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美国民主的虚伪性——用触目惊心的统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0:55:39
]]
论是谁一旦威胁到资产阶级统治,触犯了资产阶级利益,美国政府就会在保卫民主的旗号下坚决加以镇压。

《美国法典》
第18篇  犯罪行为与刑事诉讼程序
  第115章 叛国、暴乱及颠覆活动

  

第2381条 叛国
  任何曾宣誓效忠美国的人对美国发动战争或依附其敌国,并向后者提供援助和表示支持者,被视为犯有叛国罪,应判处死刑或至少5年有期徒刑及1万美元以上罚款,不得再担任任何美国公职。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7页)
  第2382条  对叛国行为知情不报
  任何曾宣誓效忠美国的人获悉某一叛国行为而加以隐瞒、不及时揭发及向总统、联邦法官、或某州州长、法官或保安官报告者:被视为犯有对叛国行为知情不报罪,应判处最高至1000美元罚款或最多7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7页)
  第2383条  叛乱或造反
  任何煽动、实施、协助或进行叛乱或造反以反对美国当局或其法律,或对上述行为给予援助或表示支持者,应判处最高至1000美元罚款或最多1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不得再担任任何美国公职。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7页)
                    对其他条文的参考
  凡曾从事造反或叛乱的任何官员或担任选民之选举人者,其撤职或职务的恢复参见《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
  依本条做出的刑事判决对联邦退休金的罚没问题,参见第5篇(政府组织与雇员)第8312条。
  依本条做出的刑事判决对退伍军人退役金的罚没问题,参见第38篇(退伍军人退役金)第3505条。
  政府官员协助运入鼓吹对美国实行造反的书刊,其处理参见本篇第552条。
  鼓吹造反的手抄件为非邮递品,参见本篇第1717条。
  

第2384条  煽动暴乱阴谋
  在美国任何州或领地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地方,凡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以武力推翻、瓦解或摧毁美国政府,或对其发动战争,或以武力反抗美国当局,或以武力阻止、妨碍、延误美国任何法律的执行,或不顾美国有关当局的反对以武力夺取、获得或占有美国任何财产者,应分别判处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8页;1956年7月24日法案第678章第一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70卷第623页)
                    对其他条文的参考
  关于外国人鼓吹推翻美国政府的驱逐出境问题见第8篇(外国人与国籍)第1251条。
  阴谋犯罪或欺诈美国、妨碍美国官员行动或加以伤害者,其处理见本篇第371和372条。
  依本条做出的刑事判决对联邦退休金的罚没问题,参见第5篇(政府组织与雇员)第8312条。
  依本条做出的刑事判决对退伍军人退役金的罚没问题,参见第38篇(退伍军人退役金)第3505条。
  凡鼓吹以暴力反抗美国任何法律的信函及手抄件为非邮递品,其处理参见本篇1717条。
  政府官员协助运入鼓吹以暴力反抗美国任何法律的书刊,其处理参见本篇第552条。
  因企图以武力推翻或携带武器反对美国而丧失美国国籍问题,参见第8篇(外国人与国籍)第1481至1489条。


第2385条  鼓吹推翻政府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
  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
  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者组成社团、小组或举行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组成的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如果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进行本条所列罪行,应分别处以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本条所称“组织”上述社团、小组或集会,包括招募新成员、组成新单位以及改组或扩大此类社团、小组或集会的现有俱乐部、班级及其他单位。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8页;1956年7月24日法案第678章第2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70卷第623页;1962年6月19日法案,载《公法》第87—486页及《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76卷第103页)
  

