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战术的演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19:12
冷兵器时代的警察战术
从世界军事史来看,公元前26世纪至公元9世纪的三千多年间都是冷兵器时代。公元9世纪末,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并用于军事领域,从公元9世纪末至公元17世纪末均属于冷兵器为主,冷兵器与火器并用的过渡时代。公元18世纪至公元19世纪,则全面进入到火器时代。公元20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则进入到火器与机器相结合的现代化时代。军事武器装备和军事学术的进步,有力地影响着司法领域执法方式和战术方法的发展演变。但它们的时代划分并不一致。
由于历史上世界各国长期以来均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军政合一、军警合一、兵刑不分”的政权体制,因之,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均由一定的军事单位来承担警察的执法功能,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和警察机构。所以,我们在研究警察战术的发展历史时,主要从实事上具有的警察功能出发,来研究它的战术特点和发展历程。
由于受执法活动本身特殊性和作战对象个别性、小团体性和隐蔽性特点的制约,火器在司法领域的大规模使用有限,普遍应用的历史也比军事领域短得多。特别是由冷兵器向火器过渡的时间更为短促,不能构成一个时代。大多数国家都是在军队普遍使用火器之后,将部分军队直接转为警察,或者将警察按军队装备才使用火器的。所以警察战术的发展历史上就没有“冷兵器向火器过渡”这样一个时代。警察战术的发展受司法需要的制约,受作战对象和作战特点的影响,也必然逐步与军事战术分离,形成它自身的特色。从总体上来看,也落后于军事战术的发展进程,它的冷兵器时代要比军事战术的冷兵器时代长得多。
在西欧,法国于1790年建立市政警察性质的机构,1800年由拿破仑首创近代警察机构建立了巴黎警察总局;英国于1829年建立警察局;德国于1844年建立警察机构;美国1884年建立警察局。西欧各国在建立正式的国家警察机构之前,虽有一定数量的火器用于警界,但普遍使用火器则都是从建立近代警察机构之初开始的。可见西欧国家警察机构使用火器的时间均在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期,在此之前都处于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
在我国1840年以前的整个古代历史和1894年中日战争前的部分近代史均属于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这种划分理由是,1894年以前,中国近代警察机构尚未建立,也没有普遍使用火器。所以,我国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更为长久。
在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缉捕执法所使用的武器基本上是刀矛剑戟,棍绳勾索,弓弩铠甲。机动的方式则是战车、步、骑。执法战斗的主要作战方式是以武术击技为主的冷兵器格斗。由武器装备性质所决定,战术应用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
注重用间
犯罪现象与军事对抗不同,总呈现点状、分散、隐蔽的状态,执法战斗也多是小规模的武装战斗。在抓捕犯罪人时又总依赖于可靠的情况资料和足以证明犯罪的有关证据,所以,冷兵器时代进行执法活动都十分注重“用间”。往往派出很多秘探,广泛搜集情报,鼓励告密,甚至委任了解犯罪内情的犯罪嫌疑人为官,进行侦缉活动。带实行保甲连坐制度,使乡人互相监督,互相揭发以获取刑事情报,其“用间”的规模和方式与军事用间相比也并不逊色。把军事用间的方式应用于执法缉捕领域,的确产生了较明显地积极效果,它使战术赖以设计和实施的情报信息得到极大的丰富,也有力地推动了与执法战斗相适应的战术形式的向前发展。
注重施计用谋
冷兵器时代,由于受兵器性质所限,执法战斗十分注重施计用谋。其计策谋略又多源于军事著作,如《孙子兵法》或其它兵书,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和应用灵活性,多以奇计妙策实现执法战斗行动的突然性。在执法战斗的战术应用上,军事战术的各种方式已大量在执法领域应用。如包围、偷袭、伏击、强攻、伪装捕获、秘密跟踪、长途追捕、搜捕、诱捕等战术方法已大量使用,战术谋略十分丰富。
使用兵力较多
冷兵器时代,由于执法任务多由军事单位承担,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比较落后,统治集团官员又常常限期捉拿犯罪嫌疑人,稍有迟缓,承担办案的人员就会被革职查办,或者自己性命难保,因之,往往倾全力进行搜剿,常常动用众多兵力进行大规模的搜捕活动。另外,捕获犯罪嫌疑人时受兵器性质限制,控制范围小,控制距离短,只能以白刃格斗的方式捕获,若兵力不足,也难形成包围,犯罪嫌疑人容易从捕获现场脱逃。这种搜剿式的缉捕行动常常骚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动不动就封闭城门,阻断交通,挨家搜查,挨个搜身,不择手段,搞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稍有踪影就放肆虏捕,也常造成众多的弊端和冤假错案。即使这样,由于犯罪情报和侦查手段落后,也常难以完成执法任务。所以,冷兵器时代的执法活动,使用兵力普遍较多。
