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媒体称城管群殴市民致死报道失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6:35:37
<p>东方网2月23日消息:日前,《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上海市普陀区城管大队九支队多名队员在上海市桃浦七村附近的一菜场门口,与一名叫李秉浩的市民发生纠纷,并对其进行了殴打,导致李秉浩脑干出血,当场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该事件经众多网站转载,引发网民关注。东方网记者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后认为:《新京报》等媒体的报道与基本事实不符。</p><p>&nbsp;<strong>争斗事件并非由执法行为引起</strong> </p><p>  事件发生在2月16日11时30分左右,正是午休时间,普陀区城管大队九分队队员钱鸣吃完饭后,看见有人对着他停在门口的工作车小便,立即上前指出对方不文明行为,结果引发了双方口舌之争。在饭店用餐的李秉浩等人见状冲了出来,不辩事非就围殴城管队员,李秉浩并对钱鸣脸部一拳,造成钱鸣鼻梁骨折。当时李秉浩正值酒后,情绪激动。 </p><p>  <strong>所谓“群殴”说法不实</strong> </p><p>  当钱鸣被围观群众劝阻回到车上,打“110”报警时,李秉浩继续在旁辱骂,并将钱鸣从车上拉下,双方再次扭打,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钱鸣随后被获悉赶来的城管队员及围观群众劝开,此后李秉浩走了几步突然倒地。《新京报》等媒体所谓的“群殴”说法不实,其实争斗自始至终发生在一对一的当事人之间。 </p><p>  公安“110”接警后赶到,在现场进行取证,呼叫救护车,“120”救护车到场后,马上对李秉浩进行了现场急救,李秉浩暂时恢复了意识,后被及时送普陀区中心医院继续救治。 </p><p>  现场民警把当事人钱鸣和目击证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继而对钱鸣实施刑事拘留。李秉浩经医院检查系脑干受损,经数日抢救无效,于21日18时死亡。 </p><p>  <strong>尸检预计一个月后出结论</strong> </p><p>  记者从普陀区公安分局获悉,21日夜上海市刑事科学研究所对李秉浩遗体进行了尸检,尸检初步意见为尸体表皮的损伤造成死者颅内出血的可能性不大。据悉,公安部门已提取死者脑组织进行组织固定,提取死者部分器官,请有关部门开展病理切片工作,以确定当事人死因与城管队员的拳击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因果关系,预计需时一个月。 </p><p>  <strong>上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strong> </p><p>  事发后,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普陀区政府高度关注,要求医院尽力救治。公安部门抓紧取证,依法公正查处。相关领导已前往死者家中安抚,目前家属情绪稳定。上海普陀区政府表示,他们将依法公正处置该事件。</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东方网2月23日消息:日前,《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上海市普陀区城管大队九支队多名队员在上海市桃浦七村附近的一菜场门口,与一名叫李秉浩的市民发生纠纷,并对其进行了殴打,导致李秉浩脑干出血,当场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该事件经众多网站转载,引发网民关注。东方网记者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后认为:《新京报》等媒体的报道与基本事实不符。</p><p>&nbsp;<strong>争斗事件并非由执法行为引起</strong> </p><p>  事件发生在2月16日11时30分左右,正是午休时间,普陀区城管大队九分队队员钱鸣吃完饭后,看见有人对着他停在门口的工作车小便,立即上前指出对方不文明行为,结果引发了双方口舌之争。在饭店用餐的李秉浩等人见状冲了出来,不辩事非就围殴城管队员,李秉浩并对钱鸣脸部一拳,造成钱鸣鼻梁骨折。当时李秉浩正值酒后,情绪激动。 </p><p>  <strong>所谓“群殴”说法不实</strong> </p><p>  当钱鸣被围观群众劝阻回到车上,打“110”报警时,李秉浩继续在旁辱骂,并将钱鸣从车上拉下,双方再次扭打,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钱鸣随后被获悉赶来的城管队员及围观群众劝开,此后李秉浩走了几步突然倒地。《新京报》等媒体所谓的“群殴”说法不实,其实争斗自始至终发生在一对一的当事人之间。 </p><p>  公安“110”接警后赶到,在现场进行取证,呼叫救护车,“120”救护车到场后,马上对李秉浩进行了现场急救,李秉浩暂时恢复了意识,后被及时送普陀区中心医院继续救治。 </p><p>  现场民警把当事人钱鸣和目击证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继而对钱鸣实施刑事拘留。李秉浩经医院检查系脑干受损,经数日抢救无效,于21日18时死亡。 </p><p>  <strong>尸检预计一个月后出结论</strong> </p><p>  记者从普陀区公安分局获悉,21日夜上海市刑事科学研究所对李秉浩遗体进行了尸检,尸检初步意见为尸体表皮的损伤造成死者颅内出血的可能性不大。据悉,公安部门已提取死者脑组织进行组织固定,提取死者部分器官,请有关部门开展病理切片工作,以确定当事人死因与城管队员的拳击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因果关系,预计需时一个月。 </p><p>  <strong>上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strong> </p><p>  事发后,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普陀区政府高度关注,要求医院尽力救治。公安部门抓紧取证,依法公正查处。相关领导已前往死者家中安抚,目前家属情绪稳定。上海普陀区政府表示,他们将依法公正处置该事件。</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对了,LZ好象就是上海人,对此有什么看法?
