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执法,公民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33:30
原标题:面对执法,公民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近日,一则名为“深圳街头俩女孩未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车后座两名女子争吵。该男子言辞激烈,并不时出现侮辱性词句。11日零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当事民警已经被停职,分局领导和当事民警经过诚恳道歉,已获得当事人理解(见本报6月11日A08版报道)。

从当地警方截止目前的回应看,一是道歉姗姗来迟,更像只是迫于公共舆论的压力。如有网友质疑的,“这个结果发生在视频中事件发生的二十天后。在这二十天时间里,没有网络曝光,没有媒体关注,涉事民警在正常工作,公安分局局长更没想过他今天需要道歉。”二是,缺乏诚意。当事民警辩称“自己是把两个女孩当孩子对待的”,但看过视频的朋友都知道,当事民警在视频中诸如:“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我还怀疑你是男人,你xx上女厕所干嘛,你脱衣服给我看下。”“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这些涉嫌侮辱、骚扰、胁迫公民的嚣张之语,哪句像是对(自己)孩子说的话?

“雷洋事件”发生后,我在  一个名为“法律先生”的微信公号上,读到过这样一段话:“他(雷洋)做了什么,他找没找小姐,他是否对不起他的老婆,与我们的生活没多大关系,我们还不至于八卦到要去刺探与我们完全不沾边的人的生活。但是,警察对他做了什么,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希望知道,警察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是因为加诸他身上的行为,也有可能加诸我们身上;让他发生的事故,也有可能在我们身上发生。雷洋之死,我们要的真相,不过是免于恐惧的自由!”

深圳宝安此次事件,就后果而言,虽与之前的“雷洋事件”不能相提并论,但两者背后其实都涉及到了警察执法权问题。而公众对类似事件之所以关注,也正因为,无论是雷洋,还是新闻中深圳街头的这两个女孩,他们都只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所遭遇的恐惧,尤其容易让我们感同身受。

公民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才能逛街的义务,《警察法》等相关法律,对于哪些情形下警察可以盘查公民,有明确限定。至于具体程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四条规定:“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告知:‘我是xx(单位)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检查,请你配合。’盘查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民警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说‘谢谢你的合作’,礼貌让其离去。”显然,面对任何来路不明的盘查和挟持,我们都有权拒绝。

浙江“张氏叔侄案”再审被宣判无罪的法庭上,用了十年时间才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张高平说:“你们今天是法官和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话,你们的子孙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边缘。”换言之,你是警察,你的家人未必都是警察;一旦脱下警服,或者离开管辖区域,每个警察自己也可能成为被执法对象。对警察权的规制,应保护而非削弱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即使对于警察群体自身公民权利而言,也同样重要。

多年前,《南风窗》前总编辑朱学东曾在其《免于恐惧的自由》文章中提到,“社会管理中沉积的非黑即白二元思维模式、长官意志、公权行使的随意性,加剧了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每一个社会成员。你不去找麻烦,麻烦可能找上你,每个人都可能是弱势群体。免于恐惧的自由,不是恩赐的,是争得的。理性的争取方法,是回到法律的框架,通过合法的方法,追求并保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从身边的小事情开始做起,遇到侵害我们权利的行为,用法律来抗争。当然,是否有效,取决于不同力量之间的博弈和坚持。如果我们都能够起来捍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想,免于恐惧的自由最终是能够获得的。”如今看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自觉,媒体(包括网络自媒体)监督渠道的多样化,每个人“都能够起来捍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然是通往“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必由之路。http://news.ifeng.com/a/20160613/48961534_0.shtml原标题:面对执法,公民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近日,一则名为“深圳街头俩女孩未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车后座两名女子争吵。该男子言辞激烈,并不时出现侮辱性词句。11日零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当事民警已经被停职,分局领导和当事民警经过诚恳道歉,已获得当事人理解(见本报6月11日A08版报道)。

从当地警方截止目前的回应看,一是道歉姗姗来迟,更像只是迫于公共舆论的压力。如有网友质疑的,“这个结果发生在视频中事件发生的二十天后。在这二十天时间里,没有网络曝光,没有媒体关注,涉事民警在正常工作,公安分局局长更没想过他今天需要道歉。”二是,缺乏诚意。当事民警辩称“自己是把两个女孩当孩子对待的”,但看过视频的朋友都知道,当事民警在视频中诸如:“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我还怀疑你是男人,你xx上女厕所干嘛,你脱衣服给我看下。”“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这些涉嫌侮辱、骚扰、胁迫公民的嚣张之语,哪句像是对(自己)孩子说的话?

