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供不应求情况持续 房价将再涨十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55:04
腾讯新闻    编者按:在房地产的一系列争论中,任志强是个著名的“大嘴”,他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每次惊人之语,都会引发网络数以万计的热烈回应。其著名论调包括“中国住宅应分贫富分区、我只给富人造房、我们只是政府的丫环”等,在网友列出的“全国人民最想打的十人”名单中,他排名第三。尽管网络上板砖横飞,他依然我行我素。对于房价是涨是跌的争论,任志强在2月7日做客人民网时,抛出了他的观点:如果无法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房价或将再涨十年。

      ◎所有的利益诉求表现在不同的社会中,我只是代表我自己;

  ◎如果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得到平衡和解决的话,房价因此而上涨的趋势是非常明显的;

  ◎商品房是给中高收入家庭盖的;

  ◎目前我们已经出现了个人集资建房大部分都在用股东组成公司制来进行,这与公司建房和企业建房没有什么区别;

  ◎我国明确把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政府对支柱型产业都有巨大支持;

  ◎房地产商最大特点就是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都具有公益性。

  以下是访谈摘录

  问:你是既得利益集团代言人之一吗?

  [任志强]: 很多人认为房地产是既得利益者,也认为我代表房地产行业说话是为既得利益在说话,其实错了,应该说改革之后,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既得利益者,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享受了既得利益。真正承担社会成本的只是少数没有能够共享这些既得利益的人,比如说很多人成为下岗职工了,很多人因为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市场经济的竞争而破产了,这些人可能都会认为自己不是既得利益的获得者。可是从整个社会而言,我们工资是不是普遍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是不是普遍好了,我们的民主是不是普遍多了,我们的社会是不是普遍都发展了,这个都可以证明不仅仅是房地产是既得利益,而是所有的社会组成部分都在我们的改镏谢竦昧思鹊美益,或者说话享受了改革的成果而成为了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利益集团也不是一个贬义词,银行有银行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官方有官方的,社会有社会的,民企有民企的,当我们对外进行贸易壁垒斗争的时候不是一个利益集团在做主导吗?当我们这个社会对政府提出一些要求的时候,不也同样有利益的诉求吗?那么,所有的利益诉求表现在不同的社会中,我想我更多的代表只是我自己?

  问:房价真的还会再涨十年吗?

  [任志强]: 房价从来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在市场中的房价应该是受供求关系所影响的,如果供求关系会被改变的话,供大于求,房价就会下跌,而求大与供的时候,房价会持续上涨。从目前中国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供不应求的时间可能会延续到十年以上,中国的政府在严格地控制土地,实际上限制了供应的高速增长。需求并不会因为供给的减少而减少,从需求角度看,我们认为中国恰恰是在处于需求高增长的阶段中,我们在人口的增长过程中可以看到,中国五十年代的时候是一个婴儿潮的高峰,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分别成为婴儿潮的高峰。大概这个年代的人有2.4亿到2.6亿人,七十到八十年代人目前正好处于两种状态,一类是结婚生子,这类人大部分是刚性需求,另外一类是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是改善型需求,而从所有的市场调查中可以看到,最大的购买人群就是25岁到45岁之间,按人口增长的规律大概要延续2020年,人口才会出现下降的趋势。我们认为在这个阶段之内,供不应求的现象很难得到改变 。如果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得到平衡和解决的话,房价因此而上涨的趋势是非常明显的,但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或某一个局部的时候,有可能它的供求之间是会发生变化的。比如说某些城市里房屋成套率已经达到1:1,有些城市成套住房已经超过城镇常住人口的两到三倍,但中国很多地区或者说绝大部分的城市成套率的水平都在1以下,从全世界看这个阶段都是房价上涨的阶段。

  问:你曾说只给富人盖房,美国日本的富人很多,请你介绍一些你们在那里投资的情况?

