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0岁女孩遭掏肠强奸续:疑犯被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27:02
残害童童恶魔被判死缓


残害抚顺10岁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昨日一审被判犯强奸罪,赔偿6万余元,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0日6时许,被告人董长友骑自行车行至抚顺县拉古乡拉古村,与上学途中的被害人童童相遇,童童怕上学迟到而请求董骑车带一程,董答允并用自行车带其向学校方向行驶。

当骑至通往沈阳英城子和拉古八队的交叉路口附近时,被告人董长友以解手为由将自行车拐进路边玉米地间的小路,将童童挟持至玉米地深处,对其施以奸淫。


昨日上午9时许,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董长友犯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


董长友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庭后,童童父母表示,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还将会继续上诉。


【宣判目击】 董长友听宣判没啥反应


两眼盯着宣布判决的法官,一动不动。他就是残害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现在等待着他的是法院的判决。


上午8时50分,被告人董长友被法警从抚顺第一看守所带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开始之前,数十名旁听者已经来到了法院的第三审判庭内。


8时55分,董长友戴着手铐脚镣在法警们的押送下,低着头踉踉跄跄地走进了法庭。站到被告席时,他下意识地回头看看旁听席上的观众,然后马上转过身来。


9时许,审判长王芙法官庄重地宣布全体起立。这时,董长友又开始四下张望,此时记者们的照相机已经对准了他。


随后,法官王芙宣读:“被告人董长友……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记者注意到,此时,戴着手铐的董长友目不转睛地看着宣读判决的法官,眼睛里闪过一丝茫然。


当法官念到“……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等语句时,董长友的嘴角竟然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微笑。

判决宣读快要完毕时,法官说到“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时董长友木然的眼神突然动了一下,双脚不由自主地收缩了一下,脚镣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9时20分许,审判长王芙判决宣读完毕。“对你的判决听清楚了吗?”法官王芙问道。“听清楚了,是死缓。”董长友马上作出了回答,但是声音依然非常小。


“你还上诉吗?”“不上诉。”董长友面对法官的问话,再次作出了快速回答。9时23分,董长友在法警们的押送下,头也没回地走出了法庭。


【各方反应】 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由于身体和心理原因,童童的父母都没有到庭参与宣判;公诉人和被告律师也因故没有到庭。


“我不能罢休!”听到判决结果后,这是童童的父亲说的第一句话。


童童的父亲说:“我不同意只判他一个罪名,我认为应该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他表示,近期将和童童的代理人准备上诉材料。


童童的父亲说,童童的爷爷身体也不好,目前家人还不想把判决结果告诉他。


昨日,童童的母亲早早就起了床,处理完家里的一些事情后,就一直默默等待着法院方面的消息。当记者把“董长友被判处死缓”的消息告诉她时,这位多日来在泪水中度日的母亲失声大哭。


“我们觉得现在判得轻了些,我们不敢把结果告诉孩子,我们为了孩子还会继续上诉的。”童童的母亲表示。


童童更关心期末成绩


“判了啊?终于判了,哥哥,啥叫死缓啊?不懂!”昨晚6时,刚吃饭的童童接到电话后,听到记者的描述后,半开玩笑地说。


“谢谢哥哥,你们一直关心我,我早就没事了,看你总这么打电话也怪浪费钱的。放心吧,我挺好。”童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成绩弄上去,因为这次期末考试都没答好,被挡在了90分的外面,所以一直挺上火的。


“以后啊……”提到自己的未来,童童长出了一口气,“继续努力呗,首先得把我的双百承诺兑现了,要不在报纸上都登出去了,没得多丢人啊!”电话里,传来了童童的笑声。


双方律师:一审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在判决书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董长友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的意见未被采纳,原告代理人林森律师提出的“董长友涉嫌故意杀人”的观点也没有被法院采纳。


董长友的代理人金江律师称:“我非常尊重中法的判决。这件事情出来后虽然引起了极大民愤,但法院的判决充分显示了对被告合法权利的尊重。”


童童的代理人吕玉蒙律师表示,董长友强奸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而且原告依法要求得到的民事赔偿,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舆论声音】


抚顺市妇联副主席盛春光听到判决消息后说:“童童是个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手段太残忍了,我们赞同法院的判决,伸张了正义。”


童童原来就读学校的一名姓谢的学生说:“那个坏人就该死,希望她(童童)要坚强,将来考上大学。”


一名给童童治疗的抚顺二院的护士说:“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不但能体会童童身体上的疼痛,更能感受她精神上的创伤。祝福她吧,一切都过去了。”


一名曾办此案的抚顺市公安局的民警说:“这个恶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令人称快。”残害童童恶魔被判死缓


残害抚顺10岁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昨日一审被判犯强奸罪,赔偿6万余元,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0日6时许,被告人董长友骑自行车行至抚顺县拉古乡拉古村,与上学途中的被害人童童相遇,童童怕上学迟到而请求董骑车带一程,董答允并用自行车带其向学校方向行驶。

当骑至通往沈阳英城子和拉古八队的交叉路口附近时,被告人董长友以解手为由将自行车拐进路边玉米地间的小路,将童童挟持至玉米地深处,对其施以奸淫。


昨日上午9时许,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董长友犯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