  小二关注此事,等尸检报告出来吧,然后针对其中失实的帖子辟谣~~
是啊,等尸检报告出来就知道死因了
<p>&nbsp;&nbsp; 如果有一方不是城管人员,恐怕没有那么大的关注率.虽然事情是个别人的个别现象,但是对于各执法部门来说都有借鉴警醒意义.普通人打架影响绝对没有那么大,但是执法人员就应该有更高的标准,用句套话来说:要对得起身上的制服!</p>
<br/>本人基本是“学校-家里”两点一线,平时没遇到过几次城管。就几次偶遇,城管看起来一般就是街上走走,不太管事,也没有像网络中的那样可怕。<br/>所以请更了解的朋友说说。
&nbsp;&nbsp; 支持楼上的客观态度,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打人是事实,死亡也是事实.无论群殴还是单挑,也无论是否打人直接导致其死亡,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动手打人性质都很恶劣.
典型喉舌言论 忽悠人的
如果真是死者先动手呢?难道城管打不还手就对了吗?城管也是人啊.不能自卫吗?
即使做了尸体检查,真实的结果会告诉大家吗?大家别天真了,政府会把真实的东西告诉大家吗?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灰尘的孩子</i>在2006-2-23 20:29:00的发言:</b><br/>如果真是死者先动手呢?难道城管打不还手就对了吗?城管也是人啊.不能自卫吗?</div><p>&nbsp; &nbsp;&nbsp;&nbsp; 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对方暴力抗拒,可以"制伏"他.制伏和打架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袭警是违法行为,袭击城管执法人员也是违法啊!换一个角度来说,非公务情况下,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争吵甚至打斗呢? </p><p>&nbsp; &nbsp;&nbsp; &nbsp;我想这个事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和人发生争吵在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事情,有几个要动手的?此事件中究竟是因为其中一方是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还是别的原因导致斗殴就不好妄言了. </p><p>&nbsp;&nbsp;&nbsp; 执法人员自己需要提高素质,同时也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使大家在面对类似事情的时候能够减少些遗憾.</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勇往直前</i>在2006-2-23 20:45:00的发言:</b><br/>即使做了尸体检查,真实的结果会告诉大家吗?大家别天真了,政府会把真实的东西告诉大家吗?</div><p>你不如直说DA DAO GCD好了</p>
正是午休时间,看见有人对着他停在门口的工作车小便,老兄工作狂,下班上饭店吃饭也开着城管公用车,不望“辛勤工作”。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mmmmmm</i>在2006-2-23 21:30:00的发言:</b><br/>正是午休时间,看见有人对着他停在门口的工作车小便,老兄工作狂,下班上饭店吃饭也开着城管公用车,不望“辛勤工作”。</div><p>这话就不对了啊.难道就不能是工作间隙去吃饭.城管是有不象话的,可也不能一棍子打倒啊.别人朝你开的车小便,你就干看着吗?</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灰尘的孩子</i>在2006-2-23 21:42: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mmmmmm</i>在2006-2-23 21:30:00的发言:</b><br/>正是午休时间,看见有人对着他停在门口的工作车小便,老兄工作狂,下班上饭店吃饭也开着城管公用车,不望“辛勤工作”。</div><p>这话就不对了啊.难道就不能是工作间隙去吃饭.城管是有不象话的,可也不能一棍子打倒啊.别人朝你开的车小便,你就干看着吗?</p></div><p>估计这位一定会说:请随便撒,要是嫌撒在外面不过瘾我帮您开了门您朝里面再撒</p>
大白天公开撒尿,该老兄够可以的,憋急了吧,找个东西挡一挡吧!