“雷洋事件”发生后,我在  一个名为“法律先生”的微信公号上,读到过这样一段话:“他(雷洋)做了什么,他找没找小姐,他是否对不起他的老婆,与我们的生活没多大关系,我们还不至于八卦到要去刺探与我们完全不沾边的人的生活。但是,警察对他做了什么,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希望知道,警察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是因为加诸他身上的行为,也有可能加诸我们身上;让他发生的事故,也有可能在我们身上发生。雷洋之死,我们要的真相,不过是免于恐惧的自由!”

深圳宝安此次事件,就后果而言,虽与之前的“雷洋事件”不能相提并论,但两者背后其实都涉及到了警察执法权问题。而公众对类似事件之所以关注,也正因为,无论是雷洋,还是新闻中深圳街头的这两个女孩,他们都只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所遭遇的恐惧,尤其容易让我们感同身受。

公民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才能逛街的义务,《警察法》等相关法律,对于哪些情形下警察可以盘查公民,有明确限定。至于具体程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四条规定:“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告知:‘我是xx(单位)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检查,请你配合。’盘查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民警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说‘谢谢你的合作’,礼貌让其离去。”显然,面对任何来路不明的盘查和挟持,我们都有权拒绝。

浙江“张氏叔侄案”再审被宣判无罪的法庭上,用了十年时间才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张高平说:“你们今天是法官和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话,你们的子孙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边缘。”换言之,你是警察,你的家人未必都是警察;一旦脱下警服,或者离开管辖区域,每个警察自己也可能成为被执法对象。对警察权的规制,应保护而非削弱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即使对于警察群体自身公民权利而言,也同样重要。

多年前,《南风窗》前总编辑朱学东曾在其《免于恐惧的自由》文章中提到,“社会管理中沉积的非黑即白二元思维模式、长官意志、公权行使的随意性,加剧了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每一个社会成员。你不去找麻烦,麻烦可能找上你,每个人都可能是弱势群体。免于恐惧的自由,不是恩赐的,是争得的。理性的争取方法,是回到法律的框架,通过合法的方法,追求并保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从身边的小事情开始做起,遇到侵害我们权利的行为,用法律来抗争。当然,是否有效,取决于不同力量之间的博弈和坚持。如果我们都能够起来捍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想,免于恐惧的自由最终是能够获得的。”如今看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自觉,媒体(包括网络自媒体)监督渠道的多样化,每个人“都能够起来捍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然是通往“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必由之路。http://news.ifeng.com/a/20160613/48961534_0.shtml
互联网发展下,公权力的约束更为重要,我感觉在网络控制方面,TG在开倒车,或者说甚至有点螳臂当车。。。
公平、公正确实比太阳更光辉。
面对执法当然要怕,连基本的惧怕都没有,那还不乱套了。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美国总统罗斯福提的,属于西方价值观吧,我们应该坚决抵制
面对警察叔叔你连怕的感觉都没有,拟以为你是小朋友

大美利坚警察会用盒子炮教你做人。
康熙拉了 发表于 2016-6-13 15:58
面对执法当然要怕,连基本的惧怕都没有,那还不乱套了。
对面执法该怕的是做了恶事的人,而不是忙于衣食住行的普通百姓。
所实话,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大政府兜底。当然这个大政府的具体表现形式就不细讨论,总之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吧,或者就是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一个小政府,一个在大多数领域靠公民自治的国家,用主楼的话来说,完全给不了我免于恐惧的自由。
刑罚就是让你恐惧于违法的后果。自由是法律边界以内的东西,都对法律不恐惧了,还有个屁的自由。