第2386条  特定组织登记
  一、为适应本条需要特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总检察长”是指美国总检察长。
  “组织”是指任何小组、俱乐部、联合会、社团、委员会以及不管是否集合在一起的个人联合。但这些用语不包括仅为宗教、慈善、科学、文学或教育目的而成立并进行活动的任何法人团体、协会、社区福利基金、基金、基金会。
  “政治活动”是指以武力控制或推翻美国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任何州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为目的或目的之一的任何活动。
  任何组织进行下列活动者被认为从事“民间军事活动”。
(一)指示或以命令指示其成员使用枪支或其他武器或其代用品、或使用军事或海军专门知识;
(二)从其他组织或个人接受军事或海军专门知识的训练;
(三)进行任何军事或海军演习或活动;
(四)进行武装或非武装的军事或海军操练或检阅;
(五)进行总检察长认为已构成准备采取军事行动的任何有组织活动。
  任何组织从事下列活动者被认为“受外来控制”:
(一)向外国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外国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的代理人、代理机构或执行机构、外国政党或国际政治组织直接或间接地请求或接受财政资助、借款或任何种类支持,或与它们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
(二)其政策全部或部分由外国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外国政府或其下级政治机构的代理人、代理机构或执行机构、外国政党或国际政治组织所决定、建议或参与制定。
  二、(一)下列组织须向总检察长进行登记:
  任何在外来控制下从事政治活动者;
  任何同时进行民间军事活动与政治活动者;
  任何在外来控制下从事民间军事活动者;
  任何其目的或目的之一是以武力、暴乱或军事手段建立、控制、指挥、劫持或推翻政府或其下属机构、或以上述手段之一或几种手段对政府或其下属机构造成威胁者。
  任何这类组织都必须按总检察长依法指定的形式和详细内容向总检察长进行登记和立档。登记声明应包含本条二款(三)目中所规定的事项和书面材料。这类组织必须在第6个月有效期届满后30日内继续办理上述登记声明的立档手续。为此它必须按总检察长依法指定的形式和详细内容向总检察长递交补充声明。补充声明应使以前按本条立档的事项和书面材料进一步准确并为符合过去6个月的情况补充必要的事项和书面材料。每项按本规定立档的声明,应由该组织全体负责人宣誓并签署。
(二)本条将不要求下列组织向总检察长登记或递交立档声说:
(1)美国武装力量;
(2)美国有组织的民兵或各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的国民警卫队;
(3)美国或其领地、特区、占领地的执法机构,各州、州的下级政治机构的执法机构,隶属于一州或几个州的执法或执行机构;
(4)经国务院承认的外国政府合法建立的使领馆;
(5)由美国武装力量退伍军人组成的全国性组织。
(三)任何组织递交立档登记声明必须包含以下事项和书面材料:
(1)该组织的名称和在美国的邮政通信地址及其所有支部、分会和分社的名称和地址;
(2)该组织及其各支部、分会和分社负责人及执行负责人职务的人员姓名、住址和国籍;
(3)该组织成员的资历;
(4)该组织目前和未来的宗旨和目的以及为实现该宗旨和目的当前和将来所采取的手段;
(5)该组织及各支部、分会和分社的固定或不同会议地址和开会时间;
(6)所有向该组织或其任何支部、分会和分社提供金钱、会费、财产或其他任何有价实物的个人姓名及住址;
(7)该组织及其各支部、分会和分社资产及其获得方式的详细申报,及其债务与收入的详细申报;
(8)该组织及其各分会、支部和分社活动的详细报告;
(9)该组织负责人或其成员全体或个人用以表明其身份而穿着或佩戴的制服、徽章、臂章或其他标志的报告;
(10)该组织、其任何分会、支部或分社、或任何成员在其授权或知悉的情况下与有关作者共同署名或利用出版商的名称和地址直接或间接发行或分发各种书籍、小册子、传单或其他出版物或抄本、印件或木刻等副本;
(11)该组织或任何分会、支部或分社拥有的所有枪支或其他武器包括其厂家编号的报告;
(12)该组织如受外来控制,应说明其受控方式;
(13)有关该组织、其职权和目的以及该组织负责人和各分会、支部、分支机构的职权的章程、组织条例、约章、细则、规则、规章、协定、决议及所有其他文件的副本;
(14)总检察长可随时要求为适应本条需要提出关于其他事项和书面材料的报告。
  按本条规定立档的一切声明应是公开的记录,并应按总检察长指定适用的法规,在一切合理的时间接受公开讯问和调查。
  三、总检察长为实施本条规定,有权在任何时候制订、修改和撤销有关法规,包括涉及办理立档声明的法规。
  四、任何人违反本条规定,应处以最高1万美元罚款或最多5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任何人按本条款规定立档的声明故意虚构情节或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误解时,应处以最高2000美元罚款或最多5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7页)
  

