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厅:评职称要在“中央媒体发正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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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10:34:26 来源: 南方报业网

  •   核心提示:安徽省人事厅下发了《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在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定能力条件栏中,增添了一项内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横空出现的“正面报道”关,难住了这位在基层党报工作了十余年的老记者。他所在报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级市的机关报,平时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央级媒体打交道,“省里的报纸可能还好些,我们这些小报要在中央大报上发文章,难啊。”
类似的疑问还包括对正面报道的理解,“有很多报道并不是正负截然对立的,比如话题之类的评论报道,怎么算?”一位擅长时评的新闻从业者问道
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报道?这位官员回应说,这符合中央关于加强舆论导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
《南方周末》记者 朱红军
评职称要过正面报道关
10月18日,一份通知,让安徽省某市机关报记者李欣(化名)陷入了沉思。
6年前,他顺利获评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按照惯例,5年后即可参评副高职称,2005年,因为论文数量不够,李欣未参加,今年,他四下求助,以为过了论文关,就可高枕无忧。
而现在,因为这个通知,李欣评选副高职还需过一道很重要的关。
事情起因于5天前,省人事厅等有关机关下发了《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下称《试行标准》)。
这份长达16页,同步送达安徽省下辖17个市人事局等单位的《试行标准》,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变,“除了以往都有的论文和获奖要求外,增添了许多量化数字指标。”
李欣虽然位居报社中层,但尚在一线,所以数量指标还不成问题,真正挡在他面前的“坎”是该标准中一项有关“正面报道”的规定。
本报记者查阅该《试行标准》发现,在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定能力条件栏中,悄然增添了一项内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降至副高职称,即主任记者、编辑评定,这一数量要求相应减少为,每年一篇,专门供稿者不少于20篇。
《试行标准》对正面报道的篇幅,亦有详细规定,“每篇不少于500字,或时长不少于20秒”(指电视和电台记者)。
试行标准也作出明确界定,“中央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五家。
除此之外,在文件附则中还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严重导向错误,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横空出现的“正面报道”关,难住了这位在基层党报工作了十余年的老记者。他所在报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级市的机关报,平时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央级媒体打交道,“省里的报纸可能还好些,我们这些小报要在中央大报上发文章,难啊。”
此前,他所在的报社,按照惯例,已经公示了本年度推荐副高职称的人选,但“通知一下来,就撤下了公示”,已经装裱好的送评材料再度发还个人。
什么报道算正面报道
李欣说,在他所属的地市机关报系统,只要受聘,拥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每月工资比拥有中级职称的人高200多元,升至副高后,还可享受一年一次体检,而中级则两年一次……
更为关键的是,在地市级机关报,只有拿到高级职称,才意味着有进一步升迁的机会。“我在外省报社供职的同学,大多已经正高了。”
和李欣一样苦恼的还有安徽省另一地级市晚报的副刊部主任张海(化名),他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约稿和编稿,几乎很少涉及新闻采写,“我们做副刊的,新闻本身就少写,还要在中央的那几家媒体上发表”,他表示,困难确实不小。
更有受访者认为,“地方报纸首要任务是为地方服务,而向上投稿宣传安徽形象应是外宣部门的工作,” 因此,《试行标准》对一般记者来说要求过严。
相较于部分质疑声音,更多的参评者则流露出疑惑,“中央主流媒体除了这五家,其他的比如新华社下属的报纸,团中央下属的《中国青年报》,算不算?”
