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产业合法化说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26:06
  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的国策,还是从构筑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看待娼妓业,都应该正视它的存在,理性地拿出应对之策,而不能一味地回避。这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立竿见影”的一个良策。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无需“构筑”的。只有“不和谐”的社会,才需要动员民众,有力的出力,有主意的出主意,自上而下去“构筑”它,否则就没必要谈论什么“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了。


  展望当今中国诸多“不和谐”现象,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合法化的性产业与非法化的娼妓业。前者的合法化尽管曾一波三折,历经封杀、非议、疑惑、理解直至宽容的阵痛,毕竟终被认可,成了有工商局执照的正当行业。后者却至今仍在讨伐之中。


  马恩分析娼妓产业


  性产业的兴起,虽然给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解决性饥渴问题,提供了避孕和自慰的便利条件,却解决不了偷情男女们的尴尬和弱势妇女的生计以及频频遭遇的性暴力等问题,日前央视《社会记录》推出的“日记”节目就是一例。该节目试图通过一个卖淫女被嫖客勒死在发廊里的恶性案件,对卖淫嫖娼行为进行道德审判,得出的结论却是希望人们对这位暴毙女子一边卖淫一边思念丈夫的悲惨命运给以理解和宽容。


  问题在于类似情形在中国并非少数,从首善之区的北京,到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甚至在荒郊僻壤,都可以见到条件简陋的卖淫场所。这种“娼盛”现象很像明代学者谢肇淛在《五杂俎》中形容的情景:“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至于明朝当时有多少卖淫女他没有说,恐怕也说不清楚,就像当今中国究竟有多少靠皮肉生涯维持生计的女人们谁也说不清一样。


  中国是一个娼妓业历史悠久的国家,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道教”的教义上。古代妓女之所以把吕洞宾奉为保护神,就在于道教的主张顺应了她们的心理需求:“如果入了道教,便要在‘朔望之际’入师房修道”。修道的方法则是“情意相亲,男女交接,使四目二鼻,上下相当,两舌两口,彼此相对。阴阳既接,精气遂通”。


  除此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也早有论述。马克思曾经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妓女称之为“是整个社会生产方式的一部分。”他在分析娼妓业产生的原因时谈到了三个起因:一是由于资本家阶级强制剥夺农民,使农村女性也被迫投入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其中有一些人就不得不投入性产业。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迫使人类的性行为不得不高度商业化。因此妓女这种性交机会的买卖,也就空前地发展起来。三是阶级剥削迫使无产者贫困化,女性只得以卖淫来谋生,结不起婚的男性也只得以买淫来解决性饥渴。因此他认为,“只有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之后,卖淫现象才会彻底根除。如果不触动社会生产方式和整个制度,仅靠立法与行政手段来禁娼,反而会掩盖性产业的本质,为资本主义社会粉饰太平。”

  
  客观存在不应回避


  恩格斯虽然也赞成马克思“卖淫是私有制和剥削的必然产物”的观点,却更强调妓女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1892年12月22日,他在写给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倍倍尔的信中说:“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作为现存社会制度的牺牲品的妓女本身的利益,并尽可能地使她们不致遭受贫困”,“绝不应该损害她们的人格,也不应该损害她们的尊严”,“在卖淫现象不能完全消灭以前,我认为我们最首要的义务是使妓女摆脱一切特殊法律的束缚。”从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共产党鼻祖的论述中不难看出,他们不仅承认妓女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还承认她们拥有的独立人格和尊严,主张维护她们的正当利益。


  中国历经数千年的娼妓业绝迹于新中国的诞生。中共在解放初期全面“禁娼”的指导思想,就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妓女是无产者的一部分。无产阶级解放自己的斗争,也应该包括解放这些阶级姐妹。”


  但是,当以公有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被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十六年历史,就被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中国之所以能够把改革开放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并在经济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关键就在于从“以人为本”的战略高度上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桎梏,科学而果断地清除了意识形态上长期困扰著国人的姓“社”还是姓“资”的理论障碍,把“发展是硬道理”的客观真理推到了亿万中国人民的面前。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一个显著标志。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著名的性学专家潘绥铭认为,现代社会已经把人们日常的性生活与性活动都给高度地“消费化”了。“性”已经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生物活动,而是消费对象。中国与西方不同的是,西方人是在市场经济中已经生活了至少百年之后,才遇到工业化,性产业因而是累积式渐进发展的。“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历史断裂之后勃然喷发的,而且与更大规模的工业化同步。所以,性产业在中国‘突如一夜春风来’式的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


