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讨论一下“通奸罪”,转载几个不同来源和态度的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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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罪基本定义 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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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罪基本定义 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
来源:网络综合 2014-07-22 15:04 http://www.mnw.cn/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导读:广州纪委发言人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通奸”一词指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通奸”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其中包括贪恋女色、玩弄女性、通奸,以及包庇、溺爱亲属犯错等等。“错位的情感”往往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犯罪催化剂,劝诫领导干部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

纪委解读通奸
网络图片

  广州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今日在谈到近期纪委查处的部分贪腐案件中使用的“通奸”一词时,阐释了其具体的定义通奸指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他同时表示,“通奸”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错位的情感”往往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犯罪催化剂,劝诫领导干部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人民网)

  梅河清说,虽然在国家刑法及相关法律中,没有对通奸做定罪规定,但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如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由此可见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守国法、更要守党纪。

  性,人之正常欲望。男女之间,很容易产生。尤其是男人,最易兽性大发。因此,如果没有强力的道德约束,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措施,性很容易成为洪水猛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不可能让通奸这种性行为大行其道的。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官员,不只是官员,与他人通奸已不是严重的错误了,很多被处理的官员,与他人通奸,成了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可忽略不计了。甚至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都不当回事了。最典型的就是,在处理官员的通报中,无论那名官员与多少人通奸,都连提也不提了,仿佛那不是一种错误似的。更令人不解的是,一名官员如果只是犯通奸错误,几乎连处理都不处理。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导向,许多握有实权的人,把与人通奸根本不放在心上,致使道德败坏,生活糜乱也很少有人过问。官员如此,社会上那些有条件与别人通奸的人,更不把通奸当回事,结果整个社会被弄的乌七八糟,令人愤慨。

  超三成要案呈腐败家族化

  当前反腐败呈现新特点

  新快报讯 梅河清在通报中称,根据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来看,腐败家族化的趋势明显,目前查处案件中有1/3的要案来自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子女、亲属甚至情妇来进行曲线敛财。这是当前反腐败呈现的新特点。

  其表示,相较上述的道德问题,是领导干部没管好自己;而腐败家族化,则是领导干部没管好家属,纵容家属利用自己的职权敛财,导致家族式的腐败。

  如几年前查处番禺区原区委书记梁柏楠,他的整个家族都在番禺搞工程,土建、招标、绿化、消防都有,七大姑、八大姨都参与番禺的工程,哪怕一个很小的工程,梁柏楠都打电话过问,直接插手为家族谋利益,使大部分家族卷入了家族贪腐的漩涡。

  而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为了挽留住其岳父岳母及年轻的妻子,他在花都别出心裁搞了“流金山庄”,让他岳父岳母管理,从此把亲人都卷入了腐败的漩涡。

  最后,梅河清引用清代时广东著名的禁烟领袖林则徐之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增其过;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损其子。”以告诫领导干部要从严管制配偶、子女,防止腐败家族化,也是对亲人最深切的一种爱。

  数读

  查办市管干部同比攀升100%

  今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3件465人。其中,查办要案93件95人,查办市管干部20件20人,同比大幅攀升100%。

  百万以上涉案金额占比增59%

  从查办的案件类型来看,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件178件、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18件、失职渎职案件67件,占案件总数的80.1%;从涉案金额来看,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案件中10万元以上的有94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38.4%;100万元以上的有35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14.3%,同比增加了59%。

  上半年涉受贿案占30%

  上半年,涉嫌受贿行为的案件共136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30%,同比上升16.2%。另外,上行下效、内外合谋作案、群体性腐败成违纪违法的基本方式。上半年共查处窝案、串案人数占总人数的24.5%,同比增加41.3%。

  权力集中单位人员 出问题占20%

  在查处人员中,属党政机关且审批权力较集中单位的有94人,临近退休或调离岗位的有7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2%和15.3%。(新快报综合)

  结语:以上是有关通奸罪基本定义的相关介绍 ,广州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近年来,官员的腐败风气一直为民众所诟病,一个风月事的产生往往会引发巨大的舆论反响。为此,如何杜绝官员贪恋女色、玩弄女性、通奸,以及包庇、溺爱亲属犯错等等,是广大网友非常关注的热点;通奸罪基本定义 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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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罪基本定义 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
来源:网络综合 2014-07-22 15:04 http://www.mnw.cn/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导读:广州纪委发言人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通奸”一词指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通奸”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其中包括贪恋女色、玩弄女性、通奸,以及包庇、溺爱亲属犯错等等。“错位的情感”往往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犯罪催化剂,劝诫领导干部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

纪委解读通奸
网络图片

  广州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今日在谈到近期纪委查处的部分贪腐案件中使用的“通奸”一词时,阐释了其具体的定义通奸指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他同时表示,“通奸”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错位的情感”往往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犯罪催化剂,劝诫领导干部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人民网)

  梅河清说,虽然在国家刑法及相关法律中,没有对通奸做定罪规定,但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如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由此可见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守国法、更要守党纪。

  性,人之正常欲望。男女之间,很容易产生。尤其是男人,最易兽性大发。因此,如果没有强力的道德约束,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措施,性很容易成为洪水猛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不可能让通奸这种性行为大行其道的。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官员,不只是官员,与他人通奸已不是严重的错误了,很多被处理的官员,与他人通奸,成了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可忽略不计了。甚至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都不当回事了。最典型的就是,在处理官员的通报中,无论那名官员与多少人通奸,都连提也不提了,仿佛那不是一种错误似的。更令人不解的是,一名官员如果只是犯通奸错误,几乎连处理都不处理。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导向,许多握有实权的人,把与人通奸根本不放在心上,致使道德败坏,生活糜乱也很少有人过问。官员如此,社会上那些有条件与别人通奸的人,更不把通奸当回事,结果整个社会被弄的乌七八糟,令人愤慨。