火器时代的警察战术
在我国军事史上,公元9世纪末就发明了火药。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就发明了燃烧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现了飞火枪、突火枪等管形火器,并创造了金属铸造的火铳,至元末明初时已大量使用火铳。而司法领域中使用火器的情况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产生中国近代警察机构之时才见经传。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之后,清政府仿照外国巡捕房和“安民公所”的形式,建立起中央警察机构“工巡总局”之时,才开始我国警察普遍使用火器的时代。
从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末,世界各国的警察机构相继大量地装备了火器,同时获取刑事情报的技术和规模比之冷兵器时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警察机构的普遍确立,警察普遍装备了火器,从而使警察战术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其基本的战术形式仍是沿用近代军事战术,特别是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侦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执法战斗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由于火器的使用,对人生命威胁巨大,并能在较远距离控制人的行为,加之刑事侦察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执法战斗的战术方法也与冷兵器时代有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火器控制成为基本的战术方法
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杀伤威力大,既可控制面,又可控制线,实际控制范围比冷兵器大得多,又不受武术、击技等白刃格斗能力的限制。所以,通常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都是先用火器控制住对方,使其在强大火力的威慑之下不敢有所反抗或被迫放弃抵抗,从而上前将其抓获。火器控制战术的普遍使用,逐步成为警察战术的基本方法,同时,受火器时代军事战术的影响,警察在使用火器时也都按照军事战斗的要求进行的。
小分队和单兵战术发展迅速
由于警察执法普遍使用火器,一般情况下,缉捕一两个犯罪人至多一个小分队的警力便可完成任务。这就使执法战斗规模逐渐的小型化、分散化。执法战斗的需要使近代和现代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并结合执法特点及法律要求,有了相当成熟的发展。受执法目的的制约,传统的武术击技仍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冷兵器时代的缉捕方法与火器控制的战术方法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警察战术的发展,使制服犯罪人的手段增多,执法战斗的效能也得以大大加强。执法战斗规模小型化、分散化成了现代执法战斗的明显特点,小分队和单兵战术也成为警察执法战斗的主要战术方式。
获取情报,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
执法战斗,本身就是斗智斗力的武装护法活动。由于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加之使用警力数量的减少,又要受战斗性质和目的的限制,既要捕获犯罪嫌疑人,又要减少或避免对其人身的杀伤,还必须遵守法律的严格规定,并设法避免或减少自身的伤亡代价,这种高难度的要求,必然使获取犯罪情报和罪证及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它促使警察战术的各个方面得到显著的发展,既促进了犯罪情报信息系统的高速发展,又推动了谋略应用的日益进步;既促进了犯罪侦察技术的发展速度,又使执法战斗的战术形式更为丰富,更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更加有效。所以,获取情报和施计用谋就成为警察战术构成的核心内容,并逐渐成为现代警察战术理论形成的基础,成为任何执法战斗行动须臾不能离开的灵魂。
(有空在贴):lol冷兵器时代的警察战术
从世界军事史来看,公元前26世纪至公元9世纪的三千多年间都是冷兵器时代。公元9世纪末,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并用于军事领域,从公元9世纪末至公元17世纪末均属于冷兵器为主,冷兵器与火器并用的过渡时代。公元18世纪至公元19世纪,则全面进入到火器时代。公元20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则进入到火器与机器相结合的现代化时代。军事武器装备和军事学术的进步,有力地影响着司法领域执法方式和战术方法的发展演变。但它们的时代划分并不一致。
