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邢永瑞家属就雷洋案致北京市检公开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07:59
邢永瑞家属就雷洋案致北京检察机关的公开信


2016年6月1日。对于我和我的家庭来说,刻骨铭心。在儿童节这天,邢永瑞被检察机关带走,至今未归。这些天来,我和年迈的公婆,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相依为命,大人以泪洗面,孩子满眼迷茫,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

近日网上流传的大量信息,使原本孤立无依的家庭和家人更加害怕,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丈夫依法执行公务,却被舆论贴上了“恶警”的标签?为什么雷洋的家属,可以在法外请鉴定专家到场参与鉴定,而邢永瑞和我们却连个通知都没接到?现在我丈夫失去自由已经一个月,我居然无法知道,我丈夫到底为什么被羁押?我想请教检察机关几个问题。

一.在死因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邢永瑞等五人,因什么被指控涉嫌犯罪?

邢永瑞被带走,检察机关公开说,已经通知家属,家属并没有接到通知,更不知道有什么罪名。罪名也是家属聘请了律师之后,律师向检察机关再三询问,检察机关才告知的。检察机关除了告知罪名之外,还应该应律师的合法要求,告知案件的有关情况。而至今,在律师的要求下,检察机关仍语焉不详,不告知邢永瑞到底因什么犯罪事实而被立案、被羁押。相关法律文件说,检察机关应该告知律师当时已经查明的主要事实,但遗憾的是,到现在,家属和律师,都不知道,邢永瑞是什么原因被抓的?雷洋家属可以说,在死因未出来之前,雷洋不明不白地死,我们一样,也是不明不白的,我丈夫被抓走了。虽然公众以为警察是强势群体,但,面对检察机关的强势,个体警察,又是弱势。国家法律是明确的,最高检的规定也是明确的,那么为什么检察机关可以不遵守呢?雷洋家属有怀疑,我们也一样怀疑,邢永瑞等警察,是不是检察机关用来平息民愤的工具?

一名警察,到底是不是可以依法盘查涉嫌违法的人?盘查过程中嫌疑人逃跑并激烈反抗,该不该依法采取约束手段?没有人愿意发生嫌疑人死亡的结果,毕竟生命非常宝贵。但发生了死亡事件,就必然要归咎于警察执法吗?如果这样客观归咎,而不依据死亡原因,执法中的突发具体情形,那么,以后别的警察如何执法?毕竟警察执法是冲在最危险的第一线,这让整个警察群体,情何以堪?相关法律规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该立案,现在检察机关立案这么久了,难道连一点犯罪事实都没有查明吗?是没有查明,还是不愿告诉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有关案情?我们作为家属,实在是难以理解?

二.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违法,对邢永瑞等民警不公。

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鉴定机关,暂不说鉴定机构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雷洋家属的意见,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法外允许雷洋家属聘请专家,依据何在?法律规定只有家属可以参加,但并没有规定家属可以另外委托鉴定专家。另外,采取强制措施没有通知我们家属,见到律师也不肯依法告知案件有关情况。一味强调案件特殊,就算最特殊的案件,也必须依法办理。不能因为雷洋案舆论关注,民怨很大,而采取法外手段。邢永瑞是一名警察,他看上去有警察的威严,但也有警察的苦累,经常加班,照顾不了孩子,日常压力很大。同时。他也是一个父亲,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他出生在甘肃农村,父母含辛茹苦地供养他上学,由于家境贫寒,他靠打工才完成了大学学业。毕业后被分配到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工作后,他叉用自己不高的工资资助弟弟妹妹上了大学。十年来,没日没夜的工作,他付出很多。和很多普普通通的警察一样。他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也不是有些舆论抹黑的坏警察,他和其他普通警察一样,是维护社会安定长城上的一块砖,对检察机关来说。这块砖或许可以随便搬,但对我们五个家庭来说,就是天塌了。我们尊重法律,如果邢永瑞真的有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办案,我们一定认,也必须认,但如果那他们这块砖。当舆论风波的替罪羊,我们不认,也绝不会服气。一个家虽然弱小,但一口气,我们会坚持。

