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通奸罪,但不入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44:18


【只有夫妻另一方才有权力申请通奸罪,如果一对夫妻,彼此默认都有情人,也同意对方有情人那就无所谓。只要这对夫妻不举报彼此就行,其他人没有权力举报。

只要征得另一半同意,你可以尝试有多个性伴侣,不违反通奸罪。这样那些喜欢玩换妻、3P、群P、情人、约炮等,还彼此想保持夫妻关系的仍然是夫妻关系。只要取得另一半同意】

出轨造成的是原配伴侣的心理伤害,不是身体伤害,还不至于入刑。但是,希望重设通奸罪,让出轨一方净身出户,不遵守婚姻的契约精神自然不应该得到一半共同财产。

酌情处理可以增加到5%左右的财产分割,至少不能让出轨毫无代价。放任这种伤害他人的行为。

这个男女平等,如果不想一生只搞一个人。离婚就是!离婚成单身想怎么来都无所谓,又不会伤害别人,又不会受人限制,多好!

孩子抚养权由孩子意愿和双方经济状况决定。
[无论是男小三还是女小三,应该没有处罚。]



【只有夫妻另一方才有权力申请通奸罪,如果一对夫妻,彼此默认都有情人,也同意对方有情人那就无所谓。只要这对夫妻不举报彼此就行,其他人没有权力举报。

只要征得另一半同意,你可以尝试有多个性伴侣,不违反通奸罪。这样那些喜欢玩换妻、3P、群P、情人、约炮等,还彼此想保持夫妻关系的仍然是夫妻关系。只要取得另一半同意】

出轨造成的是原配伴侣的心理伤害,不是身体伤害,还不至于入刑。但是,希望重设通奸罪,让出轨一方净身出户,不遵守婚姻的契约精神自然不应该得到一半共同财产。

酌情处理可以增加到5%左右的财产分割,至少不能让出轨毫无代价。放任这种伤害他人的行为。

这个男女平等,如果不想一生只搞一个人。离婚就是!离婚成单身想怎么来都无所谓,又不会伤害别人,又不会受人限制,多好!

孩子抚养权由孩子意愿和双方经济状况决定。
[无论是男小三还是女小三,应该没有处罚。]

精神伤害也是伤害。
对支持~出轨一方必须严惩~
中世纪的想法,现在是21世纪。婚姻还带人身依附关系,那不成性奴啦?
中世纪的想法,现在是21世纪。婚姻还带人身依附关系,那不成性奴啦?
可以不结婚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8-17 19:41
可以不结婚
婚姻是契约关系,不等于独占他人性器官。后者是人身自由,只有通过蓄奴才能办到。
中世纪的想法,现在是21世纪。婚姻还带人身依附关系,那不成性奴啦?
谁是谁的性奴?
婚姻是契约关系,不等于独占他人性器官。后者是人身自由,只有通过蓄奴才能办到。
只有另一方才有权力申请通奸罪,如果一对夫妻,彼此默认都有情人,也同意对方有情人那就无所谓。只要这对夫妻不举报彼此就行,其他人没有权力举报。

这样,可以了吧?

只要另一半同意,你可以尝试有多个性伴侣,不违反通奸罪。
只有另一方才有权力申请通奸罪,如果一对夫妻,彼此默认都有情人,也同意对方有情人那就无所谓。只要这对 ...
说白了就是民不举官不纠。
说白了就是民不举官不纠。
通奸伤害的是夫妻的另一半,只要对方不追究,不觉得是伤害就行,那就不是受害者了
得让婚内出轨的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分不到,谁是人大代表,下次开会提一提吧
尼玛,中国法律不是抄西方的,就是照搬日本的,也不考虑一下国情。。。。
建议楼主去看个电影,《廊桥遗梦》。
财产分割一定要体现。

