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期间涨价风波及平抑价格异动启示[原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0:04
遵照局领导的指示,现将《国家计委通讯》第13期刊载的《广东省物价系统平抑价格异动工作情况及启示》转发参阅。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广东省物价系统
平抑价格异动工作情况及启示

广东省物价局

 

  受非典型肺炎及谣传等因素的影响,广东省在2月10-13日短短几天时间内出现了两次突发性抢购部分商品及哄抬价格的风潮。2月10、11日,各市相继出现了抢购板蓝根冲剂、抗病毒口服液、罗红霉素等抗病毒药物以及食用醋、医用口罩的现象,一些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食用醋由平时的每瓶2至3元,普遍涨至1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100多元,个别地方最高甚至涨至400元。板蓝根冲剂由原来的每盒4-7元不等,普遍涨至2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40多元,个别地方甚至涨到80多元。抗病毒口服液也由原来的每盒10多元,普遍涨至2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50多元,个别地方甚至涨到100多元。

  从12日下午开始,受谣言的影响,广州、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惠州、汕尾、云浮、肇庆、梅州等地出现了抢购大米、食用油、食盐、矿泉水的现象。12日晚,深圳市食盐由平时的每袋(1斤装)1元,涨至3-10元不等,并且当晚大部分零售商店食盐脱销。广州市的盐价也几倍上升,一些商店食盐卖空。东莞、增城等地的大米价格上涨1倍左右,平时0.9元/斤的大米涨至1.6元/斤。

  面对这一突发风潮,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灵敏反应,沉着应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迅速平抑了抢购和哄抬价格风潮。从12日开始,板蓝根等抗病毒药品和食用醋、医用口罩价格已基本回复到正常水平。从13日下午开始,广州、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汕尾、云浮、肇庆、梅州等地的大米、食盐价格也逐步回落到涨价前的水平。至此,群众盲目抢购、部分商品价格异动、不法商家趁机抬价现象已经得到控制,各种商品的价格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

  现在简要回顾总结一下在这次风潮中物价部门的工作及效果。

  一、基本情况

  在几天的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中,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了价格监管职能作用,做到了反应灵敏、措施得力、干预适度、效果明显。

  (一)反应灵敏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中实现了对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的灵敏反应和快速处置。

  (1)10日下午开始,全省各地陆续出现药品、食用醋等商品的价格异动,各级物价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相关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监控。10日晚上,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梅州、湛江等地物价部门的同志“倾巢出动”。深圳、佛山市物价局派出检查人员到各大药店、有关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进行蹲点监控,商店何时关门,检查人员就何时下班。东莞、梅州派出检查组对提价的商家进行劝诫。东莞市物价局卢启邦局长亲自带队到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直至深夜。广州市物价部门以包干的形式对本市所辖区、市的商家进行“地毯”式检查。湛江市物价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各药店进行全面检查。省局充分利用价格监测网络,对全省的市场变化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省价格举报中心保持全天畅通,并改电话录音为人工接听,保证了省局对各地价格异动情况的及时掌握。

  (2)2月11日上午、13日、14日下午,根据市场价格异动的不同时段,广东省物价局连续四次以内部明电形式向全省物价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统一部署开展对罗红霉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食用醋、粮油、食盐等商品的价格监控检查。各地物价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11日上午起,全省各地物价部门全面开展大规模的价格检查监督,形成了全省物价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通过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查处、曝光违法经营商家等措施,有效控制了当地的市场秩序,稳定了物价。

  (3)11日下午2:30,广东省物价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广州的各大媒体参加。会上,陈小川局长通报了省物价局对价格异动情况所持的态度和将采取的措施,告诫各商家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定价标准经营商品,不得哄抬价格,发不义之财。

  (4)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领导的指示,13日上午,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计委、粮食局、工商局和食盐专卖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立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当天下午,省物价局组织10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带队,分赴全省10个重点地区,检查督促各地平抑市场、打击哄抬价格的工作。各地物价部门与粮食、工商、食盐等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横向协调的工作格局,迅速平息了大米、食盐等商品的抢购风潮。