我丈夫被带走已经30天,我作为妻子,我深知他是一个秉公执法的警察,虽然普通,但他热爱工作。他被带走,我只能顶上,无论我的内心承受多大的痛苦和压力,我都会强忍悲伤和泪水,照顾好年迈的公婆,教育好年幼的孩子。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恳请检察机关能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依法保障邢永瑞本人、辩护律师、我们家属的合法权益,不要借普通警察的自由,去平息汹涌舆论的压力,否则,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我会用行动乃至自己的生命去还我丈夫的清白。

邢永瑞妻子王轩2016年6月30日

http://m.zaobao.com/#!/story/635779邢永瑞家属就雷洋案致北京检察机关的公开信


2016年6月1日。对于我和我的家庭来说,刻骨铭心。在儿童节这天,邢永瑞被检察机关带走,至今未归。这些天来,我和年迈的公婆,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相依为命,大人以泪洗面,孩子满眼迷茫,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

近日网上流传的大量信息,使原本孤立无依的家庭和家人更加害怕,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丈夫依法执行公务,却被舆论贴上了“恶警”的标签?为什么雷洋的家属,可以在法外请鉴定专家到场参与鉴定,而邢永瑞和我们却连个通知都没接到?现在我丈夫失去自由已经一个月,我居然无法知道,我丈夫到底为什么被羁押?我想请教检察机关几个问题。

一.在死因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邢永瑞等五人,因什么被指控涉嫌犯罪?

邢永瑞被带走,检察机关公开说,已经通知家属,家属并没有接到通知,更不知道有什么罪名。罪名也是家属聘请了律师之后,律师向检察机关再三询问,检察机关才告知的。检察机关除了告知罪名之外,还应该应律师的合法要求,告知案件的有关情况。而至今,在律师的要求下,检察机关仍语焉不详,不告知邢永瑞到底因什么犯罪事实而被立案、被羁押。相关法律文件说,检察机关应该告知律师当时已经查明的主要事实,但遗憾的是,到现在,家属和律师,都不知道,邢永瑞是什么原因被抓的?雷洋家属可以说,在死因未出来之前,雷洋不明不白地死,我们一样,也是不明不白的,我丈夫被抓走了。虽然公众以为警察是强势群体,但,面对检察机关的强势,个体警察,又是弱势。国家法律是明确的,最高检的规定也是明确的,那么为什么检察机关可以不遵守呢?雷洋家属有怀疑,我们也一样怀疑,邢永瑞等警察,是不是检察机关用来平息民愤的工具?

一名警察,到底是不是可以依法盘查涉嫌违法的人?盘查过程中嫌疑人逃跑并激烈反抗,该不该依法采取约束手段?没有人愿意发生嫌疑人死亡的结果,毕竟生命非常宝贵。但发生了死亡事件,就必然要归咎于警察执法吗?如果这样客观归咎,而不依据死亡原因,执法中的突发具体情形,那么,以后别的警察如何执法?毕竟警察执法是冲在最危险的第一线,这让整个警察群体,情何以堪?相关法律规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该立案,现在检察机关立案这么久了,难道连一点犯罪事实都没有查明吗?是没有查明,还是不愿告诉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有关案情?我们作为家属,实在是难以理解?

二.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违法,对邢永瑞等民警不公。

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鉴定机关,暂不说鉴定机构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雷洋家属的意见,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法外允许雷洋家属聘请专家,依据何在?法律规定只有家属可以参加,但并没有规定家属可以另外委托鉴定专家。另外,采取强制措施没有通知我们家属,见到律师也不肯依法告知案件有关情况。一味强调案件特殊,就算最特殊的案件,也必须依法办理。不能因为雷洋案舆论关注,民怨很大,而采取法外手段。邢永瑞是一名警察,他看上去有警察的威严,但也有警察的苦累,经常加班,照顾不了孩子,日常压力很大。同时。他也是一个父亲,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他出生在甘肃农村,父母含辛茹苦地供养他上学,由于家境贫寒,他靠打工才完成了大学学业。毕业后被分配到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工作后,他叉用自己不高的工资资助弟弟妹妹上了大学。十年来,没日没夜的工作,他付出很多。和很多普普通通的警察一样。他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也不是有些舆论抹黑的坏警察,他和其他普通警察一样,是维护社会安定长城上的一块砖,对检察机关来说。这块砖或许可以随便搬,但对我们五个家庭来说,就是天塌了。我们尊重法律,如果邢永瑞真的有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办案,我们一定认,也必须认,但如果那他们这块砖。当舆论风波的替罪羊,我们不认,也绝不会服气。一个家虽然弱小,但一口气,我们会坚持。