  无疑,在当今中国的“国情”面前,在构筑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反对歧视和迫害妓女,“完全停止对卖淫进行追究并使妓女不受剥削”,承认娼妓业的客观存在,已经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政府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


  世界上的一切道理都是可繁可简的,如果洞察了“最复杂的亦是最简单的”这个认识论上的辩证法,就不会怀疑“和谐社会”与“现实起点”之间是何等的密不可分了。从“构筑”的角度看,但凡屋宇楼厦的筑建,都要先选好地基,然后才能考虑它的构造。从当今中国“暗娼遍地”的现状上看,如何面对数字庞大而又处于非法状态下的这一部分妇女们的合法权益,也有一个或繁或简的问题。往复杂里说就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都有扯不完的皮。往简单里说,就会在“以人为本”的四个字中,轻易找到解决这一客观存在的正确答案。


  “以人为本”可作理论依据


  可以说,“承认人性,尊重需求”是“以人为本”国策的灵魂主线,因为“人”是包括宗教、信仰、政治、法律、文化、意识形态等一切人类文明行为中的主体,“人”的概念中自然还包含著男女双方的正常权益。


  史料证实,在18世纪和19世纪,西方一些基督教组织和善良人士,曾经以各种“救世军”的形式,发动过为时不短的“劝婚”运动,以为只要促使更多的单身人士走入婚姻或维持婚姻,就能抑制性产业的发展,结果却收效甚微。原因是他们的这种理论,根本“解释不了也解决不了为什么有些人在婚后仍然买淫卖淫的问题”。


  由此可见,对于娼妓普遍存在的国情,无论是视而不见,还是采取简单生硬的“扫黄”对策,都是不明智的,社会实践亦屡屡证明,“扫黄”不仅难以奏效,而且“劳民伤财”,因为全国的纳税人,不仅要时常应付“神经战”式的扫黄打非,还要供养一支庞大的“扫黄”队伍(中国目前平均26个百姓供养一个“吃官饭的”,早已不堪重负),实在是得不偿失,弊大于利。如果从法治的角度把娼妓业管起来,不仅可以有效保障这一行业中的妇女权益,缓解社会压力,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避免各种性病的蔓延流行,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因此,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的国策,还是从构筑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看待娼妓业,都应该正视它的存在,理性地拿出应对之策,而不能一味地回避。这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立竿见影”的一个良策。


大公报\甄城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的国策,还是从构筑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看待娼妓业,都应该正视它的存在,理性地拿出应对之策,而不能一味地回避。这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立竿见影”的一个良策。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无需“构筑”的。只有“不和谐”的社会,才需要动员民众,有力的出力,有主意的出主意,自上而下去“构筑”它,否则就没必要谈论什么“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了。


  展望当今中国诸多“不和谐”现象,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合法化的性产业与非法化的娼妓业。前者的合法化尽管曾一波三折,历经封杀、非议、疑惑、理解直至宽容的阵痛,毕竟终被认可,成了有工商局执照的正当行业。后者却至今仍在讨伐之中。


  马恩分析娼妓产业


  性产业的兴起,虽然给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解决性饥渴问题,提供了避孕和自慰的便利条件,却解决不了偷情男女们的尴尬和弱势妇女的生计以及频频遭遇的性暴力等问题,日前央视《社会记录》推出的“日记”节目就是一例。该节目试图通过一个卖淫女被嫖客勒死在发廊里的恶性案件,对卖淫嫖娼行为进行道德审判,得出的结论却是希望人们对这位暴毙女子一边卖淫一边思念丈夫的悲惨命运给以理解和宽容。


  问题在于类似情形在中国并非少数,从首善之区的北京,到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甚至在荒郊僻壤,都可以见到条件简陋的卖淫场所。这种“娼盛”现象很像明代学者谢肇淛在《五杂俎》中形容的情景:“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至于明朝当时有多少卖淫女他没有说,恐怕也说不清楚,就像当今中国究竟有多少靠皮肉生涯维持生计的女人们谁也说不清一样。