由于历史上世界各国长期以来均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军政合一、军警合一、兵刑不分”的政权体制,因之,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均由一定的军事单位来承担警察的执法功能,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和警察机构。所以,我们在研究警察战术的发展历史时,主要从实事上具有的警察功能出发,来研究它的战术特点和发展历程。
由于受执法活动本身特殊性和作战对象个别性、小团体性和隐蔽性特点的制约,火器在司法领域的大规模使用有限,普遍应用的历史也比军事领域短得多。特别是由冷兵器向火器过渡的时间更为短促,不能构成一个时代。大多数国家都是在军队普遍使用火器之后,将部分军队直接转为警察,或者将警察按军队装备才使用火器的。所以警察战术的发展历史上就没有“冷兵器向火器过渡”这样一个时代。警察战术的发展受司法需要的制约,受作战对象和作战特点的影响,也必然逐步与军事战术分离,形成它自身的特色。从总体上来看,也落后于军事战术的发展进程,它的冷兵器时代要比军事战术的冷兵器时代长得多。
在西欧,法国于1790年建立市政警察性质的机构,1800年由拿破仑首创近代警察机构建立了巴黎警察总局;英国于1829年建立警察局;德国于1844年建立警察机构;美国1884年建立警察局。西欧各国在建立正式的国家警察机构之前,虽有一定数量的火器用于警界,但普遍使用火器则都是从建立近代警察机构之初开始的。可见西欧国家警察机构使用火器的时间均在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期,在此之前都处于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
在我国1840年以前的整个古代历史和1894年中日战争前的部分近代史均属于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这种划分理由是,1894年以前,中国近代警察机构尚未建立,也没有普遍使用火器。所以,我国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更为长久。
在警察战术的冷兵器时代,缉捕执法所使用的武器基本上是刀矛剑戟,棍绳勾索,弓弩铠甲。机动的方式则是战车、步、骑。执法战斗的主要作战方式是以武术击技为主的冷兵器格斗。由武器装备性质所决定,战术应用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
注重用间
犯罪现象与军事对抗不同,总呈现点状、分散、隐蔽的状态,执法战斗也多是小规模的武装战斗。在抓捕犯罪人时又总依赖于可靠的情况资料和足以证明犯罪的有关证据,所以,冷兵器时代进行执法活动都十分注重“用间”。往往派出很多秘探,广泛搜集情报,鼓励告密,甚至委任了解犯罪内情的犯罪嫌疑人为官,进行侦缉活动。带实行保甲连坐制度,使乡人互相监督,互相揭发以获取刑事情报,其“用间”的规模和方式与军事用间相比也并不逊色。把军事用间的方式应用于执法缉捕领域,的确产生了较明显地积极效果,它使战术赖以设计和实施的情报信息得到极大的丰富,也有力地推动了与执法战斗相适应的战术形式的向前发展。
注重施计用谋
冷兵器时代,由于受兵器性质所限,执法战斗十分注重施计用谋。其计策谋略又多源于军事著作,如《孙子兵法》或其它兵书,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和应用灵活性,多以奇计妙策实现执法战斗行动的突然性。在执法战斗的战术应用上,军事战术的各种方式已大量在执法领域应用。如包围、偷袭、伏击、强攻、伪装捕获、秘密跟踪、长途追捕、搜捕、诱捕等战术方法已大量使用,战术谋略十分丰富。
使用兵力较多
冷兵器时代,由于执法任务多由军事单位承担,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比较落后,统治集团官员又常常限期捉拿犯罪嫌疑人,稍有迟缓,承担办案的人员就会被革职查办,或者自己性命难保,因之,往往倾全力进行搜剿,常常动用众多兵力进行大规模的搜捕活动。另外,捕获犯罪嫌疑人时受兵器性质限制,控制范围小,控制距离短,只能以白刃格斗的方式捕获,若兵力不足,也难形成包围,犯罪嫌疑人容易从捕获现场脱逃。这种搜剿式的缉捕行动常常骚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动不动就封闭城门,阻断交通,挨家搜查,挨个搜身,不择手段,搞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稍有踪影就放肆虏捕,也常造成众多的弊端和冤假错案。即使这样,由于犯罪情报和侦查手段落后,也常难以完成执法任务。所以,冷兵器时代的执法活动,使用兵力普遍较多。
火器时代的警察战术
在我国军事史上,公元9世纪末就发明了火药。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就发明了燃烧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现了飞火枪、突火枪等管形火器,并创造了金属铸造的火铳,至元末明初时已大量使用火铳。而司法领域中使用火器的情况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产生中国近代警察机构之时才见经传。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之后,清政府仿照外国巡捕房和“安民公所”的形式,建立起中央警察机构“工巡总局”之时,才开始我国警察普遍使用火器的时代。