第2387条  平时对武装力量进行煽动
  一、下列行为构成成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进行干扰、破坏、或动摇其忠诚、士气或纪律的行为:
(1)对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任何成员进行游说、劝告、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引导或企图引导其违抗上级、玩忽职守、进行兵变、或拒绝履行职务;
(2)对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任何成员散发手抄或印刷品以游说、劝告、鼓励其违抗上级、玩忽职守、进行兵变、或拒绝履行职务。
  凡有上述情节者,应处以最高1万美元罚款或最多1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释放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二、为适应本条需要,规定“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包括美国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海军预备役部队、海军陆战队预备役部队以及海岸警卫队预备役部队;如果商船被海军征用并为陆军或海军服役,则其船长、各级负责人和船员亦包括在内。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11页,1949年5月24日法案第139章第46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3卷第96页)
  第2388条  战时对武装力量进行煽动
  一、任何人在美国处于战争时期,故意制造或传递虚假报告或虚伪陈述,以图干扰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的作战行动或胜利,或有助于其敌人的胜利;
  任何人在美国处于战争时期在美国军事或海军力量中引导或企图引导违抗上级、玩忽职守、进行兵变或拒绝履行职务,或故意阻挠美国征兵和应征入伍,使征兵工作难以进行或使美国受到损害,或企图做出此种行动,均应处以最高1万美元罚款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二、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违反本条第一款而由一人或一人以上采取行动以实现上述阴谋者,所有参与本阴谋的当事人均应按本条第一款予以惩罚。
  三、任何人已经知悉或有理由深信或怀疑某人曾经或将要作出本条所列罪行而加以窝藏或隐匿不报,应处以最高1万美元罚款或最多1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四、本条将适用于美国海事法庭及美国海洋管辖地区、及公海及美国全国。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11页)
  第2389条  招募兵员反对美国
  任何人在美国境内或美国管辖内任何地方招募陆海军战士进行反对美国的武装敌对行动;
  任何人在美国境内或美国管辖内任何地方开设征兵站,使上述陆海军战士应征入伍后不管以何种方式进行反对美国的武装敌对行动,均应处以最高1000美元罚款或最多5年的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11页)
  第2390条  应征入伍反对美国
  任何人在美国境内或美国管辖内任何地方自愿应征入伍或自行参与反对美国的武装敌对行为,应处以100美元罚款或最多3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12页)
  
第2391条  第2388条的临时延长适用或提前生效
  本篇第2388条各项规定,经“紧急状态权力延长法案”第1条第1款第29目(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3卷第333页)修订和延长适用、并经第83届国会第12号公法进一步修订后,除在战争期间保持充分效力外,在美国总统1950年12月16日宣布全国紧急状态结束后6个月内仍具有充分效力。(见第2912号总统公告,载1950年《联邦法典》第3卷,补编第71页)同样,经国会两院联席会议做出决议,该条也可在战争状态宣布以前生效。在此延长适用或提前生效期间,任何导致第2388条所规定法律后果和惩罚的行为,应与战争状态期间做出此种行为导致同样的法律后果和惩罚。
(1953年6月30日补充法案第175章第6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7卷第134页)
麻烦举几个不虚伪的民主国家吧……
不到处推销,从国际视野,说不上虚伪啊