  (二)措施得力

  (1)开展全天候、地毯式的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10日至13日,全省各地共出动4938人次,组成1400多个检查组,对哄抬部分药品、食用醋、粮油、食盐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11日上午,省物价局会同广州市物价局和市属区检查所组成四个检查组,邀请新闻单位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广州市天河区、东山区、海珠区等34家药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的违法经营单位一一登记在案,对部分违法经营商家作出了处理。深圳市仅11日就出动300多人次,对3000多家药店、超市、商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部分违法经营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南山分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龙岗分局暂扣了假冒伪劣白醋410支,板蓝根及抗菌类药品500多箱。从2月11日开始,广州市物价局会同工商部门组织了22个检查组,检查了790多家商铺,其中已对330我家发出告诫通知书或口头责令整改,有11家已立案。

  (2)依法严厉处罚、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广州市物价局处罚和曝光了三家不法奸商,广州市港湾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处罚20万元,东山区大昌岛货仓商场被处以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这是广州市也是广东省物价部门首次运用最高罚款额及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手段。

  (3)24小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严密监测重点商品的价格直势。价格异动现象出现后,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立即行动起来,制定了周密的监测方案,选定了27个药品和日用生活用品作为监测品种,要求各地每天上报监测结果,对敏感的几个品种则要求每天报告两次,监控结果同时报国家计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为政府提供预警和决策依据。各级物价部门的价格举报中心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社情民意。

  (4)在抢购和哄抬价格风潮得到控制后,广东省物价局及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对医药、食盐和粮油等经营单位开展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情况 查自报及重点检查工作。对商家自查出的违规行为并予以改正的,酌情从轻处理;对被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求从严处罚,以借此次价格异动风潮的社会舆论之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三)干预适度

  在这次平抑抢购、哄抬价格风潮中,各级物价部门正确判断形势,严格依法行政,注意运用新的手段,做到了干预适度。对药品、食盐等政府定价商品,在运用传统的监督检查方法的同时,注意运用和发挥其他新的方式、方法的作用;对粮油、食用醋等已放开价格的商品,则在协调有关部门公布储备、保证供应的前提下,通过加大监控力度进行排解。各地物价部门普遍运用了公告、提醒、告诫、协调、舆论引导等新的方式方法,达到了预期效果。

  (1)运用公告手段。在抢购、哄抬价格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各级物价部门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公布了罗红霉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食盐等政府定价商品的具体价格,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索要销售发票,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2358电话向物价部门举报。省物价局积极协助粮食、盐业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储备充足、确保市场需要的信息,并要求优先保证对大商场的供应,从根本上消除群众的惶恐心态,遏制了抢购风潮,使广州12日下午开始出现的粮、盐等抢购风,13日下午随即得以平息。

  (2)运用提醒和劝诫手段。在抢购风潮出现之初,广东省物价局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各地也纷纷举行相关告诫会,敦促商家自觉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规定,诚信经营,不参与哄抬物价;严肃重申有关政府定价商品范围,告知经营者任何突破政府定价限额的销售行为均属违法,物价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

  (3)明确对已放开价格的商品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权力。广东省物价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食用醋等放开价格的商品,如市场价格继续长时间大幅度上涨,且对经销商的涨价行为劝诫无效,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四)效果显著

  (1)连续两次抢购风潮仅在3天内迅速得以平息,尤其是第二次风潮尽管来势凶猛,且涉及的都是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但在不到24小时内迅速平息,异动商品价格恢复到正常的水平。据省物价局分赴10市检查组的汇报,13日下午除了个别地区部分商店仍有盐、醋脱销外,全省各地基本上已满足了市场需要。14日,根据全省各地物价信息监测反馈,价格异动商品已全部回落到正常的价格水平。

