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长沙强拆案:法治精神在每个环节都荡然无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7:10:59
原标题:强拆“疏忽大意”致人死亡,何其轻佻

这是一起合法性和操作都有极大问题的强拆案例,若要杜绝悲剧的发生,不能只检讨“疏忽大意”的部分,更应重塑权力的每一个部分对法治精神的信仰。

7月12日晚间,湖南省长沙市通报了对女业主拆迁废墟内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处理进展,连同岳麓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27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追责或立案侦查。

与一条人命的分量相比,处分名单再长也不会显得重。抛开那些警告、记过,真正有分量的问责进展是,观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茶子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7人涉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机关侦查。最终量刑之轻重,尚有待继续关注。

调查对死亡原因的认定是,“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具体来讲,由于疏忽大意,“五包一”工作人员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龚雪辉仍在房屋内,龚雪辉系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房屋垮塌导致死亡。

一句“疏忽大意”,暴露的不仅是一线拆迁工作人员的粗暴、野蛮,更有决策者、指挥者对公民生命财产的漠不关心。

龚雪辉的死,“疏忽大意”的拆迁是近因,村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强拆决定是远因。村民代表的“集体决定”是这起案件与一般强拆案的区别。茶子山村村民安置房第三期项目启动一年多来,龚雪辉等11户由于补偿与期望不符,一直未签约。于是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63名村民代表表决达成强拆决议。

村民代表大会无权做出强拆决定,这不是村民自治,而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签不签拆迁协议是村民自己的事,因为房屋是每个村民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因村集体的任何决定而改变。

村委会本应知道村民自治的权力边界,却公然组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强拆决议。有理由怀疑,村委会的角色并非客观无私的,很可能有利益牵连。而所谓的“集体决议”,有多大成分是被操纵的,也是一个疑问。63名村民代表做出了表决不假,但村民代表是如何选择的,议程是如何设定的,都大有文章可做。

作为政府机关的街道办事处,本应制止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的越权行为,却积极配合强拆请求,主要官员亲自担任拆迁指挥。这种无视法治的“主动作为”,也让人怀疑他们的动机。

这是一起合法性和操作都有极大问题的强拆案例,法治精神在每一个环节都荡然无存。不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决议”能被做出并执行,本身就意味着公民的生命安全被置于危险的境地。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废墟内死亡的悲剧是早就被注定的。因此要反思悲剧的发生,杜绝悲剧的重演,就不能只检讨“疏忽大意”的部分,更应该重塑权力的每一个部分对法治精神的信仰。原标题:强拆“疏忽大意”致人死亡,何其轻佻

这是一起合法性和操作都有极大问题的强拆案例,若要杜绝悲剧的发生,不能只检讨“疏忽大意”的部分,更应重塑权力的每一个部分对法治精神的信仰。

7月12日晚间,湖南省长沙市通报了对女业主拆迁废墟内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处理进展,连同岳麓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27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追责或立案侦查。

与一条人命的分量相比,处分名单再长也不会显得重。抛开那些警告、记过,真正有分量的问责进展是,观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茶子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7人涉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机关侦查。最终量刑之轻重,尚有待继续关注。

调查对死亡原因的认定是,“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具体来讲,由于疏忽大意,“五包一”工作人员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龚雪辉仍在房屋内,龚雪辉系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房屋垮塌导致死亡。

一句“疏忽大意”,暴露的不仅是一线拆迁工作人员的粗暴、野蛮,更有决策者、指挥者对公民生命财产的漠不关心。

龚雪辉的死,“疏忽大意”的拆迁是近因,村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强拆决定是远因。村民代表的“集体决定”是这起案件与一般强拆案的区别。茶子山村村民安置房第三期项目启动一年多来,龚雪辉等11户由于补偿与期望不符,一直未签约。于是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63名村民代表表决达成强拆决议。

村民代表大会无权做出强拆决定,这不是村民自治,而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签不签拆迁协议是村民自己的事,因为房屋是每个村民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因村集体的任何决定而改变。

村委会本应知道村民自治的权力边界,却公然组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强拆决议。有理由怀疑,村委会的角色并非客观无私的,很可能有利益牵连。而所谓的“集体决议”,有多大成分是被操纵的,也是一个疑问。63名村民代表做出了表决不假,但村民代表是如何选择的,议程是如何设定的,都大有文章可做。

作为政府机关的街道办事处,本应制止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的越权行为,却积极配合强拆请求,主要官员亲自担任拆迁指挥。这种无视法治的“主动作为”,也让人怀疑他们的动机。