  超三成要案呈腐败家族化

  当前反腐败呈现新特点

  新快报讯 梅河清在通报中称,根据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来看,腐败家族化的趋势明显,目前查处案件中有1/3的要案来自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子女、亲属甚至情妇来进行曲线敛财。这是当前反腐败呈现的新特点。

  其表示,相较上述的道德问题,是领导干部没管好自己;而腐败家族化,则是领导干部没管好家属,纵容家属利用自己的职权敛财,导致家族式的腐败。

  如几年前查处番禺区原区委书记梁柏楠,他的整个家族都在番禺搞工程,土建、招标、绿化、消防都有,七大姑、八大姨都参与番禺的工程,哪怕一个很小的工程,梁柏楠都打电话过问,直接插手为家族谋利益,使大部分家族卷入了家族贪腐的漩涡。

  而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为了挽留住其岳父岳母及年轻的妻子,他在花都别出心裁搞了“流金山庄”,让他岳父岳母管理,从此把亲人都卷入了腐败的漩涡。

  最后,梅河清引用清代时广东著名的禁烟领袖林则徐之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增其过;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损其子。”以告诫领导干部要从严管制配偶、子女,防止腐败家族化,也是对亲人最深切的一种爱。

  数读

  查办市管干部同比攀升100%

  今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3件465人。其中,查办要案93件95人,查办市管干部20件20人,同比大幅攀升100%。

  百万以上涉案金额占比增59%

  从查办的案件类型来看,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件178件、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18件、失职渎职案件67件,占案件总数的80.1%;从涉案金额来看,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案件中10万元以上的有94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38.4%;100万元以上的有35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14.3%,同比增加了59%。

  上半年涉受贿案占30%

  上半年,涉嫌受贿行为的案件共136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30%,同比上升16.2%。另外,上行下效、内外合谋作案、群体性腐败成违纪违法的基本方式。上半年共查处窝案、串案人数占总人数的24.5%,同比增加41.3%。

  权力集中单位人员 出问题占20%

  在查处人员中,属党政机关且审批权力较集中单位的有94人,临近退休或调离岗位的有7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2%和15.3%。(新快报综合)

  结语:以上是有关通奸罪基本定义的相关介绍 ,广州纪委解读通奸系与异性乱生性关系;近年来,官员的腐败风气一直为民众所诟病,一个风月事的产生往往会引发巨大的舆论反响。为此,如何杜绝官员贪恋女色、玩弄女性、通奸,以及包庇、溺爱亲属犯错等等,是广大网友非常关注的热点;
龙应台称“通奸罪”落后应废除 支持反对两重天
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 ... -03-15/1037712.html
龙应台称“通奸罪”落后应废除 支持反对两重天
www.taihainet.com  2013-03-15 23:43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3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 14日,台“文化部长”龙应台在“行政院会”上声称,台湾有“通奸罪”这件事令她在外国友人面前抬不起头,“是个相当落后的法律”。龙应台的这通发言,立刻又将台湾岛内争议许久的“通奸除罪化”议题翻上台面。一时间,台政界曾传出婚外情的知名人士,都要被媒体揪住猛问一通对此议题的看法,令他们好不尴尬。另一方面,“通奸罪”要不要废除也在台湾广大“人妻”群体中引发争议,对那些曾被“小三”插足的妻子们来说,通奸除罪化只能让已经没有廉耻的“狗男女”更肆无忌惮。



  支持者:婚姻不必依赖警察维持

  所谓“通奸罪”的法源,来自于台“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在龙应台看来,这条令她尴尬的“通奸罪”,身体的权利属于每个人自己,婚姻不应该由警察敲门和侦探录影来维持。对与龙应台持相同观点的人士来说,全球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地区还有“通奸罪”,与时代潮流不符。事实上,“蓝委”吴育升曾经提案“通奸除罪化”,不过却因自己有出轨情事,被人认为是“自肥”……(具体详见16日海峡导报)



  反对者:弱势人妻的反击“利器”

  台湾的“通奸除罪化”之所以屡有争议,一直没有实质进展,与广大妇女团体的杯葛有很大关系。虽然“通奸罪”最开始是为了惩罚“红杏出墙”而诞生的男权“法律”,但经过修订之后,反倒是很多在家庭经济地位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已婚女性捍卫权利的利器。特别在台湾这样一个全职家庭主妇占到已婚女性近50%的社会中,将“奸夫淫妇”送去吃牢饭,是她们在感情被人插足、家庭遭人破坏之后,为数不多能扳回一城的办法。虽然处于女性自身的感性特点,很多女性在最后选择了撤诉。但对她们而言,“通奸罪”仍然是对“小三”们的强有力威慑……(具体详见16日海峡导报)
从当街烧小三看“通奸罪”的必要性
http://news.ifeng.com/a/20140702/40980813_0.shtml
从当街烧小三看“通奸罪”的必要性
2014年07月02日 07:01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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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当街烧小三看“通奸罪”的必要性

◎曾颖

6月29日晚,昆明街头发生恐怖的一幕,一名女子被人浇上汽油并点燃,当场身亡,行凶者称自己是故意点火,原因是被烧死女子系她丈夫的小三。在视频中,面对熊熊的烈火,杀人后喝完农药的原配,用绝望的话语,向人们诉说着她面对侵害她婚姻的第三者的愤怒与无力,以及发泄完愤怒之后的快意和解脱感。

这是众多因情感出轨引发的恶性案件中最新的一个场面。此前,浙江台州,云南腾冲等地,都发生过因婚外情引发的火烧小三或灭门事件。而当街打小三或撕衣服之类的场景,更是不绝于网络和媒体。这些绝望的原配们,因为情感的受挫而求告无门,郁闷和痛苦无处发泄,最终选择以最极端和惨烈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和委曲,造成无数令人扼腕的悲剧。而这些悲剧中,究竟有多少是必须发生的呢?