  (2)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威望得到加强和提升。在平息抢购风潮的过程中,黄华华省长、许德立、游宁丰、谢强华副省长分别作出指示,要求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调控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市场的稳定。由于各级物价部门的通力合作、全力以赴,3天内的两次风潮迅速得到平息。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物价部门在这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敏捷、快速和工作效果非常满意,进一步确立和提升了物价部门在群众、在政府、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值得指出的是,在这次事件中,全省广大物价干部能够严格自律,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虽然这次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部分群众的恐慌心理和非理性消费行为,以及部分经营者的不规范价格行为仍未得到彻底的排解,干扰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因素仍然存在。各级物价部门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获全胜绝不罢休的精神,继续加强对市场秩序和物价变动情况的有效监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我局发出的6个内部明电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好对药品、食用醋、米、食盐等商品的日情监测,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对前段时间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要及时处理结案;对这次哄抬价格中影响较大的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各地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遵照局领导的指示,现将《国家计委通讯》第13期刊载的《广东省物价系统平抑价格异动工作情况及启示》转发参阅。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广东省物价系统
平抑价格异动工作情况及启示

广东省物价局

 

  受非典型肺炎及谣传等因素的影响,广东省在2月10-13日短短几天时间内出现了两次突发性抢购部分商品及哄抬价格的风潮。2月10、11日,各市相继出现了抢购板蓝根冲剂、抗病毒口服液、罗红霉素等抗病毒药物以及食用醋、医用口罩的现象,一些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食用醋由平时的每瓶2至3元,普遍涨至1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100多元,个别地方最高甚至涨至400元。板蓝根冲剂由原来的每盒4-7元不等,普遍涨至2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40多元,个别地方甚至涨到80多元。抗病毒口服液也由原来的每盒10多元,普遍涨至20多元,部分地方涨至50多元,个别地方甚至涨到100多元。

  从12日下午开始,受谣言的影响,广州、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惠州、汕尾、云浮、肇庆、梅州等地出现了抢购大米、食用油、食盐、矿泉水的现象。12日晚,深圳市食盐由平时的每袋(1斤装)1元,涨至3-10元不等,并且当晚大部分零售商店食盐脱销。广州市的盐价也几倍上升,一些商店食盐卖空。东莞、增城等地的大米价格上涨1倍左右,平时0.9元/斤的大米涨至1.6元/斤。

  面对这一突发风潮,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灵敏反应,沉着应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迅速平抑了抢购和哄抬价格风潮。从12日开始,板蓝根等抗病毒药品和食用醋、医用口罩价格已基本回复到正常水平。从13日下午开始,广州、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汕尾、云浮、肇庆、梅州等地的大米、食盐价格也逐步回落到涨价前的水平。至此,群众盲目抢购、部分商品价格异动、不法商家趁机抬价现象已经得到控制,各种商品的价格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

  现在简要回顾总结一下在这次风潮中物价部门的工作及效果。

  一、基本情况

  在几天的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中,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了价格监管职能作用,做到了反应灵敏、措施得力、干预适度、效果明显。

  (一)反应灵敏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中实现了对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的灵敏反应和快速处置。

  (1)10日下午开始,全省各地陆续出现药品、食用醋等商品的价格异动,各级物价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相关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监控。10日晚上,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梅州、湛江等地物价部门的同志“倾巢出动”。深圳、佛山市物价局派出检查人员到各大药店、有关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进行蹲点监控,商店何时关门,检查人员就何时下班。东莞、梅州派出检查组对提价的商家进行劝诫。东莞市物价局卢启邦局长亲自带队到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直至深夜。广州市物价部门以包干的形式对本市所辖区、市的商家进行“地毯”式检查。湛江市物价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各药店进行全面检查。省局充分利用价格监测网络,对全省的市场变化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省价格举报中心保持全天畅通,并改电话录音为人工接听,保证了省局对各地价格异动情况的及时掌握。