而美国
“在国际力量失衡的条件下,以世界上最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为硬武器,以民主价值观的招牌为软武器,文武交替, 且使用“武的一手”的频率越来越高,是美国在实现其称霸世界的野心上表现出来的一种新趋势。在这里,民主是假,霸权是真,虚伪性昭然若揭。”
美国毫无疑问是虚伪的民主国家。。。
更毫无疑问的是,中国是比它还要虚伪的民主国家。。。
中国现行的民主才是民主的唯一出路!中国决不会把屠刀伸向手无寸铁的人民!如果发生饥荒,饿死的肯定是官员党员!建国以来有多少官员死于饥荒和子弹啊!所以中国的民主才是最诚实的!
  对比茶馆另一个帖子,楼主大可以论证姚明跟武大郎一样矮啊——对比巍巍泰山,世界上有不矮的人吗?姚明笑武大,不过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当然,如果是他去相亲,那是势必要对MM的三围精确到寸的,断不肯如此洒脱。;P
初中做的题。。。做这些题的人不少都去了那个虚伪的民主国家了,连出题的也去了,连命令他们出题的也去了,连。。。
真TMD虚伪啊!!!!
果然有被统计刺激到了,蹦进来叫的

这个帖子说的是啥啊?

美国自我标榜、到处推销的问题

把话题纠缠到别的方面,请别来这个帖子

美国式的民主并不像他们自己标榜的那样,也不像有些人美化的那样,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它同样也是一种以生产 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少数剥削阶级的民主。只不过它在以少数人的民主冒充多数人的民主、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 、以羞答答的一面掩盖赤裸裸的一面等方面,做得更加巧妙、更 加圆滑,其欺骗性和虚伪性更加隐蔽而已。
是呀,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最民主的制度,有错吗?
  想刺激到偶是比较困难的,55度以下的酒和34C以下的MM一律无效。
  一般来说,喜欢在网上YY打倒美帝国主义或者传播福音的战士们比较容易被虚幻的东西刺激,某些群体越来越边缘化就是因为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民主。。。从来没有最理想,不过不是最糟糕的而已,这是先贤们早就表述过的。真要说在哪儿生活,那美国远远排在北欧瑞士后面。
其对外扩张不能掩盖国内民主建设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
作为政体的美 国民主,是一种议会民主形式。它主要由普选制、两党制、议会 制和三权分立制这样一些制度组成。

这种特殊形式的议会民主,是美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美国实行这样一种特殊形式的议会 民主,这是他们的事情,这是一回事。

但是把这样一种特殊形式 的议会民主发展成为民主中的美国中心主义,把它硬说成是唯一 普遍的模式,并强加于别的国家,则是另一回事。
  即使金胖子,也不是靠在BBS辩论中说服朝鲜老百姓建设共产主义,而是靠百万大军“先军政策”。
  侬能把汉语发挥到极致论证出美国是一坨屎那又如何?
说实在的,没看到死了多少人真是遗憾,LZ转点资料吧。
米国……不能骂……你骂了就有中国籍的人来骂你……

中国……可以骂……你骂了就有中国籍的人帮你骂……
原帖由 瞎起个名 于 2007-5-20 17:34 发表
米国……不能骂……你骂了就有中国籍的人来骂你……

中国……可以骂……你骂了就有中国籍的人帮你骂……

  我不是美国人,美国是生番还是上帝,我没概念,不过忝为中国人,对中国的现况还是有一点了解的,有人要睁着眼睛说瞎话,不骂是不行的。
骂中国吗?我只见到骂中国政府的;美国?我没见夸美国人民的。
既然你所谓的虚伪是指美国在外交上随意干涉他国内政,那么你1楼一大段关于美国内政的描述就不能成为你的论据。
原帖由 蛀衣霉菌 于 2007-5-20 17:24 发表
作为政体的美 国民主,是一种议会民主形式。它主要由普选制、两党制、议会 制和三权分立制这样一些制度组成。