我是008 发表于 2016-6-13 16:01
面对警察叔叔你连怕的感觉都没有,拟以为你是小朋友

大美利坚警察会用盒子炮教你做人。


找机会结交几个资深点的,或者有些地位的JC朋友,最好是分局以上的,平常吃吃饭,喝喝酒,再面对JC叔叔时,你就不会有怕的感觉了,除非你真的做坏事了。。。

即使你遇到执法程序不合规的JC,如果及时的报上你认识的JC的名号,起码你不会太惨,对方总要顾及点,平常你能碰到的,一般是分局下面的所里的,上面的就算是小职员,下面也要尊重点,如果是有点地位的,那就更好了。。。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多个朋友多条路。平常注意结交方方面面的朋友,七大姑八大姨,同学同事战友,朋友圈绕来绕去,最起码能在当地绕上1个JC。

讲法律不如讲人情,非要死抠法律的,非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的,那还是去美国吧,那边赔偿额高,打官司也划算。这边1天赔200多块,何必费那力气呢,不如平时积累下人情。。。
我是008 发表于 2016-6-13 16:01
面对警察叔叔你连怕的感觉都没有,拟以为你是小朋友

大美利坚警察会用盒子炮教你做人。


找机会结交几个资深点的,或者有些地位的JC朋友,最好是分局以上的,平常吃吃饭,喝喝酒,再面对JC叔叔时,你就不会有怕的感觉了,除非你真的做坏事了。。。

即使你遇到执法程序不合规的JC,如果及时的报上你认识的JC的名号,起码你不会太惨,对方总要顾及点,平常你能碰到的,一般是分局下面的所里的,上面的就算是小职员,下面也要尊重点,如果是有点地位的,那就更好了。。。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多个朋友多条路。平常注意结交方方面面的朋友,七大姑八大姨,同学同事战友,朋友圈绕来绕去,最起码能在当地绕上1个JC。

讲法律不如讲人情,非要死抠法律的,非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的,那还是去美国吧,那边赔偿额高,打官司也划算。这边1天赔200多块,何必费那力气呢,不如平时积累下人情。。。
暴力机关就必须要你恐惧。你不恐惧你就不会畏惧法律。
抓着警察执法中的失误无限上纲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力。是一种网络版的文化大革命。其结果就是文化大混乱。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01
暴力机关就必须要你恐惧。你不恐惧你就不会畏惧法律。
抓着警察执法中的失误无限上纲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力。 ...


原来认识几个WW,他们说他们都不怕WW的JC,不服气,就给议员打个电话投诉。。。

香港人,看报道,看起来也不怕香港的JC。。。

日本人,看报道,看起来也不怕日本的JC。。。

至于美国人,经常看到内媒报道黑人与美国JC冲突,各种深度报道,连续报道,现场报道,看起来,美国黑人并不怕美国JC。。。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01
暴力机关就必须要你恐惧。你不恐惧你就不会畏惧法律。
抓着警察执法中的失误无限上纲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力。 ...


原来认识几个WW,他们说他们都不怕WW的JC,不服气,就给议员打个电话投诉。。。

香港人,看报道,看起来也不怕香港的JC。。。

日本人,看报道,看起来也不怕日本的JC。。。

至于美国人,经常看到内媒报道黑人与美国JC冲突,各种深度报道,连续报道,现场报道,看起来,美国黑人并不怕美国JC。。。
原来认识几个WW,他们说他们都不怕WW的JC,不服气,就给议员打个电话投诉。。。

香港人,看报道,看 ...
能给议员打电话的人自然是不怕警察的。但你举的这个例子到底是在夸台湾省还是在骂台湾省?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08
能给议员打电话的人自然是不怕警察的。但你举的这个例子到底是在夸台湾省还是在骂台湾省?


小议员,电话是公开的,接电话的,并不一定是议员本人。。。

PS,平常你在CCTV里看到的,一般是大议员,国会级别的。。。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08
能给议员打电话的人自然是不怕警察的。但你举的这个例子到底是在夸台湾省还是在骂台湾省?