  中国是一个娼妓业历史悠久的国家,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道教”的教义上。古代妓女之所以把吕洞宾奉为保护神,就在于道教的主张顺应了她们的心理需求:“如果入了道教,便要在‘朔望之际’入师房修道”。修道的方法则是“情意相亲,男女交接,使四目二鼻,上下相当,两舌两口,彼此相对。阴阳既接,精气遂通”。


  除此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也早有论述。马克思曾经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妓女称之为“是整个社会生产方式的一部分。”他在分析娼妓业产生的原因时谈到了三个起因:一是由于资本家阶级强制剥夺农民,使农村女性也被迫投入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其中有一些人就不得不投入性产业。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迫使人类的性行为不得不高度商业化。因此妓女这种性交机会的买卖,也就空前地发展起来。三是阶级剥削迫使无产者贫困化,女性只得以卖淫来谋生,结不起婚的男性也只得以买淫来解决性饥渴。因此他认为,“只有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之后,卖淫现象才会彻底根除。如果不触动社会生产方式和整个制度,仅靠立法与行政手段来禁娼,反而会掩盖性产业的本质,为资本主义社会粉饰太平。”

  
  客观存在不应回避


  恩格斯虽然也赞成马克思“卖淫是私有制和剥削的必然产物”的观点,却更强调妓女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1892年12月22日,他在写给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倍倍尔的信中说:“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作为现存社会制度的牺牲品的妓女本身的利益,并尽可能地使她们不致遭受贫困”,“绝不应该损害她们的人格,也不应该损害她们的尊严”,“在卖淫现象不能完全消灭以前,我认为我们最首要的义务是使妓女摆脱一切特殊法律的束缚。”从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共产党鼻祖的论述中不难看出,他们不仅承认妓女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还承认她们拥有的独立人格和尊严,主张维护她们的正当利益。


  中国历经数千年的娼妓业绝迹于新中国的诞生。中共在解放初期全面“禁娼”的指导思想,就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妓女是无产者的一部分。无产阶级解放自己的斗争,也应该包括解放这些阶级姐妹。”


  但是,当以公有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被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十六年历史,就被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中国之所以能够把改革开放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并在经济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关键就在于从“以人为本”的战略高度上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桎梏,科学而果断地清除了意识形态上长期困扰著国人的姓“社”还是姓“资”的理论障碍,把“发展是硬道理”的客观真理推到了亿万中国人民的面前。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一个显著标志。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著名的性学专家潘绥铭认为,现代社会已经把人们日常的性生活与性活动都给高度地“消费化”了。“性”已经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生物活动,而是消费对象。中国与西方不同的是,西方人是在市场经济中已经生活了至少百年之后,才遇到工业化,性产业因而是累积式渐进发展的。“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历史断裂之后勃然喷发的,而且与更大规模的工业化同步。所以,性产业在中国‘突如一夜春风来’式的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


  无疑,在当今中国的“国情”面前,在构筑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反对歧视和迫害妓女,“完全停止对卖淫进行追究并使妓女不受剥削”,承认娼妓业的客观存在,已经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政府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


  世界上的一切道理都是可繁可简的,如果洞察了“最复杂的亦是最简单的”这个认识论上的辩证法,就不会怀疑“和谐社会”与“现实起点”之间是何等的密不可分了。从“构筑”的角度看,但凡屋宇楼厦的筑建,都要先选好地基,然后才能考虑它的构造。从当今中国“暗娼遍地”的现状上看,如何面对数字庞大而又处于非法状态下的这一部分妇女们的合法权益,也有一个或繁或简的问题。往复杂里说就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都有扯不完的皮。往简单里说,就会在“以人为本”的四个字中,轻易找到解决这一客观存在的正确答案。


  “以人为本”可作理论依据


  可以说,“承认人性,尊重需求”是“以人为本”国策的灵魂主线,因为“人”是包括宗教、信仰、政治、法律、文化、意识形态等一切人类文明行为中的主体,“人”的概念中自然还包含著男女双方的正常权益。