<p>死个把人有什么大不了的?况且还是自个送上门的,死了就死了吧!一个城市成百上千万人口,多死几个无赖,日子可能会更加安宁舒适。</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紫气东来</i>在2006-2-23 21:57:00的发言:</b><br/><p>死个把人有什么大不了的?况且还是自个送上门的,死了就死了吧!一个城市成百上千万人口,多死几个无赖,日子可能会更加安宁舒适。</p></div><p>得,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了.</p>
<p>状告那张彪的儿子张小四把陈祥福的儿子陈大文的小指指甲打断</p><p></p>
偶怎遇见的城管都是弱势的下岗职工 ,没啥脾气的 -----
报纸,电视上没看到报道!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不战屈人</i>在2006-2-23 23:57:00的发言:</b><br/>偶怎遇见的城管都是弱势的下岗职工 ,没啥脾气的 -----</div><p>我有个朋友也下岗了,大学学历,您帮个忙给弄进城管去? </p><p>另,城管的特征是遇弱很强,遇强就很弱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4 10:24:28编辑过]
据有关部门调查证实,死亡系由于死者忽然失控将自己颈部往执法者拳头猛撞所致。
<p>这篇文章为了“澄清”,用了以下描述:</p><p>“在饭店用餐的李秉浩等人见状冲了出来,不辩事非就围殴城管队员”</p><p>“李秉浩并对钱鸣脸部一拳,造成钱鸣鼻梁骨折”</p><p>“李秉浩正值酒后,情绪激动</p><p>“李秉浩继续在旁辱骂,并将钱鸣从车上拉下”</p><p>而对城管则轻描淡写:</p><p>“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p><p>结果就是:李秉浩走了几步突然倒地。</p><p>为了增加群众对以前报道失实的印象,特意添加:</p><p>“李秉浩暂时恢复了意识,后被及时送普陀区中心医院继续救治。” </p><p>个人理解:稳定压倒一切!政府为了维护形象,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还活着</i>在2006-2-24 11:47:00的发言:</b><br/><p>这篇文章为了“澄清”,用了以下描述:</p><p>“在饭店用餐的李秉浩等人见状冲了出来,不辩事非就围殴城管队员”</p><p>“李秉浩并对钱鸣脸部一拳,造成钱鸣鼻梁骨折”</p><p>“李秉浩正值酒后,情绪激动</p><p>“李秉浩继续在旁辱骂,并将钱鸣从车上拉下”</p><p>而对城管则轻描淡写:</p><p>“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p><p>结果就是:李秉浩走了几步突然倒地。</p><p>为了增加群众对以前报道失实的印象,特意添加:</p><p>“李秉浩暂时恢复了意识,后被及时送普陀区中心医院继续救治。” </p><p>个人理解:稳定压倒一切!政府为了维护形象,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p><p></p></div><p>如果你有认为不符合事实的地方,欢迎提出证据。我估计你是没有的。</p>
<p>肢体冲突中的过失杀人很常见,打得狠不如打得巧啊</p>
26楼的说的好!