小议员,电话是公开的,接电话的,并不一定是议员本人。。。

PS,平常你在CCTV里看到的,一般是大议员,国会级别的。。。
原来认识几个WW,他们说他们都不怕WW的JC,不服气,就给议员打个电话投诉。。。

香港人,看报道,看 ...
美国人不怕警察?一年被警察打死的近千人。嗯,你可以去美国试试。
小议员,电话是公开的,接电话的,并不一定是议员本人。。。
嗯,也欢迎你去台湾省试试。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10
美国人不怕警察?一年被警察打死的近千人。嗯,你可以去美国试试。
经常看到内媒报道黑人与美国JC冲突,各种深度报道,连续报道,现场报道,看起来,美国黑人并不怕美国JC啊。。。

如果怕,为什么黑人敢与美国JC冲突?不合逻辑嘛。。。
经常看到内媒报道黑人与美国JC冲突,各种深度报道,连续报道,现场报道,看起来,美国黑人并不怕美国JC啊 ...
那白人怕警察咯?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10
嗯,也欢迎你去台湾省试试。
最近几年,去台湾的大陆人太多了,你见过谁怕台湾JC的。。。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18:12
那白人怕警察咯?
CCTV很少报道白人与JC的冲突情况,还需要了解。。。
我守法,我干嘛要害怕
CCTV很少报道白人与JC的冲突情况,还需要了解。。。
很突然变得好单纯。很多你这类人在面对白人的时候都是这样。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6-6-13 22:39
很突然变得好单纯。很多你这类人在面对白人的时候都是这样。

呵呵,我很现实,如果我在中国大陆碰到白人,我会谨慎些,我当然知道,万一有冲突,谁更容易倒霉,呵呵,外国人丢了自行车。。。
面对警察叔叔你连怕的感觉都没有,拟以为你是小朋友

大美利坚警察会用盒子炮教你做人。
这是中国,不是美国。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七不搞里面有两不搞说的就是有关公民的内容
这是中国,不是美国。
嗳,这时候要谈接轨了
我是008 发表于 2016-6-13 16:01
面对警察叔叔你连怕的感觉都没有,拟以为你是小朋友

大美利坚警察会用盒子炮教你做人。
违法的自然要怕,但是守法的为什么要怕?

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应该来自于执法的透明公正,而不是来自于担心会受到屈打成招。
康熙拉了 发表于 2016-6-13 15:58
面对执法当然要怕,连基本的惧怕都没有,那还不乱套了。
犯罪分子面对的是执法者,守法公民面对的是保护者。你为什么怕你的保护者?这也是要求警察执法要有规范的原因,因为警察执法本质实在保护守法民众。
说的很好。
暴力机关就必须要你恐惧。你不恐惧你就不会畏惧法律。
抓着警察执法中的失误无限上纲是一种网络舆论暴力。 ...
我恐惧什么?说的不好听点,警察是我交税养的保镖,是保障我公民权利的,我整天累死累活建设社会主义还要去惧怕警察,这真的合适吗?
像霉军在日萎那嫖宿抛尸才会让人怕。。
地方差异吧。记得一件事:一个著名的游戏解说开生日宴,结果没算好,去了四千多人,没安排好很多人在街上,其中有一个主播(全程直播中),警察过来想带他走,直接拉他衣服,这哥们当场就生气了,就问警察凭什么跟他走,凭什么拉他衣服之类的,警察也觉得理亏也没和他计较。后面他就走了,直播对观众说刚刚没控制好情绪,这也是在外地,在北京根本不和他说话,记警号直接投诉了事。就这么个事,看得出执法文明程度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说谁有多大错,执法过程中按规矩来肯定是好的趋势。这事肯定是警察不对,但是全国那么大,各地差异也很大,也不用上纲上线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6-6-13 18:21
我守法,我干嘛要害怕
没带身份证上街就不守法吗?
地方差异吧。记得一件事:一个著名的游戏解说开生日宴,结果没算好,去了四千多人,没安排好很多人在街上, ...
不称职的警察必须清理,要不没有好转
没带身份证上街就不守法吗?

没带就说明情况,积极配合核实,这有什么好怕的
不称职的警察必须清理,要不没有好转
撤职我觉得过了,谁没有嚣张的时候
上街被黑人抢劫甚至强奸/jijian 你不怕,国家大乱内战你不怕,面对警察你就怕了。问题来了:什么人会有这种想法呢?
我恐惧什么?说的不好听点,警察是我交税养的保镖,是保障我公民权利的,我整天累死累活建设社会主义还要 ...
理论是这样。但如果你是一个罪犯就不是这样想了。
面对犯罪分子时,也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恐惧什么?说的不好听点,警察是我交税养的保镖,是保障我公民权利的,我整天累死累活建设社会主义还要 ...
犯罪分子没缴税,不是纳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