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发奇想 裸体跟女友求婚被邻居开枪击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26:32
<p><a href="http://news.tom.com/2006-06-16/0026/20191732.html">http://news.tom.com/2006-06-16/0026/20191732.html</a>.</p><p>2006年06月16日 13时36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东北新闻网</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美联社报道6月16日报道,美国密歇安州安纳堡一名男子最近脱光了衣服跑去跟女朋友求婚,结果却引来了邻居的子弹。</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美联社报道,这名男子当时正跟女朋友谈终身大事,请求女方接受他的求婚。女友说,还得考虑考虑。男子说,他一生都喜欢冒险。为了证明自己爱冒险,他光着身子从窗户跳到屋外,跑过马路打算去跟女友求婚。一个邻居看到一个光着屁股的男子躲在自己家院子的矮树丛里。按照美国祖先留下的规矩,有人闯进自己家先开枪再说。这名男子拿起一把点四零的手枪命令裸男站起来。</p><p style="TEXT-INDENT: 2em;">裸男拔腿就跑。持枪男子一路追赶,追到有效距离后扣板机,枪声一响,裸男应声倒地。另一个邻居听到枪声随即报警,警察赶到后,逮捕了开枪男,还没收了他的枪支。审讯结束后,开枪男子获释。裸体求婚男子受到了轻伤。不过,该报道里并未提及女友最后是否答应了他的求婚。 </p><p><a href="http://news.tom.com/2006-06-16/0026/20191732.html">http://news.tom.com/2006-06-16/0026/20191732.html</a>.</p><p>2006年06月16日 13时36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东北新闻网</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美联社报道6月16日报道,美国密歇安州安纳堡一名男子最近脱光了衣服跑去跟女朋友求婚,结果却引来了邻居的子弹。</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美联社报道,这名男子当时正跟女朋友谈终身大事,请求女方接受他的求婚。女友说,还得考虑考虑。男子说,他一生都喜欢冒险。为了证明自己爱冒险,他光着身子从窗户跳到屋外,跑过马路打算去跟女友求婚。一个邻居看到一个光着屁股的男子躲在自己家院子的矮树丛里。按照美国祖先留下的规矩,有人闯进自己家先开枪再说。这名男子拿起一把点四零的手枪命令裸男站起来。</p><p style="TEXT-INDENT: 2em;">裸男拔腿就跑。持枪男子一路追赶,追到有效距离后扣板机,枪声一响,裸男应声倒地。另一个邻居听到枪声随即报警,警察赶到后,逮捕了开枪男,还没收了他的枪支。审讯结束后,开枪男子获释。裸体求婚男子受到了轻伤。不过,该报道里并未提及女友最后是否答应了他的求婚。 </p>
<p>  大家可别把这个案例当作花边新闻。这是一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户主对非法闯入者有开枪权,对违法逃窜者有追击权。</p>
<p>对违法逃窜者有追击权。</p><p>这个很重要。</p>
<p>  是否承认追击权,在打击违法犯罪上有重大的区别。如果不承认追击权,会给打击造成很大的不便。</p><p>  现在法律界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否定、部分否定追击权。对于违法逃窜者,要求不使用暴力进行追捕。这实际上削弱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在这种思维影响下,出现了认为不能够向逃跑者放狗的说法。</p><p>  从保护社会安全的角度上看,除非被追击者作出明显表示畏服的动作,不然就可以暴力追击。</p>
应该让那些主张小偷权益的家伙好好看看!!
美国这个规定恐怕跟当年美国人的"祖先"跟土著居民起冲突有关.
<p>  美国这个规定也是有趣……闯入印地安户主领地的是英国移民后裔……</p>
想起一件事:出租车司机被抢以后,开车把抢劫的撞死,法院竟然判司机故意杀人,好像是湖南的事。
确实就是故意杀人,你以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危害是要针对确实存在并正在进行的而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你看他开车撞劫犯合哪一条了?
