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薪制度为什么能养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27:23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伟大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基本前提是先“廉政”。怎么才能廉政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合理的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美国、欧洲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实行了“周薪养廉制度”,即公务员的“薪酬、财产、收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廉政效果非常好。
周薪养廉制度,“养廉”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首先,举一个简单,但无关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制度的原理。当一个地区需要拆迁农民的时候,我国目前通常采取的制度,是政府直接以货币形式发放补贴,但效果非常不好,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结合经济手段的补贴,是非常微薄的。比如,该地区有一万名农民需要城市化,政府拿出1.5亿元,已经是尽力而为了。但是,只给每个农民1.5万元,杯水车薪,农民根本无法安家立业。而在发达国家,政府会通过银行,用无息贷款的形式发放这些补贴。也就是说,政府通过银行,给这些农民每人10万元无息贷款,大家签合同,把钱领回家,自然能买房买车,上学上班,安居乐业。第一年,大家不用还钱,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还2万元,到第六年年底还清。这是一个典型的,通过“银行和金融手段”节约政府开销,并更好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案例。让老百姓过好日子,迫切需要这种金融手段。
周薪养廉制度,是建立在“经济手段和行政制度有机结合”前提下的一种先进制度,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精神,不仅可以大幅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还能充分有效的保证养廉效果。
通过公开选拔,自愿接受政府“薪酬财产委员会”监督的公务员,方可享受周薪养廉待遇。接受这一待遇之前,首先要如数申报其家庭所有单件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财产,并登记财产清单。然后,领取一张周薪卡。以后按照其级别,每周从周薪卡中领到应得的周薪。在这一制度中,他必须保证只用这个周薪卡消费,不使用现金,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金的,必须在一周内书面申报,并在一个月内录入薪酬财产委员会的电脑档案,否则视为隐瞒收入或贪污。这种周薪制度,一方面保证了公务员合理的稳定收入,一方面,也通过薪酬财产委员会实现了对公务员“薪酬财产信息”的监督。
周薪制度有两个原因可以避免公务员的贪污,都是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首先是“周薪到老”,如同香港电影里演的那样,公务员退休后,还能照样领到周薪,所以,平安退休,就成了公务员的基本需求。一个科长,周薪虽仅2000元,但如因贪污、受贿等被免职或开除,或犯罪卷款外逃,其实际薪酬损失上千万〖2000元x52周x40年x3倍薪酬涨幅(按年涨5%估算)≈1248万〗。提高了“贪污成本”,就使他们在“拿不该拿的钱”或“不执政为民”时,不得不先想清楚。
第二,周薪制度,还伴随着银行的“贷款授信”,由于公务员工作相对稳定,所以,国外的公务员,通常会被银行给予很高比例的收入贷款授信,比如,一个周薪2000元的科长,其未来20年的收入预期超过208万,银行通常准许其直接贷款100万,限定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日常消费。因为,公务员是受国家和公众监督的,财产登记透明,如果将来犯罪而失业,政府可以罚没其财产,赔偿给银行。因其授信贷款中相当比例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且有统一的公务员保险,所以银行不用担心他不还贷款,等于没有坏账风险。周薪2000或许还不够花,但贷款授信100万,是可以满足一个公务员家庭的正常生活需求的。
周薪养廉制度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是国外公务员,在收入不比普通公民高多少,甚至低于公司白领的前提下,仍能保证整体清廉的关键。不要以为周薪养廉制度会让政府增加花销,恰恰相反,因为节约了的请客、送礼、吃喝等奢侈费用,避免了大量的灰色支出,挽回了很多国有资产流失。国外经验证明,周薪养廉后“公务员廉正度提高、政府开支减少、人民收入增加”,廉政效果明显。
为让大家对“周薪养廉制度”和合理的“公务员构成比例”有更清楚的认识,以北京为例做个说明。北京人口1500万,公务员占总人口比例的8‰,应为12万名。按“三六九二五工资制”〖指各级公务员年收入为当地平均水平的3、6、9、20和50倍,其中包含20%因要求公务员收支透明而支付的费用〗。
以北京2005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3元计算:
科员级公务员占总数≥85%,≥10.2万名,周薪1016元,占总工资比例65.22%;
科长级公务员占总数≤9%,≤1.08万名,周薪2031元,占总工资比例13.81%;
处长级公务员占总数≤4%,≤4800名,平均周薪3047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局长级公务员占总数≤1.8%,≤2160名,平均周薪6771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部长级公务员占总数≤0.2%,≤240名,平均周薪16928元,占总工资比例2.56%;
〖公务员不认同“财产收支监督”的只发半薪,自愿被监督才能按上表领薪水〗

