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小偷和打小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42:17
大家都聊的这么开心
我想说说我的意见

其实从很早开始大家就一直都在争论这个问题,从小偷是否是大问题
一直争论到能否打死小偷
起码我觉得这是个进步
在更早一些时候,甚至很多小偷的危害性是被否认的,
而且往往争着争着就上升到地域矛盾和民族矛盾上去

我的看法:小偷如果只是偷东西,而且空手拒捕,那还能算是小偷
可是一旦他们带有刀具,足以对人造成流血的伤害,并且把东西拿出来了
那么在他们被制服之前,他们就不能享受小偷的待遇

同时,也不应该要求人民群众冒着受伤的危险去保障正在持械的"小偷"的权益
别说围观的有两百人,就算是有两万人,谁也没有权力要求这其中的一个人去用自己的身体为代价夺下"小偷"的凶器

遇到这样的家伙,只要他没有放下武器
有伤人能力
则有砖头拿转头,又斧头拿斧头
无所不用其极,打的不能动为止

当然,在他们被打的彻底失去抵抗能力之后,
是不能继续殴击的,而应该送到派出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最好强力机关能够对这样的家伙定罪从重
因为只要拿出凶器了,就变了性质了,因为它们从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直接升级到威胁生命了!大家都聊的这么开心
我想说说我的意见

其实从很早开始大家就一直都在争论这个问题,从小偷是否是大问题
一直争论到能否打死小偷
起码我觉得这是个进步
在更早一些时候,甚至很多小偷的危害性是被否认的,
而且往往争着争着就上升到地域矛盾和民族矛盾上去

我的看法:小偷如果只是偷东西,而且空手拒捕,那还能算是小偷
可是一旦他们带有刀具,足以对人造成流血的伤害,并且把东西拿出来了
那么在他们被制服之前,他们就不能享受小偷的待遇

同时,也不应该要求人民群众冒着受伤的危险去保障正在持械的"小偷"的权益
别说围观的有两百人,就算是有两万人,谁也没有权力要求这其中的一个人去用自己的身体为代价夺下"小偷"的凶器

遇到这样的家伙,只要他没有放下武器
有伤人能力
则有砖头拿转头,又斧头拿斧头
无所不用其极,打的不能动为止

当然,在他们被打的彻底失去抵抗能力之后,
是不能继续殴击的,而应该送到派出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最好强力机关能够对这样的家伙定罪从重
因为只要拿出凶器了,就变了性质了,因为它们从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直接升级到威胁生命了!
按刑法规定,小偷以武力抗拒捉捕的就是抢劫。
依法办事,不用讨论了吧~;P
我觉得立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原帖由 日月潭 于 2007-4-13 22:16 发表
依法办事,不用讨论了吧~;P

这四个字,重于千均啊!
是的 如果小偷用凶器负隅顽抗 那失手或者迫不得已下打死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 但某些人说打死小偷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则未免流于极端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7-4-13 23:10 发表
是的 如果小偷用凶器负隅顽抗 那失手或者迫不得已下打死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 但某些人说打死小偷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则未免流于极端

没关系~SUNYAN同学~
就让那些有此想法的家伙进监狱去吧~
那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做法律~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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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7-4-13 23:55 发表
没有几个正常人平时是带刀上班的吧  但是这些小偷却是每天都带着刀的(带枪的都见过),因为打死小偷要被枪毙  所以前天眼睁睁看着一个农民工被扒了一千多块钱,而这个扒手就是坐在我旁边作的案。

你真是人才啊~
难道你不会报警啊?小偷要是经常在某线路做案报警就是啊~
另外在下以前在某帖里有一些基本功常识~您去学学~
90天以后俺再教你,一百天后您就可以1VS2普通人了~
;P ;P :P
]]
这个~您可以将标点补全吗?
另请将句子打得通俗点~俺看不懂啊~:') :')
最后是,请您仔细阅读在下的帖子~
;P ;P :P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7-4-14 00:07 发表

报警谁不会  不就是按一个110吗.但是当时这群人下车后,马上告诉这个民工他被扒窃了 叫他报警,但是一车人怎么劝他都不愿意。没有当事人的案件 警察会受理吗?