<p>“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p><p>怀疑这两拳有多大的力气,打头部什么地方咯~这样一个姿势真不知道能发多少力出来咯</p>
<p>电视上没报道的多的去了,比如说这个:</p><p>2005年4月12日,是居住在玉佛城小区的业主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所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彻底的颠覆了我们对社会的信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我们这些循规蹈矩的公民竟然尝到了被专政的滋味,我们似乎被部分政府官员强行放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被他们监视,殴打;被称为刁民。让我们看看所发生的事实吧。<br/>事情的起由是玉佛城小区的北面道路,作为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出的主干道,经公证过的合同确认,规划验收确认和实际交付使用确认后,明白无误的归小区业主所有。然而在时隔两年之后,开发商长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意欲在北面的空地造房,想侵占该道路,遭到小区业主的一致抗议。在2004年4月2日,业主代表,开发商和区政府代表共同签定了三方的协议,一致同意:北面道路存在争议,在未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不得强行施工。<br/>然而在2005年4月12日发生的事实让所有的小区业主目瞪口呆:<br/>1、 上午9时许,约200名身着市容监察大队制服,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强行涌入小区,并有约300名头戴钢盔的民工紧随其后。<br/>2、 城管人员将站在小区道路上的业主强行推搡,并抢夺他们手中的红旗,如业主略有不满,则被他们拖过来就打。这是一队训练有素的打手,他们面对成群的业主时只是推搡,而业主略有反抗或落单,他们十几个人立刻团团围住,将业主踹倒在地,拳打脚踢。<br/>3、 他们挡在小区的进出口,不允许外面围观的路人进来声援,也不允许小区的业主出去求助。一名小区的业主,仅仅因为有事要开车出去,结果被从车里拖出来打,现因肾出血躺在医院。<br/>4、 配合城管的野蛮殴打,两辆推土车将小区的围墙扒倒了,民工迅速的将小区原有的绿化铲除,并在距小区大厦不到三米的墙边迅速搭建临时围墙,小区的绿化和道路终于成功的纳入开发商施工的范围内了。<br/>5、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城管殴打业主过程中,小区数十位业主不断打电话报警,然而110警车迟迟不来,110接警人员却坚称警察已经在现场了。直到所有打人的凶手都撤退了半个钟头后,一辆110警车才姗姗而来,居然声称他由于找不到地方才来晚了。<br/>6、 当业主打电话就此事质询区政府负责协调此事的官员陆正康时,他竟然声称这是保护性施工。且不论保护性施工是否应该是法院判决后才能执行,但什么时候城管队成了保护性施工的执行者?并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可以闯入私人住宅小区殴打住户?他们执行的到底是哪一国的法律?<br/>上午的流血事件,造成小区内六、七名业主重伤,而轻伤更是无数;警方竟然拒绝为业主出具验伤单。小区数十位业主前往市政府上访,只得到将会将事件转告普陀区政府的答复。然而,野蛮行凶的正是普陀区政府的城管大队,让老鼠去抓老鼠,可能奏效吗?<br/>然而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事件的终结。当晚七时许,小区的业主聚集在小区内召开大会,将上午发生的情况告知小区的业主。部分业主情绪激动,意图推倒零时的板墙。这时,大批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再次进入小区,强行闯入小区中心的花园地带。广大业主自发的挡在小区中央,要求城管人员退出小区。<br/>于是,流血事件又重演了,由于天黑,城管人员对业主的殴打更加肆无忌惮。他们惯用的伎俩是将人拖入当中,十几个人围住,里面的人被打,而业主的摄像只能拍到团团围住的城管人员,业主们试图救出被群殴的人,但遭遇的是更疯狂的报复。这群蝗虫似的人打完人后,躺倒在地的是奄奄一息的小区业主。一位路人打抱不平仅说了一句公正话,立刻也被拖入当中打的满面流血。<br/>令人发指的事实让小区业主战栗了,也愤怒了。110仍然不到现场,尽管警方监控的摄像镜头就挂在四面的摄像楼群里。公民是被监视,被侮辱,被损害的。他们不配得到保护,政府某些官员的一语就可以轻飘飘带过,这是保护性施工,保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至于被打的业主,只是一群刁民罢了。没人在意他们的生死,120也迟迟不到,走投无路的业主将伤者抬到路上试图拦截车辆送去抢救,紧接着发生的事实让大家又觉得了白色的恐怖。一名业主被带上了警车,罪名是妨碍公共交通。<br/>4月13日凌晨两点,小区业委会主任施阿福被带到警署协助调查,十二个小时后的现在,仍然没有被放回来。<br/>我们是生活在怎样的世界呀!