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显示82.5%公众反对个税起征点“一刀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07:06
“要么起征点再提高一些,要么允许各地适当浮动。”董刚这样期待还在审议、修改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      
    这位在中关村一家软件公司供职的工程师,月薪5000元。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和许多人一起,成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董刚希望通过这次改革,能减轻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8月23日,《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
    就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慎重审议的同时,公众也在热议这一与数亿人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修正案》。8月23日~25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央视资讯ePanel会员系统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这次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个税改革,多数公众在认同的基础上,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这项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347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0.3%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公众的这一观点与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谋而合。据报道,许多委员认为,现在的成年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供养人口很多,再加上用于上学、治病等的费用,相当一部分家庭人均负担超过了每月1500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应充分考虑这一点。从现在人们收入以及支出的增长来看,以1500元作为起征点可能缺乏前瞻性,如果标准再提高一些,就可以稳定更长时间。一些委员建议,起征点以2000元~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于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个人所得税了。
    也有完全相反的观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一位委员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交税也是公民的权利,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在北京团结湖一家市场卖猪肉的老王,在路边的报栏看到这个消息,“嘿嘿”笑了两声,“要是谁能来剥夺我这个权利就好了”。
    不管是谁,总希望自己的日子过得越宽裕越好。但是对于纳税,人们也有着自己朴素的责任感。本次调查显示,65.4%的人认为应该“积极纳税”,95.4%的人不认同“缴税是有钱人的事,与我无关”,只有1.3%的人认为对于缴税“能躲就躲”。
    另外,起征点能否让各省上下浮动,也是大家高度关注的焦点。从全国平均来看,以1500元作为起征点固然不算低,将减轻甚至免除很多人的个税负担,但对一些发达地区而言,每月1500元的收入可能仅仅达到温饱水平而已。本次调查显示,82.5%的人反对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认为应让各省依当地收入水平适当上下浮动。
    与公众在这个问题上几乎一边倒不同,个税起征点是否应全国统一,在学界和政界都争议颇多,争议的焦点一是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再就是法律的公平原则。
    记者了解到,维持目前“一刀切”的理由之一是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如果赋予各地浮动的自主权,可能带来各地个税征收标准千差万别,影响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究竟是一部各地有所区别但能够很好执行的法律严肃,还是全国统一却让各地屡生违反冲动的法律严肃?”一名在北京执业的律师有着这样的困惑。他注意到,在本次个税改革之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经通过“打擦边球”的形式提高了起征点。“包括北京在内许多地方关于燃放烟花爆竹法规的修改提醒我们,应该注意法律的执行成本。一部形式上完美却得不到很好执行的法律,也是不严肃的。”
    对于维持法律的公平原则,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各地执行不同的个税起征标准,势必造成欠发达地区按低标准多缴税,发达地区按高标准少缴税的局面,这是不公平的。维持全国统一,可以让发达地区多缴税,有助于缩小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另一种观点则质疑,全国统一起征点,发达地区受损的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以中低收入者的贡献支援欠发达地区,是否同样有失公平呢?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这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我们有理由期待,经过代表审议和公众听证,各方的不同意见会被《修正案》更多地吸纳进去。(本报记者 唐勇林)“要么起征点再提高一些,要么允许各地适当浮动。”董刚这样期待还在审议、修改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      
    这位在中关村一家软件公司供职的工程师,月薪5000元。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和许多人一起,成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董刚希望通过这次改革,能减轻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8月23日,《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许擅自浮动。
    就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慎重审议的同时,公众也在热议这一与数亿人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修正案》。8月23日~25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央视资讯ePanel会员系统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这次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个税改革,多数公众在认同的基础上,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这项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347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0.3%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公众的这一观点与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谋而合。据报道,许多委员认为,现在的成年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供养人口很多,再加上用于上学、治病等的费用,相当一部分家庭人均负担超过了每月1500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应充分考虑这一点。从现在人们收入以及支出的增长来看,以1500元作为起征点可能缺乏前瞻性,如果标准再提高一些,就可以稳定更长时间。一些委员建议,起征点以2000元~3000元为好。因为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还属于低收入阶层,对于他们,国家就不要再征个人所得税了。
    也有完全相反的观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一位委员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太高。因为交税也是公民的权利,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在北京团结湖一家市场卖猪肉的老王,在路边的报栏看到这个消息,“嘿嘿”笑了两声,“要是谁能来剥夺我这个权利就好了”。
    不管是谁,总希望自己的日子过得越宽裕越好。但是对于纳税,人们也有着自己朴素的责任感。本次调查显示,65.4%的人认为应该“积极纳税”,95.4%的人不认同“缴税是有钱人的事,与我无关”,只有1.3%的人认为对于缴税“能躲就躲”。
    另外,起征点能否让各省上下浮动,也是大家高度关注的焦点。从全国平均来看,以1500元作为起征点固然不算低,将减轻甚至免除很多人的个税负担,但对一些发达地区而言,每月1500元的收入可能仅仅达到温饱水平而已。本次调查显示,82.5%的人反对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认为应让各省依当地收入水平适当上下浮动。
    与公众在这个问题上几乎一边倒不同,个税起征点是否应全国统一,在学界和政界都争议颇多,争议的焦点一是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再就是法律的公平原则。
    记者了解到,维持目前“一刀切”的理由之一是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如果赋予各地浮动的自主权,可能带来各地个税征收标准千差万别,影响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究竟是一部各地有所区别但能够很好执行的法律严肃,还是全国统一却让各地屡生违反冲动的法律严肃?”一名在北京执业的律师有着这样的困惑。他注意到,在本次个税改革之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经通过“打擦边球”的形式提高了起征点。“包括北京在内许多地方关于燃放烟花爆竹法规的修改提醒我们,应该注意法律的执行成本。一部形式上完美却得不到很好执行的法律,也是不严肃的。”
    对于维持法律的公平原则,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各地执行不同的个税起征标准,势必造成欠发达地区按低标准多缴税,发达地区按高标准少缴税的局面,这是不公平的。维持全国统一,可以让发达地区多缴税,有助于缩小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另一种观点则质疑,全国统一起征点,发达地区受损的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以中低收入者的贡献支援欠发达地区,是否同样有失公平呢?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这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我们有理由期待,经过代表审议和公众听证,各方的不同意见会被《修正案》更多地吸纳进去。(本报记者 唐勇林)
我来支持一下
我不是很支持一刀切!
2000,我认为应该是最低的标准!
中国国情复杂,一刀切不好。
可以定个最低标准,然后让各地浮动。
应该按家庭总收入来交税
应该按家庭总收入来交税

应该按实际情况来交.
假如你就单身一人和上有老下有小还有各种医疗教育等大笔支出的情况相比,收入一样,实际生活状况完全不同!
讨论了半天还是收我们这些挣死工资的人的税
我们公司帮我逃税,我4K一个子也不交。反而是工资很低的时候交过[em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