这种特殊形式的议会民主,是美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美国实行这样一种特殊形式的议会 民主 ...
你这四条在所谓发达国家中有普适性,当然各有各的特点,比如两党制就未必,既然如此,那多少说明是带有共性的。
我们 出动 军队 或武警 连统计 都 不用了
哈哈,很高兴看到被美国自己统计刺激后语无伦次的
:P


侬能把汉语发挥到极致论证出……
————————————————————————-
阁下又不看帖子?
实际没有论证,只有论据!
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几次了?;P




虚伪是指美国在外交上随意干涉他国内政,那么你1楼一大段关于美国内政的描述就不能成为你的论据。
————————————————————————————-
干涉他国内政的武器是啥?
就是这个帖子揭露虚伪的那个啥……:P



我不是美国人,美国是生番还是上帝,我没概念,不过忝为中国人,对中国的现况还是有一点了解的,有人要睁着眼睛说瞎话,不骂是不行的。
——————————————————
帖子提了中国吗?
转美国自己的统计,是睁着眼睛说瞎话?:P

阁下对中国的现况了不了解,关这个帖子啥事?
这个帖子是揭露虚伪的那个啥……
干涉他国内政的武器是啥?
就是这个帖子揭露虚伪的那个啥……

用枪炮干涉他国内政,和论证枪炮是纸糊的有关系吗?
用枪炮干涉他国内政,和论证枪炮是纸糊的有关系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枪炮干涉他国内政
用“那个啥”来当“用枪炮干涉他国内政”的理由

霉菌在用枪炮干涉他国内政前,还用“那个啥”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说明他国内政应该被干涉的理由

老鲁说过,蚊子用嘴叮,“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

各个论坛上,霉菌的走卒也在用“那个啥”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

讨厌之余
告诉大家这哼的是虚伪的
不亦乐乎?:P
当有人骂民进党烂的时候   民进党最常说的就是 把国民党以前的旧事翻出来对大家说“快看  国民党比我们还要烂”
]]
]]
你总不能因为中国的《刑法》无法在国际上通用而说中国《刑法》是废纸一张吧?
  没事,偶就是吃吃太空进来鄙视你的,根据偶的纪录,最喜欢声称不在乎他人看法的番茄蛋饭都受不了我的鄙视,偶只是想进来看看你能不能破这个纪录。
  对于一个生在中国,毕生脚步都没迈出过中国一步,辩论对手中从来没有一个非中国人的中国人,到处求证美国是一个暗无天日民不聊生的国家,实在是一件滑稽的事。
  没事去听听田里的蛤蟆叫,问问他们“反美乎?媚美乎?”比你现在这样有意义多了
我刚才一直在想
我什么时候在求证美国是一个暗无天日民不聊生的国家了

看这个帖子似乎是反美,也不仔细看,就来废话

这样的

的确应该没事去听听田里的蛤蟆叫,问问他们“反美乎?媚美乎?”
威胁到国家统治阶级利益 被镇压,这个奇怪吗?
你在内地试试看,还没露头就被咔嚓了
麻烦楼主对比一下同时代中国的民主状况吧
楼主看到别人脸上有个青春豆就兴奋的射精

全然不顾自己满脸是疤
还是有被统计刺激到了,不看清楚帖子究竟说的是啥,就敢蹦进来叫的

这个帖子说的是啥啊?

美国自我标榜、到处推销的问题!