我丈夫被带走已经30天,我作为妻子,我深知他是一个秉公执法的警察,虽然普通,但他热爱工作。他被带走,我只能顶上,无论我的内心承受多大的痛苦和压力,我都会强忍悲伤和泪水,照顾好年迈的公婆,教育好年幼的孩子。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恳请检察机关能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依法保障邢永瑞本人、辩护律师、我们家属的合法权益,不要借普通警察的自由,去平息汹涌舆论的压力,否则,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我会用行动乃至自己的生命去还我丈夫的清白。

邢永瑞妻子王轩2016年6月30日

http://m.zaobao.com/#!/story/635779
个体就是个体,不要把个人行为绑架整个警察群体。
老枪上刺刀 发表于 2016-7-1 22:49
个体就是个体,不要把个人行为绑架整个警察群体。
那么你认为说法是否成立。检方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她不是有钱大律师么, 她的这些问题 钱大律师可以 很轻松的一一回答。
这公开信不知真假, 但这位确真注册过微博 发过类似内容博同情, 然而并没有什么人同情她 后来删了
一个小警察也想跟人大硕士处长大人比,反了天了。
你老公这个罪最多关几年,别人的老公可是连命都没有了。
这就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自己去问问法大也就是邢捕头母校,都把自己的学生定性为啥?邢捕头现在已经是公敌,是法大毕业生的对手了。母亲不嫌弃自己的孩子丑。教师对学生多数是恨铁不成钢。学校能把学生看成公敌。这里面的水太深了。此外这种公开信,前半段,那就是无理取闹。最后几句那叫威胁社会。公安机关应该立即核实一下,是否将其列为工作对象了。
据相关专业人员分析,邢某涉嫌过失杀人+栽赃枉法+教唆做伪证+妨碍侦查+危害社会安全+渎职
你老公这个罪最多关几年,别人的老公可是连命都没有了。
知道吗铁血论坛,对于雷洋案的帖子直接删贴。连讨论都不敢啊!
公布出来的结果不能服众,各种原因都有可能,不能全面排除。
  有些上位者为了尽快将此事按下去,选择牺牲警察利益。
  有些公知,在背后金主的指使下,进一步去束缚专政力量双手,为以后的中国之春做准备,其心可诛 。
公布出来的结果不能服众,各种原因都有可能,不能全面排除。
  有些上位者为了尽快将此事按下去,选择牺 ...
请用执法记录仪自证清白,
“一.在死因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邢永瑞等五人,因什么被指控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仍语焉不详,不告知邢永瑞到底因什么犯罪事实而被立案、被羁押。”

“相关法律文件说,检察机关应该告知律师当时已经查明的主要事实,但遗憾的是,到现在,家属和律师,都不知道,邢永瑞是什么原因被抓的?”

“现在检察机关立案这么久了,难道连一点犯罪事实都没有查明吗?是没有查明,还是不愿告诉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有关案情?我们作为家属,实在是难以理解?”


--------------------------------我觉得,这些文字对于检察机关办案来说,都不算违反法律法规。  案件侦查期间,难道要把侦查人员掌握到的证据与犯罪事实必须告诉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或其家属??  或者一定是司法鉴定出死因甚至必须是该案件受害人雷某死亡才能对嫌疑人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openfireflly 发表于 2016-7-1 23:43
请用执法记录仪自证清白,
你给我个便衣警察侦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7-1 23:47
你给我个便衣警察侦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


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归档,民警和执法机关都不得随意删除,以备检查。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7-1 23:47
你给我个便衣警察侦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