从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末,世界各国的警察机构相继大量地装备了火器,同时获取刑事情报的技术和规模比之冷兵器时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警察机构的普遍确立,警察普遍装备了火器,从而使警察战术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其基本的战术形式仍是沿用近代军事战术,特别是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侦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执法战斗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由于火器的使用,对人生命威胁巨大,并能在较远距离控制人的行为,加之刑事侦察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执法战斗的战术方法也与冷兵器时代有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火器控制成为基本的战术方法
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杀伤威力大,既可控制面,又可控制线,实际控制范围比冷兵器大得多,又不受武术、击技等白刃格斗能力的限制。所以,通常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都是先用火器控制住对方,使其在强大火力的威慑之下不敢有所反抗或被迫放弃抵抗,从而上前将其抓获。火器控制战术的普遍使用,逐步成为警察战术的基本方法,同时,受火器时代军事战术的影响,警察在使用火器时也都按照军事战斗的要求进行的。
小分队和单兵战术发展迅速
由于警察执法普遍使用火器,一般情况下,缉捕一两个犯罪人至多一个小分队的警力便可完成任务。这就使执法战斗规模逐渐的小型化、分散化。执法战斗的需要使近代和现代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并结合执法特点及法律要求,有了相当成熟的发展。受执法目的的制约,传统的武术击技仍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冷兵器时代的缉捕方法与火器控制的战术方法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警察战术的发展,使制服犯罪人的手段增多,执法战斗的效能也得以大大加强。执法战斗规模小型化、分散化成了现代执法战斗的明显特点,小分队和单兵战术也成为警察执法战斗的主要战术方式。
获取情报,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
执法战斗,本身就是斗智斗力的武装护法活动。由于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加之使用警力数量的减少,又要受战斗性质和目的的限制,既要捕获犯罪嫌疑人,又要减少或避免对其人身的杀伤,还必须遵守法律的严格规定,并设法避免或减少自身的伤亡代价,这种高难度的要求,必然使获取犯罪情报和罪证及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它促使警察战术的各个方面得到显著的发展,既促进了犯罪情报信息系统的高速发展,又推动了谋略应用的日益进步;既促进了犯罪侦察技术的发展速度,又使执法战斗的战术形式更为丰富,更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更加有效。所以,获取情报和施计用谋就成为警察战术构成的核心内容,并逐渐成为现代警察战术理论形成的基础,成为任何执法战斗行动须臾不能离开的灵魂。
(有空在贴):lol
在我国日常警务还是以格斗为主的,虽然开始使用警械,但还不够成熟!(当然还与我国的国情和警察的素质有关啦)
火器时代的警察战术
在我国军事史上,公元9世纪末就发明了火药。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就发明了燃烧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现了飞火枪、突火枪等管形火器,并创造了金属铸造的火铳,至元末明初时已大量使用火铳。而司法领域中使用火器的情况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产生中国近代警察机构之时才见经传。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之后,清政府仿照外国巡捕房和“安民公所”的形式,建立起中央警察机构“工巡总局”之时,才开始我国警察普遍使用火器的时代。
从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末,世界各国的警察机构相继大量地装备了火器,同时获取刑事情报的技术和规模比之冷兵器时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警察机构的普遍确立,警察普遍装备了火器,从而使警察战术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其基本的战术形式仍是沿用近代军事战术,特别是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侦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执法战斗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由于火器的使用,对人生命威胁巨大,并能在较远距离控制人的行为,加之刑事侦察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执法战斗的战术方法也与冷兵器时代有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火器控制成为基本的战术方法