人民警察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犯罪,全世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然而,在我们的财产被侵犯,我们的人身安全被威胁,我们的尊严被侮辱的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哪里!<br/>市容监察,这个貌似执法的机关,其实不过是平常的行政机关,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无需任何手续,肆意闯入私人住宅。权钱交易真得就这么赤裸裸吗?他们何时成为了开发商的雇佣军。<br/>“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是我们所坚信的政府的承诺有误,还是我们已经不幸的被从人民的行列中剔除了出来。<br/>在2005年4月12日这一天,玉佛城流泪了:cry::cry:。</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灯塔看守</i>在2006-2-24 14:03:00的发言:</b><br/><p>电视上没报道的多的去了,比如说这个:</p><p>2005年4月12日,是居住在玉佛城小区的业主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所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彻底的颠覆了我们对社会的信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我们这些循规蹈矩的公民竟然尝到了被专政的滋味,我们似乎被部分政府官员强行放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被他们监视,殴打;被称为刁民。让我们看看所发生的事实吧。<br/>事情的起由是玉佛城小区的北面道路,作为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出的主干道,经公证过的合同确认,规划验收确认和实际交付使用确认后,明白无误的归小区业主所有。然而在时隔两年之后,开发商长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意欲在北面的空地造房,想侵占该道路,遭到小区业主的一致抗议。在2004年4月2日,业主代表,开发商和区政府代表共同签定了三方的协议,一致同意:北面道路存在争议,在未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不得强行施工。<br/>然而在2005年4月12日发生的事实让所有的小区业主目瞪口呆:<br/>1、 上午9时许,约200名身着市容监察大队制服,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强行涌入小区,并有约300名头戴钢盔的民工紧随其后。<br/>2、 城管人员将站在小区道路上的业主强行推搡,并抢夺他们手中的红旗,如业主略有不满,则被他们拖过来就打。这是一队训练有素的打手,他们面对成群的业主时只是推搡,而业主略有反抗或落单,他们十几个人立刻团团围住,将业主踹倒在地,拳打脚踢。<br/>3、 他们挡在小区的进出口,不允许外面围观的路人进来声援,也不允许小区的业主出去求助。一名小区的业主,仅仅因为有事要开车出去,结果被从车里拖出来打,现因肾出血躺在医院。<br/>4、 配合城管的野蛮殴打,两辆推土车将小区的围墙扒倒了,民工迅速的将小区原有的绿化铲除,并在距小区大厦不到三米的墙边迅速搭建临时围墙,小区的绿化和道路终于成功的纳入开发商施工的范围内了。<br/>5、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城管殴打业主过程中,小区数十位业主不断打电话报警,然而110警车迟迟不来,110接警人员却坚称警察已经在现场了。直到所有打人的凶手都撤退了半个钟头后,一辆110警车才姗姗而来,居然声称他由于找不到地方才来晚了。<br/>6、 当业主打电话就此事质询区政府负责协调此事的官员陆正康时,他竟然声称这是保护性施工。且不论保护性施工是否应该是法院判决后才能执行,但什么时候城管队成了保护性施工的执行者?并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可以闯入私人住宅小区殴打住户?他们执行的到底是哪一国的法律?<br/>上午的流血事件,造成小区内六、七名业主重伤,而轻伤更是无数;警方竟然拒绝为业主出具验伤单。小区数十位业主前往市政府上访,只得到将会将事件转告普陀区政府的答复。然而,野蛮行凶的正是普陀区政府的城管大队,让老鼠去抓老鼠,可能奏效吗?<br/>然而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事件的终结。当晚七时许,小区的业主聚集在小区内召开大会,将上午发生的情况告知小区的业主。部分业主情绪激动,意图推倒零时的板墙。这时,大批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再次进入小区,强行闯入小区中心的花园地带。广大业主自发的挡在小区中央,要求城管人员退出小区。<br/>于是,流血事件又重演了,由于天黑,城管人员对业主的殴打更加肆无忌惮。他们惯用的伎俩是将人拖入当中,十几个人围住,里面的人被打,而业主的摄像只能拍到团团围住的城管人员,业主们试图救出被群殴的人,但遭遇的是更疯狂的报复。这群蝗虫似的人打完人后,躺倒在地的是奄奄一息的小区业主。一位路人打抱不平仅说了一句公正话,立刻也被拖入当中打的满面流血。<br/>令人发指的事实让小区业主战栗了,也愤怒了。110仍然不到现场,尽管警方监控的摄像镜头就挂在四面的摄像楼群里。