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归档,民警和执法机关都不得随意删除,以备检查。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
在文学城看到一评论
邢某某的妻子这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不要攻击雷阳家属,毕竟人家死了人,毕竟是死在你丈夫手里。二、不要攻击检察机关,毕竟是人家握着你丈夫的命门,偏一偏你丈夫就是十五年,偏一偏就是二年,而且还说的过去。三、不要涉及案情,我敢说你什么都不知道,一旦案情公布你就会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四、只哭穷,只说困难。只说同情雷阳家属的话,只相信检察机关调查公正公平,攒足了劲,等你丈夫判了你可越过检察机关自己调查,
如果冤了你再闹。
关键时刻两位老婆的段位很重要啊。看看雷某的老婆的表现。
男人要娶个好老婆
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落到谁头上都会被碾碎。别觉得自己体制内就是高枕无忧的打手了,事实上只不过是个小棋子而已。
啧啧,都要用生命去还她老公清白了,精神可嘉,人民群众翘首以盼。
向日葵的维京人 发表于 2016-7-2 06:48
在文学城看到一评论
邢某某的妻子这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不要攻击雷阳家属,毕竟人家死了人,毕竟是 ...
然后雷举人接人途中顺道去足浴店。
openfireflly 发表于 2016-7-2 05:15
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在24小时内 ...
人家说要执法记录仪,你偷换概念成录音录像。两个含义和范围不一样的。

marskiller 发表于 2016-7-2 08:52
人家说要执法记录仪,你偷换概念成录音录像。两个含义和范围不一样的。


关于这个,我早就引用过前几年公开新闻歌颂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治安盘查110出警等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严格考核的报道了。目前不怎么出现的几位自称警察ID最后比较统一的口径是“本案这种接到群众举报出警抓嫖属于秘密侦查行为所以不在规定范围内”……so,这个话题暂时别洗了,等最终裁定结果吧,估计“接群众举报出警抓嫖属于秘密侦查”已经是这个的最高洗地境界,暂时无法超越。
另,死者进足浴店目前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面说法,足浴女上电视不知有心还是无意可是把死者衣服的黑白颜色都说反了的。
marskiller 发表于 2016-7-2 08:52
人家说要执法记录仪,你偷换概念成录音录像。两个含义和范围不一样的。


关于这个,我早就引用过前几年公开新闻歌颂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治安盘查110出警等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严格考核的报道了。目前不怎么出现的几位自称警察ID最后比较统一的口径是“本案这种接到群众举报出警抓嫖属于秘密侦查行为所以不在规定范围内”……so,这个话题暂时别洗了,等最终裁定结果吧,估计“接群众举报出警抓嫖属于秘密侦查”已经是这个的最高洗地境界,暂时无法超越。
另,死者进足浴店目前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面说法,足浴女上电视不知有心还是无意可是把死者衣服的黑白颜色都说反了的。
隐航 发表于 2016-7-2 09:02
关于这个,我早就引用过前几年公开新闻歌颂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治安盘查110出警等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严 ...
是啊,所以说某人是混淆概念了。
混淆执法记录仪与摄影摄像的概念了。如果他像您这样,引用新闻来佐证,至少双方的概念还是一致的。
是啊,所以说某人是混淆概念了。
混淆执法记录仪与摄影摄像的概念了。如果他像您这样,引用新闻来佐证 ...
洗地洗到不要脸是没法交流的

要求配执法记录仪的依据就是: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
然后雷举人接人途中顺道去足浴店。
到现在无论,检察还是公安都没拿出直接证据说雷去了足浴店!