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杀伤威力大,既可控制面,又可控制线,实际控制范围比冷兵器大得多,又不受武术、击技等白刃格斗能力的限制。所以,通常抓捕犯罪嫌疑人时都是先用火器控制住对方,使其在强大火力的威慑之下不敢有所反抗或被迫放弃抵抗,从而上前将其抓获。火器控制战术的普遍使用,逐步成为警察战术的基本方法,同时,受火器时代军事战术的影响,警察在使用火器时也都按照军事战斗的要求进行的。
小分队和单兵战术发展迅速
由于警察执法普遍使用火器,一般情况下,缉捕一两个犯罪人至多一个小分队的警力便可完成任务。这就使执法战斗规模逐渐的小型化、分散化。执法战斗的需要使近代和现代军事战术中的小分队战术和单兵战术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并结合执法特点及法律要求,有了相当成熟的发展。受执法目的的制约,传统的武术击技仍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冷兵器时代的缉捕方法与火器控制的战术方法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警察战术的发展,使制服犯罪人的手段增多,执法战斗的效能也得以大大加强。执法战斗规模小型化、分散化成了现代执法战斗的明显特点,小分队和单兵战术也成为警察执法战斗的主要战术方式。
获取情报,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
执法战斗,本身就是斗智斗力的武装护法活动。由于执法战斗中使用火器,加之使用警力数量的减少,又要受战斗性质和目的的限制,既要捕获犯罪嫌疑人,又要减少或避免对其人身的杀伤,还必须遵守法律的严格规定,并设法避免或减少自身的伤亡代价,这种高难度的要求,必然使获取犯罪情报和罪证及施计用谋成为执法战斗的中心内容。它促使警察战术的各个方面得到显著的发展,既促进了犯罪情报信息系统的高速发展,又推动了谋略应用的日益进步;既促进了犯罪侦察技术的发展速度,又使执法战斗的战术形式更为丰富,更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更加有效。所以,获取情报和施计用谋就成为警察战术构成的核心内容,并逐渐成为现代警察战术理论形成的基础,成为任何执法战斗行动须臾不能离开的灵魂。
火器、机器及电子设备相结合时代的警察战术
公元20世纪中叶,以原子、电子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为军队和警察提供了更先进的武器装备。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更新,促使警察战术发生了飞跃性的变化。进入了火器、机器、电子设备相结合的现代化时代。其显著的标志是诸警种合同战术的产生。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军事领域的诸兵种合同战术已经产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诸兵种合同战术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世界局部战争,又使合同战术发展到水、陆、空及外层空间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更高阶段,并使世界各国的军事领域均向高度合成方向发展。在当今,没有高度发展的合同战术,就无法打赢战争。
在司法领域,受军事学术及新军事革命的影响,也出现了合同战术的萌芽并逐步发展状大。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犯罪率大幅度上升,犯罪人的反缉捕能力日益增强,社会生活的现代化使犯罪领域也染上了现代化的色彩,呈现现代化的犯罪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仅凭单一的警种和落后的装备已不适应强化司法秩序的需要。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为强化其统治秩序,参考现代化军队装备,按照警察执法活动的实际需要,给警察装备了大量的机械化装备,包括各种高速车辆、先进船艇、各式警用飞机,各种有线、无线电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各种新型的武器系统;组建了水、陆、空相互协同的立体化警务系统;建立了设备先进、规模庞大、遍及社会各个角落的情报组织和计算机联网的高速情报处理系统;建立了自动化、立体化、全方位电子指挥的攻防警务体系;从而产生了诸警种协同作战的合同战术,使警察战术的发展有了质的飞跃。其主要特征是:
执法战斗的快速反应能力大大增强