按这个标准,北京每年只要82.8亿元,公务员平均年薪仅6.9万元,比大公司还低。周薪养廉制度应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每年调整一次,以鼓励公务员执政为民。目前我国公务员公开薪酬过低,是在低薪逼腐。必须调整到合理水平,并公开透明才可以。公务员执政为民,我们每年可以挽回上千亿,花去82.8亿,挽回上千亿,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大家不该无聊的问:周薪就能养廉么?而该反问:不给公务员合理的待遇,老百姓只会损失更多,你知道么?
公务员廉政建设,是解决我国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本前提,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和官员,能够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尽快落实审批《公务员薪酬财产法》。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伟大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基本前提是先“廉政”。怎么才能廉政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合理的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美国、欧洲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实行了“周薪养廉制度”,即公务员的“薪酬、财产、收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廉政效果非常好。
周薪养廉制度,“养廉”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首先,举一个简单,但无关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制度的原理。当一个地区需要拆迁农民的时候,我国目前通常采取的制度,是政府直接以货币形式发放补贴,但效果非常不好,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结合经济手段的补贴,是非常微薄的。比如,该地区有一万名农民需要城市化,政府拿出1.5亿元,已经是尽力而为了。但是,只给每个农民1.5万元,杯水车薪,农民根本无法安家立业。而在发达国家,政府会通过银行,用无息贷款的形式发放这些补贴。也就是说,政府通过银行,给这些农民每人10万元无息贷款,大家签合同,把钱领回家,自然能买房买车,上学上班,安居乐业。第一年,大家不用还钱,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还2万元,到第六年年底还清。这是一个典型的,通过“银行和金融手段”节约政府开销,并更好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案例。让老百姓过好日子,迫切需要这种金融手段。
周薪养廉制度,是建立在“经济手段和行政制度有机结合”前提下的一种先进制度,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精神,不仅可以大幅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还能充分有效的保证养廉效果。
通过公开选拔,自愿接受政府“薪酬财产委员会”监督的公务员,方可享受周薪养廉待遇。接受这一待遇之前,首先要如数申报其家庭所有单件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财产,并登记财产清单。然后,领取一张周薪卡。以后按照其级别,每周从周薪卡中领到应得的周薪。在这一制度中,他必须保证只用这个周薪卡消费,不使用现金,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金的,必须在一周内书面申报,并在一个月内录入薪酬财产委员会的电脑档案,否则视为隐瞒收入或贪污。这种周薪制度,一方面保证了公务员合理的稳定收入,一方面,也通过薪酬财产委员会实现了对公务员“薪酬财产信息”的监督。
周薪制度有两个原因可以避免公务员的贪污,都是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首先是“周薪到老”,如同香港电影里演的那样,公务员退休后,还能照样领到周薪,所以,平安退休,就成了公务员的基本需求。一个科长,周薪虽仅2000元,但如因贪污、受贿等被免职或开除,或犯罪卷款外逃,其实际薪酬损失上千万〖2000元x52周x40年x3倍薪酬涨幅(按年涨5%估算)≈1248万〗。提高了“贪污成本”,就使他们在“拿不该拿的钱”或“不执政为民”时,不得不先想清楚。
第二,周薪制度,还伴随着银行的“贷款授信”,由于公务员工作相对稳定,所以,国外的公务员,通常会被银行给予很高比例的收入贷款授信,比如,一个周薪2000元的科长,其未来20年的收入预期超过208万,银行通常准许其直接贷款100万,限定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日常消费。因为,公务员是受国家和公众监督的,财产登记透明,如果将来犯罪而失业,政府可以罚没其财产,赔偿给银行。因其授信贷款中相当比例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且有统一的公务员保险,所以银行不用担心他不还贷款,等于没有坏账风险。周薪2000或许还不够花,但贷款授信100万,是可以满足一个公务员家庭的正常生活需求的。
周薪养廉制度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是国外公务员,在收入不比普通公民高多少,甚至低于公司白领的前提下,仍能保证整体清廉的关键。不要以为周薪养廉制度会让政府增加花销,恰恰相反,因为节约了的请客、送礼、吃喝等奢侈费用,避免了大量的灰色支出,挽回了很多国有资产流失。国外经验证明,周薪养廉后“公务员廉正度提高、政府开支减少、人民收入增加”,廉政效果明显。
为让大家对“周薪养廉制度”和合理的“公务员构成比例”有更清楚的认识,以北京为例做个说明。北京人口1500万,公务员占总人口比例的8‰,应为12万名。按“三六九二五工资制”〖指各级公务员年收入为当地平均水平的3、6、9、20和50倍,其中包含20%因要求公务员收支透明而支付的费用〗。
以北京2005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3元计算:
科员级公务员占总数≥85%,≥10.2万名,周薪1016元,占总工资比例65.22%;
科长级公务员占总数≤9%,≤1.08万名,周薪2031元,占总工资比例13.81%;
处长级公务员占总数≤4%,≤4800名,平均周薪3047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局长级公务员占总数≤1.8%,≤2160名,平均周薪6771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部长级公务员占总数≤0.2%,≤240名,平均周薪16928元,占总工资比例2.56%;
〖公务员不认同“财产收支监督”的只发半薪,自愿被监督才能按上表领薪水〗