公民是被监视,被侮辱,被损害的。他们不配得到保护,政府某些官员的一语就可以轻飘飘带过,这是保护性施工,保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至于被打的业主,只是一群刁民罢了。没人在意他们的生死,120也迟迟不到,走投无路的业主将伤者抬到路上试图拦截车辆送去抢救,紧接着发生的事实让大家又觉得了白色的恐怖。一名业主被带上了警车,罪名是妨碍公共交通。<br/>4月13日凌晨两点,小区业委会主任施阿福被带到警署协助调查,十二个小时后的现在,仍然没有被放回来。<br/>我们是生活在怎样的世界呀!人民警察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犯罪,全世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然而,在我们的财产被侵犯,我们的人身安全被威胁,我们的尊严被侮辱的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哪里!<br/>市容监察,这个貌似执法的机关,其实不过是平常的行政机关,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无需任何手续,肆意闯入私人住宅。权钱交易真得就这么赤裸裸吗?他们何时成为了开发商的雇佣军。<br/>“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是我们所坚信的政府的承诺有误,还是我们已经不幸的被从人民的行列中剔除了出来。<br/>在2005年4月12日这一天,玉佛城流泪了:cry::cry:。</p></div><p>这么老的东西又出来了,这个出现了N轮了</p>
<p>31楼的兄弟,这事情,上海人民心里有数,是非曲直都在人民眼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铁了心要与人民为敌是未必有好下场的!别看现在舆论权不在人民手里,但防民之口最后的结果,人民心里是清楚地很的!</p>[em01]
好汉不吃眼前亏&nbsp; 嘴里说点甜的谁还会打你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大秦猛士</i>在2006-2-24 13:32: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还活着</i>在2006-2-24 11:47:00的发言:</b><br/><p>这篇文章为了“澄清”,用了以下描述:</p><p>“在饭店用餐的李秉浩等人见状冲了出来,不辩事非就围殴城管队员”</p><p>“李秉浩并对钱鸣脸部一拳,造成钱鸣鼻梁骨折”</p><p>“李秉浩正值酒后,情绪激动</p><p>“李秉浩继续在旁辱骂,并将钱鸣从车上拉下”</p><p>而对城管则轻描淡写:</p><p>“钱鸣随即用手臂夹住李秉浩的颈部,并对其头部打了两拳。”</p><p>结果就是:李秉浩走了几步突然倒地。</p><p>为了增加群众对以前报道失实的印象,特意添加:</p><p>“李秉浩暂时恢复了意识,后被及时送普陀区中心医院继续救治。” </p><p>个人理解:稳定压倒一切!政府为了维护形象,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p><p></p></div><p>如果你有认为不符合事实的地方,欢迎提出证据。我估计你是没有的。</p></div><p>你觉得,我可以拥有的,应该提出,却如你所估计般确实没有的,是什么样的证据? </p><p>别整得跟国内经济学者一般德性</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还活着</i>在2006-2-24 17:05:00的发言:</b> <p>你觉得,我可以拥有的,应该提出,却如你所估计般确实没有的,是什么样的证据? </p><p>别整得跟国内经济学者一般德性</p></div><p>就是说你没有证据?那你的话就属于自己猜测,法庭上效力为零。</p>
<p>还有啊,报道死人结果的控诉倒是有,<a href="http://news.sina.com.cn/s/p/2006-02-22/19049174307.shtml">http://news.sina.com.cn/s/p/2006-02-22/19049174307.shtml</a></p><p>很奇怪,带有强烈的“控诉城管”的,对于打人致死的经过毫不涉及。</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大秦猛士</i>在2006-2-24 17:18:00的发言:</b><br/><p>还有啊,报道死人结果的控诉倒是有,<a href="http://news.sina.com.cn/s/p/2006-02-22/19049174307.shtml">http://news.sina.com.cn/s/p/2006-02-22/19049174307.shtml</a></p><p>很奇怪,带有强烈的“控诉城管”的,对于打人致死的经过毫不涉及。</p></div><p>就是为了吸引眼球!</p>
<p>那边报道,是为了吸引眼球。</p><p>那这篇报道,又为了什么?</p>
哪篇报道?看不懂你要说什么!
<p>群体犯罪,一人顶缸,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p><p>好办法`````````</p><p>为官之道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