  [任志强]:我其实从来没有说过只给富人盖房,我说的是商品房是给中高收入家庭盖的。中国实行的是两种土地制度,一种土地制度是商品房土地制度,就是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制度,这样就造成了房屋建设成本的提高。另外一种是经济适用住房或划拨土地的土地制度,相对来说土地成本低,这就是给穷人或者中低收入家庭,是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制度。我们说商品房,就是因为它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获得成本高,只有中高收入家庭或者富人能够消费得起、承受得了这种土地成本。对经济适用住房或者享受政府划拨土地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这些房屋来说,却不是中高收入家庭应该享受的,它应该只对中低收入者或者穷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那么,我说这句话的最主要意思是想提醒大家,政府应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这些社会保障制度,如果让富人去享有不交土地出让金的住房,而让穷人去承担土地出让金,一定会在住房分配上制造更大的不公平,而不是公平。 很明显,也许“穷人”和“富人”这个词引起了社会的不满,这是因为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台下的人恰恰是用“穷人”和“富人”的词进行了提问。其实在中央的文件中已经很明确地说商品房是为中高收入家庭提供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方式,而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供给方式,最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要用廉租房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在这些分类中,已经把我们的商品房和非商品房分为两类,商品房主要面对中高收入家庭,如果这样做解释的话,也许更多人就会相信,它不是说一个道德问题或者说不是说我们只给某些人盖房子的问题,而是它的商品属性和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已经决定了,这样才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如果让穷人都去买商品房,让富人住廉租房,可能就会出现另外一种更不道德的问题。

  问:您对个人集资联建房有何看法?

  [任志强]:个人集资建房最主要是体现在土地私有化的国家里头,当土地是私有化的时候,相邻的土地集合其他进行合作性建房,这在很多土地私有化的国家都很多。但中国土地性质决定的是公有制的土地性质,或者说在城市用地中是一种出让性的土地性质。因此,它可能在政策层面或者是操作层面上远远不利于用个人集资方式来建房。我们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在传统的法律大部分谈到的是由单位出面来进行集资建房,就是因为单位成了一个集资的社会保障,而不是非法集资或者说个人无保障的无信用情况下一种集资,除了集资的困难以外,还有一个房屋建设的标准化的困难,把无数的人变成意见综合起来,它的成本会大大提高的,国外的除了土地私有化以外,另外一个能够促进集资建房的一个原因是工业化程度很高,住宅建设或者房屋建设大部分是靠工厂进行机械化生产,现场组装式,所以现场的技术要求很低,而工业化程度高也决定了它可以用个人的方式来进行,我们现在不行,我们现在很难在技术上给以保障,在产权制度上给以保障,也难在组织集资问题上给以保证,或者在决策上给予保证。目前我们已经出现了个人集资建房大部分都在用股东组成公司制来进行,这与公司建房和企业建房没有什么区别。更严格的个人集资建房不是用组织起来的方式,而是用合伙制的方式,而我们国家现在是用公司制的方式,改变我们已经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形式的情况。所以我不认为个人集资建房不能实现,但我也不认为它是一个好的事情,更多的集资建房体现在成本提高,技术无保证和法律冲突。

  问:官员对房地产业有巨大的支持,但如果政府对房产商增加税收,是否会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

  [任志强]: 我不认为是官员对房地产业有巨大支持,而是政府不管是中国政府还是外国政府,都会把房地产业作为这一国家的支柱型产业,我们国家也非常明确把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既然是支柱型产业,一个地方政府或者一个国家政府,他一定会对支柱型产业给予各种政策支持,但是这和税收是两个概念,在中国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和地方分税制,就造成了一个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的不同渠道。也许其他的国家有不同方式的税收,所以地方的税收归地方,中央的税收归中央,而我们国家大部分是分税制,地方的税收也向中央上交,中央的税收也会在地方分成,这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矛盾,这是中国的一个特殊性。它也从分税制开始引发到房地产行业中来了,有些税可能在房地产行业是中央收走了,有些税是只在地方产生利益,比如土地的某些费用,最大头留给了地方政府。但是营业税、所得税或者是增值税相当一部分有些是中央税收,是地方政府无权自留,或者自留的比例很低的,这之间就会产生矛盾,但它不会破坏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所以,我们不能说官员对房地产企业有巨大的支持,而说政府对支柱型行业都是有巨大支持的,尤其这个行业对地方的财政税收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时候,也会产生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的一种支持力度之间的差异。

  问:假如您做建设部长,您需要哪些权限,您将采取哪些措施,能使房价降下来?