你个大西瓜 发表于 2016-8-17 20:24
尼玛,中国法律不是抄西方的,就是照搬日本的,也不考虑一下国情。。。。


天朝婚姻法相当程度上是借鉴苏联的。而苏联婚姻法也没有通奸(沙俄是有通奸罪的)。因为社会主义者是最主张性解放的,性自由的。但这玩意,确实不符合中国国情。大清新律法(大清新律法继承了大清律里的通奸但仅仅定义为婚内通奸算通奸,而且惩罚大幅度减轻。)、1928年刑法、1936年刑法里面实际上是有通奸罪的,但惩罚幅度进一步减轻(主要就是一年以内的刑期或者财产分割上表示出来)。

你千万别以为性解放、性自由是60年代随着欧美左翼反战运动兴起的,不是的。20世纪初就有了,而且最初的倡导者就是一批社会主义者,苏联早期甚至还短暂取消婚姻。在当时大多数国家法律里都有通奸罪的时候,人家就取消这条罪名了。问题是,婚内通奸罪现在看真的很有必要保留。

现在大陆法律里是没有通奸罪的,所以马蓉才敢如此放肆。你看看台湾通奸的那些名人,那个敢如此像马蓉这样放恣的。恢复通奸罪是必要的。


你个大西瓜 发表于 2016-8-17 20:24
尼玛,中国法律不是抄西方的,就是照搬日本的,也不考虑一下国情。。。。


天朝婚姻法相当程度上是借鉴苏联的。而苏联婚姻法也没有通奸(沙俄是有通奸罪的)。因为社会主义者是最主张性解放的,性自由的。但这玩意,确实不符合中国国情。大清新律法(大清新律法继承了大清律里的通奸但仅仅定义为婚内通奸算通奸,而且惩罚大幅度减轻。)、1928年刑法、1936年刑法里面实际上是有通奸罪的,但惩罚幅度进一步减轻(主要就是一年以内的刑期或者财产分割上表示出来)。

你千万别以为性解放、性自由是60年代随着欧美左翼反战运动兴起的,不是的。20世纪初就有了,而且最初的倡导者就是一批社会主义者,苏联早期甚至还短暂取消婚姻。在当时大多数国家法律里都有通奸罪的时候,人家就取消这条罪名了。问题是,婚内通奸罪现在看真的很有必要保留。

现在大陆法律里是没有通奸罪的,所以马蓉才敢如此放肆。你看看台湾通奸的那些名人,那个敢如此像马蓉这样放恣的。恢复通奸罪是必要的。

我们又不是msl国家
ldsdream 发表于 2016-8-17 21:15
我们又不是msl国家
穆斯林国家直接石刑处死,跟大清律(旧律)处死是一样的。

但是,现代世界各国保留通奸罪的国家还是大多数,但是多数确实不入刑法,而是在经济财产分割上体现出来。少数入刑,比如台湾,但刑期很短。
有受害者就该入刑,当然刑期可以三个月到两年
这个具体看证据和情节
支持不入刑,但必须净身出户
楼主,假设设立通奸罪,既然是罪必然是犯罪,是犯罪必然触犯刑法,怎么可能不入刑?

除非排除刑法之外,用其他约束性法律予以适当惩处。

但是,如果要立法严肃婚姻,通奸行为入罪是可以考虑的。只要事实婚姻一方违背伦理可以视为犯罪,就如同考试作弊入刑一样。
太阳系探荒者 发表于 2016-8-17 19:48
只有另一方才有权力申请通奸罪,如果一对夫妻,彼此默认都有情人,也同意对方有情人那就无所谓。只要这对 ...
什么叫同意,16年同意15年可以通奸,那17年通奸是不是犯罪?怎么同意,白纸黑字,同意XX通奸?
天朝婚姻法相当程度上是借鉴苏联的。而苏联婚姻法也没有通奸(沙俄是有通奸罪的)。因为社会主义者是最 ...
受教了。。。。
北岳剑派 发表于 2016-8-17 23:06
什么叫同意,16年同意15年可以通奸,那17年通奸是不是犯罪?怎么同意,白纸黑字,同意XX通奸?
举报通奸要有证据,最好捉奸在床。

既然之前对方已经同意你出轨,后来态度转变对方自然会告诉你。如果你觉得你还想继续养小三,自然离婚。

对方态度转变容易察觉,告诉你不要出轨容易;还是捉奸你在床更容易实现?
北岳剑派 发表于 2016-8-17 23:06
什么叫同意,16年同意15年可以通奸,那17年通奸是不是犯罪?怎么同意,白纸黑字,同意XX通奸?

