多了,时至今日,在当地物价局已经作出财产损失的前提下,公安机关竟然还不受理案件,纵火者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双规”民营企业家“曾氏发明”全国称奇


和王文汉一样,湖南省首条民营公路的投资人、桂阳县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民主,也长期过着流浪生活,期间先后三次被抓;自己投资的公路资产,也被曾锦春操纵的地方政府部门强行剥夺接管。


李民主被抓,颇具滑稽色彩:李民主等三个人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但曾锦春为了达到剥夺对方财产的目的,竟然不择手段,对其实施了“双规”,除此之外,曾锦春第一次抓李民主,是利用黑社会实施绑架。


曾锦春第一次抓李民主,为的是索要“保护费”。所谓“保护费”,其实是曾锦春的发明创造:当地的民营企业,都要挂上“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而发铜牌的单位正是曾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纪委和监察局。只要挂上这个牌子,当地政府部门一般就不会再来找麻烦。


当然,这个牌子不是白给挂的,而是要花30万-50万元买的。


据了解,在湖南郴州,稍微上规模的企业,都要从曾锦春那里购买这样一块保护牌。只要挂上这块牌子,企业就成了曾锦春的重点保护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扰。


据曾锦春自己透露,郴州共有35家企业获得了这种保护牌。仅发牌子一项,曾锦春领导的纪委收入就达到1000万元以上。


如果不买牌子会怎样?李民主就是没有买这个牌子的民营企业。所以他会遇到上述那样匪夷所思的遭遇。


有人找到李民主,“你这么高的回报,不找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打点’一下或找纪委挂牌保护,估计收费站难以生存。”


“是政府找我们帮忙,用不着贿赂和找关系,县长县委书记曾经天天请我吃饭呢!”李民主得意地回答,我的收费站是省政府批准的,难道还怕他个曾锦春不成?不是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吗!然而,不听“劝告”的李民主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彻底变化。


2000年11月1日,郴州市纪委将李民主等3人以“虚报注册资金”的名义“双规”了。他们连续7天受到日以继夜的审讯。50多天以后,郴州市监察局干部雷某对他们说交钱就可回家。李民主熬不住了,答应交钱。


“我就借钱交了8万元,交了8万元以后,他们还是不放,以为我有钱,又开了一张条子,让我再交20万元。”

曾锦春派人给李民主开了一张缴费清单:款项有违纪款、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和请临时人员的工资,共计20多万元。此后曾锦春多次派人非法拘禁李民主,并以侵吞国有资产等罪名,强迫桂阳县政府发出通告,甚至动用几百人强行接管了李民主等人投资的收费站。


状告股东一人 执行全厂


李民主的遭遇,说明不缴保护费就要遭厄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只要缴了保护费,就平安无事了?私企业主彭北京倒是识相,乖乖缴了,但仍然难逃厄运。他的工厂活生生被抢走,背后全是曾锦春操纵。


1994年,私企业主彭北京与黄生福及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合资创办一家水泥厂,后来由于水泥市场价格大跌,黄生福要求退股。黄生福曾经同彭北京签订了一个内部股权转让的协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个协议并没有履行。然而,让彭北京没有想到的是,黄生福竟拿着这个没有履行的无效协议,把彭北京告上了法庭,要求彭北京支付给他股权转让费。
在曾锦春的一手操纵下,这个无效协议竟在法院变成了有效协议,法院判决彭北京付给黄生福400多万元。法院执行时,不顾其他股东的利益,在没有评估、清点和交接的情况下,把整个价值5000多万元的水泥厂以400多万元的低价,直接拍卖给了黄生福。


“即使是我真正败诉,也是我个人来承担败诉后果,法院不能执行整个水泥厂!”彭北京说。


2002年7月,在曾锦春的严令和“亲自”坐镇指挥下,宜章县法院出动法警,将数十名公司职工及家属赶出住房,并强行将其家具、电器、生活用品扔至门外,致使职工和家属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曾锦春为什么这么替黄生福拉偏架?彭北京告诉记者,曾与黄非同寻常的关系在宜章当地甚至郴州,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水泥厂拍卖给了黄生福以后,曾锦春在这里面分了100多万元。彭、黄的案子在中院审理期间,作为纪委书记的曾锦春曾多次要法院分管副院长、主审法官就该向他汇报,并多次签字批示。


彭北京回忆说,2002年4月14日零时许,当他从广州驾车回郴州经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发现几支枪指住了他,随后他被郴州市纪委的人带回郴州,关进一间宾馆,5个人守着。在得知自己被“双规”后,彭惊讶不已,“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怎么能对我‘双规’?”这次“双规”的目的是要彭交代向县委书记送了多少钱。结果花了8天什么也没审出来,纪委的人于是告诉他,“你把账结了就可以走了”,彭在报销了纪委几个人的住宿费、餐费等近万元之后才得以脱身。


在被非法拘禁了8天之后,曾锦春手下的人叫彭北京拿出9000多元钱的生活费,才把他放了,事后彭北京才知道,曾锦春派人拘禁他的目的是要帮助黄生福霸占整个水泥厂。


彭北京在举报曾锦春后,有一次被曾锦春派去的手下用枪指着头,“如果没有《人民日报》的记者恰好在场,我可能就会以拒捕给崩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曾锦春的恶行震惊了中央。2006年7月19日,郴州“窝案”经中央高层批示,中央纪委督办,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组成“7·19”专案组。9月19日,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双规”。目前已经移交司法机关。


今年4月11日,湖南省纪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近5000万元。


曾锦春只是湖南郴州腐败官场的一员。最近几年,郴州贪官的沃土: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雷渊利、市委组织部长刘清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市国土矿管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杨秀善、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树彪,等等,或者贪污、或者受贿、或者挪用公款、或者包养情妇,等等,所有的腐败应有尽有。


而其中的曾锦春,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除了和别的官员一样贪污腐败,他还独具特色,诸如敲诈勒索、绑架拘禁、公报私仇,等等,无所不用其极,迹同盗匪无异,在当地民愤之大全国罕见。


曾锦春被抓走后,消息立即传遍了郴州的每一个地方。郴州市各地群众走上街头,像过年一样燃放起烟花爆竹昼夜狂欢,庆祝这个在当地无恶不作11年的大贪官落马。许多人激动得泪流满面,当地报刊亭上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


有人统计,郴州下辖的宜章县近几天燃放的鞭炮超过5万元。郴州市及桂阳等地多有群众打横幅欢庆。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  恶性循环 !
“郴州人”,你们知道没有?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当不满爆发出来的时候就晚了,不受制约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