  [任志强]: 我不是部长,但是一般社会会认为如果要让房价相对平稳地增长,很重要的是要解决供求关系的问题,我不认为应该让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重要的是在于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也不能让低收入家庭能够购买,就必须用另外一种办法来解决低收入家庭如何解决住房的权利问题。商品房实际上是购买的一种财产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或者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是一种居住的权利,它和房价、和财产分配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单独地理解把房价降下去就能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权利问题是错的,想用房价降下去解决财富分配的问题也是错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而不是他们的财产分配。所以不是要想法让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而是要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这样中国才有可能更加和谐。

  问:你认为房地产商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任志强]: 房地产商应该说他的最大特点就是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都具有公益性,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某些人认为开发商只是盖房子,在卖房子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是开发商在卖城市,但这些基础设施并不是随着房子进行再分配,它留给了城市,在城市中成为一个巨大的公益形象。开发商要按照政府的规划去修建大量的城市配套设施,这里面包括学校、商业、邮局、警局,以及垃圾站等各种公共设施。卖完房子以后,这些公共设施并没有随着房子变成私人产品,而是变成了城市中的公用产品,学校也不仅仅为这个小区居民提供服务,它是为整个社会提供服务,而且是一个长久的服务过程。任何一个开发商都要做小区的绿化,这在城市规划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城市规划中并不规定小区绿化的质量和标准,但是所有的开发商都尽可能地利用小区的绿化来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社区的建筑物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人们享受了小区绿化的同时,这个小区的绿化也在为整个城市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空气,它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私有化的产品,而变成了社会公益中的一部分。

来源:人民网腾讯新闻    编者按:在房地产的一系列争论中,任志强是个著名的“大嘴”,他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每次惊人之语,都会引发网络数以万计的热烈回应。其著名论调包括“中国住宅应分贫富分区、我只给富人造房、我们只是政府的丫环”等,在网友列出的“全国人民最想打的十人”名单中,他排名第三。尽管网络上板砖横飞,他依然我行我素。对于房价是涨是跌的争论,任志强在2月7日做客人民网时,抛出了他的观点:如果无法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房价或将再涨十年。

      ◎所有的利益诉求表现在不同的社会中,我只是代表我自己;

  ◎如果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得到平衡和解决的话,房价因此而上涨的趋势是非常明显的;

  ◎商品房是给中高收入家庭盖的;

  ◎目前我们已经出现了个人集资建房大部分都在用股东组成公司制来进行,这与公司建房和企业建房没有什么区别;

  ◎我国明确把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政府对支柱型产业都有巨大支持;

  ◎房地产商最大特点就是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都具有公益性。

  以下是访谈摘录

  问:你是既得利益集团代言人之一吗?

  [任志强]: 很多人认为房地产是既得利益者,也认为我代表房地产行业说话是为既得利益在说话,其实错了,应该说改革之后,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既得利益者,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享受了既得利益。真正承担社会成本的只是少数没有能够共享这些既得利益的人,比如说很多人成为下岗职工了,很多人因为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市场经济的竞争而破产了,这些人可能都会认为自己不是既得利益的获得者。可是从整个社会而言,我们工资是不是普遍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是不是普遍好了,我们的民主是不是普遍多了,我们的社会是不是普遍都发展了,这个都可以证明不仅仅是房地产是既得利益,而是所有的社会组成部分都在我们的改镏谢竦昧思鹊美益,或者说话享受了改革的成果而成为了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利益集团也不是一个贬义词,银行有银行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官方有官方的,社会有社会的,民企有民企的,当我们对外进行贸易壁垒斗争的时候不是一个利益集团在做主导吗?当我们这个社会对政府提出一些要求的时候,不也同样有利益的诉求吗?那么,所有的利益诉求表现在不同的社会中,我想我更多的代表只是我自己?