此类事件的原因,除了一些人错乱的爱情观和道德观造成的私生活混乱现象之外,另有我们社会中面对此类事件的自我纾解能力的欠缺的原因。而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整个社会机制,缺少一种具有明确的向善意义上的法律导向。面对婚外情与婚外性这类对家庭关系具有重大杀伤力的事情,采取的却是可疑的“道德约束”,这种约束,在人们心中还存敬畏并要脸的时代,倒也可以起些作用。但如果在“我是流氓我怕谁”作为座佑铭的人们那里,效果就很难说了。


试想,如果在各种悲剧发生之前,有指向性明确的法律对她们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比如对出轨者施以“通奸罪”,让其无论在道义层面,还是人身自由层面和物质利益层面上,都受到实质性的损失。这样的结果,会使婚姻和家庭的安全性以及社会的稳定性得到大幅度提升。

从法律意义上,让那些失德者受到惩处,以保证社会和家庭的相对安全性。这不是“倒退”,更不是要“不道德”地维护“没有爱情的婚姻”,而是对婚姻誓言的实质性维护和减少恶性事情的重要手段。

当然,“通奸罪”也并非解决纷繁的家庭问题的通用良药,但至少它可以让人们在处置自己的情感问题时,多一些切实的敬畏和具体的方法。(摘自凯迪社区)
通奸罪认定困难 在干预之余无法给予婚姻切实保障
http://phtv.ifeng.com/a/20150704/41125953_0.shtml
通奸罪认定困难 在干预之余无法给予婚姻切实保障
2015年07月04日 13:46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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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台湾“法务部”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贴出民调“通奸罪应否除罪?”,邀请民众投票表达立场,有近九成民众反对通奸罪。竹幼婷说道,通奸罪是一条很老的法律,存在认定困难、难以保护女性等问题。同时,婚姻的幸福不应当由法律来保障,法律也不应干涉人身自由。

凤凰卫视7月3日《锵锵三人行》,以下为文字实录:

窦文涛:《锵锵三人行》,2015年我觉得是一个通奸除罪化的年,你们觉不觉得?首先,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建立的时候,形式上就没有了通奸罪,好像咱们挺前卫。其实不是,我们1997年之前都有个流氓罪;那什么都算流氓,那个时候80、90年代的时候,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小学里的老师在公园跟男的朋友谈恋爱,都被工人纠察队当破鞋抓起来,那都是流氓,你可以想见。所以一直到1997年的时候,我们还取消了流氓罪,所以现在我国法律应该说没有。

竹幼婷:好像不可以跟军人配偶通奸,有这一条。

窦文涛:那是军婚,你不能破坏军婚。

竹幼婷:对。

窦文涛:另外还有重婚,但是重婚是你得原配去告,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它是这样的。

马家辉:不能跟军人配偶通婚?

竹幼婷:通奸。

窦文涛:破坏军婚。

马家辉:是要特别保护那个类别。

竹幼婷:有国家机密的问题,你利用这个方式,所以它在这上面是有刑法上的罪,但是一般民众就没有。

马家辉:假如你通奸的时候,他还不是军人配偶,通奸完,她才改嫁了军人,突然被抓。

窦文涛:我们老家当年就有,就是真的破坏军婚坐牢的,因为他是一个军人。但是你知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老以为就像五六十年代很保守,我现在听很多老人跟我讲,家辉,完全可以写小说。他让我觉得我过去对我们五六十年代的那种印象完全不一样,首先你比如说五六十年代人们的性很保守,至少在很多农村那淫荡得很,你知道吗?它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即便是在城市里,我现在听很多老人年纪大了之后,他好像慢慢地跟你讲一些事情都是过去没想到的。比方说那个时候中国人的特色就是两地分居,你发现没有?

竹幼婷:是。

窦文涛:你在美国人的伦理里好像怎么能分开呢,中国人特别能忍受两地分居,两地分居好,一个人的丈夫在外面当军人,那么当军人可能当很多年,他可能是个干部,就不是几年就退伍的。好,那么太太基本上一年就是一个人。

竹幼婷:是。

窦文涛:同样,另一个男同志他是从农村进城工作的,中国人那个时候的习惯一般是把老婆放在家里,农村的媳妇放在家里,男人单身进城工作。所以,你看,这两个人实际上就可以保持长达几十年的在实质上的情人关系,但是谁都不知道。然后,一直到这个其中一个人老的临死之前,你会看到有一个女的,好像平常就是说俩人比较熟,在病床边照顾,严格说来这是两头都破坏,是吗?但是你看,这是发生在五六十年代,其实这样的事情不少。

马家辉:关键你刚说谁都不知道,所以这个还没达到开放的程度,真的是开放,真的是文明的话,知道就知道吧,或者说用另外一个方法来处理。因为你谁都不知道的意思是说,还是要把它保持秘密,因为为什么要保持秘密呢?你公开了会有后果,不好的后果,那表示说那个保守的观点、保守的制度还是在的。那假如像法国,法国以前的总统我不同的女朋友,该法律解决的就法律解决,或者说开记者会来澄清,我不要被人家诽谤,我明明只有五个女朋友,你说我有七个,那就不行。

竹幼婷:通奸罪没有保护到女人

窦文涛:对,你再给我找两个来,当然他们也戴头盔,但是幼婷,现在就要说你们了。现在据我所知,除了伊斯兰社会,在全球只有少部分地区,包括我国的台湾地区还保留着通奸罪。

竹幼婷:是。

窦文涛:这个曾经被龙应台,龙应台当过所谓文化部长,曾经说过,说我跟海外人士聊起这个事儿,我觉得都很丢脸。就是说难道我们的婚姻要靠警察敲门和什么侦探录像来维持吗?说这太老土了,但是台湾民众支持废除通奸罪,今年也到了一个槛。