  史料证实,在18世纪和19世纪,西方一些基督教组织和善良人士,曾经以各种“救世军”的形式,发动过为时不短的“劝婚”运动,以为只要促使更多的单身人士走入婚姻或维持婚姻,就能抑制性产业的发展,结果却收效甚微。原因是他们的这种理论,根本“解释不了也解决不了为什么有些人在婚后仍然买淫卖淫的问题”。


  由此可见,对于娼妓普遍存在的国情,无论是视而不见,还是采取简单生硬的“扫黄”对策,都是不明智的,社会实践亦屡屡证明,“扫黄”不仅难以奏效,而且“劳民伤财”,因为全国的纳税人,不仅要时常应付“神经战”式的扫黄打非,还要供养一支庞大的“扫黄”队伍(中国目前平均26个百姓供养一个“吃官饭的”,早已不堪重负),实在是得不偿失,弊大于利。如果从法治的角度把娼妓业管起来,不仅可以有效保障这一行业中的妇女权益,缓解社会压力,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避免各种性病的蔓延流行,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因此,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的国策,还是从构筑和谐社会的现实需求看待娼妓业,都应该正视它的存在,理性地拿出应对之策,而不能一味地回避。这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立竿见影”的一个良策。


大公报\甄城
<P>偷盗,娼妓,赌毒都是罪恶</P>
<P>存在的就是合理的?</P>
几个月前在CD吵得天翻地覆的话题现在又要再讨论一次?
万恶淫为首,不除不行~
存在即合理,至少堵不如疏
<P>打击还是要坚决打击的,反正也打不尽,大家还是有玩的地方,不过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火,所以又要揭制。</P>
<P>那就先疏导一下战争,海啸之类吧!</P>
<P>存在就是合理? 还得看合的是什么理,符合不符合人类的利益!</P>
<P>我对该产业合法化的观点和对民主选举的观点类似:长远来看,肯定施行;短期来看,弊病太大。</P>
<P>其实这两件事情很类似,一个是出钞票买XX,一个是出选票买政策。</P>
<P>其实这种事情,合法不合法都是客观存在的,打击也没什么作用。偶每天下班经过一条小街,那里的发廊之多完全超过了市场容量。警察都不知道?不知道才是见鬼。关键是这种事情管了也是吃力不讨好。</P>[em14][em14][em1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15:26:46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15:27:58编辑过]
<P>......一个简单的例子</P>
<P>以前的强奸犯很多  现在很少</P>
<P>以前就没有看到过什么治疗性病什么的广告</P>
<P>现在满天都是</P>
[B]以下是引用[I]大秦猛士[/I]在2005-11-10 13:43:00的发言:[/B][BR]<P>我对该产业合法化的观点和对民主选举的观点类似:长远来看,肯定施行;短期来看,弊病太大。</P><P>其实这两件事情很类似,一个是出钞票买XX,一个是出选票买政策。</P><P>其实这种事情,合法不合法都是客观存在的,打击也没什么作用。偶每天下班经过一条小街,那里的发廊之多完全超过了市场容量。警察都不知道?不知道才是见鬼。关键是这种事情管了也是吃力不讨好。</P>[em14][em14][em14]
二十年后再看,早晚得承认。
[B]以下是引用[I]jh108[/I]在2005-11-10 15:40:00的发言:[/B][BR]<P>......一个简单的例子</P><P>以前的强奸犯很多  现在很少</P><P>以前就没有看到过什么治疗性病什么的广告</P><P>现在满天都是</P>


……一个简单的例子

现在的各种性病很多,以前很少

以前就没有看到过什么得艾滋病的

现在满天都是

/
<P>要靠道德教化解决这个问题是痴人说梦,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道德教化之严厉真是令人瞠目,娼妓之泛滥、色情文化之流行也是空前的。</P>
<P>性交易要衰败的前提有两个:社会普遍的中产阶级化;社会对于性行为多样化的宽容成为主流。</P>
<P>比如北欧国家,特别是瑞典几乎没有娼妓,可该国的性道德之开放也是很有名的。</P>
<P>我国不符合任何一条,所以性交易将在我国长期存在。</P>
<P>好。道德教化解决不了。</P>
<P>那就通过法律,通过暴力解决。</P>
[B]以下是引用[I]三味书屋[/I]在2005-11-10 16:09:00的发言:[/B][BR]<P>好。道德教化解决不了。</P><P>那就通过法律,通过暴力解决。</P>