  问:房价真的还会再涨十年吗?

  [任志强]: 房价从来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在市场中的房价应该是受供求关系所影响的,如果供求关系会被改变的话,供大于求,房价就会下跌,而求大与供的时候,房价会持续上涨。从目前中国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供不应求的时间可能会延续到十年以上,中国的政府在严格地控制土地,实际上限制了供应的高速增长。需求并不会因为供给的减少而减少,从需求角度看,我们认为中国恰恰是在处于需求高增长的阶段中,我们在人口的增长过程中可以看到,中国五十年代的时候是一个婴儿潮的高峰,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分别成为婴儿潮的高峰。大概这个年代的人有2.4亿到2.6亿人,七十到八十年代人目前正好处于两种状态,一类是结婚生子,这类人大部分是刚性需求,另外一类是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是改善型需求,而从所有的市场调查中可以看到,最大的购买人群就是25岁到45岁之间,按人口增长的规律大概要延续2020年,人口才会出现下降的趋势。我们认为在这个阶段之内,供不应求的现象很难得到改变 。如果供不应求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得到平衡和解决的话,房价因此而上涨的趋势是非常明显的,但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或某一个局部的时候,有可能它的供求之间是会发生变化的。比如说某些城市里房屋成套率已经达到1:1,有些城市成套住房已经超过城镇常住人口的两到三倍,但中国很多地区或者说绝大部分的城市成套率的水平都在1以下,从全世界看这个阶段都是房价上涨的阶段。

  问:你曾说只给富人盖房,美国日本的富人很多,请你介绍一些你们在那里投资的情况?

  [任志强]:我其实从来没有说过只给富人盖房,我说的是商品房是给中高收入家庭盖的。中国实行的是两种土地制度,一种土地制度是商品房土地制度,就是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制度,这样就造成了房屋建设成本的提高。另外一种是经济适用住房或划拨土地的土地制度,相对来说土地成本低,这就是给穷人或者中低收入家庭,是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制度。我们说商品房,就是因为它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获得成本高,只有中高收入家庭或者富人能够消费得起、承受得了这种土地成本。对经济适用住房或者享受政府划拨土地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这些房屋来说,却不是中高收入家庭应该享受的,它应该只对中低收入者或者穷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那么,我说这句话的最主要意思是想提醒大家,政府应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这些社会保障制度,如果让富人去享有不交土地出让金的住房,而让穷人去承担土地出让金,一定会在住房分配上制造更大的不公平,而不是公平。 很明显,也许“穷人”和“富人”这个词引起了社会的不满,这是因为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台下的人恰恰是用“穷人”和“富人”的词进行了提问。其实在中央的文件中已经很明确地说商品房是为中高收入家庭提供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方式,而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供给方式,最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要用廉租房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在这些分类中,已经把我们的商品房和非商品房分为两类,商品房主要面对中高收入家庭,如果这样做解释的话,也许更多人就会相信,它不是说一个道德问题或者说不是说我们只给某些人盖房子的问题,而是它的商品属性和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已经决定了,这样才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如果让穷人都去买商品房,让富人住廉租房,可能就会出现另外一种更不道德的问题。

  问:您对个人集资联建房有何看法?

