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27战机设计师索要380万美元专利报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8:01:12
  俄罗斯苏霍伊设计局前设计师近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前雇主支付苏-27战机研制成果专利报酬380万美元,飞机设计局并不拒绝支付报酬,但具体数额却相差100多倍,仅有2.5万美元。

  10月4日,原告律师安德烈-什卡林宣布,十多年来,苏霍伊航空制造公司旗下的苏霍伊设计局领导一直侵犯苏-27战机空气动力学外形设计人员的专利权。前设计师于1989年成功申报了苏-27机身外形和几何学专利证书,相应科研成果得到法律保护,但设计局领导无视专利权人对歼击机设计工作做出的贡献,拒绝支付法律规定的专利报酬。上世纪90年代,苏霍伊公司向国外出售了组装约200架苏-27的许可证,获得了大量出口收入,设计局应为此向他们支付230万美元的专利提成,诉讼请求中的另外150万美元是滞纳金。

  什卡林律师认为,1989年通过的苏联专利权法规定,商业机构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报酬。生产厂商出售每一架飞机,包括出售生产许可证,都会向苏霍伊设计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现行俄联邦专利权法,在许可证交易情况下,应向专利权人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的20%。在此情况下,具体报酬应当根据专利权人和设计局签署的补充协议确定,因双方事前并未签署这项协议,专利权人在苏-27战机许可生产交易中蒙受了较大损失,他们曾呼吁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亲自过问并解决这一问题,但迟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设计局提出向专利权人支付2.5万美元的报酬,因数额相差超过100多倍,遭到前设计师们的拒绝。

  2006年8月4日,俄联邦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商标局副局长科尔恰金专门致函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确认公司未依法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事实上,早在3年前,苏-27战机专利权人就开始向苏霍伊公司索要特许权使用费,谈判未果后向莫斯科市萨维洛夫斯基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3月,该法院一审做出了对苏霍伊设计局有利的裁决,原告不服,提起上诉。9月5日,上诉法院取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前设计师们要求设计局支付380万美元的专利报酬和滞纳金。

  10月4日,苏霍伊公司副总经理拉祖莫夫斯基宣布,在公司法律部门做出相应法律结论之前,公司对前设计师们的诉讼请求暂不发表任何评论。据公司消息人士透露,专利报酬官司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苏霍伊公司现有1万名设计师,如果人人都宣称自己享有知识产权,索要巨额报酬,企业将难以应对。当然,早在苏联时期,研制人员就有权要求专利报酬,而且多会得到满意答复,但具体情况要视企业生产领域而定,由于苏霍伊公司主要负责战机的研制和生产,属于国家战略企业,专利报酬的具体数额很难确定。


来源:新浪军事俄罗斯苏霍伊设计局前设计师近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前雇主支付苏-27战机研制成果专利报酬380万美元,飞机设计局并不拒绝支付报酬,但具体数额却相差100多倍,仅有2.5万美元。

  10月4日,原告律师安德烈-什卡林宣布,十多年来,苏霍伊航空制造公司旗下的苏霍伊设计局领导一直侵犯苏-27战机空气动力学外形设计人员的专利权。前设计师于1989年成功申报了苏-27机身外形和几何学专利证书,相应科研成果得到法律保护,但设计局领导无视专利权人对歼击机设计工作做出的贡献,拒绝支付法律规定的专利报酬。上世纪90年代,苏霍伊公司向国外出售了组装约200架苏-27的许可证,获得了大量出口收入,设计局应为此向他们支付230万美元的专利提成,诉讼请求中的另外150万美元是滞纳金。

  什卡林律师认为,1989年通过的苏联专利权法规定,商业机构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报酬。生产厂商出售每一架飞机,包括出售生产许可证,都会向苏霍伊设计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现行俄联邦专利权法,在许可证交易情况下,应向专利权人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的20%。在此情况下,具体报酬应当根据专利权人和设计局签署的补充协议确定,因双方事前并未签署这项协议,专利权人在苏-27战机许可生产交易中蒙受了较大损失,他们曾呼吁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亲自过问并解决这一问题,但迟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设计局提出向专利权人支付2.5万美元的报酬,因数额相差超过100多倍,遭到前设计师们的拒绝。

  2006年8月4日,俄联邦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商标局副局长科尔恰金专门致函苏霍伊公司总经理波戈相,确认公司未依法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事实上,早在3年前,苏-27战机专利权人就开始向苏霍伊公司索要特许权使用费,谈判未果后向莫斯科市萨维洛夫斯基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3月,该法院一审做出了对苏霍伊设计局有利的裁决,原告不服,提起上诉。9月5日,上诉法院取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前设计师们要求设计局支付380万美元的专利报酬和滞纳金。