竹幼婷:对,因为什么,父权团体在台湾已经争夺了20年,通奸罪在最刚开始的时候,在很早很早以前有这条罪的原因,我去查了一下,主要就是惩罚女人。因为那时候三妻四妾在台湾以前是很正常男人,但是女人如果你出去跟人家,让男人戴绿帽子,这是不行的。所以,这条法律刚开始是惩罚女人,到了一九三几年,就是民国20几年的时候,为了男女平等,所以这条法律就开始出来解释,加了一些法条,就表示说不是只有女人,是男女,只任何人违背了婚姻,那在外面跟人家通奸,我们这条都是算成立的。OK,就这样一直沿用到现在,然后我很压抑的事情是这20几年来在台湾是父权团体去希望这条罪除罪化。因为在我的概念里面,通奸罪应该是保护女人多一点,我的以为,因为男人比较容易有小三,这是我的概念。所以,男人比较出去乱搞,所以如果有通奸罪,不是应该保护女人在婚姻里面可以有一对一的一个感情吗?可是父权团体在20年里边的一个调查发觉说,通奸罪其实到了最后都是让女人吃亏,没有保护到女人。

窦文涛:为什么?

竹幼婷:第一,因为通奸罪是需要有证据,所以这条罪其实最肥的是征信社,就是那些偷拍的人,私家侦探,谁有钱,男人有点钱,男人钱比较有,比较容易雇私家侦探。

窦文涛:男人能请到福尔摩斯。

竹幼婷:对,就是女人要有这个钱的机会相对来说,以社会的地位来说比较少,所以到最后成立的通常是男人比较容易告成,因为他有钱去请私家侦探,去把你这些收集证据,对,所以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就是女人在为了要离婚的过程当中,她希望能够拿取更多的一些赡养费用,到最后通奸罪这件事情她可能就不告了,或者是说她在这个事情上面,她就比较退缩了。然后,因为她为了她往后的一个生活,所以这条法律反而到最后也不见得适用在女人身上。还有,最极端的一个例子就是说,通奸罪到最后很容易罚女人,例如说在台湾曾经有过例子,有一个教授,师大的教授,老师,师大的教授他以教授的一个权力跟一个女学生发生关系,他说如果你不跟我发生关系的话,你就不能毕业,类似这样子,用权力的方式,他不是真的强暴她。但是他是用权力的方式说。

窦文涛:这算性骚扰吗?

竹幼婷:没有,这其实算是一种强暴,就是捉他是利用权力的方式。

窦文涛:对对对,要挟。

竹幼婷:但是在那时候的年代的台湾,如果他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法官认为权力并不是强暴的一个成立的条件,因为毕竟那个情况下,女学生是你情我愿没错,但是你是被迫于你的权力。就是他当场不是用武力让你屈服,他是用你的职位让你屈服,后来女学生不是举报这个老师吗?但是在民事诉讼上面,强暴不成立,因为那个法官认为说,那个当下你是你情我愿。但是这个教授的老婆告这个女孩子通奸成立了,因为他们的确是发生关系了,而且也有证据,然后也有精液这些采证。所以,女学生反而要坐牢了。对,到最后男教授的这个强暴罪没有成立,女学生的通奸罪成立了,所以这种事情就是说一个法律大家不能只看一面,就是它到最后会有发生这种事情。

窦文涛:看来台湾人民还是水深火热。不是,我听说的更有意思了,就是说真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就是女的跟男的表现真的不一样。说在台湾通奸罪原配当然起诉的特别多,但是说有一半最后她都选择,其实她的目标就是对这个小三,她选择了撤诉,对老公撤诉,她其实告一告,她就是为了打小三。然后,临到了上庭前,她说我宽恕我的老公,老公没事儿了,我就要告她,让她坐牢。

竹幼婷:所以说最后还是女人坐牢的多因为这条罪。

竹幼婷:同性恋出轨无法认定为通奸罪

窦文涛:反过来男人也挺怂你知道吗?男人告妻子的,你说这个男女两性心理挺有意思,男人告妻子通奸,男人甚至往往不会告那个奸夫,这男人的仇恨的方向,你要给我戴绿帽子,我就弄死你。但是反而是那奸夫,那男人可能连见都不想见,这是不是反应男人懦弱还是什么?

马家辉:除了说心理的因素,还有很现实的因素,我告倒那个奸夫,那个老婆还是继续找奸夫,彼奸夫兮。就像老笑话,老公回家看到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他过去一枪就打死老婆,不打奸夫。我打死奸夫,她转头又找。

窦文涛:除根了。

马家辉:对对对,除根了。

窦文涛:一百个奸夫也没用,没人了。

马家辉:对,一枪打死老婆,我觉得有实用的价值,而且幼婷刚刚讲的很重要的。因为我刚本来想补充的,就是说统计上面,我看到数据,甚至可能不止一半,都是老婆告小三,所谓的小三,不告老公。那现在很多妇女团体说希望除罪,因为整个社会不仅是在这个部分进步了,还有什么,幼婷刚讲到那个例子,教授的例子。因为后来有性骚扰罪,你性骚扰可以,还有所谓的通奸不通奸,男女之间牵涉到女人的经济能力,有没有能力保障自己等等。这个部分当然也显示在离婚、赡养费,以前不管怎么样,一定要给一大笔老婆,现在不是,现在还要按照情况,你老婆更有钱,可能要你分给老公什么。所以,当整个社会各方面,性骚扰罪、离婚的安排往前走了,假如通奸这种罪还留在原地踏步的话,那是个大大的笑话,很丢脸的。

窦文涛:但是这个事情非常有意思,就是说你要让民众投票,大部分的民众都反对取消通奸罪,就是你调查,要不说今年在韩国,我为什么说是个通奸除罪年。今年的2月26号好像是,韩国的那个《宪法》法庭裁定实行了26年的通奸罪除罪化,就不在刑法里头了,除罪化。法官的判词就是说什么,在韩国也是,七成的民众都反对,但是最终它这个还是裁定通奸罪违宪。就是说对于通奸,当然应该道德的谴责,法官是这么说,通奸可以道德的谴责,但是国家权利不能干预公民的个人私生活或者说有伤于隐私权。所以韩国,韩国一取消,你知道吗?避孕套、紧急避孕药这两家公司的股票上升9%、15%,天呐,真是欢欣鼓舞。咱们先去一下广告,《锵锵三人行》,广告之后见。你看根据台湾“刑法”,已婚人士与人通奸,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韩国原来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真坐牢,通个奸。