而且现实生活中哪个夫妻不是发现对方出轨后,先口头劝导和警告。对方不听,甚至继续欺骗隐瞒。这才最后找证据离婚的?
太阳系探荒者 发表于 2016-8-17 23:22
举报通奸要有证据,最好捉奸在床。

既然之前对方已经同意你出轨,后来态度转变对方自然会告诉你。如果 ...
什么叫通奸?嫖娼、一夜情算不算通奸。这种感情的事情拿到法律上来根本无法定义。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8-17 23:01
楼主,假设设立通奸罪,既然是罪必然是犯罪,是犯罪必然触犯刑法,怎么可能不入刑?

除非排除刑法之外, ...
也可以修改现有婚姻法,证明一方出轨的,可以使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分得极少财产
精神伤害也是伤害。
剥夺财产如何?
也可以修改现有婚姻法,证明一方出轨的,可以使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分得极少财产
婚姻法为何不体现中国民族的优秀传统?
克林霉素磷酸钠 发表于 2016-8-17 23:33
婚姻法为何不体现中国民族的优秀传统?
这要看“优秀传统文化”的定义了,隔壁一个帖子很多人反对就是怕直接回到“礼教”状态。

最好要和现有价值观结合,坚持男女平等和法制精神。

所以,入刑也就没必要了。儒学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一方对另一方造成精神伤害那就按精神伤害的法律办事
      既然是“罪行”那就要有入刑的处罚了,我觉得这有些重了。其实只要确认因一方有通奸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被强制给予处罚,就应该差不多了。

太阳系探荒者 发表于 2016-8-17 23:38
这要看“优秀传统文化”的定义了,隔壁一个帖子很多人反对就是怕直接回到“礼教”状态。

最好要和现有 ...


把通奸当成自愿放弃婚姻权利的标志,法院自动判定离婚,并准许带走婚前财产
太阳系探荒者 发表于 2016-8-17 23:38
这要看“优秀传统文化”的定义了,隔壁一个帖子很多人反对就是怕直接回到“礼教”状态。

最好要和现有 ...


把通奸当成自愿放弃婚姻权利的标志,法院自动判定离婚,并准许带走婚前财产
婚姻是契约关系,不等于独占他人性器官。后者是人身自由,只有通过蓄奴才能办到。
扯淡               
怎么可能?现在那个官没有私生活问题的?指望他们立个通奸罪,那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天朝婚姻法相当程度上是借鉴苏联的。而苏联婚姻法也没有通奸(沙俄是有通奸罪的)。因为社会主义者是最 ...
共产共妻的遗毒,好像苏联的布尔什维克胡弄过一阵子。
可以不结婚
对               
把道德层面 的东西弄到法律层面,是文明的倒退
把道德层面 的东西弄到法律层面,是文明的倒退
道德是高标准要求,法律是底线,而在婚姻关系中对彼此忠诚,这是底线,而且婚姻本来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我支持立法惩处通奸,但不入刑,就像嫖娼一样
克林霉素磷酸钠 发表于 2016-8-18 06:47
把通奸当成自愿放弃婚姻权利的标志,法院自动判定离婚,并准许带走婚前财产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对吧。那就是婚后财产归受害者一方所有
joytony 发表于 2016-8-18 08:34
道德是高标准要求,法律是底线,而在婚姻关系中对彼此忠诚,这是底线,而且婚姻本来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
我还是觉得应该在道德方面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