  [任志强]:个人集资建房最主要是体现在土地私有化的国家里头,当土地是私有化的时候,相邻的土地集合其他进行合作性建房,这在很多土地私有化的国家都很多。但中国土地性质决定的是公有制的土地性质,或者说在城市用地中是一种出让性的土地性质。因此,它可能在政策层面或者是操作层面上远远不利于用个人集资方式来建房。我们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在传统的法律大部分谈到的是由单位出面来进行集资建房,就是因为单位成了一个集资的社会保障,而不是非法集资或者说个人无保障的无信用情况下一种集资,除了集资的困难以外,还有一个房屋建设的标准化的困难,把无数的人变成意见综合起来,它的成本会大大提高的,国外的除了土地私有化以外,另外一个能够促进集资建房的一个原因是工业化程度很高,住宅建设或者房屋建设大部分是靠工厂进行机械化生产,现场组装式,所以现场的技术要求很低,而工业化程度高也决定了它可以用个人的方式来进行,我们现在不行,我们现在很难在技术上给以保障,在产权制度上给以保障,也难在组织集资问题上给以保证,或者在决策上给予保证。目前我们已经出现了个人集资建房大部分都在用股东组成公司制来进行,这与公司建房和企业建房没有什么区别。更严格的个人集资建房不是用组织起来的方式,而是用合伙制的方式,而我们国家现在是用公司制的方式,改变我们已经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形式的情况。所以我不认为个人集资建房不能实现,但我也不认为它是一个好的事情,更多的集资建房体现在成本提高,技术无保证和法律冲突。

  问:官员对房地产业有巨大的支持,但如果政府对房产商增加税收,是否会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

  [任志强]: 我不认为是官员对房地产业有巨大支持,而是政府不管是中国政府还是外国政府,都会把房地产业作为这一国家的支柱型产业,我们国家也非常明确把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既然是支柱型产业,一个地方政府或者一个国家政府,他一定会对支柱型产业给予各种政策支持,但是这和税收是两个概念,在中国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和地方分税制,就造成了一个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的不同渠道。也许其他的国家有不同方式的税收,所以地方的税收归地方,中央的税收归中央,而我们国家大部分是分税制,地方的税收也向中央上交,中央的税收也会在地方分成,这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矛盾,这是中国的一个特殊性。它也从分税制开始引发到房地产行业中来了,有些税可能在房地产行业是中央收走了,有些税是只在地方产生利益,比如土地的某些费用,最大头留给了地方政府。但是营业税、所得税或者是增值税相当一部分有些是中央税收,是地方政府无权自留,或者自留的比例很低的,这之间就会产生矛盾,但它不会破坏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所以,我们不能说官员对房地产企业有巨大的支持,而说政府对支柱型行业都是有巨大支持的,尤其这个行业对地方的财政税收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时候,也会产生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的一种支持力度之间的差异。

  问:假如您做建设部长,您需要哪些权限,您将采取哪些措施,能使房价降下来?

  [任志强]: 我不是部长,但是一般社会会认为如果要让房价相对平稳地增长,很重要的是要解决供求关系的问题,我不认为应该让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重要的是在于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也不能让低收入家庭能够购买,就必须用另外一种办法来解决低收入家庭如何解决住房的权利问题。商品房实际上是购买的一种财产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或者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是一种居住的权利,它和房价、和财产分配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单独地理解把房价降下去就能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权利问题是错的,想用房价降下去解决财富分配的问题也是错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而不是他们的财产分配。所以不是要想法让商品房的房价降下去,而是要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这样中国才有可能更加和谐。

  问:你认为房地产商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任志强]: 房地产商应该说他的最大特点就是比任何一个其他行业都具有公益性,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某些人认为开发商只是盖房子,在卖房子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是开发商在卖城市,但这些基础设施并不是随着房子进行再分配,它留给了城市,在城市中成为一个巨大的公益形象。开发商要按照政府的规划去修建大量的城市配套设施,这里面包括学校、商业、邮局、警局,以及垃圾站等各种公共设施。卖完房子以后,这些公共设施并没有随着房子变成私人产品,而是变成了城市中的公用产品,学校也不仅仅为这个小区居民提供服务,它是为整个社会提供服务,而且是一个长久的服务过程。任何一个开发商都要做小区的绿化,这在城市规划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城市规划中并不规定小区绿化的质量和标准,但是所有的开发商都尽可能地利用小区的绿化来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社区的建筑物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人们享受了小区绿化的同时,这个小区的绿化也在为整个城市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空气,它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私有化的产品,而变成了社会公益中的一部分。