这是一起合法性和操作都有极大问题的强拆案例,法治精神在每一个环节都荡然无存。不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决议”能被做出并执行,本身就意味着公民的生命安全被置于危险的境地。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废墟内死亡的悲剧是早就被注定的。因此要反思悲剧的发生,杜绝悲剧的重演,就不能只检讨“疏忽大意”的部分,更应该重塑权力的每一个部分对法治精神的信仰。
http://news.ifeng.com/a/20160713/49342470_0.shtml
如此谋财害命,利润10倍不止吧?
我一直认为中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法治
江南老怪 发表于 2016-7-13 09:31
我一直认为中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法治
荡然                                
最大的猫腻是:人失踪了好久,警察不立案!
有媒体在就可以了,要什么法。你们说是民粹就是民粹,说是民主就是民主,说缺法治就缺法治,报道就造谣,拿钱就删帖,请问又是依据的什么法?
好一个疏忽大意。
法制都还远呢,谈何法治?
这次要是不死人,相关领导估计已经在开庆功会了,没人会关注强拆本身的问题。
周强:法治湖南
法治?在超大,强拆从来没错过,钉子户从来是被骂对象。
这个应该算活埋
天朝不死人是推动不了社会进步的



做过拆迁工作的来了没有?出来走两步给解释解释发生这种事情的合理性呀?
法治?在超大,强拆从来没错过,钉子户从来是被骂对象。
死别人不死自己人嘛
在超大,钉子户就是刁民,死了也是活该。
法治湖南            
死了个权贵(如叶家),在超大有一堆人貌似无比崇拜加惋惜状,死个老百姓可谓波澜不惊,是否说明超大已经共青团化(中纪委巡视共青团评语),或者说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对立阶级已经出现?。
霍骠骑3 发表于 2016-7-13 11:11
法治?在超大,强拆从来没错过,钉子户从来是被骂对象。
超大是个崇拜强权的地方,军事论坛么,消磨Hormone用的。
法治?少提这个,容易范错误。。。
多提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没有死刑,巨额度罚款等具有强烈阻吓的刑罚,强拆致死绝对停止不了
我想起了一个可笑的事,就是在CD看到的。有一位cder在帖子里说他很矛盾,以前一直在网上骂大V,结果他的一个哥们「或亲戚,记不清了」遇到什么什么不公了。现实中投诉无门。结果没办法,他给那人出注意,在微博发帖@大V,形成网络舆论压力可能有点用。。
这个事我印象极深,不知道有没有也见过这个贴的,出来做个见证,免得有人说我造谣。
其实我觉得,大V也好,公知,媒体也罢,他们的言行出圈了自然要压制,但可压而不可灭。对于掌握一切权力的土共而言,效率自然高了,但问题也不少。需要一个时时盯着他们的力量防止其权力膨胀暴走,特别对于地方基础政府,需要这么一个对立面才能保证平衡。
iamgoust 发表于 2016-7-13 19:35
我想起了一个可笑的事,就是在CD看到的。有一位cder在帖子里说他很矛盾,以前一直在网上骂大V,结果他的一 ...
这需要更大程度的言论自由。
法制?笑话!
whzapache 发表于 2016-7-13 20:24
法制?笑话!
无存                                 
iamgoust 发表于 2016-7-13 19:35
我想起了一个可笑的事,就是在CD看到的。有一位cder在帖子里说他很矛盾,以前一直在网上骂大V,结果他的一 ...
这就是人格分裂。
通过拆迁案就可看出,个别地方无视法律,蔑视人性,也压根没把中央和大大放在眼里,大大说的法制社会,他们压根就当成了匹
我们家刚拆迁完,各种施压手段……
rudemin001 发表于 2016-7-13 21:12
我们家刚拆迁完,各种施压手段……
按这里不少搞拆迁工作的人说的:你家花财了吧?
按这里不少搞拆迁工作的人说的:你家花财了吧?
我们家从我爷爷辈来长沙,最开始是住湘江边的西长街药材市场,是老长沙湘江船码头周边黄金地带,拆迁后建成万达广场。搬家至桐梓坡社区,现在是市政府周边的繁华地带。再次拆迁后搬至西二环边,与原望城县隔环线相望……房子大小还是两室两厅,还欠下政府十五万的定向借款……
rudemin001 发表于 2016-7-13 21:25
我们家从我爷爷辈来长沙,最开始是住湘江边的西长街药材市场,是老长沙湘江船码头周边黄金地带,拆迁后建 ...
这不是越拆越惨吗?
超大是个崇拜强权的地方,军事论坛么,消磨Hormone用的。
这里有人搬砖日入400强过大学生
这里有人随随便便就指出物理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的错误
这里有人天天批判现代科学和社会思想
但这里的人从来提不出一丁点有价值有见地的观点
成都市市中心指挥街模拟拆迁,东侧地块签约率98.9%,西侧地块(四川省人大宿舍)签约率61.6%,从09年开始到现在还没拆
这不是越拆越惨吗?
屁民不就是这样子的……
村里的地难道不是集体土地吗。。。。。私有财产?
怎么哲学家们不出来辩解几句?自己辨不过就闭嘴,哲学不许辩吗?个个自封什么哲学家,问题一个解决不了,也好意思这家那家的叫?连基本的专业精神都完全没有概念,更 别跟他们扯什么专业素质 专业尊严了。
别管这家那家,他们最拿手的一定是撕逼碰瓷,没有这个他们就抓瞎了。
别说超大了,更别说国内。就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家估计也屈指可数,这些人也好意思这么这家那家的自封。真是专业不够,撕碰来凑,碰瓷有理,撕逼无罪。
法治和法制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