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5:01:02
我于2003年11月18日购买一商品房,当时合同标明为133平方,合同还承诺半年内出房产证.可一直到昨天才通知房产证下来了,叫我去补齐房款拿证.等我去房产开发商那里去交钱时,开发商却告诉我房产面积超了9.89个平方,要我补交9.89个平方的钱,而且契税也由2%变成4%,别人告诉我140平方以下的房子按2%交契税,超过140平方按4%交契税.
     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办?我本来买的133的房子,怎么就成了142.89?:') :') :')我于2003年11月18日购买一商品房,当时合同标明为133平方,合同还承诺半年内出房产证.可一直到昨天才通知房产证下来了,叫我去补齐房款拿证.等我去房产开发商那里去交钱时,开发商却告诉我房产面积超了9.89个平方,要我补交9.89个平方的钱,而且契税也由2%变成4%,别人告诉我140平方以下的房子按2%交契税,超过140平方按4%交契税.
     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办?我本来买的133的房子,怎么就成了142.89?:') :') :')
9 个平方 ? 那差不多是多了一间房.:L
自己找专业测量公司测量一下,如果面积属实,就认倒霉吧,这年头,打官司,费时间费精力费金钱,而且根据你的情况,就算打赢了,也得不到什么大的好处,个人经验。
告对方违约啊: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天策把啥话都说了
:D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会用大家提供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还有话没说呢."合同还承诺半年内出房产证"这也可要求多少的补偿费,反正你要打官司就多说一点.
这个官司还是可以打的。《合同法》就可以了。
俺的房子过了保修期。昨天过去看计划装修才发现地板有条贯穿裂纹。
请教各位老大,这种情况该咋办?可以找开发商吗?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