<p>  所以人家美国吸取了印第安人的教训……户主没有把入侵者杀死,就会被入侵者杀死!</p>
嗯,国情不同,区别对待
对。<br/>印第安人也应该享有“追击权”。:)<br/><br/>
<p>不采用暴力手段,就算你能追上他也只是陪着他跑.最多是过失杀人,而不能算故意杀人.</p><p>所以现在在国内,如果有小偷,抢匪被追赶,你也跑去追,要么被捅死当英雄,要么对嫌疑人造成伤害被他告.因为你不动手怎么可能抓住他.即使是受害者也一样.现在的趋势是你被抢了,然后他要跑,你就只有报警最稳妥.</p><p>我现在 对国内司法的不满,并不在于贪赃枉法,而在于现在学习别人国外的一些东西,只学到毛皮,却对新产生的问题没有对策.</p>
国内立法的我觉的靠拍脑袋的多,而且可能还有机关的通病:人浮于事,随意性强。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6-6-16 19:26:00的发言:</b><br/><p>  美国这个规定也是有趣……闯入印地安户主领地的是英国移民后裔……</p></div><p></p><p>因为当年印第安户主的武器不行,所以移民们的这个"法律"规定有利于移民抢占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不利于印第安人反抗或反抢回来…</p><p>所以法律的规定往往是要参考国内外现有法律,根据自己的情况实事求是,而不是靠搬外国法律条文过日子…</p>
猜测,都已经是裸男了,户主还是追击开枪,说明户主认为他有威胁性(是否其某些部位让户主自卑了)
<p>户主对非法闯入者有开枪权,对违法逃窜者有追击权。</p><p>===这也是很不公平的野蛮做法.如果你来找我的邻居,</p><p>找错了门,进了我家,被我打死了......怎么办?</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9 15:35:41编辑过]
<p>中国人的创造力太强了,你给他发把用非致命枪弹的枪,他可以给你改成致命的。中国禁械有传统,历代都有,比如某些威力巨大的弓弩、战刀等等。LZ为什么老是关注西方的传统,而忘记掉本国,本民族的传统。传统之所以成为传统在于他的延续性。法律有约束力,传统也有……法律有他的运作方式,传统也有,也许传统多基于道德上的,但是道德是法律制定的标准。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道德是法律逻辑体系的归依。中国的道德观念跟西方不一样,源于人民的秉性与处世方式,世界观都不一样。法律当然也不可能一样。法律说到底也只是一把尺子,一个工具。不管工具差异有多大,有效率就是好工具。</p><p>PS:你希望你路过人家家门口的时候有人超你开枪吗?(仅管你没有恶意,只是他认为你非法闯入)。中国人最讲究的是予人方便,修桥铺路是阴德。断人通路是恶习。不一样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心想事成</i>在2006-6-16 19:37:00的发言:</b><br/>想起一件事:出租车司机被抢以后,开车把抢劫的撞死,法院竟然判司机故意杀人,好像是湖南的事。</div><p>法院没判错!兄弟你搞错了,如果他在抢劫时撞死他那才够得着正当防卫,</p><p><font color="#42424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font color="#ff0000">正在</font>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font color="#ff0000">未明显超过</font>必要限度损害行为。</font><br/><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司机的行为充分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注意:抢劫犯也是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剥夺他的生命。</span></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nt_lzk</i>在2006-6-19 17:30:00的发言:</b><br/><p>法院没判错!兄弟你搞错了,如果他在抢劫时撞死他那才够得着正当防卫,</p><p><font color="#42424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font color="#ff0000">正在</font>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font color="#ff0000">未明显超过</font>必要限度损害行为。</font><br/><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司机的行为充分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注意:抢劫犯也是人,没有人可以不经审判剥夺他的生命。</span></p></div><p></p>那这位大哥教一下我们改怎么做?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冰封香水</i>在2006-6-19 20:33:00的发言:</b><br/><p></p>那这位大哥教一下我们改怎么做?</div><p>通俗的说反抗要在侵害过程中,侵害结束了,反抗也就不成为反抗,</p><p>这个司机就是为了抢回被抢的钱,或者报复自己被侵害然后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法院被判决之前只能这么称呼,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人的尊重).暂不论他的动机/作为/后果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不论个人只有自卫权,没有代替法律惩罚罪恶的权力.光就代价而言生命和被抢的财物的价值不成比例,没有可比性,以财物被抢的名义剥夺生命,伦理上说是践踏人类神圣而唯一生命,法律上也非常的不公平.</p><p>也许兄弟觉得这样的法律太死板,太不灵活;也许兄弟疾恶如仇.但是法律只是一种工具,由人来操作(不是神来审判绝对公正).因此法律必须恪守一定的程序,否则将失去衡量公平性的标准.这个就是法学上所谓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的矛盾.一对不可避免的矛盾.</p><p>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东西,法律也一样,不是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