  报了警再说,让警察来劝他。
其实沿线除了重庆长江大桥南桥头和北桥头之外,其他地方都有报警亭的,但是怎么劝他都不听,只是非常沮丧的说找不回来了, 并且看我的时候那种怨恨的眼神,真的太恐怖了太让我害怕,我为这个事情都头痛了一天。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7-4-14 00:17 发表
其实沿线除了重庆长江大桥南桥头和北桥头之外,其他地方都有报警亭的,但是怎么劝他都不听,只是非常沮丧的说找不回来了, 并且看我的时候那种怨恨的眼神,真的太恐怖了太让我害怕,我为这个事情都头痛了一天。


  有这样的例子,还不少,大多是受害人觉得破财消灾,不愿意再麻烦,还是法律意识不够啊--而且我们的法律在一些轻微的违法犯罪案件中介入力度太低了,对这种思想的助推作用也很大。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4-14 00:19 发表


  有这样的例子,还不少,大多是受害人觉得破财消灾,不愿意再麻烦,还是法律意识不够啊--而且我们的法律在一些轻微的违法犯罪案件中介入力度太低了,对这种思想的助推作用也很大。

法律意识够不够,得先看看这个法律对当事人的保护力度够不够,如果还是像现在这样过后不管或死后才管,谁还敢“以身试法”(对不起,本来这个词好像应该用在不法分子身上的,不过总感觉现在用在守法公民身上更合适;P ),好的法律应该考虑不给不法分子打击报复的机会,从这一点来讲,现在的法律连二十年前都不如!
其实我很好奇 为什么我从来没被偷过?是不是信仰上帝的缘故?不如和我一起信仰上帝 我相信上帝自然会保佑那些善良的人
报警有个P用,前年我老娘被一伙人连偷带抢搞走1万9,报了警到现在连个泡泡都没冒
报警有个P用,人抓到了,也关进去了,第二天就又放出来了,说偷的钱不够多,够不上刑事拘留。现在的法律,不知道保护的是谁,无语。
原帖由 dxq-330 于 2007-4-14 08:52 发表
报警有个P用,人抓到了,也关进去了,第二天就又放出来了,说偷的钱不够多,够不上刑事拘留。现在的法律,不知道保护的是谁,无语。


  偷了你多少钱?二百块以上就可以判有期徒刑,如果要拘留的话一百块就够了--别告诉我你只带了五块钱............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7-4-14 08:28 发表
报警有个P用,前年我老娘被一伙人连偷带抢搞走1万9,报了警到现在连个泡泡都没冒


  详细的说来听听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7-4-14 02:33 发表
其实我很好奇 为什么我从来没被偷过?是不是信仰上帝的缘故?不如和我一起信仰上帝 我相信上帝自然会保佑那些善良的人

:D 这个话有歧异,难道被偷的都是不善良的人
这个事情只讲几率,与个人修养无关

今年年后武汉的治安大有好转
某族小偷能够见到的很少了,还有汉口火车站前卖糕点的民族兄弟似乎现在也不见了
不过公交上还是有很多本地小偷,只是那些小偷基本上偶不怕他们
有次坐车遇到一个,想偷一大娘的钱,让我一脚踩的够呛

还有次是去年某晚上,跟女朋友在武昌大街上走
就是一某族小MM(很漂亮的MM,象洋娃娃)去掏女大学生荷包,
我条件反射一样张口就喊,才喊了一句被我女朋友拉住了,我才意识到身边是女的,不是兄弟,搞起来很麻烦
然后那女学生发现了,小MM什么都没有摸到,赶忙跑到一个中年大叔身边
那大叔恶狠狠的看着我,
我才不铞他,也回看他,
那家伙的个子矮,就算有刀我也不怕.而当时附近应该是没有他更多的同伴了

不过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什么也没有摸到
也没有行凶,尽管我知道他们就是以这个为谋生的,我也只能视之以目了
小偷是可恶的!他是个反面形象,是老百姓看得见的所以憎恶他!

但你可想过是什么原因致使他们沦落到如今如此猖狂的地步吗?

是老百姓看不见的“神偷”而且一直被老百姓所追捧、尊敬的对象-----自己想吧!

呵呵,如今的社会-----贼喊捉贼!:L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4-14 08:59 发表


  偷了你多少钱?二百块以上就可以判有期徒刑,如果要拘留的话一百块就够了--别告诉我你只带了五块钱............

这个钱是专指还是泛指?一辆自行车能不能算钱?一段电缆能不能算钱?要是偷辆自行车能拘留的话,这世上没人偷自行车了,或者监狱里早关满人了。
可能法律是规定多少钱以上要拘留什么的,但实际操作呢?有那个派出所这样做啊。
我们工地上有个电工偷了电缆,运出工地的时候被抓住,派出所说这叫职务侵占,不叫偷,让我们协商解决。
还有个电工在不是他施工的地方白天偷了电缆,晚上转运的时候被我们保安抓住,派出所说这不是正常通电的情况下,不是破坏生产秩序,也不算偷。也让我们协商解决。
我们都糊涂了,什么情况下才算偷呢?
原帖由 dxq-330 于 2007-4-14 12:17 发表
我们工地上有个电工偷了电缆,运出工地的时候被抓住,派出所说这叫职务侵占,不叫偷,让我们协商解决。
还有个电工在不是他施工的地方白天偷了电缆,晚上转运的时候被我们保安抓住,派出所说这不是正常通电的情 ...