马家辉:台湾都坐牢的。

竹幼婷:还可以罚金。

马家辉:对,台湾一年以下是确定可以,你可以罚金,他判你一年,其实你可以缴钱解决。

竹幼婷:你可以用钱解决。

马家辉:可是文涛刚刚说的那个数字,你说什么有九成民众,被访民众反对,我告诉你有两点我们要注意的,看这种数字。第一个,全世界的电话调查的,一定会倾向保守的,你不会对这个陌生人表态,不管你是讲的性、婚姻、政治、经济,一定是比较保守的那个派别,比较占优势的。这是一点重要的,有一个倾向。第二点更重要,特别在这个年代,现在绝大多数的电话调查都打什么,不是打你手机,还是打家里电话的,特别在台湾。有谁现在会在家里,接家里电话,就是家庭主妇、老太太,她接了电话一定说反对,那不可以,老公,而且拿着电话不放,抓住人家,对她老公,骂她老骂了半小时。

竹幼婷:法务部这个调查是经过网路,不过法务部,就是上网以后你去投这个票。不过法务部也说,因为没有精准的抽样,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谁会上来,我没有说这个年龄层的分布,所以他们认为这也不是完完全全非常准确的调查。

窦文涛:那要是你呢幼婷,你支持吗?

竹幼婷:我跟你说,我昨天听到的节目想说,当然不能除罪,对不对?我的确承认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样,但我想,这个一定你要我讨论,我一定有个正反两面,所以我就上网查了一下,第一让我惊讶的是,就是我刚才说竟然是父权团体认为说应该要除罪。所以我就要去看看他们的理由是什么,看完了以后我想我可能就是,可能我是第一个在法务部上点上不可以的人,那个九成。但是如果看完解释,我觉得我可能就会支持要除罪化。第一就是说这条法律基本上它没有保护到婚姻,当然我们刚才说到,国家权力怎么可能保护你的感情呢,这是很不make sense的事情。第二件事情就是说,其实这个要成立通奸罪,在实际执行上是有很多问题的。你老公如果跟一个小三两个人情话绵绵,这算不算通奸?不算,这通奸罪不成立。所以,他在电话里面讲话录音到不行,你一定要抓奸在床,而且抓奸在床也不行,盖床棉被纯聊天算不算通奸?不算,一定要抓到精液,抓到他们两个有性交,这才可以。如果我老公出去跟男难恋了,可不可以,或者你老婆,你女恋可不可以?不成立。通奸罪要男女。

窦文涛:是吗,必须要异性?

竹幼婷:要异性。

窦文涛:那我觉着你这法律歧视同性恋,对吗?

竹幼婷:所以这条法律是一个非常旧的一个法律。

窦文涛:它不应该取消,应该增加,就是说判一年也包括同性,是吗?

马家辉:聊天也是通奸。

竹幼婷:对,所以就是说,这条法律太旧了,也没有办法保障什么,所以我当然觉得它应该要除掉,但是另外就是说除罪化,我觉得为什么大家马上说不可以,是因为除罪化大家就觉得你没有这条法律就是鼓励了,是不是表示说在外面嚣张都没有关系。其实不是,有《民法》。

窦文涛:其实我一直觉得咱们老讲法律是冷冰冰的,但是我发现其实具体判案当中,法律是灵活的,而且它是有温度的。它是跟着这个社会的人情世故跟着走的,你比方说台湾的这个,我看见过一个案子,就是说老婆告老公跟小三,然后最后法院判,这两个人的关系是七年,七年好像最后就是说法官就按多少次,是五百多次还是490次,我忘了。我当时觉得怎么算的呢,大概我算了一下,要是这么算,法官就认为这对狗男女平均一个星期大概搞这么1.5次,还是1.3次,然后一次判有期徒刑两个月,最后累计起来判80年。但是实际执行一年三个月,而且缓刑三年。你看看,这就说明它这个在具体判案当中对这种事儿其实已经有个人情的裁断,是不是?

竹幼婷:是。

马家辉:听数字来说,和同一个人做一千多次感觉很怪

马家辉:可是我听那个数字听得很不安,有些数字是这样,你不要想它,一想就很不舒服。像你刚说一男一女之间的事情,像夫妻好了。你想想,夫妻一个礼拜假如走在亲密行为三次。

窦文涛:挺勤的你,很性福家辉。

马家辉:举例。然后一年几个礼拜,52个礼拜,150多次,假如结婚七年是多少次?一千多次,难以想象跟同一个人做一千多次,一想你感觉自己像什么,像路边的公狗母狗了。

窦文涛:对,像我们北方的一种动物,叫驴,拉磨的。

马家辉:对,没事看看表说,老婆,时间到了,来来来。那数字不能这样累计起来的,感受很不好。然后刚谈到通奸的确很难告的,以前台湾抓很多通奸,都告不进,因为他很多理由的。还有些狗男女很聪明的,在床上做那个事情,通奸,可是所有道具都放在那边,什么道具,不是你常用那种,是什么?扑克牌、相机,然后啤酒都放着,一有老婆什么带着姐妹团、私家侦探跑进来,马上就改聊天,我们就下棋,我们在玩扑克牌,只不过谁输了就脱一件衣服,不算通奸,你知道吗?他们很多方法的。所以,既然难以执行,就像我刚说的,又有性骚扰罪,又有其他的离婚的婚姻改革,那个部分根本不应该停在那边。