  (2)2月11日上午、13日、14日下午,根据市场价格异动的不同时段,广东省物价局连续四次以内部明电形式向全省物价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统一部署开展对罗红霉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食用醋、粮油、食盐等商品的价格监控检查。各地物价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11日上午起,全省各地物价部门全面开展大规模的价格检查监督,形成了全省物价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通过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查处、曝光违法经营商家等措施,有效控制了当地的市场秩序,稳定了物价。

  (3)11日下午2:30,广东省物价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广州的各大媒体参加。会上,陈小川局长通报了省物价局对价格异动情况所持的态度和将采取的措施,告诫各商家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定价标准经营商品,不得哄抬价格,发不义之财。

  (4)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领导的指示,13日上午,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计委、粮食局、工商局和食盐专卖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立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当天下午,省物价局组织10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带队,分赴全省10个重点地区,检查督促各地平抑市场、打击哄抬价格的工作。各地物价部门与粮食、工商、食盐等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横向协调的工作格局,迅速平息了大米、食盐等商品的抢购风潮。

  (二)措施得力

  (1)开展全天候、地毯式的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10日至13日,全省各地共出动4938人次,组成1400多个检查组,对哄抬部分药品、食用醋、粮油、食盐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11日上午,省物价局会同广州市物价局和市属区检查所组成四个检查组,邀请新闻单位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广州市天河区、东山区、海珠区等34家药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的违法经营单位一一登记在案,对部分违法经营商家作出了处理。深圳市仅11日就出动300多人次,对3000多家药店、超市、商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部分违法经营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南山分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龙岗分局暂扣了假冒伪劣白醋410支,板蓝根及抗菌类药品500多箱。从2月11日开始,广州市物价局会同工商部门组织了22个检查组,检查了790多家商铺,其中已对330我家发出告诫通知书或口头责令整改,有11家已立案。

  (2)依法严厉处罚、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广州市物价局处罚和曝光了三家不法奸商,广州市港湾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处罚20万元,东山区大昌岛货仓商场被处以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这是广州市也是广东省物价部门首次运用最高罚款额及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手段。

  (3)24小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严密监测重点商品的价格直势。价格异动现象出现后,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立即行动起来,制定了周密的监测方案,选定了27个药品和日用生活用品作为监测品种,要求各地每天上报监测结果,对敏感的几个品种则要求每天报告两次,监控结果同时报国家计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为政府提供预警和决策依据。各级物价部门的价格举报中心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社情民意。

  (4)在抢购和哄抬价格风潮得到控制后,广东省物价局及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对医药、食盐和粮油等经营单位开展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情况 查自报及重点检查工作。对商家自查出的违规行为并予以改正的,酌情从轻处理;对被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求从严处罚,以借此次价格异动风潮的社会舆论之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三)干预适度

  在这次平抑抢购、哄抬价格风潮中,各级物价部门正确判断形势,严格依法行政,注意运用新的手段,做到了干预适度。对药品、食盐等政府定价商品,在运用传统的监督检查方法的同时,注意运用和发挥其他新的方式、方法的作用;对粮油、食用醋等已放开价格的商品,则在协调有关部门公布储备、保证供应的前提下,通过加大监控力度进行排解。各地物价部门普遍运用了公告、提醒、告诫、协调、舆论引导等新的方式方法,达到了预期效果。

  (1)运用公告手段。在抢购、哄抬价格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各级物价部门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公布了罗红霉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食盐等政府定价商品的具体价格,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索要销售发票,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2358电话向物价部门举报。省物价局积极协助粮食、盐业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储备充足、确保市场需要的信息,并要求优先保证对大商场的供应,从根本上消除群众的惶恐心态,遏制了抢购风潮,使广州12日下午开始出现的粮、盐等抢购风,13日下午随即得以平息。

  (2)运用提醒和劝诫手段。在抢购风潮出现之初,广东省物价局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各地也纷纷举行相关告诫会,敦促商家自觉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规定,诚信经营,不参与哄抬物价;严肃重申有关政府定价商品范围,告知经营者任何突破政府定价限额的销售行为均属违法,物价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

