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QQ盗号案判决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51:45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width="590"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 bgcolor="#ffffff"><div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8pt; LINE-HEIGHT: 32pt;"><b><font color="#ff0000">首例QQ盗号案判决的启示</font></b></span></div></td></tr><tr><td class="font1" bgcolor="#ffffff"><center></center></td></tr><tr><td height="10"></td></tr><tr><td bgcolor="#999999" height="1"></td></tr><tr><td height="2"></td></tr><tr><td bgcolor="#cccccc"><div class="font1" align="center">主持人 钟晓军 发布时间: 2006-02-21 01:51 来源:光明日报</div></td></tr><tr><td bgcolor="#ffffff" height="30"><div align="center"></div></td></tr><tr><td class="font4" bgcolor="#ffffff"><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p align="center"><strong>●QQ“靓号”像手机号一样是稀缺资源</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网络世界虚拟财产认定仍是法律空白</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盗窃QQ号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定罪</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一些电子商务网站公开提供盗号软件</strong> </p><p><img hspace="4"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60203210148562211448.jpg" align="left" vspace="4" alt=""/> <table align="left"><tbody><tr><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  <font face="楷体_GB2312">1月13日,国内首例QQ盗号案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宣判:两名被告因合作盗卖了130多个QQ号,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6万多元。目前此案已过上诉期,该宣判将成为最终判决。腾讯QQ拥有4.3亿注册用户,是网民最重要的即时通讯工具之一,该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刊近日邀请<strong>知名律师于国富、腾讯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畅、QQ用户徐海军</strong>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font> </p><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000287489.jpg" alt=""/> <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468392710.jpg" alt=""/> <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906363511.jpg" alt=""/></font> </p><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于国富        刘 畅        徐海军</font> </p><p align="center"><strong>QQ盗号构成违法</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2005年7月26日,深圳市高新派出所接到腾讯公司报案,腾讯称该公司陆续接到网友关于QQ号码被盗的投诉,怀疑有人盗窃和销售QQ号码非法牟利。接到报案后,深圳警方迅速介入。经侦查,初步将目标锁定在曾某身上。后曾某供认,自己在山东还有一个同伙杨某,两人合作进行倒卖QQ号码的行为。7月28日,曾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警方在山东将杨某捉拿归案并刑拘。两人均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strong></p><p><strong>  刘畅:</strong>腾讯QQ目前拥有4.3亿注册用户,其中活跃用户达到1.7亿,同时在线用户达到1950万,QQ市场占有率高达76.7%,是国内即时通讯领域的领头羊。QQ已经成为现在网民最重要的网络通讯工具之一。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自从接触互联网以来,我就一直使用QQ等即时通讯工具来工作和进行日常联络。现在在我的QQ上面,有我许多个人资料和客户、朋友的资料,许多沟通工作也都是在QQ上进行的。可以说,如果突然失去QQ,会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p><p>  <strong>于国富:</strong>QQ号码被盗一方面是因为部分网民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给了不法行为者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目前大家对于盗窃和非法交易QQ号码尚未形成正确的观念。许多人都认为盗窃QQ号码不构成犯罪,所以盗号者肆无忌惮。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对于许多QQ用户来说,QQ号上不仅会有自己的通讯记录,还有自己花钱购置的体现个性的虚拟服装、形象,有人还将一些重要资料储存在其中。从某种意义而言,QQ甚至已经成为人们对外沟通以及展示自身在网络以及现实世界身份的一个重要工具,一旦丢失,对个人的影响不仅是有形的财务损失,更重要的是自身通讯渠道的缺失和个人身份的缺失。 </p><p>  <strong>刘畅:</strong>QQ号码被盗对QQ用户的人际沟通和正常网络生活会造成影响,所以此案引发了许多网民的关注。这些网民纷纷向我们表示,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遏制QQ盗号这一恶行,保障大家的正当网络权益。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那些短小精悍,或带有一定特殊含义的QQ号码像手机“靓号”一样,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网络上也因此出现了众多非法出售QQ号码的组织或个人,甚至出现了用于窃取QQ号码的“盗号”软件。在一些电子商务网站上,我经常会看到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大量买卖QQ号码的信息,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很明显这些QQ号码来源可疑。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如果不制止,对用户来说是很可怕的。 </p><p align="center"><strong>盗QQ不以侵犯财产定罪</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以往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所以此案也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得到了法律界、媒体、互联网业界的一致关注。 </strong></p><p><strong>  于国富:</strong>是这样的。如何认定网络虚拟世界中的QQ号以及其他虚拟的财产,这仍然是一个法律空白。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也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p><p>  <strong>主持人:法院的审理意见是什么?