短期内冲击一下可以,长期监管,警方是绝对不划算的。因为从投入的力量和对社会秩序的保障程度来看,性交易实在是警方很不喜欢的管理对象。
还有一个问题,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生理需要问题,恐怕没有这种肮脏的交易是很难解决的。
这种事情太难办了,所以现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当然一阵一阵的冲击是少不了的。
冲一阵,挣点钱,要没了这块,警察才不管呢。
[B]以下是引用[I]大秦猛士[/I]在2005-11-10 16:38:00的发言:
短期内冲击一下可以,长期监管,警方是绝对不划算的。因为从投入的力量和对社会秩序的保障程度来看,性交易实在是警方很不喜欢的管理对象。
还有一个问题,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生理需要问题,恐怕没有这种肮脏的交易是很难解决的。
这种事情太难办了,所以现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当然一阵一阵的冲击是少不了的。


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暴力部门,由法律来决定其执行任务,不为它本身的好恶甚至经济上的盈亏来决定。

第二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允许娼妓存在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也不是个好办法。可以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增加民工福利待遇等办法解决。

唉…… 我也知道不好办,甚至知道执法部门在靠这个盈利,肮脏事多了去了。但是又不死心,能做一点是一点吧!

ps.大秦猛士,你知识挺丰富的,讲话几乎滴水不漏,高人呐。
<P>呵呵,哈哈,嘿嘿</P>
<P>可怜的第一代领导人看到非气死不行!</P>
<P>又要开始吵了,大家吵来吵去摆出来的还不是跟上次差不多的理由,喜欢的去查一下旧帖就可以了,但这又有什么用:即使支持合法化所有的理由都成立,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颜面也不会使其合法化;即使非法化被证明是正确的,但无论花多大的力气,这个行业也是根本无法完全取缔的,楼上的那位不会以为第一代领导人的时候中国没有色情行业真的是因为打击力度够大吧!</P>

<P>PS:三味书屋先生,你说的“我们没有西方的传统认知,没有相同的思维方式,没有相同的观念教育,没有相同的道德体系,没有相同的宗教文化”,但请你别忘了,在49年之前的中国几乎历朝历代,娼妓都是合法的。</P>
<P>合法也有区域,不是大街小巷到处都合法</P>
合法化后还可以增加GDP数字,这才是最实在的。
合法化前先制定法规和行业规则,不然的话,那可乱套了
[B]以下是引用[I]editman[/I]在2005-11-10 17:11:00的发言:PS:三味书屋先生,你说的“我们没有西方的传统认知,没有相同的思维方式,没有相同的观念教育,没有相同的道德体系,没有相同的宗教文化”,但请你别忘了,在49年之前的中国几乎历朝历代,娼妓都是合法的。</P>


谢谢提醒。其实历史上娼妓业不是总合法,禁娼令时有颁布。基本上是出于时禁时驰的状态。

即时是合法状态下,娼妓也是处于“低级”“下流”的职业,不被主流社会意识和传统认知所接受。在中国的的历史上,娼妓一直存在于社会现实中,但在人们的社会意识层面,却绝少有其生存的空间。

所以我说娼妓合法化不符合我们传统文化。这和其合法与否并无必然联系。

/
[B]以下是引用[I]堕落天使YAK[/I]在2005-11-10 13:02:00的发言:[/B][BR]存在即合理,至少堵不如疏

疏就会泛滥~~要杜绝~~不然人类迟早毁在这上面。想想非洲多少爱滋病人
<P>必须杜绝!坚决不妥协!</P>

<P>土地不整理,不会长庄稼,但会长杂草;要想种庄稼,必须先把草除掉!</P>
<P> 等着他自生自灭不现实,指望庄稼杂草并存更不现实!</P>

<P>/</P>
[B]以下是引用[I]三味书屋[/I]在2005-11-10 18:14:00的发言:[/B]

