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被车祸“吓”死 司机被判承担40%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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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红7不足以表达我对中国法律的景仰
长得丑的人就别上街了,免得惹一身官司
惊艳出人一身病搞不好服侍人一辈子:D
不用红7不足以表达我对中国法律的景仰
公平责任要慎用!:lol
原帖由 但愿海波平 于 2008-3-28 10:15 发表
惊艳出人一身病搞不好服侍人一辈子:D


美女还好吧,大不了找个法官不敢无法和谐的服侍下这事就过去了。
我倒是好奇哪天是不是会发展到119,120的警报一拉满大街抱着啼哭的婴儿的父母就排队找消防和医院要求精神赔偿啊…… 110估计暂时还不敢去触这霉头吧

这么判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天朝的法律,已经到了为所欲为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的地步了吗?
:L :L :L 所以我放弃了考司法考试
。。。。。我是不是也要被什么事件吓昏一下
赚个七八千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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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mz1023 于 2008-3-28 03:00 发表
长得丑的人就别上街了,免得惹一身官司

以后偶会少出门 省得惹祸上身~~~
这个帖子引起了我的极度恐慌!
LZ赔钱!
原帖由 jjjjhuojing 于 2008-3-28 11:26 发表
这个帖子引起了我的极度恐慌!
LZ赔钱!


你要我赔钱的要求引起了我们全家的恐慌!你快赔钱!:D :Q :L
股市天天跌,多少股民吓出病来,相关公司和证奸会赔惨了吗???
又见所谓的公平原则
也好,以后哪个邪教再宣扬世界末日,要赔得卖裤子;P
坏事变成好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