窦文涛:所以他们现在就讲,这个东西主要是原配的仇恨,对吧?说这种所谓通奸的这种行为,不是说,它只是从刑事法律当中去除,对吧,不是说你不可以在道德上谴责或者说民事上面也可以有责任。但是,就这样,他很多原配不答应,他就觉得他破坏了我,他伤害了我,难道他不该坐牢吗或者说他不该得应有的惩罚吗?你知道,我觉得这个挺有意思,幼婷,你现在这个岁数,你有没有这么一种感觉,我主要是最近我看了一次《康熙来了》,我看见小S她们聊一个话题,我觉得很有意思。她们聊这个台湾话题叫“老妹”这个现象,我说什么岁数算老妹,我以为怎么得35(岁)吧,二十七八,二十六七就算老妹了。然后他这节目一共请了四个,加上小S是五个,你就看这几个女的一讲起20出头的,我想只比她们小个三四岁,讲起她们叫“新妹”,这一讲新妹,你就觉得这个掩饰不住的,就是说仇恨,就是那种不满,就是不懂礼貌,到哪里连个话都不说。说你像我们现在要一桌,我们都觉得要有一个新的女孩子来,我得主动跟她打打招呼,怕她在这里感到不舒适,小S就是说,我就会问这个新妹问问,你多大了,你在哪里上学。说现在这小姑娘就是爱搭不理的,老娘是巨星,我觉得对面那男嘉宾都看出来了。就是这女人是无法掩饰对年轻女性的。

窦文涛:我觉得在台湾我昨天就想了一下,我想说为有九成一个反应是说不能除罪,就是说你不是也查了说台湾女生还是有些传统的想法?我觉得这好像还是有,就是包括老妹跟新妹,就是觉得你要懂礼貌,你不可以嚣张,对不对?就像我长辈秩序或者说原配跟小三之间,小三就应该还是不被社会所容,我觉得这相对于内地我的感受是,我觉得内地反而对小三的包容度还大很多。真的,因为我觉得小三好像有时候在内地是一个社会阶级的一个变化的一个途径,所以当我拿到了,怎么样,就是我拿到了,这是一个很多人认为,甚至很多女生心里面都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行的方法。如果我今天要换一个地位,这是一个方法,所以这个。

窦文涛:上位,是吧?

竹幼婷:上位的方法,但是在台湾这不是。

窦文涛:对,我跟你说,实际在大陆也不是,你在大陆需要明白一件事情,我最近越来越发现,不要被媒体给晃晕了。媒体讲的不是统计学上那个真正的多数,就是潘绥铭这个教授,进行性社会学调查的,这个调查下来,我们老以为这个小三或者说是这种三角关系都是嫌贫爱富或者都是这个男的有钱。可是实际上调查出来,在所有的这种三角关系当中,在全国,真正是经济、地位、差别特别大的,不是两个阶层的这种情况,连10%都占不到。也就是说,大部分的这种三角关系实际上是发生在收入接近、生活接近、地位接近的人之间,咱们去一下广告。《锵锵三人》广告之后见,其实龙应台讲的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基本上就是理应和,是吧?就是说有个事儿大家有学问的人一直在说,身体自主权,就是说我的身体自主权天经地义的是我的。所以为什么裁定文献,就是说我的身体自主权要不要因为婚姻而失去,这个事情你们怎么看?

马家辉:没有,它婚姻里面有个隐含的,这是一对一的关系,那个里面你说,坦白讲,这样推论的话,婚姻应该是违法的。

竹幼婷:对,要是说婚姻是违法的,为什么规定说一对一呢?

马家辉:所以我以前讲,一直在鼓吹说我们应该立法禁止婚姻,谁结婚就要坐牢,应该假如逻辑推到底是这样的。

窦文涛:你说的对,就比如韩国为什么我就说法院是宪法法庭,因为它有个打架的,如果是根据宪法,就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什么权利,当然也包括使用自己身体的这个权利。

竹幼婷:对。

窦文涛:可是在婚姻里边,好像又觉得你怎么使用你的身体,得问问我同不同意。

马家辉:所以我刚是讲了前面,假如婚姻还没被定为违法的话,那你玩这个游戏的话,它里面有隐含说一对一的关系,包括了感情的关系,包括了身体的关系。所以,现在身体没办法一对一的时候,只是要讨论一个技术问题,就是说我们是用国家的权利来判你罪、罚你钱,罚你坐牢,还是你可以民事诉讼。因为理论上不然的话,你理论上民事都不可以,等于是说难道我现在跟你结婚之后,我就不能去跟别的(人)喝红酒、看电影吗?那个不能告的,你不能说因为他跟别人喝红酒、烛光晚餐。

竹幼婷:事实上也可以。

马家辉:告不进的。

窦文涛:民事也行,我跟一个女的喝红酒。

竹幼婷:你喝太多次,让我觉得我的老公因为跟你喝红酒而忽略家庭的事情,我可以告,妨碍家庭罪,真的。

窦文涛:这是真的吗?

竹幼婷:但她不见得告得成,但是我可以告。

马家辉:那你什么都可以告,我曾经考虑。

竹幼婷:还有个妨碍家庭。

马家辉:因为假如是从女人的很多你刚说台湾保守,你从台湾一群保守女人的角度来看,什么都可以告。老公打麻将也可以告,老公跟文涛聊天太多也可以告他妨害家庭,对吧。

窦文涛:现在不是说告有什么,赵薇在电视上眼睛,要告。

马家辉:对,你什么都可以告,精神病发作你去告别人的,问题是没办法告得进,它里面有隐含,说身体,OK,所以通奸是说,你刚刚也说了。

窦文涛:必须是身体。

马家辉:对。

窦文涛:就是真正我觉得在法律上你能靠上边,你不能说意淫,这玩意儿没法告。

竹幼婷:就是我觉得它除罪化好不好,除罪,所以通奸反而很难成立,因为它有身体的概念,而且还要性器官的结合为主,还不是嘴巴对性器官也不行。

马家辉:是吗?