  (3)明确对已放开价格的商品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权力。广东省物价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食用醋等放开价格的商品,如市场价格继续长时间大幅度上涨,且对经销商的涨价行为劝诫无效,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四)效果显著

  (1)连续两次抢购风潮仅在3天内迅速得以平息,尤其是第二次风潮尽管来势凶猛,且涉及的都是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但在不到24小时内迅速平息,异动商品价格恢复到正常的水平。据省物价局分赴10市检查组的汇报,13日下午除了个别地区部分商店仍有盐、醋脱销外,全省各地基本上已满足了市场需要。14日,根据全省各地物价信息监测反馈,价格异动商品已全部回落到正常的价格水平。

  (2)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威望得到加强和提升。在平息抢购风潮的过程中,黄华华省长、许德立、游宁丰、谢强华副省长分别作出指示,要求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调控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市场的稳定。由于各级物价部门的通力合作、全力以赴,3天内的两次风潮迅速得到平息。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物价部门在这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敏捷、快速和工作效果非常满意,进一步确立和提升了物价部门在群众、在政府、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值得指出的是,在这次事件中,全省广大物价干部能够严格自律,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虽然这次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部分群众的恐慌心理和非理性消费行为,以及部分经营者的不规范价格行为仍未得到彻底的排解,干扰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因素仍然存在。各级物价部门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获全胜绝不罢休的精神,继续加强对市场秩序和物价变动情况的有效监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我局发出的6个内部明电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好对药品、食用醋、米、食盐等商品的日情监测,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对前段时间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要及时处理结案;对这次哄抬价格中影响较大的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各地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二、主要启示

  这次事件,是广东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情况下出现的首次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风潮。通过对这次风潮整个干预运作过程的初步总结、反思,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一)市场经济体制新时期的价格宏观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能机构必不可少

  物价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期处于什么位置、发挥什么作用,通过这次风潮有了更加明确的定位。平时,物价部门的工作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批费定价上,宏观调控的职能发挥不够明显。但在这次突发性风潮中,物价部门对应该如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保证价格秩序的正常,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通过这次实践,物价部门对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的较长时期内,大部分的商品价格逐步放开和已经放开,由于各种原因而诱发的价格异动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政府需要保留必要的部门、必要的干预手段和必要的措施,以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

  在这次风潮中,物价部门采取的干预方式方法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有明显的区别。在计划经济时期,物价部门主要是采取限制价格的单一控制手段;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一些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的调控,就不能简单轻易地采取限价的形式,而应通过告诫、警示和公布相关的价格政策、供求信息来实现调控目的。今后,物价部门要随着市场经营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继续控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监管新形式、新方法。

  在这次平抑抢购、哄抬价格风潮中,物价部门对放开的粮、醋等商品没有立即采取限价措施,而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公布储备和保证供应而实现调控目的。我们认为,若简单地对抢购的商品马上进行限价,很可能会引起更大的误导,造成群众误以为物资供应紧缺,反而加重恐慌心理,对抢购风潮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引发这次抢购、哄抬价格的主要原因是谣言,而非供求失衡,因此不能贸然采用行政干预措施。限价等临时干预措施应主要针对供求重大失衡,或者较长时间价格显著上涨,且通过政府辟谣、公告仍不能平抑时才去启动更为合适。事实证明,这一判断和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三)平抑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事件必须依法行政

  省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最危急的时候也必须依法行政。在这次抢购风潮监控的全过程,物价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办事。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粮、醋等已放开价格的商品的干预,严格依照《价格法》规定,不擅自出台干预措施。对查出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经营者,严格按规定的处罚范围、额度予以处理,未发现违法或不依法行政的事件。在加大对市场物价异动情况控制的同时,物价部门的同志能够以身作则,不参与抢购、讹传,做好宣传化解工作。