真的?假的?
:L :L ;funk
原帖由 dxq-330 于 2007-4-14 12:10 发表

这个钱是专指还是泛指?一辆自行车能不能算钱?一段电缆能不能算钱?要是偷辆自行车能拘留的话,这世上没人偷自行车了,或者监狱里早关满人了。
可能法律是规定多少钱以上要拘留什么的,但实际操作呢?有那个 ...


  东西可以折算价格,一辆自行车的价格从几十块钱到上千块钱不等,电缆也是一样,我们这里偷自行车的人几乎没有(因为我们这里没人骑),但是电缆有,有人偷了四五千米长的电缆被判了三年还是四年的。
原帖由 dxq-330 于 2007-4-14 12:17 发表
我们工地上有个电工偷了电缆,运出工地的时候被抓住,派出所说这叫职务侵占,不叫偷,让我们协商解决。
还有个电工在不是他施工的地方白天偷了电缆,晚上转运的时候被我们保安抓住,派出所说这不是正常通电的情 ...


  派出所定职务侵占是正确的,要知道侵占罪也是一项罪名,因为这个电工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偷窃,和他的职务本身有密切关系,所以说是职务侵占罪没有什么问题,在量刑的具体幅度上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偷得多的话也是要判刑的。
原帖由 dxq-330 于 2007-4-14 12:17 发表
我们工地上有个电工偷了电缆,运出工地的时候被抓住,派出所说这叫职务侵占,不叫偷,让我们协商解决。
还有个电工在不是他施工的地方白天偷了电缆,晚上转运的时候被我们保安抓住,派出所说这不是正常通电的情 ...


  第二个案例派出所的解释是不正确的,无论有没有直接破坏生产秩序,因为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且可能没有职务上的便利等情形,那么就是盗窃罪,就是赤果果的偷。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7-4-14 02:33 发表
其实我很好奇 为什么我从来没被偷过?是不是信仰上帝的缘故?不如和我一起信仰上帝 我相信上帝自然会保佑那些善良的人

呵呵,其实自我防范意识强一些就没什么问题了
就好比我也从来没有被偷过,我钱包就是放牛仔裤后口袋,手机也是
原帖由 忠国恭民 于 2007-4-14 13:54 发表

呵呵,其实自我防范意识强一些就没什么问题了
就好比我也从来没有被偷过,我钱包就是放牛仔裤后口袋,手机也是

我比较同意你这句话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7-4-14 09:15 发表

:D 这个话有歧异,难道被偷的都是不善良的人
这个事情只讲几率,与个人修养无关

今年年后武汉的治安大有好转
某族小偷能够见到的很少了,还有汉口火车站前卖糕点的民族兄弟似乎现在也不见了
不过公交上还是 ...

对付小偷 该硬时候一定要硬 不管是哪个民族的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4-14 13:45 发表


  东西可以折算价格,一辆自行车的价格从几十块钱到上千块钱不等,电缆也是一样,我们这里偷自行车的人几乎没有(因为我们这里没人骑),但是电缆有,有人偷了四五千米长的电缆被判了三年还是四年的。

现在电缆有多贵知道吗,并且工程用的电缆都很粗的。象240平方的电缆要600~700元一米,一根电缆有几百米长,就是几十万啊。有时候短了一点接不上去,这根电缆就用不上了(指用在本来该用的地方),如果拿到外面卖,这种电缆也没人买,卖废铜价就不划算了。
并且现在的人多精明啊,他是割成一段一段的,一段一米多一点,然后藏起来。每次外带的时候都是一根一根的,你抓住了他,他就承认只割了这一点点,钱不多啊,送到派出所就给放出来了。
自行车也一样,很少有几十块的自行车,按你说一百块就拘留,实际上有那个派出所这样操作。
上学的时候有一次球队出去吃饭,吃完了走在联想桥底下看见一个小偷掏包,一个哥们就上去把小偷拍掉。

然后上来4个小偷的同伙(都是新疆的)打他。最后结局是,5个小偷被20多个壮男暴打:$
偷了你多少钱?二百块以上就可以判有期徒刑,如果要拘留的话一百块就够了--别告诉我你只带了五块钱

===========小二你开什么玩笑?
二百能构成盗窃罪吗?
原帖由 舰船之剑啸黄沙 于 2007-4-14 21:54 发表
偷了你多少钱?二百块以上就可以判有期徒刑,如果要拘留的话一百块就够了--别告诉我你只带了五块钱

===========小二你开什么玩笑?
二百能构成盗窃罪吗?

这个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这个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MS在全国,这么区区的一点钱都构不成盗窃罪了。
原帖由 舰船之剑啸黄沙 于 2007-4-14 22:46 发表
这个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MS在全国,这么区区的一点钱都构不成盗窃罪了。

我又没说200元就构成盗窃罪的起刑标准,我只说起刑的数额各地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