来源:人民网
中新网2月25日电      近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总体趋缓,住房供应结构有所改善,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初步抑制。同时,部分大城市房屋价格上涨仍然过快,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仍然不足,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当前,要针对重点地区,加强指导监督,着力增加有效供给,抑制过旺需求,调整供应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继续搞好市场调控。
很难!!
房价的问题掣肘太多, 没有绝大的勇气和智慧是很难成事的。
96-97年香港房价高企,后跌40%还多,教训呐!!!
新华网专稿:据《澳大利亚日报》2月4日报道,最近,中国房价成为地产商和普通百姓争论的焦点。很多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官员认为,中国的房价和世界最富裕国家相比还有上涨空间。这种看法是否正确呢?

      美国的住宅售价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一般不足8000元人民币,而且不像是中国所谓的“建筑面积”,根据美国地产商规范运用的住宅建筑面积概念,美国单元住宅单价在每平方米8000元人民币之下还要打折。

中美房价比较

        由于中美之间的住宅条件和定价方法的差异,中美房价很难进行直接的比较:绝大部分美国住宅是2—3层的楼房,附带车库、游泳池,相当于中国的高级别墅和联体别墅;美国房产商所经营的都是现房,且是装修房,基本与中国的豪宅相仿。这样的住房在美国的售价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一般不足8000元人民币。更重要的是美国房地产商规范运用的住宅建筑面积概念不同于中国的“建筑面积”,直接以统计上公布的面积为基础推算的单价,美国住宅面积数据相对低估,其测量方法下的单元住宅单价还需要打折。

       由此看来,世界最富裕国家的房价比作为穷国的中国还要低不少。而这些发达国家一个普通超市售货员的年薪约合人民币20万元,也就是说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相当于其5年左右的总收入。但即使在这种房价情况下,发达国家已经在为高房价担忧,美联储利率的调高也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调控措施。

        一般情况下,房价冲到户均收入6倍左右的区域被经济学家称之为泡沫区。而在中国,20倍于户均年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房价是否合理、是否会继续走高等争论却还在地产商人、地方官员和老百姓之间持续。

百姓关注房价

         新加坡《联合早报》2月4日报道:房价、教育、医疗被形容为压在中国人身上的“新三座大山”,而在这“三座大山”中,百姓关注最集中的当属房价。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一位官员认为,“中国目前民愤最集中的就是房价上涨太快,直接反应就是民众对房价的高度关注”。他的根据是在百度搜索房地产新闻,点击量排在第一位的新闻是物价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价格进行检查。

        近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住宅销售面积平均增长率已降至1999年以来的最低点,这说明高房价正在对住房需求产生抑制作用。发改委认为,在需求减速的情况下房价继续大幅上涨,主要是房地产商操纵供求关系的结果。

政府出手调控

          美国《商业周刊》网站2月3日一期文章:中国有关方面正在努力减缓房价上升的速度,根据新管制规定,在北京的外国人限购一套自用房。

           中国政府在设法限制房价飙升,让房地产投资降温。中国担心投资过热可能引发通货膨胀或金融危机。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允许本国公民购房,后来又允许外国人购置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所有的土地仍归政府所有,但公寓和住宅的购买者可以拿到有效期达70年的使用契约。

           去年,全国范围内,开发商用于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增加了21.8%。而中国政府担心,把通过银行宽松信贷制度获得的巨额资金砸在房地产业上可能引起通货膨胀或造成债务危机。

           豪华别墅等一些房地产项目已经遭到封杀,中国希望开发商多建设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
警惕,现在一些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开始公然对抗中央的宏观政策,原来是在经济领域对抗,现在已经拓展到关系到老百姓根本利益的民生问题进行对抗,而领头的往往是“红顶商人”。这不得不让广大民众心生“疑惑”和“愤慨”。官商勾结问题的已经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并且社会危害极大,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