竹幼婷:对,这也不行,这都不行,这都不算。

窦文涛:那我保守了。

竹幼婷:这都不算,所以它是非常传统的一个方法,性结合的方法它才算是通奸。

马家辉:姿势有规定吗?

竹幼婷:姿势没有。
实行62年,韩国废除“通奸罪”
http://money.163.com/15/0227/09/ ... H.html#from=keyscan
实行62年,韩国废除“通奸罪”
2015-02-27 07:25:58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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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随着反腐的展开,有个词语“通奸”频繁出现在媒体上。很多官员因为“通奸”而腐败,而犯罪。所以有人能说,每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或者一群女人。通奸(Adultery)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在世界主要文明国家中,韩国是在刑法法典中保留有通奸罪则,以及对这种罪则采取严厉惩罚措施的国家之一。依照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在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通奸罪会被判处2年以下监禁。


昨日,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0多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法院随后宣布,这条实行62年的法条失效。

韩国妇女发展协会本月15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婚外情现象在韩国较为普遍,接近40%的韩国已婚男性有过至少一次出轨行为。

据悉,有“通奸罪”规定的国家和地区还不少,如印度,柬埔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大部分伊斯兰国家在美国也有许多州都将通奸认定为是犯罪行为,但很少有人因此而被起诉。
从通奸罪存废看法律变迁
http://news.sina.com.cn/o/2014-08-19/061030706917.shtml
从通奸罪存废看法律变迁
2014年08月19日06: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余丰泳

  对于通奸罪,从晚清立法开始,几乎每一次的刑律修订,都会对其存废引发一番论争。

  清末修律时,《大清新刑律》是新法中的重要一部,也是争论最为激烈的一部。这一次论争中,有夫之妇通奸不在讨论之列,毫无疑问,是保留通奸入罪派获胜。

  然而新刑律还没实施,清政府就倒台了。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出台,这一回废除通奸罪论者又站出来了,据理力争。据说当时的报刊还曾以“争取通奸权”为题,不知是揶揄还是赞许,争论的结果是:罪名仍然存在,但处罚又减了一半。也算半个胜利吧。

  1936修订的《中华民国刑法》通奸罪名不变,只是悄悄地将有夫之妇改作了有配偶,所谓男女平等:“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相奸者,亦同。”

  到了1949年,众所周知,国民党败走台湾,也带走了《中华民国刑法》,在台湾地区通奸罪罪名也就沿用至今。不止如此,对于通奸罪不仅有刑法约束,还有配套的民法措施。《民法》第九八六条规定:因奸经判决离婚或受刑之宣告者,不得与相奸者结婚。而在大陆这边,包括这部刑法在内的《六法全书》全部被废止停用,新中国的刑法则干脆地废除了通奸罪。

  法律的变化总体上是社会变迁的产物。但社会变迁是一个宏大叙事,将其充当理论解释的万金油,对于智识的帮助不大。我们大致上认可,社会变迁总体上是缓慢而平稳的,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来看的确如此,但若截取社会变迁中的某些片段,往往会发现,这种变迁并不是缓慢地自主演化着,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可能是一个或数个突出的因素搅乱或主导了变迁的方向。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仅包括执政者的更替或社会制度的革新。实际上,政治革新或朝代更新对于法律的变革效用不容忽视。从历史上来看,几乎每次朝代的更新换代,都会颁布新的法律,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特别是在中国近现代社会,法律往往成为一种引导社会变革的工具,即不是按部就班地将现有的习惯、惯例上升为法律,或者经过社会生活的长期发酵来制定和完善法律,而是由立法引导社会变革,期待法律的革新给予民众启蒙。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通奸罪在两岸刑法中的不同境遇,政局上的原因更加不可忽视。社会风气开放程度、人们对于行为的道德性质认识及宽容程度并非当然地成为通奸罪存废的主要原因,虽然它们与通奸罪的存废有着天然的关联性。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从通奸罪存废看法律变迁)
文革审判“通奸罪”成全民狂欢 “斗破鞋”变娱乐表演
http://cul.qq.com/a/20131105/009131.htm
文革审判“通奸罪”成全民狂欢 “斗破鞋”变娱乐表演
经济观察报 [微博] 2013-11-05 10:49我要分享 0
[导读]据说“斗破鞋”还是种娱乐活动,农忙时,大家都很累,队长说今晚上娱乐一下,斗斗破鞋。斗完破鞋接着有文艺表演。“斗破鞋”变成了一场以娱乐面目出现的道德教育仪式,基本与法律无关。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这篇名作中最有点黑色幽默的段落是谈如何为女主角陈清扬“搞破鞋”正名。之所以显得“黑色”是因为,男主角王二想方设法要把没偷过汉的漂亮女主角弄成“破鞋”,好让她名誉扫地。

故事发生在云南插队期间,医生陈清扬第一次跑到王二那里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于是发生了如下的对话:“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这段话反衬出,“搞破鞋”一定与女性天然美丽的胴体所遭遇的尴尬处境有关,因为漂亮女知青的身体往往遭到乡村民众眼光的凝视。

相对女性,男性处境的隐喻则是从“阉牛”里得出。当王二裸身在河边晒太阳,看着牛在岸边悠闲吃草,忽然联想起“阉牛”的过程,“阉牛”时,对于一般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最关键的是下面这段描述,说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王二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王二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楞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王二后来才醒悟,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于是王二批评陈清扬老觉得自己清白无辜不是 “破鞋”,本身就是个最大的罪孽。好吃懒做,好色贪淫是每个人的本性,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成为“破鞋”的正当理由就是从此考证得出来的。