  (四)平抑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事件必须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这次风潮能够迅速得到平息,新闻媒体的作用功不可没。在对抢购物资储备情况的公布,价格政策的宣传,告诫、警示措施的公告,以及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情况的报导、防治的措施和病人康复的采访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正面宣传引导的作用,对迅速平息风潮产生了重大影响。

  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信息时代,舆论对群众的观念、思想、心态等产生的作用和导向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明显,对维持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乃至社会的稳定都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这次突发性抢购风潮中,新闻媒体十分配合,如省局新闻发布会的当天晚上及第二天,物价部门对价格异动的态度及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便为广大群众所知晓,稳定了民心,同时也给不法商人敲了警钟。

  三、今后应对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事件的工作设想

  (一)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和预警机制

  价格监测预警是宏观调控的前提,也是平抑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事件的前提。要通过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和预警机制,确保在突发性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进行控制。

  要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对重要农产品、生活必需品、成品油、药品、房地产等商品的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走势分析、预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秩序混乱或价格总水平变化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警情监测、预报,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增强价格信息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监控手段,努力实现省、市、县物价局的网络联接,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物价系统内价格信息资源共享,构建起信息全面、反应灵敏、预警及时的全省性价格监测体系。

  加强价格举报中心建设。在这次突发性风潮中,不少价格异动情况是通过群众投诉、举报而最早得到的。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了解反馈社情民意,畅通物价部门对市场价格突发性异动预警的渠道。

  (二)制定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在这次风潮中,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反应比较迅速、措施比较得力,并不等于整个应对机制已经很完善,已经没有任何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各级物价部门要通过总结、反思和探讨进一步完善预案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今年,广东省物价局已把对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管理作用工作重点,近期出现的突发事件,是对物价部门应对市场价格异动突发事件控制能力和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为进一步完善监控机制创造了一个有利条件。

  各级物价部门要通过总结这次实践,制定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要建立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明确有关职能、责任、保障措施和工作制度。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做到未雨绸缪,有备防范,“以静制动”。一旦出现价格异动的突发性事件,就能有序启动和实施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快速,措施得当,临危不乱。

  (三)促进经营者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在这次抢购风潮中,不良商家哄抬价格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后,物价部门必须通过多方面工作促进商家的价格诚信建设。“商誉”主要属信用道德方面的建设,要通过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法制的进一步健全逐步提高。商家的诚信体系建设是构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基础,物价部门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艰苦、长期的努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今后,物价部门要通过加强宏观管理,主要从两方面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促进经营者价格诚信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是约束,即对违纪商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并利用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教育、警示其他经营者走诚信经营的路子。另一方面是正面引导。通过对守法、诚信商家进行宣传表彰树立榜样;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及“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深圳市对在这次风潮中没有涨价的商家在报纸上公布表扬,就是最好的广告和宣传,让守法经营者得到实惠。

  (四)创新平抑突发性事件的手段和方法

  平抑突发性事件,必须有强效的控制手段和适应客观规律的新方法。要建立健全对市场价格的宏观管理调控手段,积极控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宏观管理新的方式方法。积极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予以法制化,是增强调控力度和调控功能,增强防范和化解各种价格风险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要发挥价格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通过发布价格信息、生产成本和价格水平等,引导生产和消费。要加强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联系,围绕突出的价格矛盾开展协商、对话,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竞争,调节供求平衡,促进市场稳定。

  要创新对市场价格行为规范、监管手段和方法。要运用公告、调查、提醒、告诫、协调等新方式、新方法,引导市场有序依法竞争和经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要加强市场价格行为规范监管的立法步伐,解决在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中所必需的法律依据、执法手段问题。

  要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手段的正面导向和监督震慑作用。各级物价部门要注意研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如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价格工作的配合协助作用。要通过公告价格政策,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公布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等,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繁荣市场、稳定物价。还要通过新闻媒体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提高物价部门的社会威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平抑突发性抢购、哄抬价格事件,是一个新的课题。广东省物价部门的这次实践,只是刚刚破题。要全面完成这一课题,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的探讨。全省物价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努力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相适应的价格工作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