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间谍夫妇受审 传销在逃后被台湾间谍拖下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43:58
江南都市报9月29日报道,27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张晓星、钟莉萍夫妇涉嫌间谍罪和非法经营罪一案,法庭当庭以间谍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晓星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以间谍罪判处被告人钟莉萍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晓星于1999年在赣州从事非法传销,因涉嫌诈骗批捕在逃,8月负案偷渡去台湾,2001年7月被台湾警方查获。其间,被台湾间谍组织约见,张答应为其收集祖国大陆的政治、经济、军事情报。

2002年1月,张晓星被遣返祖国大陆。2002年4月至2006年期间,张晓星与钟莉萍向台湾间谍组织人员传送了数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并收受台湾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3456美元及1000元人民币。

经查,199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晓星伙同邓某(已判刑)、钟莉萍及邓某某(在逃)等人,虚设东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并私刻该公司营销部公章,假冒公司名义,以营销螺旋藻产品为名,发展营销“代办点”和“业务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张晓星与其妻共分得赃款11万元。

除去“业务员”工资及退还被害人的款项,两人实得172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接受境外间谍组织的任务,在祖国大陆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其行为构成间谍罪;被告人张晓星伙同他人以非法传销的方式,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被告人尚未提出上诉。(谭品珍、谢鹏鹭)江南都市报9月29日报道,27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张晓星、钟莉萍夫妇涉嫌间谍罪和非法经营罪一案,法庭当庭以间谍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晓星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以间谍罪判处被告人钟莉萍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晓星于1999年在赣州从事非法传销,因涉嫌诈骗批捕在逃,8月负案偷渡去台湾,2001年7月被台湾警方查获。其间,被台湾间谍组织约见,张答应为其收集祖国大陆的政治、经济、军事情报。

2002年1月,张晓星被遣返祖国大陆。2002年4月至2006年期间,张晓星与钟莉萍向台湾间谍组织人员传送了数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并收受台湾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3456美元及1000元人民币。

经查,199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晓星伙同邓某(已判刑)、钟莉萍及邓某某(在逃)等人,虚设东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并私刻该公司营销部公章,假冒公司名义,以营销螺旋藻产品为名,发展营销“代办点”和“业务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张晓星与其妻共分得赃款11万元。

除去“业务员”工资及退还被害人的款项,两人实得172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接受境外间谍组织的任务,在祖国大陆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其行为构成间谍罪;被告人张晓星伙同他人以非法传销的方式,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被告人尚未提出上诉。(谭品珍、谢鹏鹭)
……并收受台湾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3456美元及1000元人民币。
——看起来,这斯混得很不好,情报级别很低。
大概是偷拍了小七或老六;P
说不定是上超大抄的...
很有可能是从超大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