为什么不以“侵犯财产罪”定罪? </strong></p><p><strong>  于国富:</strong>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私财产的含义及其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刑法意义上财物认定只能建立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财物通常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其经济价值能够以客观的价值尺度进行衡量。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财物”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明确的界定,但尚未明文将QQ号码等网络账号纳入刑法保护财产之列。二被告人作为熟悉互联网和计算机操作的QQ用户,篡改了约130个QQ号码密码,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与他人联系,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p><p align="center"><strong>新型互联网犯罪有待重视</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此案的判决将有什么意义? </strong></p><p><strong>  徐海军:</strong>希望这一案件能够帮助形成安全、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作为用户,我不愿意自己的QQ号码被盗取,更不希望自己的QQ号码被人盗取后肆无忌惮地拿到网站上交易。希望这次案件的判决能够促使有关方面重视这一问题,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来净化QQ号码的使用环境。 </p><p>  <strong>刘畅:</strong>腾讯尊重和支持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我们认为这个判决保护了合法QQ号码使用者的权益。我们相信这一判决对遏制各类新型的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将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对互联网即时通信的安全保护更具有标杆意义。 </p><p>  <strong>于国富:</strong>各界一致认为,这一判决将为日后QQ号码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将遏止开发盗号软件、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网站交易黑号码等相关行为。那些曾经盗卖别人QQ号的网友,应该立刻停止类似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交易黑号码的网站,其实也涉嫌提供犯罪工具,极有可能会在类似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 <img hspace="4"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802032101483432876112.jpg" align="right" vspace="4" alt=""/> </p><p> <strong> 刘畅:</strong>我们呼吁广大QQ用户,为了使大家有一个安全的网络通信环境,保障大家的通信权利,请大家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私下QQ号码交易行为。腾讯公司将继续配合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包括法律、技术措施在内的各种措施,对盗号盗币等严重侵害QQ用户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最大限度地保障QQ用户的权益。</p></td></tr></tbody></table><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width="590"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 bgcolor="#ffffff"><div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8pt; LINE-HEIGHT: 32pt;"><b><font color="#ff0000">首例QQ盗号案判决的启示</font></b></span></div></td></tr><tr><td class="font1" bgcolor="#ffffff"><center></center></td></tr><tr><td height="10"></td></tr><tr><td bgcolor="#999999" height="1"></td></tr><tr><td height="2"></td></tr><tr><td bgcolor="#cccccc"><div class="font1" align="center">主持人 钟晓军 发布时间: 2006-02-21 01:51 来源:光明日报</div></td></tr><tr><td bgcolor="#ffffff" height="30"><div align="center"></div></td></tr><tr><td class="font4" bgcolor="#ffffff"><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p><p align="center"><strong>●QQ“靓号”像手机号一样是稀缺资源</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网络世界虚拟财产认定仍是法律空白</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盗窃QQ号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定罪</strong> </p><p align="center"><strong>●一些电子商务网站公开提供盗号软件</strong> </p><p><img hspace="4"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60203210148562211448.jpg" align="left" vspace="4" alt=""/> <table align="left"><tbody><tr><td><span id="adv_div_default"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  <font face="楷体_GB2312">1月13日,国内首例QQ盗号案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宣判:两名被告因合作盗卖了130多个QQ号,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6万多元。目前此案已过上诉期,该宣判将成为最终判决。腾讯QQ拥有4.3亿注册用户,是网民最重要的即时通讯工具之一,该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刊近日邀请<strong>知名律师于国富、腾讯公司公关部总经理刘畅、QQ用户徐海军</strong>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font> </p><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000287489.jpg" alt=""/> <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468392710.jpg" alt=""/> <img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70203210148906363511.jpg" alt=""/></font> </p><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于国富        刘 畅        徐海军</font> </p><p align="center"><strong>QQ盗号构成违法</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2005年7月26日,深圳市高新派出所接到腾讯公司报案,腾讯称该公司陆续接到网友关于QQ号码被盗的投诉,怀疑有人盗窃和销售QQ号码非法牟利。