“如果我的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某读报栏目读了算不算?被人民日报网站转载了算不算……”
李欣查询了很长时间,终于想起,自己曾有一篇文章被中央电视台《马斌读报》栏目读过,这是一篇展示安徽省基层乡镇机关良好工作作风的稿件,但他也有上述担忧。
类似的疑问还包括对正面报道的理解,“有很多报道并不是正负截然对立的,比如话题之类的评论报道,怎么算?”一位擅长时评的新闻从业者问道。
负责此项工作的安徽省人事厅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官员表示,所谓正面就是符合国家正确的舆论导向,地方重大成绩、活动、地方名人皆是好题材,“就是不要尽找问题批评,问题客观存在,但老做会有负面影响。”
而针对这些具体而微的困惑,试行标准尚未一一阐释,这位官员解释说,“标准是死的,还需要在实际评审中视具体情况实事求是。”
“改革必然要损害部分人利益”
试行标准出台一周后,“整体反映良好”,上述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这几日,人事厅有关部门不时接到来自各市记者的咨询电话,上述省人事厅官员认为,“以往职称尽循旧例,许多人都是临时抱佛脚,试行标准推动了大家重新重视职称的评选工作。”
更为显著的意义在于,此次新颁布的试行标准还是安徽省人事厅根据新形势,实施职称评审改革的试点工作之一。
2005年7月,安徽省人事厅下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而原定当年就实施的修改标准之事,一直被拖延至今年,涉及新闻从业者的改革只是其中之一。
接受本报记者咨询的人事厅官员解释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国家关于新闻行业的职称评定标准还是1986年公布的,安徽省的相关标准,也已颁布多年,目前的形势,“已经不能完全合乎中央反复强调的人才新战略和新要求。”
“我们不能等中央出了以后,地方再出,所以率先尝试。”他甚至慨言,作为主管部门,如果还坐守旧标准,就是行政不作为。
新闻系列的试行标准于是应运而生,遵循的原则被这位官员概括为“松门槛,严能力”。
除了增加明确的量化指标外,关于正面报道的条款被赋予披沙拣金的功能。“高级职称意味着在此岗位上有着更高的专业要求,同时也应成为行业榜样,作出更大贡献,如果连在中央媒体上发表文章都做不到,怎么能说是称职的高级?”该官员说。
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报道?这位官员回应说,这符合中央关于加强舆论导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
他还认为,批评报道相对容易发表,而言之有味的正面报道更考验能力,也更有发表难度。
至于参评者因为所在报社和具体工作的差异而出现的困难,他说,“改革必然要损害掉部分人的利益,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做了一个形象的类比:在县城机关工作,升个处长,远比在省里或中央难度要大,但并不能就此说,职务考核的标准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亦有参评者对此举表示认同,“副高和高级职称已近金字塔顶端,增加标准,总比放任自流要好。”安徽某报一资深记者说。
此外,省人事厅还拟在高级职称的评定中,采用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式,增加新闻理论和时事政策考试。今后,所谓“熟悉国家大政方针、精通新闻业务、专业知识丰富”等要求将不再是纸面上笼统的概念,而形之以具体的试卷考题。
“作为拥有高级职称的精英,如果不熟悉具体政策,如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地一位官员称。 http://news.163.com/06/1026/10/2UBRS79D00011SM9.html

2006-10-26 10:34:26 来源: 南方报业网

  •   核心提示:安徽省人事厅下发了《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在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定能力条件栏中,增添了一项内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横空出现的“正面报道”关,难住了这位在基层党报工作了十余年的老记者。他所在报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级市的机关报,平时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央级媒体打交道,“省里的报纸可能还好些,我们这些小报要在中央大报上发文章,难啊。”
类似的疑问还包括对正面报道的理解,“有很多报道并不是正负截然对立的,比如话题之类的评论报道,怎么算?”一位擅长时评的新闻从业者问道
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报道?这位官员回应说,这符合中央关于加强舆论导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
《南方周末》记者 朱红军
评职称要过正面报道关
10月18日,一份通知,让安徽省某市机关报记者李欣(化名)陷入了沉思。
6年前,他顺利获评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按照惯例,5年后即可参评副高职称,2005年,因为论文数量不够,李欣未参加,今年,他四下求助,以为过了论文关,就可高枕无忧。
而现在,因为这个通知,李欣评选副高职还需过一道很重要的关。
事情起因于5天前,省人事厅等有关机关下发了《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下称《试行标准》)。
这份长达16页,同步送达安徽省下辖17个市人事局等单位的《试行标准》,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变,“除了以往都有的论文和获奖要求外,增添了许多量化数字指标。”
李欣虽然位居报社中层,但尚在一线,所以数量指标还不成问题,真正挡在他面前的“坎”是该标准中一项有关“正面报道”的规定。
本报记者查阅该《试行标准》发现,在高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定能力条件栏中,悄然增添了一项内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降至副高职称,即主任记者、编辑评定,这一数量要求相应减少为,每年一篇,专门供稿者不少于20篇。
《试行标准》对正面报道的篇幅,亦有详细规定,“每篇不少于500字,或时长不少于20秒”(指电视和电台记者)。
试行标准也作出明确界定,“中央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五家。
除此之外,在文件附则中还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严重导向错误,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横空出现的“正面报道”关,难住了这位在基层党报工作了十余年的老记者。他所在报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级市的机关报,平时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央级媒体打交道,“省里的报纸可能还好些,我们这些小报要在中央大报上发文章,难啊。”
此前,他所在的报社,按照惯例,已经公示了本年度推荐副高职称的人选,但“通知一下来,就撤下了公示”,已经装裱好的送评材料再度发还个人。
什么报道算正面报道
李欣说,在他所属的地市机关报系统,只要受聘,拥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每月工资比拥有中级职称的人高200多元,升至副高后,还可享受一年一次体检,而中级则两年一次……
更为关键的是,在地市级机关报,只有拿到高级职称,才意味着有进一步升迁的机会。“我在外省报社供职的同学,大多已经正高了。”
和李欣一样苦恼的还有安徽省另一地级市晚报的副刊部主任张海(化名),他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约稿和编稿,几乎很少涉及新闻采写,“我们做副刊的,新闻本身就少写,还要在中央的那几家媒体上发表”,他表示,困难确实不小。
更有受访者认为,“地方报纸首要任务是为地方服务,而向上投稿宣传安徽形象应是外宣部门的工作,” 因此,《试行标准》对一般记者来说要求过严。
相较于部分质疑声音,更多的参评者则流露出疑惑,“中央主流媒体除了这五家,其他的比如新华社下属的报纸,团中央下属的《中国青年报》,算不算?”