由于无线电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逐步普遍应用,大量先进的交通工具及先进的各种仪器和武器系统装备于警察,使收集、分析、处理犯罪信息的容量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效能越来越高,侦察破案的手段也越来越向高技术方向发展。警察指挥员立于一室之内,便可迅速了解本控制区内各个不同点位的犯罪情况和警力活动情况;可以根据各个点位的发案情况,组织较大范围的区域协同作战;可以调动不同警种,不同编制的各种警力快速地投入作战方向和地域;还可以迅速联络友、邻区域的各种警力形成区域联防式的战役作战。装备的高度现代化,使执法战斗的反应能力大幅度提高,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复杂地形,还是多么远的距离,只要能够抓住线索,发现犯罪人,都能快速地作出反应,有效地组织起执法战斗。甚至可以在国家条约和国际合作的前提下,组织不同国家的警力采取跨国执法战斗的共同行动。而且在进行具体执法战斗之时,达成突然性的能力大大增强,执法战斗的成功率和效益越来越高。警察合同战术所产生的整体协同功能,可以将分散于各处的小型化警力在特定的时间内组合成庞大而集中的诸警种合成警力集团,集中使用于一个方向或数个方向。用这样强大的力量来对付各种犯罪分子,效率效益无疑是很高的。所以,警察合同战术的产生和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警察执法战斗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和发展,同时也必然会促进警察体制的现代化改革,促进警察警务战略的调整,以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需要。
执法战斗的指挥日趋复杂化,产生了警察参谋机构系统。
由于参与执法战斗的诸警种各有其专业特长,相互配合协同的方式和程序也会随不同的案件而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执法战斗的组织和指挥上加以科学的组合,合理地加以编组,合理地使用不同警种的警力、武器,最大限度地发挥诸警种各自的特点和装备的优势,相互间弥补不足。同时,战术的运用和战斗的协同,还应符合具体实际战斗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战斗的指挥便是一种相当专业而又相当复杂的事情。它对指挥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要全面系统地掌握警察战术学的理论知识,掌握指挥决策与作战行动的方法和技术,又要懂得各种武器、各种技术器材和装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以至于没有进行过专门系统的学习与训练,没有经过较长时间的实战指挥经验积累,就无法胜任具体的指挥工作。
随着现代化程度的发展,大量的信息和大量的组织指挥工作及复杂的自动化指挥设备,已不是一两个指挥员所能独立胜任。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警察参谋机构系统。如,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重建过程中,首先仿照合成军队的参谋机构,建立了警察参谋机构系统,确立了警察参谋机构的地位与功能,大大提高了警察指挥的效能,适应了现代化装备的要求,提高了合同作战的能力和各警种自身的快速反应能力。这一作法已为世界各国警察界所注目,西方各发达国家均有竞相效仿的趋势,已有一些国家,如法国、埃及、俄罗斯已建立了警察参谋机构系统。
警察参谋机构系统的任务是:调查研究及收集整理有关犯罪问题和预防犯罪的一切信息,熟悉犯罪活动与警察执法活动两方面的各种情况;帮助警察指挥官分析形势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帮助指挥员定下决心和实现决心计划,组织与监督实施日常警察勤务活动;计划、组织和帮助实施指挥较大规模的执法行动;帮助指挥员与各协同警力单位建立联系实施合同作战;根据需要并按法律法条规定,制定各种行动预案和保障措施,建立各种不同战斗类型和不同规模执法战斗的预案数据库,保证能够随时接受指挥员的咨询,能够随时拿出有很强针对性的对策,以供指挥员参考;直接监督各种计划、方案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员反馈。不同级别的警察参谋机构及参谋人员均在本级指挥机构中设立和发挥其重要作用,是本级指挥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警察参谋机构系统的产生,是警察业务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警察合同战术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火器、机器及电子设备相结合时代警察战术发展的典型标志之一。它与先进的现代化装备和现代化指挥要求相适应,与合同战术的设计、组织、指挥与实施方法相适应,是现代化警察机构设置科学化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我们对此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应尽快地予以组建。
非杀伤性武器的使用
由于社会文明的发展,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的刑事与治安立法越来越多地注重基本人权的保障。根据法律的要求和警察执法战斗的实际需要,警用武器系统出现了以制服和控制为目的的各种先进的非杀伤性武器。这些非杀伤性武器的研制和使用,一方面大大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减少了对犯罪人人身的直接杀伤作用,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执法战斗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使执法战斗的战术方法和战斗手段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些非杀伤性武器既有冷兵器的优点,又具备一定火器的长处,更加符合执法战斗的实际需要。威力强大的火器与非杀伤性武器的先进性相结合,促使警察战术向更高级的阶段发展,使执法战斗的手段、方法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合法化,执法战斗和战术应用的成功率也正在迅速得以提高。