接到报案后,深圳警方迅速介入。经侦查,初步将目标锁定在曾某身上。后曾某供认,自己在山东还有一个同伙杨某,两人合作进行倒卖QQ号码的行为。7月28日,曾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警方在山东将杨某捉拿归案并刑拘。两人均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strong></p><p><strong>  刘畅:</strong>腾讯QQ目前拥有4.3亿注册用户,其中活跃用户达到1.7亿,同时在线用户达到1950万,QQ市场占有率高达76.7%,是国内即时通讯领域的领头羊。QQ已经成为现在网民最重要的网络通讯工具之一。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自从接触互联网以来,我就一直使用QQ等即时通讯工具来工作和进行日常联络。现在在我的QQ上面,有我许多个人资料和客户、朋友的资料,许多沟通工作也都是在QQ上进行的。可以说,如果突然失去QQ,会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p><p>  <strong>于国富:</strong>QQ号码被盗一方面是因为部分网民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给了不法行为者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目前大家对于盗窃和非法交易QQ号码尚未形成正确的观念。许多人都认为盗窃QQ号码不构成犯罪,所以盗号者肆无忌惮。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对于许多QQ用户来说,QQ号上不仅会有自己的通讯记录,还有自己花钱购置的体现个性的虚拟服装、形象,有人还将一些重要资料储存在其中。从某种意义而言,QQ甚至已经成为人们对外沟通以及展示自身在网络以及现实世界身份的一个重要工具,一旦丢失,对个人的影响不仅是有形的财务损失,更重要的是自身通讯渠道的缺失和个人身份的缺失。 </p><p>  <strong>刘畅:</strong>QQ号码被盗对QQ用户的人际沟通和正常网络生活会造成影响,所以此案引发了许多网民的关注。这些网民纷纷向我们表示,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遏制QQ盗号这一恶行,保障大家的正当网络权益。 </p><p>  <strong>徐海军:</strong>那些短小精悍,或带有一定特殊含义的QQ号码像手机“靓号”一样,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网络上也因此出现了众多非法出售QQ号码的组织或个人,甚至出现了用于窃取QQ号码的“盗号”软件。在一些电子商务网站上,我经常会看到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大量买卖QQ号码的信息,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很明显这些QQ号码来源可疑。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如果不制止,对用户来说是很可怕的。 </p><p align="center"><strong>盗QQ不以侵犯财产定罪</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以往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所以此案也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得到了法律界、媒体、互联网业界的一致关注。 </strong></p><p><strong>  于国富:</strong>是这样的。如何认定网络虚拟世界中的QQ号以及其他虚拟的财产,这仍然是一个法律空白。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也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p><p>  <strong>主持人:法院的审理意见是什么?为什么不以“侵犯财产罪”定罪? </strong></p><p><strong>  于国富:</strong>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私财产的含义及其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刑法意义上财物认定只能建立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财物通常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其经济价值能够以客观的价值尺度进行衡量。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财物”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明确的界定,但尚未明文将QQ号码等网络账号纳入刑法保护财产之列。二被告人作为熟悉互联网和计算机操作的QQ用户,篡改了约130个QQ号码密码,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与他人联系,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p><p align="center"><strong>新型互联网犯罪有待重视</strong> </p><p>  <strong>主持人:此案的判决将有什么意义? </strong></p><p><strong>  徐海军:</strong>希望这一案件能够帮助形成安全、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作为用户,我不愿意自己的QQ号码被盗取,更不希望自己的QQ号码被人盗取后肆无忌惮地拿到网站上交易。希望这次案件的判决能够促使有关方面重视这一问题,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来净化QQ号码的使用环境。 </p><p>  <strong>刘畅:</strong>腾讯尊重和支持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我们认为这个判决保护了合法QQ号码使用者的权益。我们相信这一判决对遏制各类新型的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将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对互联网即时通信的安全保护更具有标杆意义。 </p><p>  <strong>于国富:</strong>各界一致认为,这一判决将为日后QQ号码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将遏止开发盗号软件、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网站交易黑号码等相关行为。那些曾经盗卖别人QQ号的网友,应该立刻停止类似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交易黑号码的网站,其实也涉嫌提供犯罪工具,极有可能会在类似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 <img hspace="4" src="http://www.gmw.cn/images/2006-02/21/xin_5802032101483432876112.jpg" align="right" vspace="4" alt=""/> </p><p> <strong> 刘畅:</strong>我们呼吁广大QQ用户,为了使大家有一个安全的网络通信环境,保障大家的通信权利,请大家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私下QQ号码交易行为。腾讯公司将继续配合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包括法律、技术措施在内的各种措施,对盗号盗币等严重侵害QQ用户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最大限度地保障QQ用户的权益。</p></td></tr></tbody></table>
&nbsp;郁闷,今天上午偶的QQ被盗了.
人大的那些老头子知道什么是虚拟财产呀,一个QQ从零级别到十六级不用电吗?不用电脑吗?不要宽带费用吗?这些不用人民币买吗?
<p>楼上的,人大不全都是老头子,也有思想和时代一起进步的,至少本市就打过几起虚拟财产的官司</p>
关于虚拟财产这一块,目前法律仍是空白
我都不知道被盗了多少了,要是法律不严惩那些盗号者,也许有一天我们又会重新拿起笔来写信。
<p>小心你的电脑有木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