“如果我的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某读报栏目读了算不算?被人民日报网站转载了算不算……”
李欣查询了很长时间,终于想起,自己曾有一篇文章被中央电视台《马斌读报》栏目读过,这是一篇展示安徽省基层乡镇机关良好工作作风的稿件,但他也有上述担忧。
类似的疑问还包括对正面报道的理解,“有很多报道并不是正负截然对立的,比如话题之类的评论报道,怎么算?”一位擅长时评的新闻从业者问道。
负责此项工作的安徽省人事厅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官员表示,所谓正面就是符合国家正确的舆论导向,地方重大成绩、活动、地方名人皆是好题材,“就是不要尽找问题批评,问题客观存在,但老做会有负面影响。”
而针对这些具体而微的困惑,试行标准尚未一一阐释,这位官员解释说,“标准是死的,还需要在实际评审中视具体情况实事求是。”
“改革必然要损害部分人利益”
试行标准出台一周后,“整体反映良好”,上述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这几日,人事厅有关部门不时接到来自各市记者的咨询电话,上述省人事厅官员认为,“以往职称尽循旧例,许多人都是临时抱佛脚,试行标准推动了大家重新重视职称的评选工作。”
更为显著的意义在于,此次新颁布的试行标准还是安徽省人事厅根据新形势,实施职称评审改革的试点工作之一。
2005年7月,安徽省人事厅下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而原定当年就实施的修改标准之事,一直被拖延至今年,涉及新闻从业者的改革只是其中之一。
接受本报记者咨询的人事厅官员解释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国家关于新闻行业的职称评定标准还是1986年公布的,安徽省的相关标准,也已颁布多年,目前的形势,“已经不能完全合乎中央反复强调的人才新战略和新要求。”
“我们不能等中央出了以后,地方再出,所以率先尝试。”他甚至慨言,作为主管部门,如果还坐守旧标准,就是行政不作为。
新闻系列的试行标准于是应运而生,遵循的原则被这位官员概括为“松门槛,严能力”。
除了增加明确的量化指标外,关于正面报道的条款被赋予披沙拣金的功能。“高级职称意味着在此岗位上有着更高的专业要求,同时也应成为行业榜样,作出更大贡献,如果连在中央媒体上发表文章都做不到,怎么能说是称职的高级?”该官员说。
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报道?这位官员回应说,这符合中央关于加强舆论导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
他还认为,批评报道相对容易发表,而言之有味的正面报道更考验能力,也更有发表难度。
至于参评者因为所在报社和具体工作的差异而出现的困难,他说,“改革必然要损害掉部分人的利益,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做了一个形象的类比:在县城机关工作,升个处长,远比在省里或中央难度要大,但并不能就此说,职务考核的标准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亦有参评者对此举表示认同,“副高和高级职称已近金字塔顶端,增加标准,总比放任自流要好。”安徽某报一资深记者说。
此外,省人事厅还拟在高级职称的评定中,采用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式,增加新闻理论和时事政策考试。今后,所谓“熟悉国家大政方针、精通新闻业务、专业知识丰富”等要求将不再是纸面上笼统的概念,而形之以具体的试卷考题。
“作为拥有高级职称的精英,如果不熟悉具体政策,如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地一位官员称。
和谐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