按这个标准,北京每年只要82.8亿元,公务员平均年薪仅6.9万元,比大公司还低。周薪养廉制度应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每年调整一次,以鼓励公务员执政为民。目前我国公务员公开薪酬过低,是在低薪逼腐。必须调整到合理水平,并公开透明才可以。公务员执政为民,我们每年可以挽回上千亿,花去82.8亿,挽回上千亿,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大家不该无聊的问:周薪就能养廉么?而该反问:不给公务员合理的待遇,老百姓只会损失更多,你知道么?
公务员廉政建设,是解决我国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本前提,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和官员,能够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尽快落实审批《公务员薪酬财产法》。
中国的经济是世界增长最快的,长期保持9%左右的增长率,但我们的国际竞争力排名,居然只在第54位,在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中游。我们到底输在哪个环节呢?在21世纪,一个政府应从税收中拿出占GDP总额2%-3%的经费,支付总人口数8‰以内的公务员薪酬,以保证廉洁,而我们没有做到。
我们的公务员总数据说是600万,GDP的2%是3600亿,GDP的3%是5400亿,而我们现在每年财政发给这600万公务员的工资,连1800亿都不到。
新闻说:在中国,最富的150万家庭占有70%的社会财富。按照18万亿的年GDP估算,这150万家庭的平均年可支配收入高达840万。只有勇敢的面对问题,才能正确的解决问题。脱离现实,幻想绝对平均,肯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以下是一些非常简单的公平原则:
同一企业内,下级员工和上级经理,工资相差一倍甚至数倍才公平!
赋予某人更多权力,就一定要合理的给他更多报酬,否则他会腐败!
要一个人放弃其隐私权,公开收入支出,接受监督,肯定应该付费!
选拔更优秀的人才,最大限度的择优录取,也一定要投入薪酬成本!
要建立诚信的社会,先要对执行规则的人诚信,并要求他们先诚信!
而我们,在这些最基本的原则问题面前,却不肯面对,更不肯付费。
“公务员薪酬财产的立法缺失”,是我们这个社会一切矛盾的本源!

《公务员薪酬财产法》应重视以下六个字:“周薪、选拔、监督”!

一是周薪:合理的周薪,是一切的前提。公务员是有权力的政府职员,否认公务员的权力优势,否认监督公务员收支应付费,否认选拔公务员需要周薪,否认公务员内部的级别工资差异,都是错误的。那么,多高合适,怎么发合适呢?

用2%-3%的GDP,养活8‰的公务员,答案很清楚,公务员最低工资,应该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2.5倍,因为2% ÷ 8‰ = 2.5倍。在实际执行中,建议按当地去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当地公务员的薪酬标准。普通公务员年薪,应为当地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科级公务员应六倍于、处级公务员应九倍于、局级公务员应二十倍于、部级公务员应五十倍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没有权力的政府职员,不应算公务员,也不应执行周薪,比如保洁员。
二是选拔:公务员拿周薪不是白拿,别人也不用生气,因为,公务员必须是公开选拔的,选的是最优秀的人才,谁都可以凭能力去考取公务员,为人民和社会出力,我们需要最优秀的人才去做官,而且只有这样才能精简公务员数量。