谢谢提醒。其实历史上娼妓业不是总合法,禁娼令时有颁布。基本上是出于时禁时驰的状态。

即时是合法状态下,娼妓也是处于“低级”“下流”的职业,不被主流社会意识和传统认知所接受。在中国的的历史上,娼妓一直存在于社会现实中,但在人们的社会意识层面,却绝少有其生存的空间。

所以我说娼妓合法化不符合我们传统文化。这和其合法与否并无必然联系。

/


首先,职业本来是无分贵贱的,只是人们非要在其身上加上“高贵”或“下贱”的帽子而已,这当然也就不能成为某一个职业应该合法还是非法的理由;
其次,某个职业的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一个职业让更多人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之后,人们对其从业人员的评价往往也会随之而改变,例如以前的戏子也是一个让人不耻的行业,也是一个“下三滥”的职业,但现在的情况呢?
最后,既然你都说无论娼妓合法化符不符合我们传统文化都和其合法与否并无必然联系,那么这个和其违不违法又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合法化??那公安局到哪里收罚款???公安局的领导到那里去收保护费???
<P>反对.</P>
<P>当你把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除掉时,你就和万物之灵擦身而过了.</P>
<P>因为你否定了维持人类尊严的道德支柱.</P>
<P>从性产业开始,到毒品,到暴力,到麻木,到无廉耻......你就会一步步拆掉每块社会的基石,</P>
<P>从妓女到AIDS,从环境污染到同性恋,人类自己的笑话还少吗?</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0 22:56:51编辑过]
不是合法化,而是除罪化
<P>过个十几二十年这个问题终归要解决的,不管是取消或是合法化</P>
[B]以下是引用[I]我爱我中华[/I]在2005-11-11 2:08:00的发言:[/B][BR]不是合法化,而是除罪化


如果只是简单的除罪化,政府部门没有统一而有力的管理,很多不支持合法化的朋友们所担心的情况就会出现了——例如色情行业的泛滥,性病的传播等等,政府要对该行业实行强而有力的管理,必然涉及其合法化的问题。
如果人类社会退化到了靠兽性维持的地步,人类也就快完蛋了。
[B]以下是引用[I]朱宇[/I]在2005-11-11 9:20:00的发言:[/B][BR]如果人类社会退化到了靠兽性维持的地步,人类也就快完蛋了。


别忘记了,人类在进化成人类之前也是兽。而且人类之所以进化成人类,并不是因为人类的道德意识,而是最本质的——有意识地使用工具劳动。性的要求你可以理解为兽性,也可以理解为人的本性,也可以理解为动物的本性。
人类最古老的职业就是娼妓和间谍
我早就有让性产业合法化的想法 就是冲着定期检查(性病 爱滋out) 增加税收
[em01]
展望当今中国诸多“不和谐”现象,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合法化的性产业与非法化的娼妓业。前者的合法化尽管曾一波三折,历经封杀、非议、疑惑、理解直至宽容的阵痛,毕竟终被认可,成了有工商局执照的正当行业。后者却至今仍在讨伐之中。<BR>什么时候性产业合法化了?
[B]以下是引用[I]朱宇[/I]在2005-11-11 9:20:00的发言:[/B][BR]如果人类社会退化到了靠兽性维持的地步,人类也就快完蛋了。


首先,对性的需求是人类正当的需求,并非什么兽性的表现;其次,娼妓以及色情行业在人类历史中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了,也没见人类要完蛋。
[B]以下是引用[I]tomcat650093[/I]在2005-11-11 10:22:00的发言:[/B][BR]展望当今中国诸多“不和谐”现象,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合法化的性产业与非法化的娼妓业。前者的合法化尽管曾一波三折,历经封杀、非议、疑惑、理解直至宽容的阵痛,毕竟终被认可,成了有工商局执照的正当行业。后者却至今仍在讨伐之中。<BR>什么时候性产业合法化了?


性产业可不等于色情行业,前面回帖的很多朋友好像都混淆了,对于楼主的帖子的理解也出现偏差。性产业应该是指那些以性用品为经营对象的产业,例如避孕用品、壮阳药、自慰器等之类的东西,与色情行业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销售和制造这些用品当然早就已经是合法的了。楼主转贴的帖子只是从性产业合法化引伸到色情行业合法化的问题。