瞧你又在洗
警方死咬着雷洋去了足浴店,问题是警方加上足浴店人有上10个,想隐瞒什么统一口径是不可能的,检方背靠背一审什么都撩了,估计现在检方已经搞清楚了整个案情,正在固定证据,进行博弈,应该快了。
现在检方可以给邢某戴的帽子可多了,这个家属是不是想让老公多戴几顶?
洗地洗到不要脸是没法交流的

要求配执法记录仪的依据就是: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

规定是6月14日发布,雷某事件是5月7日晚发生,刑某某是6月1号被检查机关带走。
这规定并没有要求刑某某在被检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几天后还穿越回到5月7晚开启执法记录仪。
智商太低也会影响交流,对不对。
一切依法办理,相信检察院。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7-1 23:28
一个小警察也想跟人大硕士处长大人比,反了天了。
以前不知道可以瞎说,现在就是造谣了,雷根本就是社会员工,警察至少是副科级干部,号称高考状元

bsjj123 发表于 2016-7-2 10:09
规定是6月14日发布,雷某事件是5月7日晚发生,刑某某是6月1号被检查机关带走。
这规定并没有要求刑某 ...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试行)早在2015年就下发过了

南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11/4 15:21:55

http://www.nncrj.gov.cn/detail/detail.aspx?iguid=201511041522319545737
bsjj123 发表于 2016-7-2 10:09
规定是6月14日发布,雷某事件是5月7日晚发生,刑某某是6月1号被检查机关带走。
这规定并没有要求刑某 ...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试行)早在2015年就下发过了

南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11/4 15:21:55

http://www.nncrj.gov.cn/detail/detail.aspx?iguid=201511041522319545737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7-1 23:38
公布出来的结果不能服众,各种原因都有可能,不能全面排除。
  有些上位者为了尽快将此事按下去,选择牺 ...
不用,公开一下尸体照片,尸体报告,起诉卖淫女坐实嫖娼,公开手机录像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7-1 23:47
你给我个便衣警察侦查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
有手机录像啊,现在应该恢复了,警方自己也说有录像,将适实公布
这事还是那句话,两边都不是好东西,这世道,老实人只能看着两边掐
公開信不知真假,但內容就頗為頂癮.似乎家屬對案情一知半解.
所有疑問,相信不難解答,估計答了祇會令家屬更加不安.
向日葵的维京人 发表于 2016-7-2 06:48
在文学城看到一评论
邢某某的妻子这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不要攻击雷阳家属,毕竟人家死了人,毕竟是 ...
如果這篇評論的作者是位女性,就一定是個好太太.
最少,如果是我出事的話,理想太太表現的最高境界,也不過是如此.
此文章痕迹太重,不够接地气,一看就是有人给润好的。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试行)早在2015年就下发过了

南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11 ...
试行,好吧,这链的试行接规定是哪个部门发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布的,是通知哪些部门下发并要求执行的都没有说明,公通字多少号也没有。
如果,北京局子的官网也有,那倒也无话可说。南宁的,真心不适用北京刑某某案。
不过,扯智商,交流,是我言语过当了。
执法记录仪2011年我们单位就开始适用,都已经升级到第四代产品,才基本堪用。有些问题是长时间使用发现后才改进的,比如授时,比如防水,防摔。比如,明暗场景切换,广角视场。即使有了7.1后必须使用的规定,即使用了记录仪,想能完全自证清白,那还需要时间。


假如這篇文章是有人潤飾過的話,那麼動手的人簡直是不自量力.
文章開首就用兒童節,孩子,家庭打親情牌.......
與雷舉人家屬相比,死了父親/丈夫的新生嬰兒與產婦,人家更不幸.
同時,悲劇由誰引起?
死者有否嫖娼是未知數,但捱打致死就更有可能........
倒不如在網上隨手抄一遍八股文:相信黨,相信法律;要求其丈夫以前從業時深惡痛絕的公平,公正,公開.......

假如這篇文章是有人潤飾過的話,那麼動手的人簡直是不自量力.
文章開首就用兒童節,孩子,家庭打親情牌.......
與雷舉人家屬相比,死了父親/丈夫的新生嬰兒與產婦,人家更不幸.
同時,悲劇由誰引起?
死者有否嫖娼是未知數,但捱打致死就更有可能........
倒不如在網上隨手抄一遍八股文:相信黨,相信法律;要求其丈夫以前從業時深惡痛絕的公平,公正,公開.......
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在24小时内 ...
见过行政执法仪长什么样吗?需要便衣的地儿你戴一行政执法仪,那还穿便衣干吗?
这事还是那句话,两边都不是好东西,这世道,老实人只能看着两边掐
国资委、人大校友掐公安局、法大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