三是监督:给公务员周薪,是为了周薪养廉,为了选拔人才,为了杜绝贪污,所以,监督机制一定要到位,要能服众。所以,要制定公务员薪酬财产法。

首先,公务员必须公开申报其家庭财产,自行提供所有单件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家庭财产清单,并存档备查。依照国外经验,这一申报执行前通常会有一个特赦期,对于这些财产中,取得年限不足2年的不当得利,予以充公;取得年限超过2年的不当得利,作价50%充公,或自行缴纳50%赎回(可贷款赎回);

对及时主动申报的不当得利涉及的违法问题,予以赦免,但相应降低其退休后的收入比例。公务员财产申报表,应有专门的公务员薪酬财产委员会负责,并由薪酬财产委员会,根据公务员核定的薪酬标准,统一每周给公务员发放薪酬。

每个公务员只能拥有一张银行卡,薪酬每周转入卡中,必须刷卡消费,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需在一周内书面申报,并每月报薪酬财产委员会存档备查。

公务员因正常商务往来,收到礼品的,应申报薪酬财产委员会登记,并审批。

由于统一使用银行卡监督公务员收入和支出,所以薪酬财产委员会可以根据总体收支情况监督每个公务员的清廉度,对于那些违规使用现金且不及时申报的,应根据使用现金的额度和次数,给予不同程度的严厉处罚,直至开除。

公务员薪酬所得,是不应缴税的,因为发给他们的工资就是税收,而任何一国税法都有不得重复征税的条款。但公务员在职务以外,除特别申报的合法所得,比如正当的著作或专利、及继承等收入之外,不得有任何兼职收入。公务员退休后,应继续按退休前的薪酬标准,每周从信用卡中取得退休金。

公务员的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应由其自行,或政府统一组织购买商业保险予以解决。因工伤或特殊原因需要报销的,用薪酬财产委员会统一购买的公共保险支付,或由薪酬财产委员会统一申报财政另行处理。
公务员退休后,或工作期间因私出国,需提前向薪酬财产委员会申请,经过批准,继续接受监督的,方能继续取得退休工资,未经申请批准的,视同自行放弃出国期间薪酬。※ 确实想出国养老的,可以考虑周薪减半的折中方式 ※

本法生效前退休或选择退休的公务员,按原约定保障和监督,不受本法影响。

〖注〗周薪养廉的效果是非常好的,以周薪2000元以上的北京科级公务员为例,估算剩余寿命40年 x 52周 x 2000元周薪 x 3倍货币时间成本 = 1248万,也就是说,没有1250万,是不值得他贪污的,而且,他的贪污所得也没法花销,除非放弃今后几十年所有养老金出国。  ※ 那样他的损失可着实不小 ※

在执行周薪养廉的国家和地区,公务员的清廉度确实是有保证的。

对于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公务员薪酬差异,一方面考虑各地消费水平不同,可以原则忽略;一方面考虑职务调动等因素,可以酌情发放补贴,或采用轮换制度,具体应由薪酬财产委员会负责协调。

薪酬财产委员会对人大和财政部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并从财政部取得拨款,及时按周给公务员发放工资。薪酬财产委员会的收入或节余,应计入当地财政,每年上缴。公务员数量、薪酬、收支总额,应写入当地年度经济报告,并公开。

说起周薪养廉,很多人会担心政府给不起钱,那么,周薪养廉到底要多少钱?
以北京人口1500万为例,公务员占总人口比例8‰的话,是12万人。按照我提出的三六九二五工资制,以北京2005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3元计算:
科员级公务员占总数≥85%,≥10.2万名,周薪1016元,占总工资比例65.22%;
科长级公务员占总数≤9%,≤1.08万名,周薪2031元,占总工资比例13.81%;
处长级公务员占总数≤4%,≤4800名,周薪3047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局长级公务员占总数≤1.8%,≤2160名,周薪6771元,占总工资比例9.21%;
部长级公务员占总数≤0.2%,≤240名,周薪16928元,占总工资比例2.56%;
按这个标准,北京每年只要负担82.8亿元,公务员平均年薪仅6.9万元,比大公司还低。认可这个合理的代价,我们就可以在全社会,全行业范围内,实现公平和和谐。要知道,只要公务员能执政为民,我们每年可以挽回的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就是上千亿,花去82.8亿,挽回上千亿,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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