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获判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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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3 2:15 pm
  (南京讯)明报网报道:中国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控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案胜诉。   这是中国的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玄武区法院的判决说,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作品的日本展转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着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人民币。   法院的判决还说,被告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判决後的30天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均未出庭。   77岁的夏淑琴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她说:“法院作出了公正判决。”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两本书籍──《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
《联合早报网》
2006-08-23 2:15 pm
  (南京讯)明报网报道:中国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控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案胜诉。   这是中国的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玄武区法院的判决说,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作品的日本展转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着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人民币。   法院的判决还说,被告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判决後的30天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均未出庭。   77岁的夏淑琴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她说:“法院作出了公正判决。”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两本书籍──《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 《联合早报网》http://www.zaobao.com/special/realtime/2006/08/060823_19.html
   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受理判决对日索赔案件,中国法院的执行力尚未溯及日本国内,这就引发了新的问题:如何对败诉方执行判决?
不管如何执行,甚至是无法执行,但是敢于在国内受理并判决而不是满嘴白沫的宣扬"中日友好"至少也是一个进步
中新社报导说,开崛哲和营野园子作为日本律师团代表从日本远道而来,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并在随后发表《声明》。《声明》以中文和日文两种文字,在23日下午举行的夏淑琴案新闻发布会后分发给到场的新闻媒体。

《声明》认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做出了正当的判决。我们高度评价这一判决」。在《声明》中日方律师团指出:「在南京事件中,日本军杀害了大量市民和农民,许多女性还受到了性暴力侵害,被强奸的女性达数万人之多。

夏淑琴的家人惨遭屠杀的事件是南京大屠杀事件中的象徵性事件。东中野修道为了否定南京(大屠杀)事件,才捏造了夏淑琴不是受害人的虚伪事实。东中野修道等三人应当尊重事实,不对这个判决提出上诉,迅速履行判决内容。」

开崛哲说:「我一直觉得历史认识问题不应当成为中日友好的障碍,两国国民应当共同认识日本发动的战争所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我们此次代表日本律师团11名成员来南京旁听这次审判,就是为了让日本国民能够通过夏淑琴事件认识南京大屠杀事件的事实,形成正确的历史观,为中日友好做出贡献。」

营野园子表示:「虽然因为中日还没有签定司法协议,这次夏淑琴案在中国的胜诉在执行上有着一定难度。但是,这次胜诉对于夏淑琴东京案的胜利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会在夏淑琴东京反诉案中要求被告东中野修道等人出庭。」

《声明》最后指出:「日本律师团迄今为止已取得了李秀英名誉损害裁判、‘百人斩’裁判的胜利,通过裁判明确了南京(大屠杀)事件的事实。我们确信,夏淑琴(东京)名誉损害裁判也一定能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