特别有意思的是,当王二和陈清扬变成了通奸罪的主角,而进入革命时期的审理程序时,他们“搞破鞋”的经历迅速成为人事档案中最让人期待阅读的亮点。王二被关起来写交代材料,一开始只是简单说到自己和陈清扬有不正当关系,领导说太简单,要重写,其实就是启发王二要尽量写成事无巨细的 “破鞋考”,后来王二写到,我干了她很多回,她也乐意让我干。上面还说,这样缺少细节。后来又加上了如下细节:第四十次的非法性交是发生在山顶偷盖的草房,那天月亮很亮,王二站在地上,陈清扬用腿圈住他的腰………姿势像个考拉云云。

随着交代材料一摞摞地增加,细节已经到了对话这个层次,比如两人谈到“敦”革命友谊的事,对话是这样说的: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领导就问到了以下细节:1,谁是“敦伦”;2,什么叫“敦敦”伟大友谊;3,什么叫正着敦,什么叫反着敦?领导特意要求不要绕圈“掉文”,应直奔主题,交代具体问题。在革命同志的启发下,王二的“破鞋考”以后越写越有文采,考证到这个份儿上不免闹得人人爱读,个个兴奋。政治光环庇护下的通奸“考证”被转成细致动人的文字以后,拿捏到领导们的手里,他们就自然拥有了窥视群众私密事的特权。后来有个人事处长得意地对王二说,人事干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有权看别人的交代材料。我相信,中国政治斗争中非法审判的文字材料除了那些板起面孔的套话外,类似“破鞋考”之类的文字以后最有几率成为“新文化史”瞩目的“花边”素材。

最近应星出版了 《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1951-1976年:中国西南一个山村的故事》一书可以说重启了检视 “破鞋考”历史的新境。因为这本书的立论基础本身就来源于一个村庄档案中的各种检举和交代材料,这些材料的不少内容颇类似于王二的“破鞋考”。以往这些东西均无法纳入主流历史学研究的视野。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与所谓“生活作风案”有关,包括“破坏军婚案”和五花八门的各类“通奸案”。其实,在革命年代,对“生活作风”问题的定义相当模糊,其严重程度往往取决于当时与某个政治事件和态度的关联度,常常不具备独立的司法审判的意义。尤其是在集体化时期,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审理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并非按照就事论事的司法程序刻板地进行。

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触犯民众利益的行为与思想意图中可能发生的“反革命思想”或者非无产阶级思想,审理时往往会混为一谈,这就是所谓“思想罪”的缘始。当一个工作组下乡调查,除了“罪犯”的自我交代外,村庄的民众似乎天然有责任向他们检举当事人各种日常私密生活的细节,村民把它叫做“整”,既然上面决定要“整”一个人,全村人就都有义务去搜集材料见证此人的反动行径。特别是那些涉及思想罪犯私人性生活的“通奸案”,就更易引起全村人的极大兴趣,足以促使他们摇身一变化为侦缉队,展开事无巨细的全程搜索,“通奸罪”的审判常常由此演变为全村过节式的狂欢。

《黄金时代》中对此情境有一段具体的场景描写,叫做“出斗争差”,说的是每当斗“破鞋”和“野汉子”时,陈清扬的表现非常熟练,“一听见说到我们,就从书包里掏出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用麻绳拴好的解放鞋,往脖子上一挂,等待上台了。”据说“斗破鞋”还是种娱乐活动,农忙时,大家都很累,队长说今晚上娱乐一下,斗斗破鞋。斗完破鞋接着有文艺表演。军民共建边防时期,机务站还经常出动拖拉机,载着一车历史反革命,贼,走资派,和搞破鞋的一起拉到边境上斗争一回,以便巩固政治边防。“斗破鞋”变成了一场以娱乐面目出现的道德教育仪式,基本与法律无关。

在政治斗争中,“整”人上瘾后的村民几乎能无限放大自己的侦缉嗅觉,革命前的乡村本就是熟人社会,一家一户之间的一举一动都在相互目光辐射之内,村庄的流动性极低,本来的相互窥视是在隐秘状态下进行,说明窥探他人隐私还须有些收敛,时时要提示自己不要糟蹋了残存的那点羞耻之心,但“捉奸”一旦拥有了净化政治道德的合法性,就会使偷窥突然变得合情合理甚至明目张胆。于是应星所举的案例中就出现了深更半夜听墙,还理直气壮地把“听墙”细节写成“捉奸”材料,甚至一份检举材料上会连续出现28次“我揭发”这样的怪诞行文。

一旦披上政治崇高的遮羞布,窥视就极易从自发变成自觉,大家相互告发隐私成为习惯,偷窥甚至从无声变成有声,“捉奸”延伸成了“斗地主”仪式的一种道德翻版。当年 “斗地主”的民众被勉强动员起来,经过反复操练,才被赋予了政治正义感,从而使民众的斗争行动由被动走向自觉,“斗破鞋”的表演也因为往往和批斗走资派、反革命的仪式捆绑在一起进行,同样被赋予了天然的政治正确性,从而使 “偷窥”转换成了公开的“正义”行动。无论是农民私下交给干部的检举材料,还是在人民公社频繁举行的诉苦会批斗会上,农民慢慢学会了如何用笔和嘴,把以往默默埋在心中对他人的恩怨簿,通过笔头检举和呐喊声讨的方式,换算成一份充满细节谴责的清算单,乡村社会的新道德秩序也由此最终奠定。我以为,对革命时期各种“破鞋考”材料的挖掘,其目的也是要在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与噪杂难辨的声音中寻求真相,尽管这真相的揭开已变得如此地艰难。
这么多,谁看…………
不承认中国有通奸罪就等于支持台独
克林霉素磷酸钠 发表于 2016-8-16 23:25
不承认中国有通奸罪就等于支持台独
这哪儿跟哪儿啊?如发现本坛有支持台独者请去站务发帖举报,如发现媒体工作者有支持台独者请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帖讨论“通奸罪”,请勿扣帽子。
这哪儿跟哪儿啊?如发现本坛有支持台独者请去站务发帖举报,如发现媒体工作者有支持台独者请向有关部门反 ...
中国台湾有通奸罪,所以中国是有通奸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