董长友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庭后,童童父母表示,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还将会继续上诉。


【宣判目击】 董长友听宣判没啥反应


两眼盯着宣布判决的法官,一动不动。他就是残害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现在等待着他的是法院的判决。


上午8时50分,被告人董长友被法警从抚顺第一看守所带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开始之前,数十名旁听者已经来到了法院的第三审判庭内。


8时55分,董长友戴着手铐脚镣在法警们的押送下,低着头踉踉跄跄地走进了法庭。站到被告席时,他下意识地回头看看旁听席上的观众,然后马上转过身来。


9时许,审判长王芙法官庄重地宣布全体起立。这时,董长友又开始四下张望,此时记者们的照相机已经对准了他。


随后,法官王芙宣读:“被告人董长友……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记者注意到,此时,戴着手铐的董长友目不转睛地看着宣读判决的法官,眼睛里闪过一丝茫然。


当法官念到“……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等语句时,董长友的嘴角竟然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微笑。

判决宣读快要完毕时,法官说到“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时董长友木然的眼神突然动了一下,双脚不由自主地收缩了一下,脚镣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9时20分许,审判长王芙判决宣读完毕。“对你的判决听清楚了吗?”法官王芙问道。“听清楚了,是死缓。”董长友马上作出了回答,但是声音依然非常小。


“你还上诉吗?”“不上诉。”董长友面对法官的问话,再次作出了快速回答。9时23分,董长友在法警们的押送下,头也没回地走出了法庭。


【各方反应】 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由于身体和心理原因,童童的父母都没有到庭参与宣判;公诉人和被告律师也因故没有到庭。


“我不能罢休!”听到判决结果后,这是童童的父亲说的第一句话。


童童的父亲说:“我不同意只判他一个罪名,我认为应该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他表示,近期将和童童的代理人准备上诉材料。


童童的父亲说,童童的爷爷身体也不好,目前家人还不想把判决结果告诉他。


昨日,童童的母亲早早就起了床,处理完家里的一些事情后,就一直默默等待着法院方面的消息。当记者把“董长友被判处死缓”的消息告诉她时,这位多日来在泪水中度日的母亲失声大哭。


“我们觉得现在判得轻了些,我们不敢把结果告诉孩子,我们为了孩子还会继续上诉的。”童童的母亲表示。


童童更关心期末成绩


“判了啊?终于判了,哥哥,啥叫死缓啊?不懂!”昨晚6时,刚吃饭的童童接到电话后,听到记者的描述后,半开玩笑地说。


“谢谢哥哥,你们一直关心我,我早就没事了,看你总这么打电话也怪浪费钱的。放心吧,我挺好。”童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成绩弄上去,因为这次期末考试都没答好,被挡在了90分的外面,所以一直挺上火的。


“以后啊……”提到自己的未来,童童长出了一口气,“继续努力呗,首先得把我的双百承诺兑现了,要不在报纸上都登出去了,没得多丢人啊!”电话里,传来了童童的笑声。


双方律师:一审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在判决书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董长友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的意见未被采纳,原告代理人林森律师提出的“董长友涉嫌故意杀人”的观点也没有被法院采纳。


董长友的代理人金江律师称:“我非常尊重中法的判决。这件事情出来后虽然引起了极大民愤,但法院的判决充分显示了对被告合法权利的尊重。”


童童的代理人吕玉蒙律师表示,董长友强奸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而且原告依法要求得到的民事赔偿,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舆论声音】


抚顺市妇联副主席盛春光听到判决消息后说:“童童是个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手段太残忍了,我们赞同法院的判决,伸张了正义。”


童童原来就读学校的一名姓谢的学生说:“那个坏人就该死,希望她(童童)要坚强,将来考上大学。”


一名给童童治疗的抚顺二院的护士说:“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不但能体会童童身体上的疼痛,更能感受她精神上的创伤。祝福她吧,一切都过去了。”


一名曾办此案的抚顺市公安局的民警说:“这个恶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令人称快。”
这个比那个杀城管的可恨多了吧...搬个板凳坐着看怎么判。
原帖由 REALIST 于 2007-2-2 22:40 发表
这个比那个杀城管的可恨多了吧...搬个板凳坐着看怎么判。


法律不是按可恨来衡量的,你认为偷国家的一万块和偷个人的一千块哪个更可恨?偷大款的和偷穷人的哪个更可恨?假设别人杀了你,你的家人都觉得他可恨,可你的仇人都觉得他可爱,那法院怎么判啊?
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上哪里上诉啊!!!刑事案件被害人是没有权力要求上诉的,只能要求检察院抗诉,决定权在公诉方啊.......
上诉只能是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无干啊!...:lol :lol :lol
某不材,然窃以为法是用来维护社会公正的。不是拿来高谈阔论的。LZ所述案件与盗窃钱财都妨碍了社会公正,所以均应依法严惩。而城管案如果也这样判,您认为有益于维护社会公正吗?我并不是说城管行使管理就该死,没有管理的城市确实不是靠现在这种素质状态的底层国民能自觉维护其秩序的。底层国民的现状不是一个城管部门的问题造成的。很多部门都应为此负责,城管的武断管理方式只是一个导火索。这么广泛的一个社会问题楼上您认为按凶杀罪处理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