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公众为何反对政府查处低价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2:45:28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他说,“房产开发商是慈善家吗?当然不是!那会导致什么结果?就是开发商只为一时套现,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发生”,政府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走人,到头来还是买房人吃亏”。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产业内争议声一片。(12月11日《现代快报》)
  
  政府查处开发商低价卖房,给公众的第一感觉是:政府不惜动用行政力量来干预,也不让房价顺应民意地降下来。而房管局局长向公众解释: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出现烂尾楼,是对老百姓负责。我无意否定房管局局长“对老百姓负责”的真心,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公众不会对政府的“负责”表示感谢,而只会表示反感。原因何在?
  
  这首先是房价成本不公开的历史欠账使然。房管局口口声声说开发商是在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房,可这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房价的成本数据,从来也没有向社会公开过,虽然在房价高涨时这样的社会呼声一直存在。在公众看来这会很奇怪:既然你当初不要求人家公开成本,多高的价格也都不算暴利;那么,今天你又依据什么断定人家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房呢?当初为了掩盖房产暴利的事实,而不顾民众呼声对房价成本实施保密,让房价炒作遮盖了理性选择的眼睛,这本欠账在楼市的冬天是需要归还的。
  
  其次,这还是个理性假设的问题。毋庸置疑,开发商低价卖房肯定不是行善,因此房管局局长说“开发商不是慈善家”很有道理。但是,接下来的引申意义却可能截然相反:房管局认为,开发商低价售房肯定是为了套现卷钱走人;而公众可能认为,这恰恰是开发商为了渡过难关而不惜暂时割肉,因为一旦资金链断裂,对开发商的打击要远大于眼下的低价损失。  

  在这里,房管局局长对开发商使用的是不信任的“强盗假设”,而公众使用的是基于市场规律的“理性经济人假设”。 “开发商不是慈善家”在前一个假设里是为了卷钱,而在后一个假设里是为了过关。哪一个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我相信后者。毕竟,在法制已经相对健全的今天,把原本有头有脸的开发商都设想成强盗,或许有些不符合实际。
  
  更何况,用强制勒令其不许降价来防止烂尾楼出现,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事实上,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恐怕要远大于降价售楼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宁肯卖不出去房子,也绝对不可以降价;无异于说,卖房子一定只能大赚,而不允许出现小亏——这样的行政思维,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因为做任何生意都不可能系上“只赚不赔”的保险绳。  
  而且,在楼市寒冬,开发商低价卖房纯粹是为了自救,而不存在“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因此我认为这也不符合《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相反,政府对开发商低价卖房的查处,会促使市场间接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不降价联盟”,这倒是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
  
  某种意义上,楼市需要一次“凤凰涅槃”。倘若政府查处开发商低价卖房行动不幸被推而广之,注定只会让眼下的楼市复苏之路变得更加漫长。

[红网]
[作者:舒圣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他说,“房产开发商是慈善家吗?当然不是!那会导致什么结果?就是开发商只为一时套现,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发生”,政府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走人,到头来还是买房人吃亏”。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产业内争议声一片。(12月11日《现代快报》)
  
  政府查处开发商低价卖房,给公众的第一感觉是:政府不惜动用行政力量来干预,也不让房价顺应民意地降下来。而房管局局长向公众解释: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出现烂尾楼,是对老百姓负责。我无意否定房管局局长“对老百姓负责”的真心,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公众不会对政府的“负责”表示感谢,而只会表示反感。原因何在?
  
  这首先是房价成本不公开的历史欠账使然。房管局口口声声说开发商是在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房,可这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房价的成本数据,从来也没有向社会公开过,虽然在房价高涨时这样的社会呼声一直存在。在公众看来这会很奇怪:既然你当初不要求人家公开成本,多高的价格也都不算暴利;那么,今天你又依据什么断定人家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房呢?当初为了掩盖房产暴利的事实,而不顾民众呼声对房价成本实施保密,让房价炒作遮盖了理性选择的眼睛,这本欠账在楼市的冬天是需要归还的。
  
  其次,这还是个理性假设的问题。毋庸置疑,开发商低价卖房肯定不是行善,因此房管局局长说“开发商不是慈善家”很有道理。但是,接下来的引申意义却可能截然相反:房管局认为,开发商低价售房肯定是为了套现卷钱走人;而公众可能认为,这恰恰是开发商为了渡过难关而不惜暂时割肉,因为一旦资金链断裂,对开发商的打击要远大于眼下的低价损失。  

  在这里,房管局局长对开发商使用的是不信任的“强盗假设”,而公众使用的是基于市场规律的“理性经济人假设”。 “开发商不是慈善家”在前一个假设里是为了卷钱,而在后一个假设里是为了过关。哪一个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我相信后者。毕竟,在法制已经相对健全的今天,把原本有头有脸的开发商都设想成强盗,或许有些不符合实际。
  
  更何况,用强制勒令其不许降价来防止烂尾楼出现,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事实上,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恐怕要远大于降价售楼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宁肯卖不出去房子,也绝对不可以降价;无异于说,卖房子一定只能大赚,而不允许出现小亏——这样的行政思维,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因为做任何生意都不可能系上“只赚不赔”的保险绳。  
  而且,在楼市寒冬,开发商低价卖房纯粹是为了自救,而不存在“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因此我认为这也不符合《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相反,政府对开发商低价卖房的查处,会促使市场间接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不降价联盟”,这倒是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
  
  某种意义上,楼市需要一次“凤凰涅槃”。倘若政府查处开发商低价卖房行动不幸被推而广之,注定只会让眼下的楼市复苏之路变得更加漫长。

[红网]
[作者:舒圣祥]
周局长,我们的好局长,
你在哪里呵,你在哪里?
你可知道,我们想念你,
———江宁的开发商想念你!