  10月4日,苏霍伊公司副总经理拉祖莫夫斯基宣布,在公司法律部门做出相应法律结论之前,公司对前设计师们的诉讼请求暂不发表任何评论。据公司消息人士透露,专利报酬官司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苏霍伊公司现有1万名设计师,如果人人都宣称自己享有知识产权,索要巨额报酬,企业将难以应对。当然,早在苏联时期,研制人员就有权要求专利报酬,而且多会得到满意答复,但具体情况要视企业生产领域而定,由于苏霍伊公司主要负责战机的研制和生产,属于国家战略企业,专利报酬的具体数额很难确定。


来源:新浪军事
社会主义国家都喜欢搞侵权的;P ;P
我K!不会来起诉我们吧,为601担心中;P
我还没问他要冠名费呢 :D
这是个机会:
      让他的一个设计班子到中国来.钱嘛,好商量,多点也无所谓,好吃好喝的,再弄几个脚盆AV安慰着.
条件:
      做出优秀的四代机气动外形来!
     :victory: :victory:
军事方面盗的多了   中国就常这样做   军事方面好多国家都盗版的
竟是扯淡!设计师的工作是职务行为,其是完成工作,专利归属设计局。而且前苏联对内的知识产权制度高双轨制,在承认专利的同时也有发明人证书,看看当年的发明人证书是谁的不就清楚了。
小样,给他一套班子,再给经费和设备,搞个SU-XX出来,给 你Y3800万美刀!!
赌侠果然胃口很大,做派也很龌龊;P 黑啊!
苏27是由前苏联国家出钱设计的吧。气动外型和米格29一样也是由实验机构推荐的。这应该是由整体劳动的成果吧。当然,飞机赚了钱是应该给主要设计人员提成或股份。但为什么现在会有人出来要专利费??

再次BS一下赌王。脚盆AV偶们超大的兄弟们都没分均匀。怎么就外贸了。;P ;P
原帖由 365赌王 于 2006-10-7 17:06 发表
这是个机会:
      让他的一个设计班子到中国来.钱嘛,好商量,多点也无所谓,好吃好喝的,再弄几个脚盆AV安慰着.
条件:
      做出优秀的四代机气动外形来!
     :victory: :victory:

嘿嘿!外行了不是,现在谁还去玩倭国AV啊,现在比较火的是韩国妹。而且不用出国门,在国内就能享受到,价平物美,服务到家,赌王爽啦。:D
原帖由 pupu 于 2006-10-7 22:44 发表

嘿嘿!外行了不是,现在谁还去玩倭国AV啊,现在比较火的是韩国妹。而且不用出国门,在国内就能享受到,价平物美,服务到家,赌王爽啦。:D



牛人哈
原帖由 lpclpc 于 2006-10-7 19:11 发表
小样,给他一套班子,再给经费和设备,搞个SU-XX出来,给 你Y3800万美刀!!

哈哈!又抓到一个有料的,3800万美金也算不少啦,不过为什么要把MiG-XX改成是SU-XX?:D
原帖由 pupu 于 2006-10-7 22:44 发表

嘿嘿!外行了不是,现在谁还去玩倭国AV啊,现在比较火的是韩国妹。而且不用出国门,在国内就能享受到,价平物美,服务到家,赌王爽啦。:D

:L 是是是,贝勒爷各个方面都素王道!:victory: 特别是在这点上,巨NB!
:lol 8过,额这个菜鸟实在8稀饭原本就一大饼脸,单眼皮的女棒子.虽然南棒子擅长老母猪改成貂禅的活...
原帖由 365赌王 于 2006-10-7 23:05 发表

:L 是是是,贝勒爷各个方面都素王道!:victory: 特别是在这点上,巨NB!
:lol 8过,额这个菜鸟实在8稀饭原本就一大饼脸,单眼皮的女棒子.虽然南棒子擅长老母猪改成貂禅的活...


怎么说呢,这个女人嘛,关键是看你自己的感受。早先一位从日本回来的朋友跟我讲过,他在日本经常去一些日本人开的酒廊和场所,但一般不去中国人开的店。因为在日本人开的店里至少还有些虚情假意(有时候也能爆发出一点真的来^^),而中国人的店太明显就是为了钱,连虚的都不跟你来。

根据CD的几位贵宾版主的介绍,这个日韩MM在服务态度和质量上是绝对一流,让你感觉这个钱不白花。相对而言,我们这方面实在是不够档次。这主要也是因为我们处于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在这方面尚未形成一股文化。当然,最近去山西和上海,有些店的服务品质已经非常好了,可以说不次于日韩。

男人嘛,就是要声色犬马,当然我们穷人是没这个机会了,只有您赌王才可以啊!:lol
:') :')
      贝勒爷您纯粹是拿额这个菜鸟兼CD第一穷鬼来寻开心阿!看你刚才说鸟那么多实际经验,额咋敢比喽...:( :L :lol
完了 变成色贴了  来人啊  ;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