国内外现代警察战术的研究发展现状
我们讲“警察战术”的起源与发展演变,都是从事实上存在的执法战斗方法及其本质上的实际功能出发,来研究警察战术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从学术上专门对警察战术进行理论研究和抽象概括,将其作为独立的科学学科体系进行系统、全面、完整的研究是公元20世纪末才开始的。
国外现代警察战术研究的现状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迅速得以提高,犯罪领域以现代化的方式手段实施犯罪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世界各国警界为对付日益猖獗的犯罪浪潮,均纷纷研究对付现代化犯罪的方法和手段,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警察战术研究的发展,各国警察不约而同的从一线基层警察执行勤务遇到的棘手问题入手,来研究警察战术问题,并逐步上升,研究有关警察执法战斗的指挥问题。世界各国纷纷建立了反恐怖及打击各种暴力犯罪的突击部队或特警部队,在警察战术研究上也逐步形成由低到高分警种、分层次、分专业业务、符合法律要求的战术方法体系。
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先后出版了一批警察战术研究方面的专著和教材。如《美国警察徒手防卫术》、《美国警察自卫术》、《西德反恐怖大队GSG9》、《SWAT—特种武器与战术部队》、《等等。俄罗斯莫斯科警察大学则在20世纪80年代专门开设了“警察一般战术和特殊战术”课程。还有不少国家在其警察院校及实战训练中开设“军事战术”课程,用以提高警察的战术素质和战术应用能力。
纵观世界警察战术的研究现状,大致有以下特点:
现代警察战术研究兴起于公元20世纪80年代,至今方兴未艾,发展迅速。
警察战术研究均由军事战术结合各国司法制度特点嫁接、移植、改造而来,既是军事战术的分支,又是公安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警察战术的研究成果转化为警察战斗力的周期大大缩短,并在实战应用中获得充分肯定。
警察战术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术方法,已成为世界各国警察的必备知识和技术技能,成为衡量警察素质高低的标准之一。
警察战术学的独立科学学科体系正在迅速形成过程之中,已经获得突破性的进展,接近于最终完成,但尚未完成建立过程。
可以预料,警察战术历经自原始社会末期发展演变,终将成为独立的科学。21世纪将是警察战术真正成熟和发展壮大,并造福于人类的时期。
我国现代警察战术的研究发展现状
我国有关现代警察战术的研究基本上与西方各国同时起步。20世纪80年代是改革开放的年代,我国经济形势迅速好转,人民生活水平得以迅速提高,确立了“以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制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但此时,我国的刑事犯罪率却在不断上升。为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的有效措施,加强了对犯罪及犯罪对策问题的研究。我国公安系统在全国各地恢复和新建了各类公安院校,开展了多学科的公安业务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使公安学术研究逐渐繁荣起来。
1989年由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王勇同志撰写的我国第一部研究警察战术的专著《缉捕心理及行动战术研究》一书正式出版,标志着我国现代警察战术研究的开端;1992年由王勇同志撰写的《公安缉捕战术》专著出版,标志着我国警察战术研究的理论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并在我国警学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1996年在公安部领导的直接组织下,由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卓风同志任主编,xx同志任副主编兼统稿人的战术教材编写班子成立,并于同年6月出版了我国第一部《警察查缉战术教程》的部级规划教材。同年8月公安部正式将该教材列为全国各级各类公安院校和全国各级各类在职民警培训必修课教材。96年9月全国各地公安院校和在职民警陆续开设警察查缉战术课程。