把话题纠缠到别的方面,请别来这个帖子……
强我大清网—义和团专区
  
  本版版主:扶清灭洋;无敌神拳赤脚灭洋大仙
  
  1.[置顶]主题:全国热烈迎接皇太后老佛爷60大寿典礼!by无敌神拳赤脚灭洋大仙
  
  ————回复:老佛爷万寿无疆!!by灭日扫美
  
  ————回复:多花点银子办好一点,振我大清国威!!by大清万岁
  
  ————回复:老佛爷,您可是咱老百姓的唯一希望啊!衷心祝愿您圣体安康!by孝民
  
  ————回复:请不要动用北洋水师的军款!by兴中会
  
  ————re兴中会:你个传播反华谣言的王八蛋,猪狗革命党!by八旗无敌
  
  ————re兴中会:已封此人id并将送交其ip至有关衙门!by扶清灭洋
  
  2.[置顶]主题:我海军北洋水师新购定远,镇远两巨型铁甲舰(附图)by扶清灭洋
  
  ————回复:好!爽!打过太平洋!***所有非大清人种!by灭日扫美
  
  ————回复:耶!小日本,这下你们要吓得发抖了吧?哈哈哈!by尊皇先锋
  
  ————回复:顶!老佛爷万岁,皇上万岁!大清国万岁!by我有辫子我光荣
  
  ————回复:光有船没用的,北洋水师必须遏制自身腐败,整顿军纪才行。by变法救国
  
  ————re变法救国:洋奴你去死把,我cao!!by灭日扫美
  
  ————re变法救国:此人是新党余孽,锁定id三天观后效!by灭日扫美
  
  3.[精华]主题:爽啊,老子昨天砸了东大门的那电线杆子!by义和神拳
  
  ————回复:干的好!洋奴们喜欢的东西咱全砸!by地藏菩萨
  
  ————回复:哈哈!猛!洋奴们要害怕的发抖了吧?!by张天师再生
  
  ————回复:和我们的张哥一样猛!他前天翻了三节铁轨!by服魔大仙
  
  ————回复:好汉子,你们这样的热血男儿是大清的希望!加精。by扶清灭洋
  
  4.[锁定]主题:(贴图)妙翠楼的头号角儿荫荫的三寸金莲。by喜欢小脚女人
  
  ————回复:还是咱大清妞漂亮,看看洋妞,脚那么大算什么样子。By喜欢小脚女人
  
  ————回复:违反论坛规定,此帖锁定!by扶清灭洋
  
  5.主题:最新消息,我一义和团战士昨夜连剁八列强之狗王首级,并飞入月宫逃脱。By灭日扫美
  
  ————回复:一定是真的!爽啊!哈哈哈!by阎罗老爷
  
  ————回复:绝对是真的,哈哈哈!爽死我了!!by尊皇先锋
  
  ————回复:有点夸张了吧?是真的吗?By小百合
  
  ————re小百合:草你母!你是汉奸吧?敢怀疑我的话!By灭日扫美
  
  6.[锁定]主题:两湖灾民需要你们帮助!请去慈善会捐款给受洪灾的同胞!By中华慈善救济会
  
  ————回复:自己提,这帖两个月没人回复,求求你们,救救同胞!By中华慈善救济会
  
  ————回复:再提,至今全国只有700人捐了款,可贵网就有数万人啊!by中华慈善救济会
  
  ————回复:再提,帮帮同胞吧,求你们了,昨天又饿死了几百个孩子!by中华慈善救济会
  
  ————回复:楼主,您的帖子与本论坛主题不符,此帖锁定!by扶清灭洋
  
  7.主题:王八蛋卖国贼革命党匪首孙中山昨天窜逃至日本!by**革命党
  
  ————回复:tm*d!果然是汉奸日奴卖国贼!by八旗子弟
  
  ————回复:这太平盛世的,革什么命?By智者
  
  ————回复:家门不幸,我大清出了这种败类!By老人家
  
  ————回复:坚决支持政府衙门对这些民族败类的一切严厉措施!By正人君子
  
  8.主题:爽啊,昨天去菜市口看杀革命党,痛快!By大清照五夷
  
  ————回复:我也看了,围了好多人哩,好像是杀那个叫“夏瑜”的杂碎。By义和神拳
  