我们对着工地喊:
周局长———
钢筋水泥回音:
“他刚离去,他刚离去,
为了江宁楼盘不假摔,
他高声疾呼不停息。”


我们对着空气喊:
周局长———
点钞机轰鸣:
“他刚离去,他刚离去,
你不见那沉甸甸的人民币上,
还闪着他辛勤的汗滴……”


我们对着楼盘喊:
周局长———
彩旗阵阵:
“他刚离去,他刚离去,
开发商不息的开幕式呵,
售楼小姐正在回忆他亲切的笑语。”


我们对着房价喊:
周局长———
数码声声:
“他刚离去,他刚离去,
你不见一房一价的审批表上,
他亲手给添加的0和1……”

我们找遍整个江宁楼市,
呵,局长,
你在市场需要的每一个地方,
每次土地拍卖
到处是你深深的足迹。
每次觥筹交错
怎能离开你欢声笑语

我们回到江宁的心脏,
我们在东山镇前深情地呼唤:
周—局--长—
江托们回答:
“呵,轻些呵,轻些,
他正在宾馆接见开发商,
他正在召开救市会议……”
局长呵,我们的好局长!


你就在这里呵,就在这里。
———在这里,在这里,
在这里……
你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在一起,在一起,
在一起……


你永远站在在房价升起的地方,
你永远居住在开发商心里。
有了你楼盘就不会烂尾
没了售楼就成了慈善捐助!

你的开发商世世代代想念你!
想念你呵> 想念你>
想> 念> 你……
很强大的诗歌。。。[:a3:]
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会查处高房价。
中石油中石化天天在卷钱,而且还不跑,为啥就木人管哩
中国的官员很强大。但是这样跳出来,第一个表演的倒是难得。:P
关键在于“低于”成本销售
原帖由 光荣的寒假党 于 2008-12-16 15:01 发表
关键在于“低于”成本销售

又来一个准备辩护的?:D
中国官场烂透了~~~~~~~~~~~
原帖由 有还无 于 2008-12-16 17:00 发表

又来一个准备辩护的?:D

比如一个人,自己出钱盖房子或者负债率很低,他有资格有能力去亏本!
比如一个人把土地款拆开,分期支付政府,用另外一部分土地款启动项目后回款支付政府。
那么就一个楼盘整体而言的亏本,他拿什么去垫付这笔亏本支出。他就没有出多少本钱。
二楼的你强[:a3:]
开发商连降价都还没怎么做,哪天才有亏本卖的事情发生?
原帖由 人就是江湖 于 2008-12-16 17:12 发表

比如一个人,自己出钱盖房子或者负债率很低,他有资格有能力去亏本!
比如一个人把土地款拆开,分期支付政府,用另外一部分土地款启动项目后回款支付政府。
那么就一个楼盘整体而言的亏本,他拿什么去垫付这笔亏 ...

早就跟你说过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情况。所以:
1、政府不应盲目的一刀切。
2、这个政策不能解决“烂尾楼”。
你还要我说什么?:o
原帖由 有还无 于 2008-12-16 17:44 发表

早就跟你说过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情况。所以:
1、政府不应盲目的一刀切。
2、这个政策不能解决“烂尾楼”。
你还要我说什么?:o

就看那天他有亏本的资格,市场兼并把这些人淘汰掉,形成正在的资本运作地产运营,而不是现在监管不严项目投机滥竽充数混杂的一个市场局面。
无力事前发现。那么只好事后防微杜渐。;P 亏本回笼资金文章说就是一、 二起不多,至少说明他资金即将断裂或已经报警。
就让他死翘翘吧,亏本也卖不掉的!亏少了卖不完留尾巴,达不到回笼资金的目的。亏多了能卖完!自己自给资金又不够他亏!
原帖由 有还无 于 2008-12-16 17:44 发表

早就跟你说过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情况。所以:
1、政府不应盲目的一刀切。
2、这个政策不能解决“烂尾楼”。
你还要我说什么?:o

政府他肯定必须想到最坏的情况。几百家地产开发,只要一起出现跑款,他也不就死翘翘了。;P
原帖由 人就是江湖 于 2008-12-16 17:50 发表

就看那天他有亏本的资格,市场兼并把这些人淘汰掉,形成正在的资本运作地产运营,而不是现在监管不严项目投机滥竽充数混杂的一个市场局面。
无力事前发现。那么只好事后防微杜渐。;P 亏本回笼资金文章说就是一、  ...

这不叫防微杜渐,这叫利益驱动。上次我已经分析过了,主题文章也基本讲了,这里不多说。
如果真的想防微杜渐就应该开始对这些企业加强监管,而不是简单查处,听之任之。这个道理普通人都明白,所以才有人肉这个局长的做法。老百姓虽然无奈,但绝对不是傻瓜。:D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认为:中国有一个“贪官、奸商、腐败学者”相互勾结组成的 “腐败铁三角”。这个铁三角是由学者提供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地方政府执行,透过医改、教改、房改、国企改革。资本家赚了钱以后回馈给学者,这个铁三角已经在中国形成庞大的势力,他们操纵着媒体,欺骗社会大众。教育、医疗、住房已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有民谣为证:教改把家里二老逼疯,医改提前给你送终,房改把百姓腰包掏空。这个“腐败铁三角”,就是当今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