1997年至1999年,公安部又先后组织编写并出版了《缉捕术》、《人质解救术》、《爆炸犯罪对策》、《110报警服务与快速反应》等一系列战术教材及与之相配套的战例集析、多媒体教学光盘,并在全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警察战术培训班,使我国的警察战术研究空前繁荣。在此期间,我国各地的警察战术研究者还出版了一批警察战术研究的专著,涉及到各个警种和各个层次的警察战术理论与应用问题。至此,我国的警察战术研究已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1999年至2001年,我国的警察战术研究又有了质的飞跃,首先,在xxx同志主持下,在XXX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系部架构的警察战术独立的教学、科研、训练机构----“警察战术训练部”;其次,xxx同志提出了“创建我国警察战术学学科体系及与之相配套的实战性教学训练体系”的构想,并于1999年申报了我国第一个“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获得国家教育部的正式批准,填补了我国公安教育专业设置的空白;再次,组织编写了“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的系列教材,建立了系统、完整的警察战术学学科群体的理论体系和综合分层,实施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良性循环化的训练体系,创立了“以法律为标准,以对抗为核心,以打赢执法战斗为目的,实施法律、战术、技术、心理、体能五位一体综合施训”的科学训练方法。解决了警察战术学的一系列基础理论和实战应用问题,使“警察战术”真正从经验走向科学,从只反映执法战斗方法功能的名称,变为提示规律性的可系统学习与操作训练的应用实体。至此,我国的现代警察战术研究,已能够以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科学性、实用性以及突出的执法效益,自立于世界警学研究之林,并处于领先地位。
纵观我国现代警察战术研究,有以下基本特点:
起步稍晚,但起点较高,创新性突出,实现了跨跃式前进。
学理研究与实战研究并重。始终坚持“从实战出发,为实战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突出了实战应用与效能的发挥。
研究的系统性、关联性、完整性明显强于国外。分警种、分层次、分业务的特点突出,针对性强,适应各种不同公安岗位群的勤务专业需要。
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逐步增多。近五年来出版的警察战术方面的专著与教材明显多于国外,研究不断深入化、细致化并迅速转化为警察战斗力。
警察战术研究有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由于有公安部统一协调,有关实战部门有丰富经验的同志与理论研究有专长的同志相互结合,参与教材编写、审定与推广应用,保证了正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效益。这一点,外国包括发达国家都难以与我国相匹敌。
特别重视了“训练出战斗力”规律的作用。过去我们的很多警察科学,只教不训,只读书不操作,理论严重脱离实际,而我国的警察战术研究从其起步开始,就重视“训练出战斗力”规律的作用,学以致用,边学边用,使警察战术的理论与训练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对提高我国警察战斗力作出了贡献。
我们研究了警察战术的起源与其发展演变的过程,掌握了现代国内外警察战术的研究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规律性的认识结论:
1、警察战术源于军事战术,发展于司法实践,是犯罪与制服犯罪矛盾斗争的产物;社会需要和执法战斗实践是其发展演变的根本动力。
2、警察战术的发展受军事学术与司法学术思想的影响,受法律和司法实践的制约,并且在它们的相互交叉影响和互动作用制约下,形成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和自身的独特特点。
3、警察战术的发展,受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制约,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武器装备的改进而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与学术思想的先进、活跃,是警察战术发展的基础条件。
4、警察战术的核心内容是获取犯罪情报和施计用谋;是正确地指挥、组织、实施执法战斗并打赢执法战斗;是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运用最佳的方法合理地使用警力与武器,获得决定性的胜利。
5、自动化的电子指挥,高速反应,立体化攻防的警察合同战术与传统的各种警察战术方法相结合,是警察战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们掌握了警察战术发展的这些规律,对于遵循这些规律,深入研究警察战术学的理论和应用方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也会给我们的警察战术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使我国的警察战术学术研究和指挥实践活动更为有效,更为繁荣
:lol
王勇不是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战术系(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主任吗???
XX同志应该也是他吧?[em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