  ————回复:好运啊,该多带几个馒头去,沾了人血卖给得痨病的,赚银子哩。By闲人
  
  ————回复:夏瑜?不就是那个声称“大清天下该是大家的”的疯子么?by老人家
  
  ————回复:这种人就该杀!不光要杀一人,还要杀他全家!by我是贫农
  
  9.[锁定]主题:[原创]从日本变法看我国兴办西学停止科举之必然。By变法救国
  
  ————回复:反了反了,我恨不得***你们这些康党分子全家!By正人君子
  
  ————回复:是的,国外好,小日本好,你快滚去日本当狗吧!by灭日扫美
  
  ————回复:要停止科举?你还是不是大清子民吧你?!康党该杀!By闲人
  
  ————回复:早就说康党该死,你这种人就得给咱义和团杀!By义和神拳
  
  ————回复:我曹你全家,曹你180代祖宗!By爱国无敌
  
  ————回复:夷人的东西有啥好学的,只有洋奴会信这。By地藏菩萨
  
  ————回复:你去造新学校吧,造了咱一样把它拆了就是了。By义和无敌
  
  ————回复:鄙视楼主,此帖锁定!by扶清灭洋
  
  10.主题:西夷算什么东西,咱中华先前比它们阔多啦,来看《大元帝国》。By阿桂
  
  ————回复:看了,的确爽!给人欺负了这么久,今天终于出了口恶气!by忠君爱国
  
  ————回复:爽啊,还是咱成吉思汗爷爷NB,我是汉人但他是我偶像。By大清无敌
  
  ————回复:哈哈,要是咱生在元朝就好了,我要去和欧夷的娘们困觉!By铁血男儿
  
  ————回复:哈哈爽,洋鬼子们——我手执钢鞭将你打!by大清国子民

      11.主题:花旗国太无耻了,强行推行他们的价值模式。By阿桂
     ————回复:不如我老佛爷爱民如子!老佛爷万岁!by忠君爱国
     ————回复:哈哈爽,洋鬼子们——你们要威胁大清体制,我也要手执钢鞭将你打!by大清国子民
     ————回 复:只要能说别人的乌鸦是黑的,咱这样的乌鸦就白了!By义和无敌
我觉得LZ多此一举贴这个帖子,因为你说了太多美国爸爸的坏话,做儿子的是不会看着爸爸被人随便教训的,该教训的永远是我等中国贱民!
原帖由 蛀衣霉菌 于 2007-5-20 22:24 发表
还是有被统计刺激到了,不看清楚帖子究竟说的是啥,就敢蹦进来叫的

这个帖子说的是啥啊?

美国自我标榜、到处推销的问题!

把话题纠缠到别的方面,请别来这个帖子……


你总要让人家说些话啊……一句不说岂不是显得示弱了……胆敢批判现代民主发祥地的米国……你就要有这点觉悟……

在建国不到60年、温饱问题刚刚基本解决、落后专制的中国大地上……手扶米氏民主大旗永不倒……才能显出人家的精英本色啊……

1、
甲:煤球是黑的……

乙:你放屁!我告诉……经过多方考证……煤大多是植物经过炭化形成的……植物是绿色的……所以你纯粹是胡说八道……


2、
甲:老王家刚买的汽车坏了……

乙:小刘家的自行车早就不能骑了!
原帖由 蛀衣霉菌 于 2007-5-20 17:24 发表
作为政体的美 国民主,是一种议会民主形式。它主要由普选制、两党制、议会 制和三权分立制这样一些制度组成。

这种特殊形式的议会民主,是美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美国实行这样一种特殊形式的议会 民主 ...


虽然民主的具体操作模式可能各有区别。

但是,不能否认民主共性的一面。

美国有如此强大力量,我们也学习他们的“强大之处”。

古人能“师夷之长计以制夷”,我们更应该能。

倒洗澡水,不能把孩子倒掉。
这句话我赞成,BS的是那些一说美国不好就掳袖子要抽人的美国干儿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